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目的
建筑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是促使质量进步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更好地履行这一职能,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开发的项目中建筑物基础、结构及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分为预评与复评两部分,预评工作应在房屋竣工验收后交付前进行,复评工作宜在交付后一年左右进行。
3. 职责
3.1 规划工程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规划工程部为评定工作的组织者,项目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3.3 工程质量等级由总裁最终核准。
4. 工作程序
基础工程质量评定
主体结构质
2、量评定
单位工程质量预评
单位工程质量复评
核定质量等级
4.1 成立工程质量评定小组
工程质量评定小组由集团公司在项目开始前组织成立,集团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为评定组组长,项目负责人为副组长,应邀请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总监、总工程师、外聘专家(1~2人)、设计人员(结构、建筑、设备工种各一名,由设计单位选派)、监理单位及项目工程部有关人员参加。评定时,小组成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到场为有效。
4.2 基础、结构工程质量评定
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质量评定工作在该分部工程结束后进行。由评定小组对
工程质量和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听取施工单位汇
3、报和监理单位的评定意见后进行集体投票,得票三分之二以上时该分部工程可评定为优良。基础及主体及结构评定获得优良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的前提。
4.3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4.3.1 预评
4.3.1.1 预评定工作由规划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应事先提交评定申请报告,由项目工程部审核后上报规划工程部。
4.3.1.2由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写预评报告,报告应包括能否评定为优良工程的充分、具体理由,报告须提前上报质量评定小组,以供参考。
4.3.1.3 项目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好评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情况汇报、自评情况、监理情况汇报及等有关资料。
4.3.1.4 现场检查
4、 质量评定小组分组对工程现场建筑物进行逐幢检查,并做好相应纪录。
4.3.1.5 评定会议
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
a. 由施工单位代表汇报施工情况和自评情况;
b. 由监理单位代表汇报工程监理情况和评定意见;
c. 评定小组成员对工程质量发表意见;
d. 投票表决
投票采用无记名形式,得票率在三分至二以上的单位工程可推荐评定为优良。
4.3.1.6 由质量评定小组填写《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根据预评结果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3.2 复评
复评工作宜在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左右进行。
4.3.2.1 现场检查
评定小组主要
5、对房屋的使用功能和观感进行检查,按照部位、楼层、幢号进行重点检查,
4.3.2.2 评定会议
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
a. 评定小组应听取物业管理单位代表对交付后工程质量投诉的情况汇报;
b. 评定小组成员对工程质量发表意见;
c. 投票表决
复评得票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单位工程可推荐为优良工程。
4.4 施工单位有对评定结果有申诉的权利,如情况属实,理由充分,评定小组将对该单位工程重新评定。
4.5 工程质量等级由总裁最终核准。
5. 相关/支持文件
5.1 优良工程评审办法
5.2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5.3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5.4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5.5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5.6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5.7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
6. 质量记录
6.1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6.2 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
6.3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6.4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6.5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