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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事项一览表模板.doc

1、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事项一览表 10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事项一览表 行政执法主体: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类别: 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7号) 、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 国税发〔1998〕59号, 国税

2、发〔 〕年143号修订) 、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32号)、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8月20日国务院第448号令修订, 自 10月1日施行) 等。( 以下分别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序号 行政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依据 1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3、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 2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 3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0条 4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或者转借、 涂改、 损毁、 买卖、 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 5 纳税人经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 骗取税务登记证 罚款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44条 6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罚款

4、《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45条 7 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2条 8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 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 9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 会计制度或者财务、 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 10 纳税人

5、未按照规定安装、 使用税控装置, 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 11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 保管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1条 12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 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 13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 经税务

6、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仍未缴纳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8条 14 纳税人伪造、 变造、 隐匿、 擅自销毁账簿、 记账凭证, 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 少列收入, 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 15 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的手段, 不缴或者少缴已扣、 已收税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 16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4

7、条 17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4条 18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 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 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5条 19 以暴力、 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即抗税)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7条 20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 应收而不收税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9条 21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逃避、 拒绝或者以其它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

8、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0条 22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 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 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转移存款, 造成税款流失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3条 23 非法印制、 转借、 倒卖、 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1条 24 为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 发票、 证明或者其它方便, 导致未缴、 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没收

9、违法所得、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3条 25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到车站、 码头、 机场、 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 有关单位拒绝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5条 26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 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8条 27 纳税人拒绝代扣、 代收税款的,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滞纳金; 纳税人拒不缴纳的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

10、4条 28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照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 一) 提供虚假资料, 不如实反映情况, 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 二) 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 录音、 录像、 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 三) 在检查期间,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转移、 隐匿、 销毁有关资料的; ( 四) 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它情形的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6条 29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 其它发票, 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 分别由省、 自治区、 直

11、辖市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违反上述规定, 非法印制发票 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 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1条 30 未按规定印制发票、 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 未经省级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私自印制发票 没收非法所得、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1条 《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6条 31 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私自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 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伪造、 私刻发票监制章, 伪造、 私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33 印制发票的企业

12、未按”发票印制通知书”印制发票, 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未按”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书”生产防伪专用品 34 转借、 转让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35 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未按规定销毁废( 次) 品而造成流失 36 用票单位私自印制发票 37 未按税务机关的规定制定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管理制度 38 其它未按规定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行为 39 未按规定领购发票 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 罚款 《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7条 40 私售、 倒买倒卖发

13、票 41 贩运、 窝藏假发票 42 向她人提供发票或者借用她人发票 43 盗取( 用) 发票 44 其它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 45 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 没收非法所得、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3条 《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8条 46 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内容不一致 47 填写项目不齐全 48 涂改发票 49 转借、 转让、 代开发票 50 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 51 虚构经营业务活动, 虚开发

14、票 52 开具票物不符发票 53 开具作废发票 54 未经批准,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 55 以其它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开具 56 扩大专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57 未按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58 未按规定设置发票登记簿 59 其它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60 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罚款 《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49条 61 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62 取得发票时, 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 金额或增值税税额 63 自行填开发

15、票入账 64 其它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65 未按规定保管发票 丢失发票 罚款 《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50条 66 损( 撕) 毁发票 67 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以及发票登记簿 68 未按规定缴销发票 69 印制发票的企业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企业丢失发票或发票监制章及发票防伪专用品等 70 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 71 其它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72 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拒绝检查 罚款 《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51条

16、 73 隐瞒真实情况 74 刁难、 阻挠税务人员进行检查 75 拒绝接受《发票换票证》 76 拒绝提供有关资料 77 拒绝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 78 拒绝接受有关发票问题的询问 79 其它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 80 非法携带、 邮寄、 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 收缴发票、 罚款 《发票管理办法》第37条 81 私自印制、 伪造变造、 倒买倒卖发票, 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 发票防伪专用品 罚款 《发票管理办法》第38条 82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 导致其它单位或者个人未缴、 少缴或者骗取税款 没收非法所得、 罚款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3条 《发票管理办法》第39条 83 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年度申报表 罚款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 试行) 》第7条 84 对视同现金管理的票证发生损失的责任人 罚款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第19条 85 纳税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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