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 赁 合 同合同编号:【 】号房屋编号:【 】号租 赁 合 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署。甲方(出租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鉴于:a、 甲方是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飞龙中路168号04地块【绿都万和城Mini Mall】(以下简称“该广场”)的建设单位和合法所有权人,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与其从事的商业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经验的自然人或法人。b、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该广场内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承租房屋用于经营。c、 乙
2、方已确知甲方将“该广场”经营秩序管理和物业管理委托给常州绿都万和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管理公司);乙方同意订立本合同同时与该管理公司订立管理服务协议。鉴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该广场房屋的相关事宜,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1.1 租赁位置租赁房屋为位于该广场第【 】幢第【 】层编号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的具体位置详见本合同附件1租赁房屋平面图。1.2 租赁面积该房屋租赁面积为【 】平方米,为免疑问,本合同中租赁面积应为建筑面积(含公摊)。双方确认,前述租赁面积即为本合同项下计租面积。该建筑面积最终以测绘部门出具的实测报告为准。
3、1.3 房屋状况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对该房屋的规划用途、结构、朝向、内部构造、水、电、通讯、空调、燃气的各个接口、布局和容量限定等均已充分了解,接受并认为适用于乙方经营所需。1.4 公共部位甲方拥有对该广场公共部位之管理、使用、装饰等一切权利,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对该房屋享有使用权,如乙方在该房屋外安装广告或进行其他宣传活动,应当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第二条 租赁用途及经营主体要求2.1 租赁用途乙方租用该房屋用于开设农贸菜场,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2 经营主体乙方应当确保在该房屋的经营主体为依
4、法设立并具有合法主体资格,如乙方在该房屋所在地另行设立经营主体,乙方应在该主体设立完成之日起30日内与甲方签署相关变更协议,该新设主体应与乙方共同成为本合同的承租方。在签署相关变更协议之前,该新设主体无权使用该房屋经营,否则视为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3 资信材料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下列必要的资信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及在材料上签名或加盖乙方公章,如因乙方提供虚假材料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或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身份证明或国内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2)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3)商品品牌商标在国内或国
5、外的注册证明或转让、授权使用证明;(4)国内外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资格证明及授权代理或授权销售的协议或证明;(5)商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国家规定的相关商品的专项经营许可证等;(6)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专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7)进口商品须提供海关税单、商检证明等完整的进口手续证明;(8)对国家特别管理的商品应具有相关资信材料;(9)提供法人委托书、印鉴(章)卡;(10)其他必要的资信材料:【 】。第三条 租赁期限3.1 租赁期限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为【 15 】个租约年,自进场日起计算,开业日至次年当月当日的前一日为第一个租约年,以后租约年均以此类推。3.2 进场日
6、进场日为甲方移交、乙方进入该房屋之日,本合同项下的进场日为【 】年【 】月【 】日,该进场日为暂定,最终以甲方发给乙方的书面进场通知确定的进场日为准,如甲方未发书面进场通知,则以本条约定的时间为进场日。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保留因各种原因导致该广场工期延误,而相应将上述进场日顺延,最多3个月而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的绝对权利,如因此导致开业日顺延,则租赁期限、装修免租期也相应顺延。乙方应在进场日至该广场与甲方(或管理公司)办理该房屋进场交接手续,双方按照本合同附件2房屋交付标准办理交接,交接完成后双方应签署场地交接验收单,若乙方未在进场日或未按甲方通知的进场时间与甲方办理该房屋交接手续的,乙方应
7、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 装修免租期a 、 乙方的装修免租期为【 90 】日,自进场日起计算。乙方应当在装修免租期内完成装修、通过甲方及政 府部门验收、具备合法开业条件,否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b、 装修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但应按照【 3 】元/平方米租赁面积向管理公司一次性支付装修 管理费,并承担水、电、燃气等自用和公摊之公用事业费用。3.4 合同到期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期满时乙方如希望续租或续订合同,应于租赁期限届满9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重新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双方未就续租事宜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本合
8、同终止。第四条 租金、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4.1 租赁费用的计算该房屋的租金和管理费以及其他与面积有关之分摊费用按租赁面积计付,乙方自进场日起开始承担该房屋的管理费及相关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租金从免租期结束后起算。4.2 租金4.2.1 租金标准: 元/平方米/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递增5%。租金免租期: 个月,按三年分摊。租约年日租金标准(元/平方米/日)月租金(元)第1个租约年第2个租约年第3个租约年第4个租约年第5个租约年4.2.2 租金支付方式双方同意以【 三 】个月作为一个交租期,先付后用。乙方应当在每个交租期期满前10日内(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应提前至节假日前一个工作
9、日)向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下个交租期租金,第一个交租期租金乙方应在进场日前7日内支付。为便于计算每月租金,双方明确月租金日租金标准租赁面积365日12个月。为免歧义,本条中所述的“月”为周期月,开业日至下个日历月当日的前一日为第一个月,以后每个月均以此类推。甲方在收到租金后的7日内向乙方开具租金发票。4.3 管理费乙方应当与管理公司签署房屋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照上述服务协议中的管理费约定向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由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管理费发票。管理费支付方式见房屋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4.4 公用事业费乙方在该房屋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配备专门的独立仪表计量)按照管理公司确定的统一标准(水
