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XX桥(XX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招标编号:G1300010025 招标文件招标人:重庆市XX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XX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招标代理人招标资格国家建设部授予重庆XX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资格证书招标资格证号:甲A5号 招标代理人通讯录单位全称:重庆XX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江北区五简路XX号XX大厦A栋20楼2001室电话:传真:联 系 人: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核编制人: 证书编号:渝建招证字20071026号审核人: 渝建招证字20071008号目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21
2、、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24、招标文件的获取26. 本次招标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为:38、 联系方式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总则131.1 项目概况13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 招标范围、设计工期和设计深度要求1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5 费用承担141.6 保密141.7 语言文字141.8 计量单位141.9 踏勘现场141.10 投标预备会151.11 分包151.12 偏离152. 招标文件15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52.2 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及投标截止时间153. 投标文件1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6
3、3.2 投标报价163.3 投标有效期163.4 投标保证金163.5 资格审查资料173.6 备选投标方案1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74. 投标17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5. 开标18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85.2 开标程序186. 评标186.1 评标委员会186.2 评标原则196.3 评标197. 合同授予197.1 定标方式197.2 中标通知197.3 签订合同20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8.1 重新招标208.2 不再招标209. 纪律和监督20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0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0
4、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0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09.5 投诉2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评标办法前附表221. 评标方法262. 评审标准262.1 初步评审标准26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63. 评标程序263.1 初步评审263.2 详细评审27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73.4 评标结果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405.1总则405.2 设计成果文本文件要求:405.3 设计成果图形文件要求:405.4 设计成果计算机文件要求:41第六章 图 纸431. 图纸44第七章 设计
5、任务书46一、项目基本情况46二、设计依据46三、设计范围46四、设计总体要求46五、技术文件要求47六、项目绿化景观成本要求48七、整体设计工作要求4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1目 录52一、投标函部分53(一) 投标函56投标函附录5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8二、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60(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3(二)项目管理机构64主要人员简历表65(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6(四)服 务 承 诺 书67(五)其他资料68三、设计成果文件69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重庆市沙坪坝区XX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由重庆市发改委以渝发改投【2012】520号文批
6、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XX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重庆市沙坪坝区XX桥(XX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XX桥,建筑总面积约为192万平方米,由高层建筑群以及公建配套设施组成的一个超大型的居住社区,园林绿化景观面积约35万平方米。2.2设计范围和内容:本次设计招标工作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及后期服务。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重庆市沙坪坝区XX桥(XX园)
7、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具体内容详见设计要求,中标单位将作为本项目的设计人承担本公告第2.2条设计范围和内容规定的设计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园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发布公告及招标文件开始的时间:2013年2月4日。4.2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
8、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及资料费现金5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投标文件。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3年2月5日16:00前在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9、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25日10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XX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本次招标给予投标人的方案补偿为:6.1招标人不给予中标人方案补偿费用,由中标人完成本公告第2.2条包含的设计工作及相关设计服务;6.2 中标人以外的未中标人,招标人均不给予方案补偿费用,招标人同时拥有该投标人的设计成果,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
10、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标人: 重庆市XX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XX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重庆XX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XX号XX大厦20楼2001室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XX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XX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XX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XX号XX大厦20楼2001室联系人:电 话: 传 真:1.1.4项目
11、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XX桥(XX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1.1.5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国有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和内容:本次设计招标工作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初步设计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及后期服务。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重庆市沙坪坝区XX桥(XX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具体内容详见设计要求,中标单位将作为本项目的设计人承担本公告第2.2条设计范围和内容规定的设计工作。1.3.2计划工期方案设计经业主认定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业主
12、认定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3.3设计要求1、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以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2、设计内容要求:(1)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2)必须满足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3)必须执行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各级政府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设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13、或省级及以上园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重庆市外设计企业必须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已办理设计入渝备案手续。有效营业执照。(递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重庆市外设计企业还须递交入渝备案手续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核验)2.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1个单个项目绿化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规模的住宅小区设计项目。(递交项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核验)3.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风景园林师资格。(递交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风景园林师证,原件评标时核验)4.项目设计组其他成员资格要求园林专业工程师2人,具有行
14、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风景园林师资格。(递交职称证,原件评标时备验)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工程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既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有关规定,以中标额为计费基数,标准收费,由中标人承担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1.5.3 本项目中标价1.5的XX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费用。1.5.4 对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均不给
15、予方案补偿费用,招标人同时拥有该投标人的设计成果,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年2月5日16:00 时前,各投标人在重庆XX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投标人“质疑区”匿名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视为投标人已全面确认招标文件内容。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3年2月6日18:00时前,各投标人在重庆XX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公告区”及“补遗、答疑区”自主下载招标人的补遗答疑文件。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若未下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交易信息网,避免遗漏相关补遗、答疑信息。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投标人在重庆XX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补遗、答疑区” 自主下载招标人的补遗答疑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和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本附表1.10.2 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匿名在重庆XX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投标人“质疑区”提出并自行上传,并注明工程
17、名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质疑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 项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以网上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网上答疑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2.2.2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2月25日上午9:00 1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2 月 25 日 10 时00 分(北京时间)2.2.3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2013 年2月6日18:00 时前
18、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网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等其它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4)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均以网上形式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
