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技工学校实验综合楼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实验综合楼工程 工程地点:**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技工学校院内 招 标 人:**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技工学校 法定代表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二〇〇八年三月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 目 录 第一卷 投标须知 2 前 附 表 3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招 标 文 件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2、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第五章 工程款的支付 14 第六章 开 标 15 第七章 评 标 15 第八章 中标通知及合同授予 23 第二卷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 25 第三卷技 术 规 范 33 第四卷 投 标 书 格 式 36 第五卷 图 纸、工程量清单 43 第一卷 投标须知 、 项号 内 容 1 工程名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实验综合楼工程。 建设地点:**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技工
3、学校院内 工程性质:新建 投资计划批准文号:鹤发改投资【2007】273号 招标编号:**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7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 发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合同方式:固定价合同 2 招标规模:约 6500平方米 3 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4 投标人资质:房屋建筑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工民建叁级以上(含 叁级)资质。 5 投标有效期:60天 6 投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 7 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 单位:**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帐号:** 开户行:农行**支
4、行 8 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2008年3月26日 地点:**市**大街北段**科技大厦四楼 9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投标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0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2008年4月1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12 开标会: 地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2008年4月1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13 招标人:**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河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清单问题:** ** 其它:** ** ** 前 附 表 第一章 总 则 1.1 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实验综合楼工程; 1.1.2 结构形式:混合结构 1.1.3建设地点:**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技工学校院内 1.1.4地质概况:不平衡和高膨胀复杂地基条件(地基处理费不再调整) 1.1.5建设规模:6500平方米 1.1.6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 1.1.7设计单位:**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所 1.1.8招标方式:公开 1.1.9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1.1.10质量要求:合格 1
6、1.11工期要求:170天 1.2 资格审查要求: 1.2.1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2.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1.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1.2.1.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1.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2.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2.2资格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2.2.1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组织、房屋建
7、筑施工总承包 叁 级以上(包括叁 级)。 1.3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以内的全部内容 1.4招标要求: 1.4.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1.4.2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条件:项目经理须具有 叁级及以上 资质。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1.4.3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得调整(调价因素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1.4.4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与擅自分包。 1.4.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
8、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必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若因故确需离开工作岗位则应向招标人提出报告,批准后方可。 1.4.6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或设备,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认可,购置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 1.4.7中标人应保证服从业主方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4.8招标范围内未包括的工程,如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同意新增加的工程按投标报价与预算价相同等的比率取费,设计变更及签证发生
9、的费用亦按此取费。 1.4.9 施工用水、电,分别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收费单据结算。招标人在给中标人拨付工程款时,扣除招标人代中标人交付的水、电费;水电费的线路损耗由中标人承担。 1.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6现场条件: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7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 第二章 招 标 文 件 2.1 招标文件的内容: 2.1.1 投标人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
10、投标须知、技术规范、规定格式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2.1.2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会议纪要: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含前附表) 第二卷 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卷 技术要求与规范 第四卷 投标书格式 第五卷 图纸(另附)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注:质疑文件必须在3月29日前)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2.2投标人应派代表于 年
11、 月 日 时在 参加答疑。(见前附表) 2.2.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召开答疑会议将答疑结果以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来源)。 2.2.4招标人应当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方便。 2.3 招标文件的修正: 2.3.1在规定的时限内,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2.3.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
12、补充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4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内容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2.5 在招标人资金暂时未到位情况下,中标人须保证连续施工45日历天。 2.6由中标人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必须经过业主指定的企业知名产品,购置时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认可签证。中标人负责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与保管,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及设备连续两次被招标人和监理否决,招标人有权指定供货商,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7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
