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公业务用房及****宾馆车库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TC059A95C 招 标 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二〇〇六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 A 说明 7 1.适用范围 7 2.法律适用 7 3.定义 7 4.合格的投标人 8 5.投标费用 8 B.招标文件说明 8 6.招标文件 8 7.招标文件的澄清 9 8.招标文件的修改 9 C投标文件的编写 9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 10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0 11.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1 12.投标报价 12 13.投标货币 12 14.投标有效期 12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 1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4 18.投标文件修改和撤消 14 E开标及评标 15 19. 开标 15 20.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5 21. 投标的澄清 16 22. 评标 17 23.评标过程保密 18 F 授予合同 18 24.资格最终审查 18 25.招标方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19 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 19
3、 27.中标通知 19 28.签订合同 19 G中标服务费 19 29.中标服务费 19 30.投标保证金 20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 21 一、总则 27 二、基本要求: 27 三、技术要求 28 四、交付前的检验 30 五、质保期 30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31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8 1.投标书 59 1.1投标函 59 1.2开标一览表 61 1.3分项报价表 63 1.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价目表 65 1.5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67 1.6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68 1.7商务条款偏离表 69 2.资格证明文件 70
4、2.1法人代表授权书 70 2.2制造商资格声明 71 2.3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75 2.4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79 2.5投标单位简况说明 81 2.6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83 2.7 ISO9000认证情况 83 2.8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83 2.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说明 83 3.技术方案说明书 84 附: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8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公司受****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的委托,就其办公业务用房及****宾馆项目全自动地下机械停车库采购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 1、 招标编号:TC05
5、9A95C 2、 招标货物名称和数量:地下全自动机械式停车设备,三层停车位99辆。 3、 项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危改小区13号楼 4、 购买标书时间:即日起至2006年 月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6:00 5、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 月 日上午9:30。 6、 开标时间:2006年 月 日上午9:30。 7、 开标及投标地点:北京市***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8、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编:100081 联系人:********
6、 电话:(********* 传真:(0********** E-mail:z***********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礼士路支行 账号:0*************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是****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办公业务用房及****宾馆停车设备采购招标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投标货物及服务采购等方面,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2.法律适用 本招标文件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定义 “招标机构”系指组织本次
7、招标的机构——中招国际招标公司;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商; “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须完成的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技术支持; “日”、“天”系指日历日; “现场”系指招标文件所指定进行货物安装、运行的地点; “合同”是买方与中标人共同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依据,经过协商签订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共同确定的补充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4.合格的投标人 4.1已通过资格预审且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4.2投标人应
8、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机构保留进一步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的权利,拒绝补充材料或提供材料不真实,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投标人一旦中标,通过商务谈判签订合同后,不得私自转包,否则将视为违约并自动终止合同。 4.4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中的有关资格要求。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在投标准备、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整个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而不论其投标结果如何。 B.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
9、服务的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要求 (4)合同条款 (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的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澄清,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投标邀请中注明的联系方法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视情况决定确定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招标机构可根据需要和(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
10、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8.2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8.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C投标文件的编写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以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除外); 9.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投标
