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36KB ,
资源ID:4711766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711766.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二***】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

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为贯彻执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二、国家外

2、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管理部门)是境外投资有关外汇事宜的管理机关,负责对资本输出、输入的管理和统计工作,以保障国际收支的平衡。   三、《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取得法人资格的其他经济组织,在境外依照当地法律,通过购股、参股或者新注册成立的独资、合资的具有当地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类型的机构。   党、政机关已在境外进行投资的,应遵守《办法》的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补报有关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并将所需境外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或委托给境内具有境外投资资格者管理,有关转让或委托书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四、境外投资

3、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境内投资者共同举办的,由出资较多的一方,或由投资者协商的一方,负责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抄报其他投资者所在地的外汇管理部门。   五、拟以外汇资金在境外投资的境内投资者,在向国家主管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审批事项前,应提供以下资料和证明,由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1)投资所在国(地区)有关外国投资的法令、法规,如:投资法、公司法、证券交易法、保险法规;   (2)投资所在国(地区)的外汇管理法规,以及有关对境外投资者投资股本、利润及其他合法收益的管制规定。如属限制外汇资金自由汇出的国家 (地区),投资者应向外汇管理

4、部门提交投资所在国(地区)有关当局允许该项投资股本、利润汇出境外的合法证明原文;   (3)经投资所在国(地区)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境外投资项目经济可行性分析报告和投资回收计划的报告;   (4)经投资所在国(地区)律师事务所证明的合资、合作伙伴的资信情况和该项投资符合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或享受行业优惠的证明书;   (5)由境内投资者主管部门出具的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证明;   (6)我驻外使馆对项目的审查意见;   (7)外汇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在境外购买国外的企业或工厂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该企业或工厂近3年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负债表等材

5、料。   六、拟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或劳务等非现金形式在境外进行投资的境内投资者,在向国家主管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审批事项前,除应提交第五条中第1、2、3、4、6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交该项投资所用的机器、设备、技术与投资所在国同等产品的技术、性能、价格比。   七、外汇管理部门对境外投资项目的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应在境内投资者提交上述资料和证明后30天之内作出书面审查结论。   1.投资外汇风险审查:   (1)投资所在国(地区)的信誉、投资风险等级;   (2)投资所在国(地区)有关投资项目方面的法律、法规;   (3)投资所在国(地区)外汇管理状况;

6、   (4)投资货币与投资所在国货币汇率变化及可能的变化;   (5)投资回收计划的期限是否合理。   2.资金来源审查:   (1)用于境外投资的外汇资金一般应为境内投资者的自有外汇。如自有外汇不足,项目效益好,资金回收快的,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外汇管理部门也可批准使用其他外汇。   (2)存款账户中应有足够的储蓄。境内投资者自有外汇账户在整个投资期间内,应保留投资金额的15%的外汇金额,如进行多个投资,本条所指投资期间则为从第一个投资期开始日到最新一个投资期的终止日,账户金额则为投资项目中金额最高、或风险最大的项目金额的15%。   境内投资者人民币储蓄账户在

7、整个投资期间内,应保留相当于3个月的收入,或相当于这一金额的国库券及有价证券。   (3)境内投资者的债务合理,能控制所欠债务。   八、境外投资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其境内投资者应持《办法》所规定的有关材料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和投资外汇资金汇出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对境外投资企业建立档案,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九、境外投资外汇资金的汇出,应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之后办理。汇回利润保证金存入外汇管理部门在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十、汇回利润保证额度专户。境外投资汇出外汇资金在100万美元以上 500万美元以下的,经验证,以现汇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相应比例的外汇额度

8、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在外汇管理部门开立汇回利润保证金额度专户。   十一、书面承诺。境外投资汇出外汇资金在500万美元以上的,经验证,以现汇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确有困难,而又无相应外汇额度的,可由投资者向外汇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境外投资企业按期汇回利润或其他外汇收益。   以上书面承诺以及其他需要作出书面承诺的应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之后,方能生效。   十二、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或劳务等非现金形式进行境外投资的,按下列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1)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或劳务和一部分外汇进行投资的,其境内投资者按所汇出外汇资金数额的5%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   (2)境外

9、投资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或劳务等非现金形式进行的,外汇管理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其境内投资者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的数额或由投资者向外汇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十三、境外中方独资企业的外汇资金,原则上应存入所在地的中资金融机构,如所在地没有中资金融机构的,或因特殊需要,应选择资信好的有关银行开户,并报经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境外企业的外汇资金,原则上不得以中方个人名义存放境外。如属特殊需要,应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除当地法律规定外,原则上不准以个人名义持有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必须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则应通过当地律师事务所办妥所持有价证券实际受益人的有关公证。

10、   十四、境外企业在当地注册开业后,应在30天之内将当地注册证明及企业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有关材料由其境内投资者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十五、境外投资企业应为责任有限公司,其境内投资者和国内主管部门不对外承担任何责任。境外企业根据经营需要,可在境外自行筹措资金,凡须由境内机构提供担保的,按《境内机构提供外汇担保的暂行管理办法》及其他外汇担保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六、境外企业依法宣告停业或解散后,其境内投资者应将清算后的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财产估价等资料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备案,并将中方应得的外汇资产在清算结束后30天内调回境内,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存放境内。   十七、境外投资

11、中方所得利润及其他外汇收益,经国内主管部门在决算中批准用于境外企业业务发展和增资的部分,在征得外汇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留于境外企业使用,未经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必须按期调回境内,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存放境外。   十八、境内投资者应按投资回收计划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留成手续:   (1)以自有外汇到境外投资的,自境外企业在当地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全额留成;5年后,20%上缴国家,80%留给境内投资者;   (2)以机器设备、技术或劳务等方式进行投资的,汇回利润或其他外汇收益按以上比例办理留成。   非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境外企业的利润或其他外汇收益不得擅自挪用或留存境外。   十

12、九、境外投资企业应每半年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当地会计制度规定的资产负债表、资金运用表、资金损益说明书等有关财务报表。年终财务报表应经当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二十、外汇管理部门有权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外汇收支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境外投资企业应积极予以配合,提供方便。其境内投资者必须据实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拒绝或隐瞒。   二十一、境外投资企业需要增资的,须报经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外汇风险审查和资金来源审查,除说明增资的原因外,还应提供该企业历年的经营情况等材料。   二十二、凡委托他人进行境外投资的,须报经外汇管理部门和其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委托书,受托者所

13、在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受托人资信证书。资金汇出按《办法》及本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受托者按期限报送受托人使用资金的情况、项目经营情况、利润回收状况、财务状况等资料。   二十三、违反《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外汇管理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十四、在港澳地区进行以上投资活动的,遵照《办法》及本细则的规定执行。   二十五、本细则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十六、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精品 文档---------------------------------------------------------------------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