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幕墙、外窗工程 施工邀请招标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2) 第二章 技术规范 ·····································(10) 第三章 合同条款····································(20) 第四章
2、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2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30) 第六章 辅助资料表 ···································(32) 第七章 评标办法 ····································(37) 第八章 图纸 ········································(40)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
3、 1 1.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xxxx幕墙、外窗工程 建设地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要求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招标范围:xxxx楼玻璃幕墙、金属幕墙、门联窗、吊顶、雨棚等施工图全部内容 2 1.1 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为合同价款的1%。 3 1.1 合同名称:xxxx幕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 2 资金来源:部分国拨,部分自筹 5 10.1 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日)。 6 11.1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2万元。 7 12.1 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 时
4、间:xx年xx月xx日10 :00 地点:xxxx 8 13.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二份。 9 14.4 投标文件递交至: 单位:xxxx 地址:xxxx 10 15.1 投标截止日期: 时间:xx年xx月xx日 16:00 11 17.1 开标与评标 时间:xx年xx月xx日9:00 地点:xxxx 12 20 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格的5% 13 第七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2、资金来源 招标单位
5、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产品支付。 3、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为中标价格的1%。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 1 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12条所述的投标预备会记录。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技术规范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第六章 辅助资料表 第七章
6、评标办法 第八章 图纸 4. 2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格式、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之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联系人:xxx,传真:xxxx)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 1 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6.2 补
7、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6.3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说明 7、 投标价格 7. 1 投标价格 7.1.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加工制作、五金配件、安装、检测试验、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7.1.2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
8、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7.1.3 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必须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有关规定. 7.1.4投标单位在报出投标总价后应考虑建筑市场价格因素及竞争因素,报出对发包方切实可行的承诺。 7.1.5投标单位在报出投标总价时应完成按招标图纸要求的全部工程量,如有清单中未包含或未完全包含的工程量,则将其列入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招标图纸要求的内容如在投标时丢项漏项,结算时不再调整。投标单位免费对本招标工程进行二次深化
9、设计。 7.1.6招标人鼓励投标人针对本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包括对设计方案的优化、新型实用材料的选用,对本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以及其他有益的建议,因以上内容而产生的费用招标人认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7.1.7脚手架费用,投标人按总承包单位进度计划施工并随施工进度使用现有的施工脚手架,其费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当投标人未能按总承包单位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致使无法利用现场已有脚手架或重新搭设幕墙专用脚手架时,其脚手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2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价格固定 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0、 投标报价不允许低于投标人的合理成本。 7.3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投标保证金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辅助资料表 .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企业资质、企业已完成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等方面内容) 9.2 投标单位的投标技术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投标