13、在领取中标通知书3天前应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规定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8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2.9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工程量清单每份500元。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业绩标和技术标两部分) 3.1.1商务标、业绩标 3.1.1.1投标函(见附件一) 3.1.1.2投标书格式(见附件三) 3.1.1.3法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二) 3.1.1.4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3.1.1.5服务承诺;(投标人拟在本工程中技术
14、力量、资金投入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与招标人、监理工程师积极认真配合的承诺;对招标人有无其他实质优惠;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承诺等)。 3.1.1.6项目部组织机构形式、拟派项目部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姓名、职称、工作年限、本工程中拟担任的职务。 3.1.1.7投标人认为与本工程投标可能有关的其他资料; 3.1.2业绩标 开标时出示原件。 2.1.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3.1.2.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表;(见附表五) 3.1.2.3用于本次投标工程的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3.1.2.4 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3.1.3技术标 3.1.3.1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15、程度; 3.1.3.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a.施工方案; b.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c.施工总平面图; d.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e.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f.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g.劳动力安排计划; h.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 i. 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见附表四) j. 合理化建议; k.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2.投标文件格式 3.2.1投标文件包括本章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投标书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6、 3.2.3 技术标的制作的要求: 3.2.2.1技术标书必须应使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封面、封底、封条和统一装订部件,其中特制封面在A4规格的基础上,在右方连有一梯形可折叠页,投标单位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投标单位名称(从外表看,不得现露单位名称),向内折叠并密封。 3.2.2.2技术标书文本采用A4规格的白色纸张,标题为黑体2号,文字为4号仿宋-GB2312,黑色打印,页码一律不得设置。 3.2.2.3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计划图及施工平面布置图应采用电脑绘制,白色纸张,黑色打印。 3.2.2.4技术标书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封面、封底和内页不得作任何标
17、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否则技术标书为无效投标文件,该项评分为零分。 3.2.2.5投标文件技术标不得有涂改和行间插字。 3.3 编制预算的依据。拦标价的编制依据及投标报价 3.3.1本工程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3.3.2 工程预算造价按《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版《河南省安装工程综合计价(2003)》和省市有关造价文件编制。土建主材及安装未计价材若招标人未制定材料价格,则按 2007 年第6期《**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信息》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缺项部分按市场价格计,风险金按施工图预算价
18、的1%(风险系数)计取。 3.3.3拦标价在投标截止时间的3天前公布,拦标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造价的最高限价,大于拦标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其商务标不再进行评审。 3.3.4根据豫建设标[2006]82号文件规定,安全文明措施费列入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商务标评分。 3.3.5本工程建筑及安装按 三 类计取 3.3.6 投标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 3.3.7对投标人没有填入的项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已经包括,在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另行支付。 3.4投标保证金:
19、 3.4.1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 在 2008年4 月14日17时之前以电汇或者现金方式缴付到下列单位: 收款单位:**市重点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帐号:** 开户行:农行**支行 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上述条款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4.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0、 3.4.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4.5.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3.5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3.5.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以壹套(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相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3.5.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 3.5.3投标文件商务标中若报价表的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总价数字表示的数据与文字表示的数据不一致时,
21、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为准。 3.5.5专项条款:农民工保障金的承诺(包含以下内容) 3.5.5.1建筑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竞标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并应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3.5.5.2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5.5.3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注:投标人在工程投标文件中不具备以上三项内容的,在开标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
22、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1 投保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在两个包装内,并相应表明“正本”和“副本”。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4.1.2统一使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的商务标、技术标档案盒,并按档案盒上的内容填写工程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4.1.4 无须提交技术标的,不用执行上述4.1.1、4.1.2、4款有关技术标的要求。 4.2投标截止时间 4.2.1 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11项之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 4.2.2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2.3条
23、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2.3如果截标时递交标书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招标人将不进行下一步的开标和评标程序;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4.3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 招标人在本须知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4.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
24、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3.2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4.3 根据本须知第4.2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第五章 工程款的支付 5.1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本工程按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为上个月招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实际工程造价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付至实际工程款的95%;剩余5%将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后结清。 5.2结算时调整工期价款的范围: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监理
