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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doc

1、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 出卖人(开发企业):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 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购房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认购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 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认购人认购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出卖人开发位于 的“ ”(暂定名)内,该商品房性质为 用房,用途为

3、 。 二、认购房号、面积、价格、定金及付款方式 商品房编号 建筑面积 单价 人民币[ ]元/平方米 房屋总价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即:¥ ) 认购定金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即:¥ ) 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按揭付款() 备注 (1)该商品房编号系施工编号

4、最终由当地政府地名管理部门编制,以商品房产权证件记载为准。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套(单元)】计价,该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记载为准。 (2)认购人应当在签订本认购书时,当场向出卖人支付认购定金人民币: 元。认购人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系无效认购,出卖人有权不经认购人同意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三、 3.1.出卖人在 日内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通知认购人。认购人在接到出卖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 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约定及时付讫全部款项。(本款约定的期限为协商签约的起始时限,而非终止时限)。

5、 3.2.认购人未在3.1款中规定的期限内与出卖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的,该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认购人已支付的认购款不予返还,出卖人有权不通知认购方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 3.3.认购人与出卖人在3.1款规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第3.1款规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 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无须另行通知。出卖人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 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无息返还给认购人。 四、出卖人同意认购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4.1.一次性付款(须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

6、协议)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总房价款。 4.2.分期付款方式(于 年 月 日前付计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前付计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前付清余款计人民币元。) 4.3.贷款(按揭)方式付款。认购人选择第三种方式付款,认购人应于 年 月 日前首期支付购房总价的百分之 %,余款可以向出卖人指定银行按揭贷款支付。 认购方逾期支付购房款项,则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1)逾期 日内取得预售许可证,自本认购书约定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至取得预售许

7、可证之日止,出卖人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按日向认购人支付认购款的利息,认购书继续有效。 (2)逾期 日外取得预售许可证,认购人有权解除认购书。认购人解除认购书,出卖人应当自认购人提出解除认购书通知到达之日起 内退还全部认购款,并按认购人已付认购款的 %向认购人支付违约金。认购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方自认购书约定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至出卖人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止,支付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按日向认购人支付认购款的利息。 (3)出卖人无法取得预售许可证,出卖人全额返还认购款,并按认购人已付认购款的 %向认购人支付违约金。 (4)出卖人在认购人支付认

8、购定金之日起至认购书解除、终止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人的,出卖方应当向认购人双倍返还认购金。 六、 认购商品房的买受人为认购人本人(以本认购书上签章及公民以身份证记载为准,单位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在第3.1款中约定期限内不得要求出卖人增加、更改姓名(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或将本认购书项下权利转让给他人;若有认购人擅自增加、变更或转让本认购书权利的,视作认购人单方违反本认购书,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认购书的,认购人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 七、 认购人在本认购书中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出卖方通知认购方的依据。认购方保

9、证其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若出卖方按照认购方提供的信息不能联系到认购方的,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认购方承担。 八、 本认购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除本认购书另有约定外,至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即行终止。本认购书终止后认购定金应当抵作商品房首期价款相应金额。 九、 本认购书签订之前,认购人已经详细了解认购商品房及物业,同时亦阅读、知悉了《认购须知》、商品房认购所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物业管理合同及协议等示范文本条款,并无异议。 十、 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认购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签章): XXX公司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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