11、材料绘制的效果图。 2、A3格式的深化设计图纸,含平面埋件图,一般节点及特殊节点图。 3、A0展板格式材料样板,含主要型材断点、五金件、多点锁、胶条、密封胶、风撑等。 4、不大于A0格式样框,含开启扇,说明锁点方式、泄雨方式,开启内倒方式。 10、 投标有效期 10. 1 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5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10.2 在原定投标期限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
12、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1、 投标保证金 11. 1 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6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 11.2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xxx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xxx 11.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11.4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退还全部招标文件和图纸资料后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
13、期满后的14天。 11.5 中标单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署合同协议后,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无息)。 11.6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1.6.1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1.6.2 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12、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 12.1 投标单位派1-2名代表于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预备会。 12.2 勘察现场 12.2.1 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2.2.2 招标单位向投
14、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2.3 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招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2.2.4投标预备会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会议记录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由于投标预备会而产生的对本须知第4.1款中所列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单位按照本须知第6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出。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 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副本”,并明确标
15、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3.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4.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封在内包封内,再密封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封包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内外封口处需用封条密封并加盖投
16、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两枚。 14.2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地址、合同名称、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外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还。 14.3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给投标单位。 14. 4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5、投标截止日期 15.1 投标单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15.2 招标单位可以按本
17、须知第6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日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6.2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3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6.3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
18、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与评标 17.1 开标 17.1.1 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进行,招标人及投标人代表共同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其是否按时送达、密封。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17.1.2 除了对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之外,招标人将检查、启封投标文件。 17.1.3 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总额、补充函件和投标撤回书和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均将在开封时宣布。 17.1.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
19、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 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出现17.5.2.1款重大偏差者。 17.1.5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作开标记录,投标人应对开标记录签字确认。 17.2 开标、评标纪律 17.2.1开标纪律 (1)开标会场严禁吸烟。 (2)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大
20、声喧哗,参加会议人员应将寻呼机或手机关闭或设置为振动。 (3)会议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有疑问或需声明,应举手示意并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17.2.2评标纪律 (1)参加评标的评委应严守职业道德,在评标期间不得接触投标单位人员,不得将评标有关的文件、材料带出评标场所,不得将评标有关的内容和信息透露给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2)评标工作人员应维护评标工作的严肃性,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和公平,互相监督,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或通过任何途径对评委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或探听消息,非请不得涉足与评标有关的工作场所。 17.3 评标过程保密 17.3
