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招标内容:主楼三层多功能厅顶结构改造加固工程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日 期: 2012年2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17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18第四章 工程建设内容和标准25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27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4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51第八章 资格审查证明资料54第九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63第十章 工程量清单66第十一章 图纸68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六)评标(
2、七)合同的授予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招标单位:*21建设地点山东济南历下区解放路165号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1质量标准合格52.1招标内容拆除原有构筑物,同时对顶结构进行加固。62.1招标范围*大酒店主楼三层多功能厅72.2工期要求40日历天。83.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94.1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有效年检,具有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营业范围。2、投标人须具备经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同时具备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接结构补强工程)。3、投标人自 2009年 1 月
3、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3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2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13第二章2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收到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进度款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额度为当期施工完成额度(扣除当期隐含的招标人供应材料款)的5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累计支付款额达到已完工程总价(扣除招标人供应材料款)的80;质量验收合格且办理完结算审计后,招标人付至审计定案总价的90%,退回履约保证金;留10
4、%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问题后付清。1416.1投标保证金办理及金额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人 民 币:贰万元整,采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方式155.1踏勘现场在征得招标人允许后,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踏勘,以获取与投标有关的现场资料;答疑采用书面形式1618.1投标文件份数1份正本,5份副本17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收件人:*地 点:*时 间:2012年3月14日上午8:309:301825.1开 标开标时间:2012年3月14日上午9:30开标地点:*1931.4评标方法及标准百分制综合评估法20-担保中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
5、2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2月24日起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22-联系方式代理单位:*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邮 箱:*地 址:*23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为665304.66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投标。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山东济南历下区解放路165号2、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2.1 本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2.3 质量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
6、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5、踏勘现场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以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
7、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4 投标人未踏勘现场,而仅根据自己的理解、推论,估计现场有关条件、数据的,对由此给投标结果造成影响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书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内容和标准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八章 资格审查申请书第九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十章 工程量清单第十一章 图纸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
8、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9、澄清要求,同时将要求澄清内容的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人。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否则视为对该澄清文件无异议,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
10、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根据情况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简体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
11、组成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审查证明资料四部分组成,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可同册装订、密封,技术部分单独装订、密封。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函附录;11.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3.1投标报价说明及清单报价表;11.3.2唱标单(一式三份,单独密封、提交,开标时唱标用);11.3.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项
12、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资料管理和各专业人员配备情况表; (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1.3.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4.1 施工组织设计(1) 工程概述;(2) 施工部署;(3) 主要施工方案;(4) 主要技术措施:包括质量、安全、消防、环保、工期保证、雨季施工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5)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和进场计划;(6) 劳动力安排计划;(7) 材料供应计划;(8) 施工进度网络图;(9) 施工平面布置图;(10)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1.4.2售后服务和支持。11.5 资格审查证明资料11.5.1资格审查申请
13、书;11.5.2资格证明资料附表:(1)投标人一般情况;(2)近三年类似工程营业额数据表;(3)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4)财务状况表;(5)类似工程经验;(6)现场条件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7)其他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报价(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应根据设计及二次设计方案施工做法,报出全费用单价,包括人工费
14、、材料费、机械费、相关必检项目检验试验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全部费用。规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报价时按有关规定执行。13.2 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定额及配套价目表,结合市场风险、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13.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如投标人认为是工程必须的,且没有包含在清单中,可自行提报报价,不计入总价。13.4本工程按照固定清单单价包死、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方式进行结算;清单外发生的增加项目,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结合实际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
15、械费、相关必检项目检验试验费等,将包括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在内的报价报送建设单位审批。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
16、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6.2.1投标保证金(1)支票;或(2)汇票;或(3)电汇;或(4)现金。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收款单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行济南科技支行银行帐号:37163300616.2.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后5个 工作日内予
17、以退还(不计利息)。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日内并交纳中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5.1 投标人在开标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擅自补充、修改、替代其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文件的;16.5.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6.5.3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1本工程不接受替代方案。18、投标文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
18、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四)投
19、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分别装订。19.2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文件”同册装订,“技术部分”单独装订。二册文件应分别封在二个内层包封和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层封包上明确标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字样。外层包封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在开标前不得开封等字样。封包密封后须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19.3、投标人须提供效果图展板,展板上注明投标人名称,规格尺寸自行确定。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准备“唱标单”三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
20、上标明“唱标单”字样,密封方式同投标文件。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代理机构。若唱标单中的价格与投标文件中的不一致,则以唱标单中价格为准。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
21、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
22、保证金将被没收。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 开 标25、开标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应出席。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不予接受:a) 逾期送达的;b)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5.3 开标程序:25.3.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5.3.2 开标会上,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进行查验。25.3.
