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城区荔星大道、府佑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8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18 (一)总则 18 (二)招标文件 1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7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9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32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2、32 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 37 (一)总则 37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39 可选办法六(适合综合评分法三,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39 第三章 合同条款 55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56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62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63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64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65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3、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检测机构: / 2
4、 2.2 工程名称 增城区荔星大道、府佑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3 2.2 建设地点 增城区荔城街 4 2.2 建设规模 对荔星大道和府佑路实施升级改造,荔星大道全长1.8km,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双向8车道;府佑路全长1.3km,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km/h,双向8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公共交通、绿化、管线综合、电力管沟及通讯管沟等工程。。 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7 2.2 招标范围 按投标人
5、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8 2.2 工期要求 2019年 月 日 计划开工,施工总期:365 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纳入年度审计项目
6、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如投标有效期内发生异议或投诉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后90日历天。 14 16.1 投标保证金 50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截止至开标时间前缴纳,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 缴纳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账号: 44033333 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4-
7、0 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15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 8 投标答疑 疑问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 具体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17 20.1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8、 18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技术标和经济标同时开标) 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开标 室 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 2、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 。(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本项目采取项目负责人人工签到,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现场人工签到。 (
9、1)人工签到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人工签到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 开标室(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室)。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19 26 开标评标办法 方式一:选取方法办法七(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得分(满分100分)×技术得分权重(40%)+经济得分(满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60%)】×(1-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20%)
10、总得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高的排前;总得分、技术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 注: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招标人可采取其他方法随机确定排序,操作步骤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0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1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41838031.61元。 22 非竞争费用
11、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122870.14元,暂列金额为0 元,暂估价为 0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23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4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本款不适用。 25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 本款不适用。 26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127654228.40元(招标控制价的90%设置为工程成本警戒价)。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
12、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27 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 本款不适用。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施工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排名为准
13、 30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 本款不适用。 31 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 本款不适用。 32 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五、办法六) 本款不适用。 33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34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5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4、分包内容要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分包金额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36 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
15、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
16、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
17、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5.1
18、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 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19、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现文: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 最高投标限价 条款号:8.1 修改类型:
20、修改 原文: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通过 交易平台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形式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 现文: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
21、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 交易平台 “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现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 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 交易
22、平台“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 交易平台上网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9.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现文:9.4招标文件的
23、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 11.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24、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库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
25、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
26、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
27、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现文: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一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库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库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
28、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证书(取自库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取自库内上传件),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
29、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
30、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条款号:11.3.1
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3.1 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现文:11.3.1 经济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一的要求填写)。 条款号:12.2、12.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2.2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12.3 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
32、 。 现文:12.2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12.3 投标文件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条款号:1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 现文: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
33、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精确到“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条款号:13.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现文: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若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则沿用;若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则按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条款号:13.5.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
34、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现文: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
35、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格》计算;若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指导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综合价格》计算;若上述两地区的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均没有的材料单价,凭监理单位及甲方确认的与市场价相符的有效发票的材料单价计算,并按中标浮动率下浮后作结算。 条款号:13.9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3.9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本着
36、实事求是、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考虑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人工、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因素的影响。对于各类钢筋、混凝土等主要材料以及人工、机械设备等,应结合合同工期、各价格因素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等,合理约定调价机制。调价机制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内容包括调价范围(含材料、机械的具体名称、工种等)、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现文:13.9施工期间的人、材费用的调整以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月发布的信息价为准(若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同期《建设工程地方材料税前综合价格表》中没有的,则按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对照调价基准时期(调价
37、基准时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对应的月度价时期)的上述价格文件,当涨落超过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承包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全部按实调整(含规费及税金,并下浮)(承包人每月需将上月完成的工作量进度报监理人及发包人确认作为调价依据)。其中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为±5%;人工价格调整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3.4.2款“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执行。 条款号:16.2、 16.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6.2招标人可委托 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38、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 交易平台。 16.3 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 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现文:16.2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请自行咨询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条款号: 16.7.1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16.7.1因投标人原
39、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条款号:1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现文:17.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条款号:18、19 修改类型:修改
40、 原文: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 18.2 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 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
41、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 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19.6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到自助签到。按照交易平台有关项目负责人自助签到流程进行操作。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选择性条款)。 现文: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18.2 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42、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9.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4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 19.5如技术标和经济标先后分别开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分别开启技术标和经济标。 19.6在规定的时间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
43、证到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述时间和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现场人工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条款号:2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1.1 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现文:21.1 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条款号:27.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7.1招标人将在 交易平台
44、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现文:27.1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网站发布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 条款号:27.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 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现文: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
45、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条款号:29.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9.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现文:29.1 在签订合同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
46、具。 条款号:2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29.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29.2 在签订合同后的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7、 条款号:30.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0.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现文: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条款号:31 修改类型:增加 原文:31.其它费用 现文:31.其它费用 按广州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
48、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49、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
50、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