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目 录1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二、投标须知4(一)总则4(二)招标文件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投标文件的提交8(五)开标8(六)评标9(七)合同的授予12(八)其他事项13三、合同条款14四、合同文件格式(略)18五、招标要求及招标产品技术规格书20六、图纸及其它资料30七、招标范围及内容31八、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人及制造商情况表33投标偏离表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记录3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6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7授权委托书38投标函39投标报价组成表41投标设备综合单价分析表42主机和标准附件清单43备品备件清单44专用工具清单45投标人推荐的选择功能件清单46一、投标须
2、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市分行营业办公楼发电机设备21.1项目地点*大道13号地块(中心区编号A47号、48号地块)31.1项目内容发电机设备供货及安装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要求合格62.1招标范围*有限公司*市分行营业办公楼建设工程所需发电机组设备供货及安装72.2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自筹94.1合格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或供应商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113.1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含税总价1215.1投标有效期60个工作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币伍仟圆整项号条款号内容说
3、明与要求147.3购领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08年 月 日地点: 155.1踏勘现场自行前往168.1投标人疑问清单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 月 日16:00时前地点: 178.1领取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时间:2008年 月 日地点: 18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918.1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商务标各壹份正本,六份副本。20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收件人: 地点: 212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 月 日 时00分2224.1开标开始时间:2008年 月 日9时00分地点: 2331.3评标方法与标准投标须知第31.3款2435履约、支付担保金额工程建设合同价格的10% (形式为:银
4、行保函或投标保证金)25联系方式招 标 人:*有限公司*市分行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市*路*锦园二楼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中华*共和国建筑法、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商。1.3本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有限公司*市分行组织实施。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报价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合同项目
5、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合格的投标人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3由两个以上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须知第4.1、4.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4.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6、;4.3.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3.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3.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4.3.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亦指联合体各方。5.踏勘现场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
7、的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须知前附表(2)投标须知(3)合同条款(4)合同文件格式(5)产品技术要求及标准(6)图纸及其它资料(7)招标范围及内容(8)投标文件格式7.2除7.1内容外,招标期间招标人在规定
8、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纪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将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购领招标文件。7.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的要求以书
9、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的规定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同时向招标人反映。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
10、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相关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
11、,均采用中华*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以下内容如系复印件,则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1.1.1技术标组成1) 营业执照(复印件)2)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3) 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4) ISO9001认证证书(复印件)5) 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投标)6)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联合体投标)7) 售后服务承诺,包括: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距买方最近的服务网点情况的详细介绍 质保期满后的维修保养合同(应明确质保期售后维修的人工收费标准) 优惠条件8) 投标人及制造商情况表9) 发电机组设备性能特点的综
12、合说明(并要求提供产品样本,但不得仅以样本替代)10) 投标偏离表1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记录(要求提供相应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12) 产品及工程制造、安装、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13) 主机和标准附件清单14) 备品备件清单15) 专用工具清单16) 投标人推荐的选择功能件清单17)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1.1.2商务标组成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 投标函4) 投标报价组成表5) 投标设备综合单价分析表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阐述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
13、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内容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3.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采购量,按投标数量价格表进行报价,并承担投标责任。投标报价应包括以下费用:(1)产品价格 (2)关税、增值税等税费 (3)随机特殊工具、备品备件费(4)运杂费(包括到工地的卸车、就位费等)(5)保险费(6)安装材料费(包括冷媒管、分支器、水管等)(7)产品安装费(包括施工人员的食宿、交
14、通等)(8)设备调试费、保管费、技术培训费(9)通过有关单位验收及相关服务费,包含消防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涉及城市管理的有关费用(如环保、交通、治安、市容等部门按规定可能收取的费用)、质保期内的维修及在开机时需要的润滑剂、制冷剂的初始运行充注等(10)各项税金及招标人预留金14.投标货币14.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
15、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直接向招标人递交。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1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本须知第34.1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5.1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
16、无息)16.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3.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修正标价;16.3.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项目不允许有替代方案。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袋、技术标部分、商务标部分相应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
17、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文件应妥善密封,并贴上封条。在封条及相应地方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9.2投标人应在密封袋封面上清楚地分别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等字样,并注明项目名称。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
18、项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收件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件时间。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19、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五)开标24.开标24.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不需到场参加。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还给投标人;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24.4开标程序:24.4.1开标由*有限公司*市分行主持;24.4.2本项目先按本须知第31.3.1条规定开标。24.4.3
20、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5.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25.1.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6.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
21、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投标文件的澄清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
22、发现的计算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8.2投标人应确保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委托代理人、投标书编制人员在评标期间,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29.投标文件的评审29.1开标后,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废标处理:29.1.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由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9.1.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23、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29.1.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工期;29.1.4投标书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让利方式报价;29.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参见招标要求及招标产品技术规格书);29.3.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或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不符合要求的;29.3.7投标发电机组设备品牌与资格预审(报名)时不一致的;29.3.8如供应商参加投标,未提供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授权书的;29.3.9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为 万元*币,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或经评委认定其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报价的;29.3.10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作废标处理的情况。29.