21、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17.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17.4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22、 17.5 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确定 17.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合理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将对此按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调整。 17.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根据招标文件来审定每份投标文件的所有投标偏差,看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7.5.2.1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
23、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如不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 17.5.2.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对细微偏差
24、按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调整。 17.5.3 如果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文件无效并不向投标人解释,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17.6 错误的修正 17.6.1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如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17.6.2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改方法,修正投标的报价。在投
25、标人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17.7 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7.7.1评标委员会仅对按照本须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17.7.2 在评价与比较时,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17.6条规定修正有细微偏差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其评标价。 17.8 评标办法 17.8.1 评标原则 本工程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综合因素评标,对各项因素逐项打分,综合评价,按得分从高到低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17.8.2 评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6、2) 国家计委等7部委第十二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3) 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 国家发展计划委等7部委局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5)《招标文件第七章评分办法》及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七、授予合同 18、中标通知书 18.1 确定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按本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中标标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定的日期、
27、地点。 18.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8.3 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担保后,招标单位及时将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1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的规定与5#科研楼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文本采用北京市施工合同文本。 20、履约保证金 20.1 中标的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出具履约保证书,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5%。投标单位应使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书格式。 20.2 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第19条或第20条的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技术规范
28、 一、 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严格执行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总说明,未尽事宜以招标的幕墙设计图纸为准 1、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图纸进行验算、深化(深化程度至施工图),严格按照招标图纸进行设计,不得修改。投标方还可以在不改变平面、立面、分格、外轮廓尺寸的前提下提供优化方案作为投标附件。 2、 投标方案中应充分考虑幕墙节点处理,如:玻璃幕墙、板材幕墙的结合处节点处理,幕墙与开启扇的节点处理,楼层间防火隔层处理,幕墙与雨蓬、大门节点处理,立面与屋顶、吊顶、地面的节点处理,拐角处的连接,等级排水处理,防水处理等所有需处理节点并提供详图。 3、 幕墙采用明框中空玻璃,悬窗为外开隐框,要求外视面无胶
29、缝;其它部位的幕墙的工程范围以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 4、 幕墙由铝型材、玻璃和铝单板材组合,并要求考虑保温、室外排水、体系内排水、防水、防火、防风哨、避雷等设计。 5、 建筑各主要入口处玻璃幕墙考虑与自动玻璃门配合方案。 二、材料要求 1、铝板:可视面采用氟碳喷涂自洁型铝单板,不可视面采用阳极氧化,色泽采用金属色(详见样板)氟碳喷涂三涂40~50μm,无色差,所有转角均为折弯处理无拼缝,板块采用干挂,无胶缝。铝单板3mm厚,必须有后衬龙骨支撑体系确保其平整度及强度。喷涂颜色应确保20年不褪色、不脱落。(推荐厂家:广东高士达、亚铝泛亚牌) 2、铝型材:应选用国产优质铝材,可视