19、文件截止时间在网上予以公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投标报价本项目设计费报价参照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由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报价包括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以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文件及建设期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所填写的设计费单价为包干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包干单价不因绿化规模调整和设计变更而变动。投标人所填写的设计费总价是根据暂定绿化面积计算所得暂定总价,最终结算总价根据包干单价和审定的实际园林绿化景观设计面积,按实结
20、算。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本项目的设计费包干单价的最高限价为9元/平方米,本项目暂定园林绿化景观设计面积为35万平方米,设计费暂定总价最高限价为315万元,实际收费按园林绿化景观设计面积计费。投标人所报的包干单价和投标暂定总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各投标人在填写投标函时,应分别填写综合单价报价及总价报价(总价报价=综合单价报价暂定园林绿化景观面积)。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或电汇,投标人可任选一种。3.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公司基本帐户直
21、接转(汇)入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提供的几个银行账户中其中一个帐户。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小时(即北京时间2013年2月25日7时00分前),以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展示为准,否则投标无效。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XX桥(XX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计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 户 名: 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XX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 户 名: 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招商银行XX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3) 户 名: 重庆市XX
22、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 工商银行重庆渝北支行XX村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账号: 备注:1、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XX桥公租房绿化设计”。2、投标人首次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专用账户的,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登记表”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帐户登记手续(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办理登记手续所需要的工作时间)。“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登记表”在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投标人未登记备案的须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评标委员会核验。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则投标保证金无效。3、退
23、投标保证金时间:1)在招标人发放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后中标通知书和向市交易中心递交书面意见后,市交易中心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企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2) 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后由招标人出具书面意见送市交易中心,市交易中心5日内向其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3)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3.5资格审查资料按本须知前附表1.4.1款执行。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函部分叁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叁份:正本
24、1 份,副本 2 份;设计成果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叁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设计成果电子文件一份;展示图(板)一套。3.7.5 装订要求1、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设计成果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设计成果电子文件(电子光盘)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2)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25、逐页标注页码。(3)设计成果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的装订要求设计成果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按A3(297mm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一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并标注投标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名单,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执业人员加盖注册章,加盖投标人公章。(4)展示图(板)的装订要求规格为A1,展示图均应裱在轻质板上,并在展板背面标注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未按上述要求装订和标注的其投标文件为废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 “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 大袋。2.投标函部分和设计成果电子文件(电子
26、光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 设计成果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采用白纸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 展示图(板)采用白纸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投标文件当众原封退还。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大袋、设计成果文件包和展示图(板)封套上标明以下内容:(1)招标人名称:重庆市XX开发建设投资
27、有限公司(2)投标人名称: (公章)(3)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XX桥(XX园)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园林绿化景观方案设计(4)_年_月_日_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XX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XX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5.2开标程序1. 宣布开标纪律;2. 公布在
28、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签名,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现场展示并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保证金未递交的(即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表上没有投标人名字),或未足额提交的,当场退还投标文件;转入交易中心的帐号与在交易中心登记的帐号不一致等涉及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有效性问题,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5.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表4.1.1项的规定密封、投标文件封套是否按本表4.1.2项的格式注明相关
29、内容.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项、4.1.2项的规定执行,则当众原封退还。6.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7.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设计成果文件包、展示图(板),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9.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专家 5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
30、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公示中标结果将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XX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公示,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招标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10.2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标人应重新评标;给招标
31、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设计工
32、期和设计深度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次招标设计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次招标的设计深度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组成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
33、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0)被责令停业的;(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4)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34、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应当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
35、境条件。1.9.4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设计要求;
36、(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及投标截止时间2.2.1 招标文件的质疑及澄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以网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或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如果修改和澄清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5若开标时间延迟,则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的任何时间在重庆XX招标投标
37、交易信息网上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无论投标人是否看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同投标人已获得招标人推迟开标时间的决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设计成果电子文档(光盘一张)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设计成果文本文件和图形文件展示图(板)3.2 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38、,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在招标人发放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后中标通知书和向市交易中心递交书面意见后,市交易中心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企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
39、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后由招标人出具书面意见送市交易中心,市交易中心5日内向其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提供的资料提供。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
40、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
41、“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42、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43、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将请有关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应带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理人除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外,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其身份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出席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其开标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评标委员会随时质询。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已默认评标委
44、员会对缺席的质询所做出的结论。5.2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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