24、2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9.1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29.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要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9.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0.投标报价计算错误的修正
25、。30.1商务标中出现以下情况时,由该标书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予以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签字,则按投标违约对待,不仅投标无效,而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0.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0.1.2如果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合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合价金额为准;30.1.3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30.2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人发生以上算术性错误或数量发生变化或漏算,累计占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漏算和多算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
26、标报价1%(含1%)以上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作废标处理,错误绝对值累计占投标报价1%以内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对漏算的造价计算原则是:漏项的工程量*所有有效投标人中该项最高综合单价;对数量变动的造价计算原则是:增加或减少的数量*该项综合单价。3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1.3评标程序及方法31.3.1本项目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31.3.2评标采用综合评
27、分法,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其技术标得分与商务标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以开标、审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书及其投标人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综合分析、评议,最终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优先,若报价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决定名次),向招标人推荐排名第一、第二投标人分别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若经评审有效标数量3家时,且经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仍具有竞争效果时,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一名或两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招标活动达不到竞争效果的,可重新招标或由招标方以其它方式定标。31.3.3技术标的评定评标委员会成
28、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及下列评分标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各自分档次打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打分的合计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最后技术标得分,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技术标满分40分,如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小于28分,则该投标人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标的评审。在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技术标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技术标得分相同时,则由评委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名次),选取前3名(若不到3名,则全部)进入商务标的开标及评审,其余不得进入商务标的开标及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文件充分审核、讨论、评
29、议后,由评标委员会人员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判,独立打分,技术标满分50分。如发现某张评分票的一单项评分超过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票无效。技术标评分细则见如下:31.3.3 投标人技术文件评分 满分:40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1投标设备的品牌信誉、品牌影响力及投标人综合实力/7A档/7-4分;B档/4-2分;C档/2-0分根据投标设备的品牌信誉、品牌影响力、信誉情况等综合评定22006年以来投标品牌设备的业绩情况,特别是在*地区的业绩情况/3A档/3-2分;B档/2-1分;C档/1-0分根据投标品牌发电机组产品的业绩情况横向比较综合评分,要求提供的业绩规模不低于本工程或与本工程规模相当根据
30、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的影响力。3投标人及投标设备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情况评价/6A档/6-4分;B档/4-2分;C档/2-0分1、制造厂商在*地区设有专门售后服务机构的及其售后服务承诺;2、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能力评价(根据售后服务人员、维保网点、维保方式、保障措施、维保内容及期限、保修期满后的维保费用时间保证等承诺情况及发电机组设备维修的能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3、故障指标及相应保证措施;4、对故障响应时间及相应保证措施;5、故障修复时间及相应保证措施4投标设备的技术先进性/15A档/15-10分;B档/10-5分;C档/5-0分评审依据:1. 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是否满足或更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 启
31、动装置的先进性;3. 控制方式先进性;4. 主机先进性;5. 冷却系统的先进性;6. 噪声指标;7. 保护系统的先进性;8. 其它。5主要部件产地及配置情况/6A档/6-4分;B档/4-2分;C档/2-0分6投标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应情况、培训计划及付款方式的响应性及优越性/2A档/2-1.5分;B档/1.5-1分;C档/1-0分7标书编制质量/101分,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内容编排是否合理、有序等综合评价31.3.4商务标的开标、评标31.3.4.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定后,在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举行商务标开标会议。开商务标结束
32、后再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审。31.3.4.2商务标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将按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商务标进行符合性审查。31.3.4.3商务标评分。确定评分基准值。评分基准值为全部有效标中的最低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基准值对比,计算出商务标的评分值:满分50分1) 等于基准值的投标报价:得满分50分;2) 在基准值以上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值1%,扣1分;计算商务报价评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七)合同的授予32.合同授予32.1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3条所确定的中标人。32.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
33、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33.中标通知书3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4.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4.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34、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5.履约担保35.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35.2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5.3招标人将要求中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八)其他事项本标文未尽事宜将另发补充文件或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办理。三、合同条款合同一般条款 1、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
