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名称:****大厦工程 招标编号: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OO六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概述 4 一、 投标须知概述 4 二、 投标须知 8 (一) 总 则 8 (二) 招标文件 8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 (五) 开标 15 (六) 评 标 16 (七) 合同的授予 20 第二章 ****大厦工程合同条款(施工承包合同) 21
2、 一、 **国际学校一期工程(文体中心、中学部、中学生公寓、科技创造楼)协议书 22 二、 通用条款 24 三、 专用条款 25 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32 第三章 图 纸 34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35 一、 工程量清单说明 36 二、 工程量清单(光盘) 37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38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9 二、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0 三、 投 标 函 41 四、 投 标 函 附 录 42 五、 投标报价说明 43 六、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44 七、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45 八、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46 九、
3、 措施费项目清单计价表 47 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明细表 48 十一、 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表 49 十二、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50 十三、 投标报价光盘、软盘 51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概述 一、 投标须知概述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大厦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区出口加工区 3 1.1 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15768.76M2;为框架结构。地下一层车库,地上一层厂房,一层办公;建筑高度为14.90米;总高度17.70米 工程费用约2
4、110万元 4 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1.1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主体结构必须达到优质。 6 1.1 立项批文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渝**计统[2006]70号 7 1.1 工程招投标相关单位 招标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区**大厦 项目管理单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市设计院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市**区**路16号**大厦1608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5、 真:** 监督机构:**区招标办 监督人:** 监督电话:** 8 2.1 招标范围 招标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最终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为准。 9 2.2 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预计2006年 8 月 31 日 总工期: 8 个月 10 3.1 资金来源 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将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所约定的支付。 11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资质,外地施工企业在投标截止期前必须办理好外地施工企业入渝施工备案登记手续并在开标时出示
6、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2 13.1 工程计价方式及说明 计价原则: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工作内容的单位综合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所有可见和不可见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 计价依据:《**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04]265号)、企业自身水平、招标图纸、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等自主报价。 计价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确定的内容 最高限价:本次招标,招标人将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开标前6日公布。若投标人的投标报
7、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时,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16.1 投标担保金额 贰万元,于2006年8月11日17:00时前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5 17.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予考虑。 16 18.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7 32.4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评标办法参照渝建发[2005]142号文《**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的工程量清
8、单计价。 一、评标分值设置 投标报价 100分 二、评标方法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即总报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材料单价等内容)进行了报价,则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否则不予计分。 ①工程量清单总报价(50分) A.评标委员会应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的,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为合理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低的为最优报价,得50分,低于最优报价的得零分,其余投标报价与最优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扣完为止。具体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B.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计取,应严格按照《
9、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04]265号的规定执行,否则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 C.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下述②、③、④的计算及评分。 2、措施项目费10分 所有措施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所有措施项目费先得满分10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3、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20分 选定的10项工程量清单子项进行逐项评审,每项去掉一个最高综合单价和一个最低综合单价(投标
10、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分项的基准价。每一分项单价先得2.0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4、主要材料价格20分 选定的10项单项材料,每项材料去掉一个最高单价和一个最低单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项材料的基准价。抽出的每一项目的单价先得2.0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评标时所有计算数据及评分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以上原则计算最后得分。 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可依法宣
11、布招标失败。 18 37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公示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中标公示后7天内,中标人还必须到**区建管站缴纳中标金额2%的民工工资保障金。 19 招标日程安排 1.发标:2006年8月8日16:00时,在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每套标书(含光盘)1200元,售后不退。2006年8月9日9:30时招标人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在出口加工区综合服务楼大厅集合,联系人:**,联系电话:(66845821)。 2、质疑及答疑:2006年8月10日12:00时前,将质疑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代理机构处,20
12、06年8 月10日14:30在出口加工区综合服务楼9楼一会议室召开现场答疑会,并于2006年8 月11日17:00前,在代理公司处领取答疑及补遗。 3、递交投标保证金:2006年8月11日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代理公司处。 4、投标截止期:2006年8月28日14:00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06年8月28日13:30时至14:00时。 地 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开标时间:2006年8月28日14:00时。 地 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 特别提示 关于招标电子文件的使用说明。 一) 、关于电子招标文件: 1、 招标方提供的电子文件为浩元
13、清单专版软件工程文件格式,可直接在浩元清单专版软件中使用。 2、 招标方提供的电子文件包含各工程量清单的: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投标单位均不得擅自更改。 二)关于电子投标文件: 1、报送投标电子文件载体采用光盘。光盘应粘贴标签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2、电子投标人文件中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与甲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相一致,不得出现多项、错项、漏项、排列顺序不一致的情况。 3、电子投标文件应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当二者出现不符时,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文件报送后,不得修改。 5、投标单位的投标函应是使用的浩元软件