10、费【 】元/吨,电费【 】元/度)向管理公司缴纳,乙方因经营发生的其他公用事业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相关公用事业部门支付。广场公共水电费根据租赁面积大小按比例据实分摊,乙方应按分摊额向管理公司缴纳。4.5 价格调整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政府部门调价等实际情况同比例调整管理费和其他费用。4.6 逾期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款项的3作为违约金。4.7 税费承担因本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乙方在该房屋内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双方严格履行本租赁合同,乙方应
11、在开业之日向甲方支付所有商户保证金为乙方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履约保证金不予抵充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在乙方无任何违约或欠费的情况下,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六条 进场装修要求6.1 按时进场装修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进场日或在甲方进场通知确定的进场日与甲方办理进场交接手续,并在合同约定的装修免租期内完成装修,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进场装修或不能在装修免租期内完成装修,装修免租期不予延长。6.2 装修手续办理乙方在装修前应与管理公司办理装修手续,与管理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并向管理公司缴纳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等费用。未与管理公司办理装修手续的,乙方不得进场装修。6
12、.3 装修设计文件审查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分割、安装设备或改建时,所有涉及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等工程变动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并附装修平面图及各专业施工图等,经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装修施工,乙方承诺对装修设计文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6.4 装修要求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应在不破坏、不影响原有建筑主体结构、隐蔽工程和甲方的公共区域装修等前提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不得破坏该房屋的外立面),且不得影响商场内其他租户的正常经营活动。在装修过程中服从甲方、管理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指挥,乙方违
13、反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进行装饰装修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管理公司批准,乙方擅自变更装修设计方案的情形),则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如乙方未按照要求改正的,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装修免租期不予延长,乙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租金、管理费等费用。6.5 二次消防改造未经管理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并取得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批,乙方不得改动该房屋内消防系统。经管理公司同意后乙方进行二次消防改造的,装修竣工时乙方必须自行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未通过消防验收的,该房屋不得开业,但乙方仍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租金、管理
14、费等费用。6.6 装修责任乙方装修该房屋所涉及的一切装修施工及后期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在装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日常管理7.1 房屋管理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和管理公司制定并不时修改的关于该广场各方面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包括装修手册、房屋及设施设备使用要求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进入该房屋进行有关维修、保养或其他与该房屋相关事项,并可以采取一切相关的合理技术措施(但应尽量避免给乙方营业造成影响)。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物业管理服务纠纷或事件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向甲方缴纳租金等相关费用。如涉及争议,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争议
15、解决办法处理;在按照争议解决办法处理期间,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各项交费义务,否则应按照本合同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7.2 招牌和广告乙方设置招牌和广告应当事先取得甲方书面确认,严格遵守甲方和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乙方招牌和广告的制作、审批、安装、材料、维护及使用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未经管理公司及主管部门的同意而设置招牌和广告,或者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则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了整体宣传该广场的需要,乙方同意甲方、管理公司无偿使用其名
16、称、商标、商号、标识等;如乙方需使用甲方、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应事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7.3 保险乙方应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其装修及营业行为购买公众责任险,并应当为该房屋内乙方完成的装饰装修、存放商品、货物以及乙方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购买财产一切险,并承担保险费用。乙方应将有关保单及已付保费凭证等证明文件呈交甲方、管理公司审核。同时,该等保险应当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7.4 停车管理该广场的停车位(包括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的使用及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7.5 紧急状态处理发生紧急状态时,甲方或管理公司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决定进入该房屋,或中断
17、对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等能源供应或停止电梯等设施设备的运行。但事后应当通过适当途径尽快通知乙方,并作出说明。因紧急状态或者公用事业部门或者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命令而导致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等能源供应中断、电梯等设施设备停止运行的,甲方、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处置紧急状态而造成该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受到损害或其他财产损失的(无论是因为甲方、管理公司或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其中凡属于乙方的货物、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7.6 房屋使用中的相关责任该广场或该房屋内的任何部分因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气调节设备(若有)或其它设备的任何缺陷或故障,或因电力、自来水、煤气、电话等供应