35、和数量应与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及被买方接受的规格性能偏离表相一致。 2、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专利权 卖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 4、产品包装 4.1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 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4.2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5、唛头 5.1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产品名称: 3)合同号: 4
36、)品目号和箱号: 5)到达站或到货地点: 6)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7)毛重、净重(公斤) 5.2不包装的金属结构件应将唛头标签系牢在结构件上。 5.3卖方应根据设备特点, 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 6、质量保证 6.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6.2卖方保证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买方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 6.3卖方保证按ISO9000系列标准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所供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安
37、装、调试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6.4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 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满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7、质量保证期 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设备通过最终验收并使用之日起12个月。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 8、合同转让和分包 8.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 安装工作转包给第三方。 8.2卖方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他厂生产。 8.3 虽然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买方认可,但卖方仍应对这些
38、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 9、合同修改 9.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9.2除非买方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卖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10、违约责任 10.1产品质量责任1)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或在买方同意的前提下,降价处理。卖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2) 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3
39、) 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10.2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 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卖方支付1的违约款。但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 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罚金。 2)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 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通用设备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5;专用设备按不能交货部分的1030。买方中途退货
40、,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5。 4)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支付违约金的不在此例。 11、合同的终止 11.1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随时将终止合同的通知送达卖方,合同将在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11.2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 11.3在买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按10.1条
41、规定对已交货部分设备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12、仲裁 12.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12.2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12.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3、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4、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14.2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一半,同等生效。 15、未尽事宜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特殊条款本合同特殊条款是
42、对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两者之间如有抵触,以本特殊条款为准。1、合同交货供货方应在接到买方的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交货及安装;并按投标书承诺的工期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业主。 2、交货地点 *有限公司*市分行营业办公楼工地现场业主指定地点。 3、接货通知 卖方在设备发运前15天将准备发运的设备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 4、运输及装卸保险 4.1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4.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
43、由而拖延。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递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货到工地开箱验收通过后付设备总价的70%,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并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设备总价的25%,余款5%待质保期满后10天内付清。发票可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 6、卖方文件和技术资料的提供。提供资料清单及进度根据招标书的要求,在签定合同时明确。 7、技术服务卖方负责对买方的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所需交通费、住宿费和培训费由卖方承担。8、质量、技术标准 符合招标书中的有关标准、规定。 9、设备检验9.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 9.2设备到达现
44、场后,卖方派人到现场与买方一起开箱检验。10、售后服务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故障,而买方无法自行排除时,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应立即派人前往买方工地处理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四、合同文件格式(略)说明: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买方全权委托卖方进行*有限公司*市分行营业办公楼发电机设备的采购、结算、安装和维保。卖方根据买方的委托,在充分调研考察的基础上举行了公开招标工作。中标人(简称卖方)按照标书要求,与买、卖双方就购买发电机组产品达成如下合同。 如买、卖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中标合同要求的内容相一致。*有限公司*市分行营业办公楼发电机设备(项目编号:建业建招2008 号)。经招标决策组织定标 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合同一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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