14、使之与招标人的接口。 二、 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概述第1项~第7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工程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亩,总建筑面积15768.76M2;框架结构;地下一层车库,地上一层厂房,一层办公;建筑高度为14.90米;总高度17.70米。工程费用约2110万元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概述第8项 。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概述第9项 。
15、3、 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概述第10项。 4、 合格的投标人 4.1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符合要求,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企业是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 5、 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概述第19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
16、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 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概述 第二章 合同条款(施工承包合同) 第三章 图纸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
17、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6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
18、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
1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 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组成. 11.2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 投标函;(投
20、标函总价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 4) 投标函附录; 5) 投标报价说明; 6)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7)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9) 措施费项目清单计价表; 10)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明细表(该表内每个项目单价必须要有组成该单价的子项目的工程量、单价、合价和有关费用、利率的明细); 11) 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表; 12)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3) 投标报价光盘、软盘。(电子文档刻录在光盘上,另作一张3.5寸磁盘作为电子文档副本,并对电子文档设置修改权限密码,否则,发生报价数据有变化,由
21、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光盘和3.5寸磁盘必须贴上由招标人提供的光盘和磁盘标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上述6)-11)项按浩元软件版本表格。 11.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时,投标人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本人身份证、外地施工企业还应具备入渝施工登记备案手续原件供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 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
22、投标须知概述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概述第2项所述,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
23、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的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可见与不可见的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13.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7当发生工程变更(须经招标人认可的变更),以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共同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并按以下办法计价: ①中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
24、按该项工程量清单单价计算; ②中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的工程项目,可参考其单价和价格计算; ③中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工程项目,则执行**市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并按照中标价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表中的价格或由甲乙双方认质认价的市场价格、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所在分部平均管理费和平均利润率计算单价。 13.8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计取,应严格按照《**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04]265号)的规定,不得低于其合格工程的取费标准,并列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否则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
25、 13.9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均由招标人接至施工红线边(按招标人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期间交由施工单位使用并负责保管,按规定由施工单位交纳使用费用。 13.10基础土石方比例及深度投标人可参考勘察设计资料并结合实地考察自行测算,综合报价,一旦中标,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土石方运输按3KM内计。 13.11水泥、钢材、商品砼及工程所需的材料价格投标人参照市场行情测算风险、自主报价,在工程施工期间上述材料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13.12征地红线范围内的青苗赔偿费和临时施工用地征用费不进入报价,由招标人承担。 13.13本次投标价中不考虑与监理工程师相关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办公费,但应提
26、供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现场办公室房间各30㎡。 13.14工程招标范围内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检验标准。商品砼和水泥、钢筋等主要材料的采购厂家采用大厂材料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13.15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条件、工期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报价时考虑是否自备柴油发电机、二次加压设备、消防水池等措施。 13.16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调整,根据实际完成的符合工程计量要求的有效资料进行。 13.17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允许采用“调价声明”的形式进行报价调整。 13.18本工程采用无标底限价招标,招标人将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27、 14、 投标货币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单位:元。 15、 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概述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 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 投标担保 16.1投
28、标人应在2006年8月11日17:00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概述第1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的先决条件,逾期未提交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递交单位及地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室。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发
29、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6.6.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7、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本工程投标文件无须投标人递交其它替代方案。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概述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投标文件封面、
30、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 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商务部分的工程量清单使用GB50500-2003规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必须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清单填报软件打印报价表);光盘和3.5寸磁盘中的内容要求全面完整;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上必须要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市高级造价执业人员签章)签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报价光盘和3.5寸磁盘必须贴上由招标人提供的光盘和
31、磁盘标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数据必须与电子文档中的数据一致。否则,其商务部分无效。 18.5法定代表人应出席开标会,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应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被委托的代理人在开标前应出示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不受影响,并视同对整个开标过程认可。 18.6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经济标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获得被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修改、勘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可能因此被评
32、标专家指认为有显露或隐含暴露投标人之嫌疑而造成的后果。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内外包封袋使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2004版的投标文件袋(投标人自行购买)。 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密封后加盖企业公章。 19.3在商务部分袋上应: 19.3.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9.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招标编号; (2) 工程名称; 19.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
