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项目名称)*15-18号楼土建、安装 标段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项目编号: * 标段编号: *招 标 人(盖章)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 出 日 期: 2009 年 08月 26日目 录招标文件备案表 . .(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二、 投标人须知. (7)(一) 总则. (7)(二) 招标文件. (7)(三) 投标文件. (9)(四) 投标报价. (12)(五)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5)(六) 开标、评标、定标. (16)(七) 授予合同. (19
2、)第二章 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21)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4)第一节 协议书. (24)第二节 通用条款(略)(26)第三节 专用条款.(26)第四节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36)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38)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38)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39)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39)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40)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41)封1工程量清单. .(41)表01总说明. . .(41)表0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41)表10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41)表1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3、. (41)表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41)表13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41)表151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 (41)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2)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44)二、 授权委托书. . (45)三、 投标函. (46)四、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47)封3投标总价. (48)表01总说明. (49)表02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 (50)表03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 (51)表0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 (52)表0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53)表09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54)表1
4、0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 (55)表1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 (56)表111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 . (57)表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 (58)表13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4)表151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 .(65)表152承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 .(66)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67)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68) 七、施工组织设计. (69)八、资格证明材料 .(70)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组长签字):* 日 期: 2009年08月25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5、日 期: 2009年 08月25日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21.1建设地点 *31.1建设规模 14160.98平方米,砖混六层41.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 合格61.1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09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0年05月31日施工总工期:220日历天定额工期: 245 日历天71.1资金来源 自筹81.2招标范围 *15-18号楼土建、安装9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1012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3.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
6、金人民币 壹拾 万元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4.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地点:* 13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等1418.3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的取值等。1518.4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时间:2009年 09月 06日1620.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 零份。(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副本贰份)17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 * 截止时间:2009年09月16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中心开标室(*三
7、楼) 1824开 标开标时间:2009年09月1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室(*三楼) 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9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由资深专家担任。2036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5 % 其中:工期为 2.5 ,质量为 2.5 。中标差额保证金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二、投
8、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场地已平整 。(2)施工用水、电 已具备 (3)场内外道路 畅通 。(4)其他: /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代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
9、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其他按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须知要求执行。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海安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将给予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第七章:
10、投标文件格式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
11、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就其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于 3 天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过海安县招标投标办公室专用答疑邮箱 * 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招标办备案后,将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答疑栏目公布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将发放经招标办备案过的招投标专用光盘,专用光盘一经发放,不
12、得变更。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补充通知报招标办备案后,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行业快讯网上答疑栏目公布给各投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 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 2 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8.1、8.2、8
13、.3、8.4、8.5、8.6、8.8、8.9、8.10条内容,其中技术标包括以下 8.8 条,商务标包括以下8.1、8.2、8.3、8.4、8.5、8.6、8.9、8.10 条 。 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8.3投标函;8.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
14、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8.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8.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8.7如以联营体投标,须附联营协议书;(本工程不接受联营体投标) 8.8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8.9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4)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5、B证)。(资格预审更新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8.10本工程商务标电子标书(招投标商务标专用光盘)壹套 (电子标书必须使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专用光盘,其它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效)9.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投标保
16、证金 13.1本工程执行关于海安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的管理规定,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汇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户名:*结算中心,开户行:*营业部,帐号:*,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后开标前,凭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并提供银行进帐单复印件至海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7号窗口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办理换取统一收据。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现金缴纳方式无效,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经海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7号窗口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
17、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在投标保证金递交前按有关规定至海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需核验开户许可证),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提交,以受理处在“海安县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上加盖备案章为准。(敬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名称便于银行核对)。开标时,投标人需出示加盖备案章的“海安县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原件。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从提交到入帐的时
18、间风险,提前办理相关事项,以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指定的时间前汇入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价的1%,且不超过80万元。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1项。13.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予以退还(无息)。13.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 13.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一)放弃中标项目的; (二)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三)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6条第2款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
19、金而不提交的; (四)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六)投标人之间有串标行为的。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
20、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 投标报价15.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 16.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16.1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
21、场风险。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以下办法执行。 16.2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工程价款调整(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
22、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格。(2)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
23、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本工程执行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 。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
24、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8招标控制价18.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
25、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市场指导价没有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执行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现行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规定,并在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明确。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等不可竞争费用在计算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时不调整。18.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控制价编制应使用表格:招标控制价封面、总说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及明细表、规费、
26、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及措施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包括:封2、表01、表02、表03、表041、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1、表152)。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的取值等,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本工程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编制深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18.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经海安县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投标人,并报造价管理机构备查。具体公布时间
27、见招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18.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开标7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开标5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并补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投标人对招标人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应当在开标3日前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书面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复核只进行一次,相关复核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等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规定分别承担。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
28、价。19.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19.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19.4不可竞争费用08规范“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第1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中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和“环境保护”合并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列为“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中的第1项,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仍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按09费用定额中
29、规定标准计取。该费用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招标控制价中应足额计取,不得参与竞争,施工单位同时应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备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基本费应按09费用定额有关规定在措施项目中列项,现场考评费均应按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内,奖励费根据招标人(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的创建目标(即是否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按相应的规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内;竣工结算时按核定的最终费率(即将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等三部分合并列项计取)为准。未经核定,一律不得计取。本工程
30、不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工程排污费:包括废气、污水、固体、扬尘及危险废物和噪声排污费等内容,应按有权部门征收的实际金额计算。施工单位因违反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而受到的罚款,不属于工程排污费,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计取方法: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招标控制价中,暂不计入;竣工结算时按有权部门规定计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按通建工2009136号文件精神执行,即计取标准调整为0.19%,计取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之和。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按09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计取。税金按海安县现行规定的标准3.332%执行。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计取并在工程造价中
31、单列。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费率标准如表:序号费用类别费用名称计费基数土建费率或元安装费率或元01规费工程排污费A+B+C0%0%02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A+B+C0.19%0.19%03社会保障费A+B+C3%2.2%04住房公积金A+B+C0.5%0.38%05税金税金税前造价3.332%3.332%06措施项目清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A2.2%0.8%07其他项目清单-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费项见清单见清单注:上表中A-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费用,B-措施项目清单费用,C-其他项目清单费用。(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投标人应准备 壹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
32、,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零 份,(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20.2当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以及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时,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第一册(技术标)第二册(商务标)。投标文件的第一册(技术标)和第二册(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如需提供技术标、商务标专用光盘的,技术标、商务标专用光盘应分别夹(装)在技术标、商务标正本中。20.3.当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时,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
33、或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时,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20.4可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34、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 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23.2 种方式23.1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23.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23.3多因素综合评估法以上三种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二章。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按招标文件第20条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不再接受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异议或投诉),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35、范计价方式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其投标将被拒绝。25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但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资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
36、知前附表第19项。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7.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7.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
37、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7.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7.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7.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7.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7.9技术标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7.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27.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7.1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
38、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不一致; 27.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27.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27.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7.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7.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7.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7.1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
39、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8.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投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办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
40、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电子标书与文本标书不一致时,以文本标书为准。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电子标书报价如同纸质文件明显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可按27.4条款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
41、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两个工作日。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二)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四)投标人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 (五)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 (六)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七)授予合同 34.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4.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34.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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