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 “河北建设”网站群建设实行方案 河北省建设厅 二○○六年十月 目 录 一、根据 3 二、建设内容和目的 3 三、解决方案 3 (一)总体架构 3 (二)栏目设立 4 (三)功能建设 6 (四)信息共享 6 四、运营保障 7 (一)网站维护机制 7 (二)安全设计 7 五、责任分工 7 (一)省建设厅 7 (二)设区市、县级建设管理部门 7 (三)厅属单位 7 六、进度安排 7 (一)省建设厅 7 (二)设区市、县级建设管理部门 8
2、 一、根据 依照《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冀政函[]75号)、《关于加强全省“十一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指引意见》(冀办发[]23号)、《河北省建设事业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冀建信[] 256号)等文献精神,要建立以省建设厅门户网站――“河北建设”网为中心站点、厅属单位网站和各级建设管理部门门户网站为分站点全省建设系统公众信息网站群。 二、建设内容和目的 (一)建立部门网站。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自行或依托“河北建设”网站管理平台建立本部门网站。 (二)规范“河北建设”网站群栏目设立。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建立本部门网站,要涉及政府信息、建设资讯、在线服务、与民互
3、动四类信息。在此基本上,可结合实际,开设反映自身专项信息特色栏目,体现地区和行业特点。 (三)建立“河北建设”网与分站点间信息共享机制。各级建设管理部门依照“河北建设”网站群数据共享传播规范,编制本部门网站与“河北建设”网数据传播接口,建立主站与分站间数据共享体系。 (四)建立“河北建设”网内容管理系统和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各业务系统信息发布及互联网建设行业关于信息采集发布,为公众提供服务,为行业决策提供参照。 (五)将“河北建设”网站群打导致为我省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平台、新闻发布窗口、公共服务门户、与民互动桥梁。 三、解决方案 (一)总体架构 各站点间通过数据共享互换体系
4、互换数据。互换到“河北建设”网数据通过“河北建设”网信息编辑系统编辑后,在“河北建设”网四类栏目中进行发布;互换到分站点数据由各分站点自行负责发布。 (二)栏目设立 1、“河北建设”网栏目设立 “河北建设”网将数据分为四大类:政府信息类、建设资讯类、在线服务类、与民互动类。 政府信息类:指建设系统各部门在工作中产生信息,如告知公示、厅发文献等。 建设资讯类:指通过网站记者、政务信息员加工解决后产生信息,如建设要闻、近期关注等。 在线服务类:指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在建设系统各部门办理业务以及业务数据查询,如建设工程招投标公示、楼盘表查询等。 与民互动类:指由社会公众提出或需要社会公众
5、参加栏目产生信息,如主题听政、问题征询等。 “河北建设”网栏目设立图: 2、设区市、县级网站栏目设立 (1)政府信息类 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阐明、机构简介、政策法规、行业规划、行业管理关于告知公示、领导发言、局发文献、办事流程阐明、办事表格下载等信息。 (2)建设资讯类 设区市、县级建设、规划、房产、城管(公用)、园林、住房公积金等行业新闻及本部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建设要闻、动态等信息。 (3)在线服务类 参照“河北建设”网行政审批栏目格式和内容,规范设立审批事项、审批流程、配套制度、审批查询、审批公示、问题征询、投诉举报、动态信息等栏目。网上要提供申报表格下载
6、审批成果查询等服务。 在此基本上,建设部门应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关于信息;规划部门应公开都市总体规划图、分区规划图、专项规划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允许证、建设工程用地允许证等关于信息;房管部门应公开预售允许、楼盘等关于信息;都市管理(公用、园林)部门应公开供水、燃气、供热价格信息及公交线路、园林绿化等关于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公开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办理等信息。 (4)与民互动类 设立局长信箱、问题征询、投诉举报、主题听证、在线调查等栏目。 3、厅属单位网站栏目设立 厅属单位依照单位实际状况,结合自身职能,规范网站栏目设立。 (三)网站功能 各级建设管
7、理部门网站至少具备如下功能: 1、内容创立 可以维护本站点频道、栏目设立,可以创立文档并进行可视化编辑,支持普通文本、图片、多媒体。在此基本上,系统应具备自动查重、政治敏感词校验智能辅助、文档修改日记等功能。 2、内容发布 支持各种发布方式,可按照指定、增量和完全等发布方式,并可筹划定期发布。支持最新文章增量发布,并可实现按照预设条件使内容在指定期间内自动发布。 3、信息互动 支持网上信息互动,开设领导信箱、问题征询、主题听证等互动栏目,便于公众提出问题,同步可以及时在网上回答。 4、业务数据发布 “河北建设”网站群各站点应支持业务数据发布查询,与本单位各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共享
8、互换,并通过网站提供业务数据查询服务。 (四)信息共享 建立省、市、县部门网站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要按照“河北建设”网站群数据共享传播规范,建立数据共享目录,编制数据传播接口,实现网站间数据共享。 四、运营保障 (一)网站维护 各级建设管理部门要建立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和严格信息审核制度,未经审核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保证网站信息质量。同步,应保障网站访问7×24小时不间断。 (二)安全设计 “河北建设”网站群各站点应在网站建设过程中配备必要安全设备,并采用防火墙、网卡/网段绑定、流量控制等安全技术办法;在网站服务器安装防病毒软件;在网站后台进行权限控制、身份认证、角
9、色管理等设立;及时对网站数据进行备份;制定安全管理规章,杜绝任何也许人为责任事故发生,保证网站信息安全。 五、责任分工 (一)省建设厅 负责网站群中心站点“河北建设”网建设、运营和管理; 对各级建设管理部门网站建设进行指引; 组织制定“河北建设”网站群数据共享传播规范并对各级建设管理部门数据共享交互接口程序进行调试; 制定网站间数据共享互换目录;负责“河北建设”网安全保障。 (二)设区市、县级建设管理部门 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 按照“河北建设”网站群数据共享传播规范编制数据传播接口,并与“河北建设”网实现数据共享; 负责本部门网站安全保障; 提出本部门网站数据共享目录;
10、 负责本辖区内网站群建立。 (三)厅属单位 已建立网站厅属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网站栏目进行规范,按照“河北建设”网站群数据共享传播规范编制数据传播接口,并与“河北建设”网实现数据共享;未建立网站厅属单位,可依托“河北建设”网进行本部门网站建设。 六、进度安排 (一)省建设厅 8月底前,完毕“河北建设”网改版,新版网站试运营; 9月,新版“河北建设”网正式运营; 12月底前,完毕分站点与主站点数据共享传播规范,与各分站点进行数据互换接口调试。 (二)设区市、县级建设管理部门 11月底前,已建立网站部门按照规定完善站点栏目设立,没有建立网站部门要完毕本部门网站建设方案。 12月底前,各部门完毕网站建设,按照分站点与主站点数据共享传播规范,编制本站点数据传播接口,并及时与“河北建设”网进行数据传播联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