33、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概述第19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8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本次招标失败。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
34、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应满足下列条件: (1) 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 (2) 非常
35、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 (3) 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的签章。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5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开标 24、 开标 24.1招标人按本须知概述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 开标程序: 24.3.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4.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6、 24.3.3 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4.4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4.5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且影响到评标的公证性,评标委员会认定为重大偏差者; 25.1.2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和18.4款规定加盖投标
37、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5.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印章模糊、无法辨认的; 25.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25.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 评 标 26、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市建设委员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 5名建筑经济类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6.2本工程开标、评标由监督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27、 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开标
38、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
39、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9.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9.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0、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 30.1.1如果文本类价格与投标光盘不一致时,以文本数据为准; 30.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0.1.3如果文本类
41、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0.1.4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0.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 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0.3若错误修正值的绝对值累计超过原总报价的2%,则属于重大偏差,该报价无效。 31、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
42、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概述第17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排名前三名的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据此确定第一、二、三名候选顺序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放弃中标,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在30天的合同谈判中未达成一致意见未签约的,招标人可以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
43、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1.4 评标方法和标准 31.4.1本工程采用无标底限价招标,招标人将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确定的投标最高限价在开标前6日以书面公布给各投标人(即2006年8月22日17:00时以前)。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31.4.2本次评标采取百分制工程量清单计分方法。其工程量清单部分评分项目和分值设置为:投标报价部分100分(其中:投标总报价50分、措施项目费10分
44、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20分、主要材料价格20分)。 31.4.3投标报价部分的评分细则(100分)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项目(即总报价、措施项目费、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材料单价等内容)进行了报价,则视为总体报价完整,否则不予计分。 1、工程量清单总报价(50分) A.评标委员会应以保证工程所必须的实体消耗和保证工程质量为目的,对报价的合 理性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定为合理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低的为最优报价,得50分,低于最优报价的得零分,其余投标报价与最优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扣完为止。具体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B.实行工程量清
45、单计价时,建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计取,应严格按照《**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2004]265号的规定执行,否则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 C.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为零分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下述2、3、4的计算及评分。 2、措施项目费10分 所有措施项目费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所有措施项目费先得满分10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3、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20分 选定的10项工程量清单子项进行逐项
46、评审,每项去掉一个最高综合单价和一个最低综合单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分项的基准价。每一分项单价先得2.0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4、主要材料价格20分 选定的10项单项材料,每项材料去掉一个最高单价和一个最低单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最低)后的平均值为该项材料的基准价。抽出的每一项目的单价先得2.0分,再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2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投标人若更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数据,评标委员会将其投标文件计零分。
47、 注:所有计算数据及评分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1.5 定标办法 按以上评标办法,总分由高到低排列名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出第二名与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如果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放弃中标、或因故不能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 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 (七) 合同的授予 32、 合同授予标准 32.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5款
48、所确定的中标人。 33、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3.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4、 中标通知书 34.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招标人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合法签订施工合同后及时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退回投标保证金。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它有关附属合同; 35.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35.1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
49、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6、 履约担保 36.1中标公示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概述第18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和向**区建管站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转帐支票、电汇的形式。 36.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有权将此资
50、格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候选人。 37.专业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第二章 ****大厦工程合同条款(施工承包合同) 一、****大厦工程协议书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大厦工程协议书 建设方(甲方、全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承建方(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厦工程 工程地点:**区出口加工区 工程内容: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