30、面采用氟碳喷涂,不可视面采用阳极氧化,色泽采用金属色(详见铝板样板),氟碳喷涂三涂40~50μm,无色差。喷涂颜色应确保20年不褪色、不脱落。(推荐厂家:广东兴发、广东金桥或亚铝) 3、玻璃:外幕墙玻璃镀膜玻璃;透明LOW-E膜,镀第3层(内片外侧),厚度8+12+8,并按规范要求进行钢化处理。(推荐厂家:玻璃选用上海耀皮、深圳南玻、秦皇岛耀华) 4、开启扇五金件:多点锁(6点以上锁止)、地弹簧、滑撑、闭门器、门把手、门夹等,颜色为深灰色。(推荐采用德国诺托、丝吉利娅、盖泽、多玛和澳大利亚奥利坚本土五金件) 5、硅酮密封胶及结构胶:选用进口本土产品,胶不开裂、不脱落保证20年,采用同结构
31、胶配套的中等硬度的聚胺甲基酸乙酯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胶出厂期不超过半年。(推荐厂家美国GE公司和美国道康宁公司) 6、螺钉采用不锈钢材料,连接件采用热镀锌防锈处理。 7、点玻体系推荐采用香港坚郎、珠江晶艺、深圳三鑫产品。 8、密封胶条及胶垫采用三元乙丙,含胶量不应小于30%。 投标的材料厂家如为非推荐厂家,其材料质量、厂家信誉、性能不得低于推荐厂家,并应得到招标人的批准。 三、质量要求 本工程施工、材料质量标准以及检测、试验、协调配合等事宜必须符合国家、部颁及北京市颁发的现行幕墙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等规范以及行业标准。 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规范、标准): 1. 建筑设计规范
3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新规范GB50009-2001 )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4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钢筋砼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91 《高层民用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2.幕墙设计规范 《建筑幕
33、墙》JG3035-96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金属、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DBJ08-56-96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玻璃使用规定》京建法(2001)2号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94 《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性能测试方法》GB/T15227-94 《建筑幕墙雨水渗透性能测试方法》GB/T15228-94 《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测试方法》GB/T15226-94 3.铝型
34、材规范 《铝合金建筑型材》GB/T5237-2000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 GB8013-87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化学成分》GB/T3190 《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3380-97 4.玻璃规范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97 《浮法玻璃》GB11614-99 《钢化玻璃》GB9963-98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GB17841-1999 《普通平板玻璃》GB4871-85 《中空玻璃》GB11944-89 5.钢材规范 《碳素结构钢》GB700-8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1597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
35、B699-88 《不锈夬ǧ》GB/ 220 《不锈钢冷加工钢棒》GB 4226 不锈钢冷扎钢板》GB/T3280-92 《不锈钢热扎钢板》GB/T4237-92 6.胶等密封制品规范 《硅酮建筑密封膏》GB/T14683-93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97 《建筑幕墙窗用用弹性密封剂》JC485-92 《聚硫建筑密封胶》JC483-92 《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剂》JC486-92 7.其它。 《铝合金平开门》GB8478-87 《铝合金平开窗》GB8479-87 《推拉窗标准》GB8480-87 《地弹簧门标准》GB8482-87 《建筑门窗扇
36、开关方向及开关标准》GB5825-86 《绝热用岩棉矿棉及其制品》GB/T11835-98 四、技术参数:详见设计图纸。 五、幕墙性能及标准要求 5.1玻璃幕墙的风压变形、雨水渗漏、空气渗漏、保温隔热、平面内变形、隔声、耐撞击等幕墙技术性能及所有结构设计安全性能,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定中的一级品标准;在验收时,必须出具权威部门的有效证明。具体各项性能等级详见设计图纸。 5.2玻璃幕墙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7的有关规定; 5.3玻璃幕墙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及北京市地方标准中的有关一类建筑的有关规定,层
37、间的防火填充材料应保证耐火极限不低于防火规范要求; 5.4玻璃幕墙所选用的所有铝制、钢制的零部件,除具有相应的强度外,均应进行其功能位置相宜的防腐处理,以防止电化腐蚀; 5.5保温隔热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5.6耐腐蚀性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六、对幕墙深化设计的要求 6.1投标人必须考虑到设计时所有的技术性问题,比如结构移动、地震、土建结构尺寸的误差、热胀冷缩的因素、雨水、渗漏水及结露要求。 6.2投标设计方案针对幕墙功能设计:水密性、气密性、防水、防火、防雷、抗震、耐风压、排水、保温、隔音等。要有方案说明及相应构造大样图。
38、6.3投标人应考虑幕墙将来维修保养的便利以及效果。 材料及配件要求 一、一般要求 1.1对幕墙加工、施工中使用的所有配套材料,如型材、玻璃、石材、结构胶、密封条等均应提供厂家名称、供应商、品牌、产品规格、型号、厚度,并附有产品说明、技术资料及厂家资质证明和必要的授权书,未标明的材料还应提供样片。 1.2材料及配件要求 以下材料及配件质量标准若低于设计图纸、规范应以设计、规范要求为准,若高于设计图纸、规范应以本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未注明的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执行。 1.2.1玻璃:玻璃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应标准及玻璃幕墙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2.2
39、玻璃的颜色和外貌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合乎幕墙功能要求玻璃技术性能指标。 1.2.3中标单位必须索取并提供玻璃制造商所发出的10年的产品质量保证书。 1.2.4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后,如在保修期内玻璃自身出现缺陷,或因杂质或因安装原因引起玻璃的损坏或破裂,中标单位承担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玻璃,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2.5玻璃表面质量控制指标 1.2.5.1划伤: l、宽度小于0.10mm距玻璃表面600mm处观察不到的划伤应尽量减少 2、宽度小于0.10mm长度小于50mm的划伤不得超过4条/平米。 3、不允许存在宽度小于0.10mm长度大于50mm的划伤。