11、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 10.1 投标书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及其他投标声明(如有) (3) 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3) (4)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价目表(格式见附件1.4) (5)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5) (6)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6) (7)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7) 10.2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书面文件,证明其是合格的投标商和中标后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 法人授权书(法人代表直接签
12、署可不提供)(格式见附件2.1); (2) 制造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2.2); (3) 安装单位的资格声明(制造商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格式见附件2.3); (4) 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安装单位(作为分包)的营业执照(制造商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6) 公司(单位)概况; (7) 安装单位概况; (8) 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格式见附件2.4); (9)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应的质量认证证书及各种专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10) 专门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或相关文件; (11) 近三年(其中2005年单列)同类产品销售
13、量、主要项目及北京地区销售介绍(附合同); (12) 产品鉴定证书;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13) 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 (1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10.3 技术文件 (1) 技术方案说明 (2) 技术协议书(按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编制) (3) 主要设备一览表(含主要部件、零配件的采购及供应商) (4) 主要功能单元、系统功能及指标说明 (5) 设计图纸(总体布置图、平面布置图以及立、剖面图、组装施工图、电气控制图、土建预埋预留图等) (6) 使用、保养、维护要求及说明 (7) 技术培训 (8) 售后服务(北京地区的售后服务网络)
14、 (9) 节能及运行成本(能耗、日常维护、保养、配件消耗)分析 (10) 环境影响(噪声等) (11) 需土建进行预埋预留的要求 (12)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技术文件。 11.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1.1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编制投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按规定格式填写,无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并装订成册。 11.2投标文件不得漏项或虚报,否则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3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技术要求,逐项进行点对点应答。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应在填写设备清单及价格明细表时注明设备的公开报价、详细配置的分项列表价、单价、折扣
15、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对每种规格的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2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报安装现场价; 12.3投标人应按上述12.1-12.2条款要求填写投标报价,但不限制买方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3.投标货币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最终采用人民币报价。 14.投标有效期 14.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4.2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电报的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
16、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10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5.2 投标人应填写单位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15.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保证金仅需一份原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供一份包含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张。 15.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5.6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5.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
17、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5.8招标机构概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等。封口骑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6.2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正本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于投标时单独递交; 16.3每一密封包装表面上注明“于2006年 月 日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6.4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6.1-16.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
18、地址送至指定地点; 16.5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1) 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16.1-16.3规定; 2) 外层信封装入16.1及16.2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机构名称、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16.6如果不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7.1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是通过专人或邮寄递交,都必须按照招标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机构。 17.2 招标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
19、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7.3 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7.4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拒绝接收。 18.投标文件修改和撤消 18.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机构者,招标机构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18.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8.3 撤消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招标机
