1、审批流程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证项目申报文件和单证审批流转的快速、有效,落实办理事项的责任,减少扯皮和推委,对资金、费用审批流程和权限进行细化,明确各节点时间要求和责任处罚,制定本规定。一、审批的范围1、一般申请:资产类购置申请;房屋租赁申请;工资及福利调整方案申请;车辆维修、保险及补贴申请;(项目)个人借款申请;其他需公司审批的申请;2、工程付款:劳务分包预付款、进度款申请;工程备用金支付;总包配合费、安全保证金支付;工程、设计项目费用报销;材料订购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申请;零星材料采购借款申请;二、文件批办流程、时间及要求:所有申请审批均由经办人以公司OA流程固定格式发起,重要
2、流程须附合同扫描件、申请人及审核人签字扫描件等,逐级呈报审批(下述所有时间要求均包括休息时间):项目经理的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区域经理的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即以上所有审批在区域内部流转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2天)。公司相关部门内部审批流转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2天)。区域和部门审批结束后必须及时上报公司总裁/副总裁进行审批。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工作时间内(周一至周六上班时间)必须在4小时之内批复(遇到出差、出国等情况,可顺延12小时),非工作时间接到的审批报告,必须在下一工作日开始后的4小时内批复,批复后移交下一审批流程或返回发起部门执行。各部门在发起流程审批前,应熟悉公司的相关规定
3、、项目资金状况等信息,通过当面汇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提前与相关部门和领导做好沟通,以确保发起流程后各审批环节的顺利流转。在审批过程中如遇相关审批人出差或在异地,无法直接审批的,可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审批,如无法传真,可先用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沟通、汇报,在征得审批人同意后,由传递员在相关报告上注明,继续流转到下一审批节点,出差的审批人应在事后进行补签。审批人对报告或报销单证有异议的,应主动与报告申请人或相关节点审批人及时进行沟通、及时处理,不得未经沟通,就草率退单,造成审批时间的延长。经沟通确认后:如无需退单,可签署沟通后的意见,继续流转至下一节点;如有重大错误,确需退单的,应在注明退单的原因、时间后,退回相关节点重新审批、流转。报告发起人在发起时应填写申请要求、所有审批人应批注审批意见并签名的同时,必须签署发起或审批的时间。三、处罚措施 1、各审批节点的责任人,未按照规定的审批时间进行审批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每份文件或单证,每超过1天按50元进行罚款。2、如出现未审批时间过长(超过15天)或者因未及时审批导致影响工程进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并按上述标准的510倍进行罚款。四、文件批办会签后的归档所有审批文件经逐级审批后,由最后审批人员交给专人保存原件,相关执行部门按复印件办理申报事项。重要审批资料由专员统一移交资料室存档。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