23、3 开标时,由公证人员或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5.3.4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按照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宣读唱标单。25.4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后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25.5 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 标26、评标委员会26.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委总人数的2/3。26.2 开标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全封闭方式进行。26.3 评标纪律及规定(1)为
24、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开、公正,维护评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3)评标活动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及经批准的招标人和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地点。(4)根据评标回避制度,参加评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以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必须确保与投标人无任何利害关系,否则应主动提出回避。(5)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享有评审发言权,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发表评审意
25、见。(6)评委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评委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8)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评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9)评标期间,评委不得单独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10)评委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评审排序情况以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11)评标结束后,各评委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有
26、关资料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27、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7.1 评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不得进入详细评标:27.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7.1.2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7.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7.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28、投标文件的澄清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
27、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9.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没有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
28、公正的影响。29.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0.2 按上
29、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3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1.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31.4条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31.4 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无标底百分制评分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
3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进行打分。评标内容为:工程报价、工程工期、工程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业绩及施工经验、社会信誉、建设单位考察意见等,详见第九章“评标标准和方法”。31.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2、评标过程的保密3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
31、标被拒绝。3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33.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3条所确定的中标人。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4.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5、中标通知书35.1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5.2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于发布招标公告的王章将结果公示三天,三天内无举报或举报经核查无问题的,招标单
32、位方可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36.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7、履约担保37.1中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38、招标代理服务费38.1根据国家发展
33、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8.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取费基数为本次招标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目 录一、合同协议书二、工程质量保修书三、 安全生产合同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 承包人: (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34、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 本合同专用条款(3) 中标通知书(4) 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
35、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10.2合同订立地点: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地 址: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二、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36、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大酒店主楼三层多功能厅顶结构改造加固工程项目(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防水工程
37、为五年;采暖工程为两个采暖期;给排水、空调、电气工程为两年。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38、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4.2除防水工程外,其他工程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支付保修金的3/4,其余待防水工程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支付全部剩余保修金。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三、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大酒店主楼三层多功能厅顶结构改造加固工程项目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
39、工作,本项目业主山东*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甲、乙双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规,认真组织落实。2、乙方职责(1)做好施工人员的自身安全生产教育,提高
40、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贯穿于全部施工工作中。(2)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建设部颁发的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机械安全操作规程。(3)乙方在落实工程生产计划时,要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要求。(4)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要迅速报告业主,同时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3、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 (单位全称)(盖章) 乙方: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职务) 或其授权代理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日期: 日期:第四章 工程建设内容和标准
4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烟草大厦(一期工程)三层裙房多功能厅顶结构改造加固工程。2.工程内容:1)拆除原有5-K、5-M轴框架柱;2)对承载力不满足要求的构件进行加固处理;二、本工程设计依据的规范及规程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2010版;2.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版;4.关于本工程甲方提供的建筑图纸及使用要求;5.原结构施工图。三、本设计所采用的轴线标号、尺寸标注及标高与原结构图相同;本图中的尺寸标注单位除注明的外均为毫米(mm),楼面标高的标注单位为米(m),本施工图所有尺寸及标高均以现场实际为准。四、材料及要求1.钢材:未经注明均为Q235-B;2.选用钢筋为HPB235、HRB400热轧钢筋,钢筋质量及性能设计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植筋锚固深度(Ld)=23d;3.碳纤维布:300g 一级;4.混凝土:除注明外均采用LGM灌浆料浇筑;5.植筋胶:选用A级胶,符合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要求。五、碳纤维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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