20、构。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消投标的正式文件。撤消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18.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8.5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 E开标及评标 19. 开标 19.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合格投标人参加。 19.2 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9.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9.4 招标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唱正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记录。 20. 对投标文件的初
21、审 20.1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以及投标文件是否具有实质响应性。 20.2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 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0.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具有非实质响应性的投标文件而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供货范围、质量、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
22、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0.4 投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而被拒绝: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 投标人与买方、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的; (3) 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5) 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 投标无技术协议文件及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
23、8)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0.5 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1. 投标的澄清 21.1 招标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或要求其补充某些材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1.2 必要时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1.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22. 评标 22.1 招标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货物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
24、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2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时主要考虑以下评标因素: (1) 投标价格; (2) 投标产品配置和技术性能; (3) 投标人的技术支持能力; (4)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措施; (5) 投标人的企业经营状况; (6) 投标人的资信及执行合同能力; (7) 投标人的同类货物销售业绩; (8) 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编写质量; (9) 技术协议文件; (10) 其它因素(如优惠条件等)。 22.3评标委员会
25、采用“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方法依次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进行打分评选,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占40分,技术及其他因素占60分。 22.4 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综合评价最高。 (3)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 (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2.5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出三名中标候选人,排列出名次。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3.评标过程保密 23.1有关
26、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意向的一切情况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3.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F 授予合同 24.资格最终审查 24.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24.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的产品进行产品性能、技术状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投标人资格、信誉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 24.3 最终审查的方式: (1) 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 (2) 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24.4 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
27、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24.5如果确定该中标候选人不能圆满履行合同,招标机构将对综合评价次高的投标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 25.招标方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方有权变更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 招标机构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中标通知 27.1最终审查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7.2 当中标方按第28条规
28、定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招标方将向其他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招标方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27.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G中标服务费 29.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机构中招国际招标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向招标机构直接缴纳中标服务费。 30.投标保证金 30.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
29、 30.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支票(北京)、汇票(其它地区)。 30.3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30.4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经济合同并提交了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30.5 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生效后10天内无息退还。 30.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Ø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 Ø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规定签约; Ø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缴付中标服务费。 表一 商务标评标细则 以所有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价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J) 报价X 得分A1 得分N1