25、工程师和投标人三方另行洽商,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5.2.1设计变更:变更建筑面积(体积)、改变建筑标准、改变结构类型; 5.2.2 招标人提供的地下管网,地下构筑物等资料或地质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引起的工程处理费用及增加的工期; 5.3.3 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工程施工的,只调整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 第六章 开 标 6.1 开标 6.1.1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上述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6.1.2开标大会于2008 年4月15日9:00时整(北京时间)在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准时开标。招标人(招标代
26、理机构)按照“先投后开、后投先开”的顺序,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商务分册(技术分册在评标时予以拆启)并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投标质量,投标工期,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宜的其它内容。 6.1.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在登记册上签到以证明出席。 第七章 评 标 7.1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7 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5 人,
27、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河南省评标专家库**市分库中随机抽取。 7.2评标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应遵循下述原则: 7.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72.2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技术可行; 7.3评标纪律: 7.3.1 评标活动实行封闭式管理。评标会场只允许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是由参加评标的业主评委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及监督人员进入,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评标会场; 7.3.2 凡进入评标会场的人员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
28、具,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7.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活动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评标会场。因特殊情况确需暂时离开的,应当向监督人员说明情况,并由监督人员陪同方可离开; 7.3.4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3.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及时向监督人员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不正常现象; 7.3.6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7.3.7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监督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
29、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7.4评标方法: 7.4.1.1评标委员会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有效标还是无效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即为废标): 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二、投标总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 三、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违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1)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30、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当评委会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A.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B. 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或签字的; C. 投标文件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的; D.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或没有期限; E. 投标文件无报价、无质量等级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的; F. 明显不
31、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G.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H.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4.1.2 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如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7.4.1.3 评标委员会不对无效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偏差,使之成为具有
32、响应性的投标。 7.5评标程序: 分初审、详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三个阶段。 7.5.1初步评审 7.5.1.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a.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b.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d.投标人名称
33、或投标人拟准备负责管理和实施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主要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与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不一致。 e.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f.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7.5.2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分析以及评审与比较。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经审查后应写出品甚意见。 7.6评标内容的保密: 7.6.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工程标底情况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 其
34、他人泄漏。 7.6.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机构其它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7.7评标标准及内容: 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按鹤建〔2007〕4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定。综合评估法是指投标人的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项目经理的资历和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定投标人中标的评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以计分为基础的评定方式。评估内容由技术标、商务标和业绩标三部分组成。本工程为 三 类工程,技术标的权重25%,商务标的权重为60% ,业绩标的权重为15% 。总分值为100分。 三部分按
35、照下列方式进行评定。 7.7.1 商务标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综合法进行评定(评定分值为100分)。 7.7.1.1在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计算平均值,以此为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 (不含五家)少于五家或只有三家、或所有投标报价相同时,直接平均得出基准价; 7.7.1.2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行报价答辩。认定报价不低于成本后,为有效投标报价。 7.7.1.2工程量清单总报价40分 以工程量清单总报价评标基准分(pa)为基准。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 95 %(含 95%)至100%(含100%)范围内的,得满分40分;投标
36、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2 分的比例从满中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 95 %以下的,按每再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2 分的比例从满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7.7.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25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据招标文件随机抽取10项清单项目并密封,其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同一分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分项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分项基准价。 投标人的综合单价在基准价+5%(含+5%)至-10%(含