40、4、不允许存在宽度超过0.1mm的划伤。 1.2.5.2针孔: l、直径1.6mm以上的不允许有。 2、直径1.6mm以下的不得超过3个/平米。 3、直径1.0mm以下的不允许集中存在。 1.2.5.3斑点: 1、直径1.2mm以上的不允许有集中存在。 2、直径1.6mm下的在玻璃中部不允许存在,75mm边部不得超过3个/平米。 1.2.5.4爆边:沿玻璃板片四周不允许有。 1.2.5.5结石:不允许有。 1.2.5.6沙粒:不允许有。 1.2.5.7缺角:不允许有。 1.2.6钢化质量控制指标 l、弓形钢化变形(mm/mm):变形量应低于0.3%。 2、波形钢化变
41、形(mm/300mm):变形量应低于0.2%. 1.2.7中空玻璃质量控制指标 (1)中空玻璃采用双道密封。 (2)中空玻璃内间隔铝条应采用自动折弯设备制作,铝条只允许一个接口,内加分子筛。 (3)传导传热系数K值在1.65以下。 (4)应将玻璃表面的吸盘印记处理干净。 1.2.8玻璃膜层质量要求 (1)检测玻璃膜层不得有大于1.6mm的针眼,在玻璃四周75mm范围内膜层允许有大于1.2mm小于1.6mm针眼,但每平米不能超过3处,中部膜在直径为100mm的面积内出现小于1.2mm的针眼不能超过20个。 (2)不允许出现斑纹和大于等于1.0mm的斑点。 (3)不允许出现宽度大
42、于0.3mm的划伤。 1.3铝合金板及铝型材 1.3.1铝合金板及铝型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5237—93的规定,并采用6063-T5高精度氟碳喷涂铝合金型材。 1.3.2铝板及铝型材要有足够的强度保证在温度变化时平面不变形,所有铝型材、铝板表面与混凝土接触均应涂铬漆及防潮层,与其它金属接触处应垫上绝缘层保护; 1.3.3铝板和铝型材表面的氟碳喷涂厚度应均匀,控制在40-50微米; 1.3.4外露铝合金板必须平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几何尺寸。铝平板成板不平整度不大于0.2mm/m; 1.3.5光亮度:涂层面的光亮度从60度角测得是25%~35%中亮度。 1.3.6干膜硬度:使用F
43、级铅笔作“干膜硬度实验”,涂层无被划断现象。 1.3.7耐磨损性:涂层耐磨耗系数至少为40。 1.3.8抗化学性:在使用10%盐酸或碱性建筑用沙浆试验后,15分钟后涂层无起皮现象。 1.3.9耐湿性:试件在试验箱相对湿度为100%的环境下经历3000小时的作用下,其表面只允许呈现少量8号尺寸大小的起皮现象。 1.3.10盐水喷洒试验:将试件暴露在100F(37.8)的5%盐水喷洒下3000小时,起皮现象评分至少为8,水平克化线评分至少为7。 1.3.11所有铝合金门窗应符合国家标准GB8478、GB8479、GB8480中相应的建筑材料规范。 A. 铝合金各项渗透、强度、化学成份试
44、验报告,氧化膜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B. 对有损伤、变形、去膜铝合金及其附件不得组装或安装。 1.4建筑密封胶 1.4.1中空玻璃采用双道密封胶,结构硅酮密封胶及丁基封腻子; 1.4.2耐候密封硅胶:采用进口原厂产品,且符合中国JGJl02—96标准; 1.4.3结构硅酮密封胶:采用进口原厂产品,且应符合中国JGJl02—96标准,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黏结性、相容性的试验合格报告和质量保修年限保证书; 1.4.4结构胶采用高模数中性,良好的黏结性、延伸率、抗气候变化、抗太阳紫外线破坏、抗撕裂和耐老化,并提供相关的数据; 1.4.5在施工图上应表明所采用的结构胶位置和
45、产品名称; 1.4.6在使用规定的密封胶或经批准的代用品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材料制造商关于产品使用及接缝尺寸限制的说明书,除非书面说明另有规定,否则不得在潮湿和低于4OC时进行封闭层的施工。 1.4.7外露密封胶选用的颜色须经招标人同意,所有材料须为国家有关部门鉴定的合格产品,证实符合设计要求才能使用。材料的相容性试验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 幕墙和窗构件加工制作要求 一、一般规定: 1.1中标方应对幕墙的施工准确性负责,中标方在构件制作前应对设计施工图进行核对,并应对已建结构进行复测,确定结构安装所产生的误差值,按实测结果调整幕墙并经总承包商、监理、招标人和设计单位同意
46、后,方可加工组装; 1.2所有幕墙所用的铝合金构件应保证表面处理、颜色、镀膜厚度应均匀一致并与幕墙主框料质量、外观一致: 1.3产品的切割和加工、单元幕墙的单元制作工作应在厂内完成; 1.4幕墙完成制作后应立即进行产品表面的保护措施,以防受到污染或损坏。 1.5幕墙所有材料的加工制作必须符合相应国家、部颁和北京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 二、玻璃幕墙构件加工和组装精度: 2.1中标方所提供的构件,其表面处理、加工和组合均应由熟练工人以行业内最高水平的施工手法达到同类工程的最高质量要求; 2.2幕墙构件在截料前必须进行直线度检测,如直线度超过允许偏差L/2000必须校直
47、至允许偏差范围内; 2.3幕墙构件截料的允许偏差应复核以下要求: 2.3.1构件截料长度允许偏差为:横料±0.5mm、立柱±lmm; 2.3.2构件截料端头角度允许偏差为≤—10′。 2.4构件截料端部不应有明显加工变形,其毛刺不大于0.2mm 2.5玻璃幕墙构件装配后每边及对角线允许偏差≤±2mm; 2.6其它未注明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三、幕墙构件检验和预验收 3.1供货商在幕墙构件出厂前应进行质量自检,在出厂时应有检验质量证书、安装图及其说明等资料. 3.2出厂检验及预验收的项目应根据本技术要求进行,包括玻璃、铝合金等金属材料的规格尺寸、平整度、镀膜、镀锌防
48、护处理、外观质量、构件的加工结合等。每次检验的数量不少于2%,如果总承包商认为有必要通过进一步检验,供货商应负责提供一切设施和人员便利。 3.3业主或招标人代表有权在构件发运前的任何适当时间到加工厂所在地检查和监督。对合同规定的材料进行性能试验; 幕墙和窗的安装施工要求 一、一般要求 1、中标方应绝对依照批准的制作图及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符合设计对材料、表面处理、形状、大小、厚度及接口位置等要求;并且对选用的同类型材料,应使色泽、文理及线条统一和谐。 2、中标方应编制幕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供业主和总承包商审核和批准,并由总承包商提供现场安装场地。 3、中标方应对主
49、体结构内已埋设的予埋件进行适用性复测,并对可能出现的予埋件移位进行及时补位,检测费和后埋件费用包括在合同报价中。 二、幕墙和窗的安装施工及质量控制 1、幕墙施工测量要求 A.幕墙分格轴线的测量应与主体结构的测量配合,对于主体结构的误差应及时作相应调整不得积累,确保加工制作的幕墙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B.测量应在风力不大于4级的情况下进行,每天应定时对幕墙的位置进行校核。 2、玻璃幕墙安装质量要求 A.幕墙平面度:铝框对于幕墙轴线前后偏差绝对值不大于2mm,相邻两个铝框前后偏差不大于lmm。 B竖框直线度:铝合金竖框左右偏差绝对值不大于2mm,相邻两个竖框左右偏差不大于lmm。 C
50、横框水平度:铝合金横框同层水平标高偏差绝对值不大于4mm,相邻两个横框的水平标高偏差不大于1mm. 3、玻璃幕墙其它主要附件安装要求 A.玻璃幕墙中与铝合金接触的螺栓及金属配件应采用不锈钢制品。 B.不同金属的接触面应采用相同垫片或绝缘膜作隔离处理. 4、玻璃幕墙玻璃安装要求 A.玻璃安装前应将表面尘土和污物擦拭干净。 B.玻璃与构件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凹漕底保持一定空隙.每块玻璃下部应设不少于二块弹性垫块,垫块的宽度与槽口的宽度应相同,长度不应小于100mm,玻璃两边嵌入量及空隙不可小于幕墙加工图纸设计的指定尺寸。 5、密封胶的施工要求 A. 密封胶的施工厚度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