30、 J +170万<X 84 33.6 J +150万<X≤J +170万 86 34.4 J +110万<X≤J +150万 88 35.2 J +90万<X≤J +110万 90 36.0 J +70万<X≤J +90万 92 36.8 J +50万<X≤J +70万 94 37.6 J +30万<X≤J +50万 96 38.4 J+10万<X≤J+30万 98 39.2 X≤J+10万 100 40.0 商务标得分N1=A1×0.4
31、 表二 技术资信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 分值 子项 得分A2 评分标准 1 企业概况 25 注册资金(3000万元) 3 仅指制造企业,高于或等于得3分,低于得1.5分 资信状况 3 优3分,良2分,一般1分,无为0分。 质量等认证 5 有ISO9001质量认证4分。有环境、职业卫生认证加1分 获国家、省、部级及行业质量及技术服务类奖项 4 每项1分,最多4分 2005年同类车库销售量 6 以销售合同为准,按销售量车位数排序,最高得6分,依次减0.5分,无为0分。 财务状况 4 优3-4分,良2-2.9分,一般1-1.9分,亏损0
32、分 2 技术要领 30 节能环保 5 有认证得5分,其余酌情给分 技术先进性 5 技术优良4-5分,技术一般2-3分,技术有欠缺0-1分。 核心技术来源(有证明材料) 4 国际合作开发研制4分 国外引进 2分 所投车库设备技术专利情况(有证明材料) 4 自主研发及国外购买的专利均得4分, 制造安装过程质量的可追溯性保证及措施 4 提供并有保证承诺得4分,其余酌情给分 安全性能保证及措施 4 性能有保证及承诺得4分,其余酌情给分 所投车库的主要设备 4 主要设备整体进口4分,主要设备配件进口2分。 3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15
33、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5 完整4-5分,基本完整2.5-3.9分,有欠缺1-2.5分 对技术协议文件要求的满足程度 5 优4-5分,良2.5-3.9,一般1-2.4 对技术协议中技术指标承诺 5 优4-5分,良2.5-3.9,一般1-2.4 4 售后服务 18 北京地区有专业维保队伍和机构 1 有得1分, 维保队伍技术结构 1 结构合理得1分, 培训计划安排 3 培训计划完整合理得3分,可行得1.5分,不合理得0分 保修时间 3 按保修时间长短排序,最长者为3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 维保方案及费用 10 内容全面,措施可靠4分。按全包、清包两
34、种形式,分别评分,各为3分,按维保费用高低排序,最低者为3分,其余依次递减0.5分。 5 安装施工方案 12 安装施工方案的完整性和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情况 5 完整规范4-5分,基本完整规范2.5-4分,有欠缺1-2.5分 施工队伍组织合理性 2 有专业工程师现场组织施工1分,技术工人比重合理1分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 完善2.5-3分,基本完善1.5-2.5分,有欠缺0.5-1.5分 文明安全施工措施 1 完善1分,基本完善0.5分,有欠缺0分 安装进度计划 1 合理1分,基本合理0.5分,有欠缺0分 7 合计 100
35、 100 技术标得分N2=A2×0.6 综合总评分 N=N1+N2 第三部分 招标要求 一、总则 1、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全自动地下机械式停车库(三层停车位99辆,汽车升降梯 2台,车库自动控制管理系统等)。 2、交货地点:西城区新壁街和平门危改小区13号楼。 3、安装地点:北京西城区新壁街18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办公业务用房及****宾馆改扩建项目。 4、交货期:预计2006年7月具备进场安装条件,要求2006年10月30日前整体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6、 二、基本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与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的技术方案、货物的技术性能、主要设备型号、各子系统结构和功能相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2、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元件在机械性能、电气性能上产品的设计、制造、测试和安装符合并满足我国国家标准(GB)。所有的规范、标准应是投标前一个月的有效版本。设备应按本规格书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某项标准和规范在本技术规格书中没有规定,则投标商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买方。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
37、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买方所接受。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与所提供设备相一致的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符合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符合ISO9001标准的要求且通过认证,同时投标人对包括工程设计、施工指导、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要有明确的承诺及时间安排。 4、对设备配件、原材料必须提供货源渠道指向及可追溯性的质量保证,并有符合要求的鉴定和试验程序、方法。 三、技术要求 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文件中如果没有指明是由招标人负责或其他承包单位负责的部分都是指由投标人负责): 1. 招标货物总体要求 1.1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设计、供
38、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 1.2每台设备的电源由总包单位安装到投标商指定位置,配电箱以外至所需所有设备(包括控制箱、电线、线管、线槽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1.3 所有装置必须可满足每星期7日、每日24小时无休息地正常工作。 1.4所有装置之设计必须考虑防火、防尘、耐用、节能、容易清洁及便于日常维修,并以安全为原则。 1.5在设备作正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前提下,所有装置之设计及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须由通过相关法定部门验收合格后10年内不需要大型维修,其性能不能降低。 1.6所有部件的制造日期不能比整机出厂日期提前10个月以上。 1.7所有使用的材料和工艺必须是优质的。
39、1.8外观质量要求:所有可见部分都不得有划痕,不得有非正常的凹进或凸出部分。 1.9任何供应货物,必须在施工前得到业主及其工程师的批准。如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物料,投标人必须搬离工地及负责相应的费用。若投标人对业主及其工程师的准批有异议,可以向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如果检验结果是不合格的,则检验费由投标人负责;如果是属于业主及其工程师误判,则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为了保证工期,投标人不管是否存有异议,都必须首先执行业主及其工程师的指示,不能以申请检验鉴定为由而影响工期,否则由于延误工期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1.10当业主及其工程师依据国家标准及合同规定,认为投标人
40、所采用的施工工艺是低于合同文件之规定要求时,或所采用的施工工艺可能会降低产品质量时,投标人须把工作的整个部份,或其中一些部分拆卸和搬运离工地;因此引致的业主之任何损失或其他承包单位工作之延误或影响,则均由投标人负责,合同工期不予顺延。若投标人对业主及其工程师的认定有异议,可以向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如果检验结果是不合格的,则检验费由投标人负责;如果是属于业主及其工程顾问误判,则由业主负责。为了保证工期,不管投标人是否存有异议,均应该首先执行业主及其工程师的指示,不能以申请检验鉴定为由而影响工期,否则由于延误工期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1.11供货合同签订后3日内,投标人须向招标