18、的失效、故障、暂停,或因有水、烟、火或任何其它物质泄漏,或因老鼠、白蚁、蟑螂、其它害虫的滋生,或因遭受爆炸、盗窃、抢劫,而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造成的任何个人或财物上的损失或破坏,甲方或管理公司不必对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负责;如前述情况是因甲方的过错直接引起的,甲方仅赔偿乙方有形财产损毁而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在任何时间内非因甲方的过错,该房屋的水(若有)、电、煤气(若有)供应或该广场的任何公共设施停止运作,甲方不必为此而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减免乙方任何租金、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甲方或管理公司向该广场或该房屋提供的保安人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不构成甲方对该房屋或其内财
19、物的保安或保管义务;除非甲方或管理公司存在过错,乙方在任何时间都应自行对该房屋或其内之财物负责。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屋的水、电、燃气等能源供应中断或电梯等设施设备停止运行的,乙方应当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8.1 该房屋的权利保证甲方保证具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利并确保该房屋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发生与产权有关的一切纠纷应由甲方负责解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申请办理该房屋商业经营证照、有关审批部门要求出租人提供的产权证明文件,并对乙方所需的各项装修及开业许可等审批手续给予必要协助。8.2 房屋的维修该房屋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损坏的,甲方应予以维
20、修。但是,甲方不因为对该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和能源供应系统进行维修而向乙方作出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甲方对该房屋的维修责任范围只限于该房屋的结构及交接时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此外,甲方亦应维修该广场的公共部位/区域。乙方装修或增设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对该房屋及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应合理安排时间,尽可能避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在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甲方或管理公司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后及时维修。8.3 营业时间该广场的营业时间由甲方统一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营业时间的要求,并在营业时间内不得无故停业。在总体营业时间不变的情
21、况下甲方如需合理修改营业时间,应当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持异议。8.4 改建扩建甲方如需对该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减小对乙方的影响,乙方应当予以配合。8.5 调整改造甲方出于对该广场整体运营考虑,或因政府部门的要求,需要对该广场或该房屋进行调整或改造时,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并予以配合。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另行协商处理。甲方保留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无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变更、修缮及临时封闭该广场公共部位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置、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煤气管道、电梯、自动楼梯、防火、保安设备、空调设备等结构的权利,同时亦保留
22、更换该广场公共部位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的权利。8.6 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不可撤销地承诺放弃其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乙方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且无需针对该房屋具体转让事宜另行确认。甲方因发生合并、分立等重组行为导致该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的,按照本条约定执行。如甲方将该房屋向第三方转让,并向乙方发出转让的通知,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出具确认函,或与甲方、第三方共同签署相关协议,确认其将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向第三方交纳租金等费用。无论乙方是否签署前述确认函或相关协议,只要甲方向乙方发出转让通知,本合同下出租人的权利义务即按照甲方通知转让给受让人,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受
23、让人名称、帐户向受让人支付租金。乙方拒绝或延迟出具上述确认函或签署相关协议,或未按照甲方通知向受让人支付租金的,不影响甲方与第三方有关该房屋转让行为的效力,且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8.7 甲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可将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委托给管理公司代为行使和履行,无须再出具任何授权或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公司向乙方收取、催收租金或向乙方主张本合同项下其他权利,乙方应予以接受并认可,不得异议。本合同中关于管理公司的权利,直接由管理公司行使,无须甲方再出具任何授权。8.8 非弃权事项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未及时行使其权利时,并不意味着甲方对合同相关条款和权利的放弃,该等条款 对
24、合同双方仍具有约束力。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1 按时交租(费)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租金、管理费、公用事业费及其他费用。如乙方逾期7日仍未向甲方付清应付租金或管理费,甲方或管理公司可暂停对该房屋的水、电等供应或暂停提供其他服务,直至乙方付清所拖欠的款项、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通恢复费用);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承担甲方催讨上述欠款而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或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而引起的一切合理损失费用和开支,甲方有权把该等合理损失、费用、开支当作债务向乙方追讨。乙方