37、-10%)范围内的,每项得2.5分,共计2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7.7.1.4主要材料单价15分 主要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据招标文件随机抽取5项材料并密封。其基准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中同一材料单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项基准价。当有效投标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项基准价。 投标人主要材料单价在基准价+5%至-10%范围内的单价,每项材料得3分,共计15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7.1.1.5措施费报价20分 措施费报价的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措施费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少于或等于五家时,则以
38、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措施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各投标单位措施费报价 1) 在基准价下浮20%(包括20%)范围之内的最低措施费报价得20分; 2) 低于基准价下浮20%(不包括20%)措施费报价得5分; 3) 高于基准价的措施费报价为0分; 4) 其他措施费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措施费得分=5-[(投标措施费报价-最低措施费报价)÷最低措施费报价]×100×0.1。 注: “最低措施费报价”指“在基准价下浮20%(包括20%)范围之内的最低措施费报价”。 7.7.2 技术标:(评定分值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7.7.2.1主要施工方法: 评定分值15--20分,
39、 7.7.2.2拟投入的主要物质计划;评定分值5-6分, 7.7.2.3拟投入主要机械; 评定分值5-6分, 7.7.2.4确保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评定分值6-8分, 7.7.2.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评定分值6-8分。 7.7.2.6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评定分值9-11分 7.7.2.7;确保文明施工的 技术组织措施。评定分值6-8分 7.7.2.8确保工期的技术措施 评定分值6-8分 7.7.2.0施工平面布置图; 评定分值8-10分 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评定分值 8-10 以上项目由评委独立
40、打分,对个别缺漏项,该项可统一计零分。分数汇总时,去掉评委的最高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7.7.3业绩标:业绩标的评定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评定,评定分值为100分。 7.7.3.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满足要求的得10分。 7.7.3.2项目班子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人员齐备得10分。(每缺一项扣1 分) 7.7.3.3投标企业在去年获得建设行政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颁发的国家、省、市级施工管理先进单位(先进施工、先进管理、先进质量)的分别得10分、8分、6分。(不兼得) 7.7.3.4投标企业在去年获得建设行政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颁发的国家、省、市级
41、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先进施工、先进管理、先进质量)的分别得10分、8分、6分。(不兼得 7.7.3.5投标项目经理上年度获得国家、省、市优秀项目经理的分别得10分、8分、6分。(不兼得) 7.7.3.6投标项目经理上年度获得鲁班奖、中州杯奖、省、市优质工程的项目经理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不兼得) 7.7.3.6投标项目经理上年度获得国家级文明工地、中州平安杯奖、省、市级文明工地的项目经理分别得10分、8分、6分、4分。(不兼得) 7.7.3.7投标项目经理上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优质结构奖项的项目经理分别得10分、8分、6分。(不兼得) 7.7.3.8业主考查,分优、良
42、一般(15分、10分、5分)(在开、评标时业主将此项装进信封密封,评标时予以公布)。 以上项目对个别缺漏项,该项可统一计零分。 7.8计分办法 本办法中,定性、定量部分由招标人指定不少于2名熟悉该计分办法的评委进行计分,相互校正,以确保计分准确;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 7.9计算投标人得分 7.9.1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业绩标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7.9.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对各投标人商务标×60%、技术标×25%、业绩标15%的三项得分之和。计算计算分值保留两位。
43、 7.9.3在评标过程中,遇到既缺乏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表决,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予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予否决。(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必须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评委)。 7.10定标: 7.10.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一至二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7.10.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
44、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八章 中标通知及合同授予 8.1确定中标人: 8.1.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依法推荐的有排列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 8.1.2法律、法规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2中标备案: 8.2.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十五日内将招标投标备案资料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同时办理《招标投标备案
45、证书》,凭备案证书办理中标通知书。 8.2.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后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3履约保证金: 8.3.1 合同签署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8.3.2 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8.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与合同备案: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定合同或按中标
46、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招标人最后商定和签署合同,将合同提交**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第二卷 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 本工程采用国家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主要合同条款的条目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目列出,与本章节序号无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民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47、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合同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招标内容:同工程内容。 2、招标不包括的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计划):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加上承包人报价工期后的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承包人报价工期。 四、质量标准:承包人报价质量等级。 五、合同价款:承包人报价。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
48、款; 6、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49、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采用GF-99-0201合同文件中有关条款(此处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本部分条目根据通用条款相应列出)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同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
50、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使用汉语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河南省、**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除招标文件、工程设计罗列部分外,国家、河南省、**现行的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 发包人提供不出的或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5日内,共6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