41、人提供依据招标人已有的车库图纸和相关土建、电气布置图编制的土建预埋、电气布置图纸,供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提供的布置图纸不能偏离招标人提供图纸所反映的建筑设计尺寸和目前建筑的现状,并应利用目前已施工的孔洞。 1.12机房配电箱输出端测得的功率因数不能小于0.9(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到:0.85)。 1. 1.13车库的使用寿命不低于40年。 1.1 4所有金属结构件都应做好防锈处理,保证交付后使用10年内,不得发生锈蚀现象。 2、技术协议文件 技术协议书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应包括设备 / 材料/制造/安装的规格和技术要求,质量控制及保证、验收标准等。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应予以响应,
42、并作出承诺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中标者在合同签定前经双方签认后,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执行。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协议文本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投标人可根据各自技术水平和能力,增加认为适当的内容(详见附件)。 四、交付前的检验 车库交付使用前的检验应由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单位(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按规定进行。报检工作及检验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五、质保期 车库的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低于24个月。 六、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就售后服务队伍情况、维保计划和费用(分全包和清包)等方面提出方案。 附件 技术协议书 一、总则 1. 采用的
43、标准 设备应按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若在设计、制造和安装中应用的某项标准和规范在本技术规格书中没有规定,则投标商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买方。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买方所接受。使用的标准如下,所有标准均采用其最新版本: GB17907-99《机械式停车设备 通用安全要求》 JG5106-98《机械式停车场安全规范 总则》 JG/T5105-98《机械式停车设备分类》
44、 JB/T8713-98《机械式停车设备类别、型式与基本参数》 JB/T10474-2004《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TJ231(四)《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4942.2-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 13384-92《机电产品包装 通用技术条件》 GB 17907-99《机械式停车设备 通用安全要求》 GB 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45、 GB 50168-9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9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9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智能化及自动控制相关标准 上述标准中包含的相关标准。以上规范,若有新版本,以安排生产前三个月的最新版本为准。 2. 投标范围 2.1 投标商须提供清单上列明的设备及附件、备件。并负责运输、安装工程、调试以及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并负责通过质量监督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 2.2 投标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技术先进、成熟可靠,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或新研
46、制开发的试用产品。 2.3 投标商须说明其在设备及系统的生产集成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元器件、设备等的名称、规格、单价及制造厂家,列出清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书。 3. 附件、备件和消耗品 3.1 投标商须提供故障维修所必须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消耗品等,并在投标书中列出清单,提供名称、用途和制造厂,其价格含在总价中。 3.2 投标商还须保证,在保修期满后终身以优惠价格供应维持设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消耗品等。列出清单,标明名称、单价和总价。其费用在投标书明列,但不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4. 检验与测试 4.1 制造厂的检验部门在制造、安装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标书及所提
47、供技术文件中所提出的标准和规范,对设备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以便买方工程师进行监理。 4.2 法定(或授权)的检验机构将按国家有关法规或条例及本标书所采用的标准中列入检查条款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监督检验。设备的制造、安装和使用必须置于安全检查机构或授权的检验机构的监督下。 4.3 制造厂在取得授权的检验机构确认设备质量符合本标书规定标准和图样要求后,须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提交买方。 4.4 买方有权在制造过程中和发货前进行监督、检查,卖方应邀请3至5名的买方人员到制造厂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但不作为
48、验收),卖方应为买方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条件,费用由卖方承担。 4.5 卖方应对设备及附件(包括安装所须的一切零部件及专用工具)、备件等负全责,买方只对安装调试完毕后的系统进行验收。 5. 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5.1 卖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5.2 在开始安装以前,所有有关图纸及技术协议必须提供完整,并经买方确认。 5.3 投标商派出的技术人员应自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工具、润滑剂、易损件和专用仪器仪表等。 5.4 制造厂应负责在现场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 5.5 设备安装完毕,应在买方工
49、程师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前的测试,以证明其可以进行试运行。 5.6 试运行应在买方工程师监督下进行,内容如下: (1)进行设备的所有功能性运行; (2)运行和检测安全装置。 6. 验收 6.1 样品验收: (1)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与中标产品规格和材质相同或相近的现有立体停车系统项目现场名称,作为样品验收的依据。投标商代表应在签订合同后2周内与买方代表共同进行样品验收。 (2)在对样品进行验收后,买方将与投标商共同签署“验收结论”。样品验收的“验收结论”将作为最终设备验收的依据之一。 (3)投标商如果不能按以上要求提供验收样品,则应采取适应的补救措
50、施,以便与买方完成“验收结论”。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补救措施的具体内容。 6.2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应交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检验,买方、工程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将参加检验。 6.3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买方才会认为验收合格。 (1)投标商已提供了合同中签署的全部货物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2)货物符合规格书中的规定,性能满足“招标文件”和样品验收“验收结论”及技术协议中承诺的要求。 (3)性能试验和系统试运行中出现的所有缺陷已经改正至买方满意。 (4)通过质量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中心的验收。 7. 技术培训 7.1投标商应就其所提供的设备及操作系统对买方的技术人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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