25、同意,如乙方欠付租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在欠费期间,未经甲方书面批准,该房屋内乙方商品、货物及设施设备不得转移出该房屋,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且无须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9.2 合法经营乙方应对该房屋内商品来源、质量、商标、专利使用等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负责,并遵守国家包括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文化、治安、消防管理在内的各项法律规定,自行负责该房屋内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和责任。在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使用租金及遵守及履行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使用该房屋而不受到甲方或其代表的不合法的干扰。9.3 妥善使用房屋未经甲方、管理公
26、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该房屋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门头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专用设施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对于设置于或通过该房屋的设施设备,乙方应当给予充分的注意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须承担完全赔偿责任。乙方保证不从事任何可能阻碍、影响相邻区域内甲方或其他业主、承租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或其他不合理干涉、扰乱甲方或其他业主、承租人正常经营的行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屋水、烟、燃气等物质外泄,或发生火灾、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或乙方发生不良经营行为的,乙方应当对甲方及第三方因此而蒙受损失(包括人身和财产损害)给予赔偿。9.4 转租乙方使用
27、该房屋时可进行转租、分租、对外承包等方式的合法经营。9.5 服从管理乙方保证接受和服从管理公司的统一经营秩序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订的该广场统一经营秩序管理规章制度。乙方保证在该房屋装修和经营期间执行国家、地方消防法规、规范和该广场消防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不堵塞或占用消防通道,不使用明火、危险品、易燃物、电加热器,执行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规定;并配齐消防器具,组织工作人员消防培训,具备火灾等突发事件紧急疏散等处置能力。乙方应确保其代理人、工作人员、装修及安装人员执行前述保证内容,否则产生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第十条 合同终止、解除10.1 协商终止甲
28、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确定终止。10.2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内容。乙方有下列10.2.1、10.2.2、10.2.3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0.2.1 逾期付款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5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包括逾期付款违约金)超过15日。10.2.2 逾期进场、装修、开业乙方逾期进场、装修或开业达到下列情形:a、在该房屋具备进场交付条件后,乙方未在进场日或甲方书面通知的进场时间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且逾期超过7日;b、在双方办理该房屋交接
29、手续后15日内乙方没有进场装修,或者乙方在装修免租期内(或开业日前)没有完成装修且逾期超过7日;c、乙方未能在双方约定的开业日或甲方书面通知的开业日开业,逾期超过7日。10.2.3 其他根本违约行为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根本违约:a、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面撤场,或连续3日不营业的,或一个月内累计5日不营业的;b、因乙方破产、正处于破产的过程、被宣布破产或被申请破产。c、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该房屋的租赁用途;d、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该房屋,或破坏该房屋的主体结构;e、乙方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因违法经营,销售假
30、冒、伪劣及其它不合格商品;或因商品或服务质量低劣,被相关部门处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f、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或违反甲方、管理公司制订的管理公约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未能在15天内予以纠正,或未能在甲方书面通知的整改期内整改的。第十一条 房屋交还11.1 交还要求无论何种原因,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得再在该房屋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并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次日起5日内(以下简称交还期)迁出该房屋,包括撤出在该房屋内的所有人员,搬走该房屋内乙方所添置的可移动物品,并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按进场时的状态恢复原状(租赁期间合理的自然损耗及甲方同意保留的除外)后交还给甲方,因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经
31、甲方同意保留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及物品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事项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双方应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房屋交还确认书签署之日视为乙方迁出该房屋之日。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和工程资料(如有)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如乙方以该房屋为地址注册了企业,则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注册地址或营业地址的工商注销或注册地址变更手续,并将回执证明提交甲方备案;此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办妥燃气注销或变更手续、付清其应承担的燃气费、水费、电费等,并将上述注销或变更之证明提交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要求
32、注销或变更,乙方不得以被注销或变更为由要求甲方任何赔偿或补偿,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且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11.2 装修补偿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对乙方装修投入应作补偿,补偿金额以双方选定的评估公司评定的装修残值为准。11.3 未按期交还责任交还期满后乙方仍未能将该房屋交还甲方的,则自交还期届满之日次日起,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终止时该房屋租金标准的200%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并按照合同终止时该房屋管理费标准的200%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及承担相关公用事业费,直至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还该房屋为止。如因此造成甲方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房屋而需承担违约金、中介费或其他损失的,乙
33、方均应全额赔偿。在前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自交还期届满次日起,对该房屋采取停止水、电等供应,控制人员进出,阻止乙方继续经营等强制措施,且乙方应承担的占用费、管理费及公用事业费不因此而得到减免。双方明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交还期满后仍继续占用该房屋的,其占用不能视为合同续期或合同续订。11.4 遗留物处理如双方签署了房屋交还确认书,或交还期满后双方虽未签署房屋交还确认书,但乙方已经实际撤离该房屋(该房屋同一区域两个或两个以上商家确认乙方连续3日未进入该房屋视为乙方实际撤离),甲方有权自行或通过公证等方式进入该房屋而无需取得乙方同意,届时乙方在该房屋内遗留的任何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
34、放弃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丢弃等)。如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赔偿,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房屋恢复原状而产生的费用。11.5 损害赔偿若乙方交还该房屋时,甲方发现该房屋建筑结构状况与甲方交付时的结构状况不同的,或建筑结构、消防系统及甲方提供的其他设施或设备有损坏的(使用期间的合理损耗除外),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承担所有相关的费用;若在交还甲方后发现系乙方租赁期间造成的上述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2.1 甲方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不予改正,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
35、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退还履约保证金、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时该租约年3个月的租金总额),甲方还须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12.2 乙方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时该租约年3个月的租金总额),乙方还须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12.3 甲方损失的范围在乙方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包括:a、因合同提前解除形成的该房屋空置期(不低于3个月)的租金、管理费损失;b、甲方将该房屋另行出租的租金、管理费与甲方根据本合同可取得的
36、租金、管理费之间减少的差额;c、甲方基于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考虑而给予乙方装修免租期的租金损失(按照第1个租约年的租金标准计算);d、甲方为满足乙方特殊的交房条件而额外增加的工程建设或改造费用;e、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合理损失或甲方支出的合理费用。12.4 不可抗力租赁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致使该房屋灭失或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三条 通知13.1 通讯地址甲方和乙方按签署页列明的通讯地址发送通知。双方确认,该通讯地址在租赁期内是有效通知地址。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13.
37、2 通知送达通知可以专人手递方式、特快专递方式及挂号信方式。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以通知交予特快专递公司后第3日为收悉日,以交寄记录作为发送凭证。以挂号信方式发出的,以寄信回执作为发送凭证。通知送达对方之日依据发送凭证记载时间确定。甲方有权选择将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张贴于该房屋的门窗或墙面上,该等通知一经张贴即视为已经向乙方送达通知,乙方于通知张贴当日知悉通知内容。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4.1 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14.2 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和纠
38、纷,双方均应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请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五条 其他15.1 命名和编号甲方保留对该广场和该房屋所在区域的命名权或编号权,有权不时更改该广场和该房屋所在区域的名称、商号或编号,而无需对乙方或第三方做出任何解释或赔偿。15.2 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保密,不得将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15.3 相关定义日: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本合同项下所述“日”或“天”均指日历天。每个日历天为当天的零点至24点。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
39、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30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紧急状态:紧急状态是具有如下性质、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及意外事件:关系到该广场公共安全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构成或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事件影响范围超过三家相邻商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刑事案件、社会治安案件或火警、漏电险情等。15.4 条款名称及合同
40、内容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名称仅为阅读提供方便或参考,权利义务和责任均以合同内容为准。确良 解释或赔偿。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先前有关本合同所载的各项事宜的所有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及乙方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5 合同备案如乙方要求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应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提供登记备案所需相关资料。甲、乙双方特别确认,无论甲方是否取得该房屋的房产证或租赁许可证、或本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租金、管理费等交费义务均不受影响。15.6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
41、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7 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1:租赁房屋平面图附件2:房屋交付标准【特别声明】甲方之前发布的招商广告和招商手册均为要约邀请,其涉及的任何商业条款在本合同订立之后自动失效,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双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对本合同中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完全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以下无正文)签 署 页甲 方: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日 期:乙 方: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日 期:附件一:租赁房屋平面图附件二:房屋交付标准附件三:进场交接验收表合同范本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