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兵山市第六中学教师职务年度考核算施细则 调兵山市六中2023—2023度考核方案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2023—2023学年度考核方案》精神,为加强教职工队伍的科学管理和建设工作,充足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的目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年度教职工工考核方案。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宝玉 副组长:王 岩 刘长征 韩秀利 李开虎 组 员: 于国柱 巩春海 刘 杰 杨 明 罗 勇 金 卓 朱 辉 王 艳 年组长 二、考核对象 调兵山市六中在编教职
2、工工(校长由教育局党委考核)。 三、考核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阳光操作、考核结果公开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 通过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内容对教职工进行年度量化考核。以德(重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为前提,以能(重要考核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组织和管理能力)勤(重要考核工作态度、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为依据,以绩(重要考核履行本岗职责、完毕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成果及社会效应)为重点。 (一)考勤(满分8分) 1、全年出满勤赋8分。 2、扣分: (1)迟到、早退1次扣0.05分。迟到或早退3次追加事假半天
3、 (2)漏岗1次扣0.2分(查岗时未在)。 (3)病假1天扣0.1分(无医院诊断书视为事假)。事假1天扣0.3分(有书面假条或向负责考勤领导请假)。 (4)临时外出请假指每次在两小时以内,累计3次记作半天。 (5)旷职1天扣1分。连续旷职10天、全年累计旷职20天,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6)全年内事假累计1个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全年内事假累计超过60天,年度考核定为末等。 (7)教师由于个人因素或家庭急事请事假半天,不扣分。该项规定只限当月有效。 3、几点说明: (1)学校上班时间:早7:20,中午12:
4、30;下班时间:中午11:20, 晚4:00。晚到校半小时以内,且未请假视为迟到;提前半小时离校,且未请假视为早退;迟到半小时以上未请假到校或提前离校超半小时视为旷职半天。 (2)考勤领导或考绩领导小组随时查岗不在者视为漏岗(查岗人员在三人以上)。 (3)事假需提前一天向负责考勤领导请假(极特殊情况除外)。1天以上事、病假向校长请假,1天之内(含1天)向负责考勤领导请假。 (4)周六、周日、节假日教师外出参与上级组织的会议、活动或听报告等记双勤。 (5)不能服从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妨碍领导正常工作、扰乱学校正常工作秩序,视情节每次扣0.5—1分,扣完为止
5、 (6)违反学校规定,做与学校规定相悖的事(如打扑克、私自喝酒等),第一次发现扣0.5分,第二次发现扣1分,第三次发现扣2分。超过三次定为不合格。 (7)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执行。 (二)学历(满分4分) 合格学历(初中专科)得基础分3分。本科在函加0.5分。本科以上学历加1分。非师合格学历,无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减1分。学历不合格者不赋分。 (三)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满分8分) 校党支部依据上级文献精神和师德评价标准制定评选细则,对教职工工综合表现予以评价打分,师德标准评价表得分为此项得分。评估分四等:A等记8分;B等记7分;
6、C等记6分;D等记5分。 按党支部规定上交有关材料完毕及时。不及时上级的在等级评估分基础上,每缺一次扣0.1分。 有以下行为政治思想考核记零分。 1、参与“三乱”活动,并经核算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导致影响的; 3、给学校荣誉导致极坏影响或给学校导致较大损失的。 (四)工作量(满分18分) 1、教学工作量(满分14分) 按调兵山市教育局规定,教师周授课达成标准工作量赋12分。 (1)标准工作量: ①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周任课 10课时。 ② 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周任课 12课时。 ③ 政治、历史、地理学科周任课 14课时。
7、 ④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等学科周任课 16课时。 (2)工作量加减分标准: 结合我校实际,对超过和不满工作量予以加分或减分。 ① 周任课课时不满的学科,兼课节数加入标准工作量中。 ② 周任课时超工作量,每超一节加0.5分。 ③ 不满工作量按实际授课节数与学科标准授课量对比赋分。 2、担任其它工作或临时性工作工作量: (1) 班主任教师:加4分。 (2) 值周教师工作:加2分。 (3) 政教与教务干事工作由学校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七、八年级政教与教务两处干事工作总量均不能超过24分,九年干事工作总量不超过12分。每名干事的工作量不能超过10
8、分。完毕其他工作由考核小组认定加分,工作总量不能超过18分。 (4) 人事员、报账员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12分。完毕其他工作由考核小组认定加分。工作总量不能超过18分。 (5) 党务干事工作量定为1—3分。 (6) 科研负责人、年级组长:加 1分。综合组长、备课组长:加 0.8分。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 加 0.4分。 (7) 理、化、生专用室,体、音、美库房及农远等专用室负责教师:加1分。上级检查不符合规定一次扣0.5分。 (8) 理、化、生学科教师:按规定完毕实验课内容加 0.8分。 (9) 跨学科教学(不涉及信息技术、劳技、地方等学科)加 1分。同学科跨年级授课教师加
9、0.5 分。 (10) 体育组组织课间操:参与管理的体育教师每人、每次记0.02分(以政教处、教务处天天记课为准)。 (11) 体、音、美教师按教育局比赛活动相关规定,完毕带队任务,能自行组织集训在半月以上,且注重平时选拔队员及培训等,由考核小组认定等级赋分。A等记3分,B等记2分,C等记1分。 (12) 代班主任天天记 0.04分。 (13) 教师代课每节记 0.015分。教师连续代课超两周,且带主课时每节加 0.03分。缺课教师(不涉及公出或外出学习)缺课每节扣 0.02分。 3、几点说明: (1)奖励加分: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提供有价值信息,并通过市局领导与投资
10、方接洽的。对学校建设有突出奉献的。由考核小组认定加1—5分。 (2)完毕其他临时委派工作,由校考核小组认定加分。 (3)男工龄达30年(1981年12月31日前参与工作),女工龄超过25年(1985年12月31日前参与工作),以本人当年考核结果为基数,工龄每超过一年,考核总分增长1个百分点,作为超工作量加分。 (五)工作过程(满分18分) 1、教学过程(满分13分) (1)备课(1分) 教务处根据检查教师授课教案.检查时进度不够一次扣0.05分。质量不符合规定一次扣0.05分。“六环三步”模式无体现一次扣0.01分。 (2)上课、作业批改(2分)
11、 该项考核以教务处检查记录为准。 ① 教师课堂上接打手机、擅离课堂、在学生面前吸烟、对学生违纪熟视无睹、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0.1分。课内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等发现一次扣0.5分。 ② 作业检查时次数不够一次扣0.1分。 ③ 漏课一次扣0.2分。 (3)教师监考(1分) 每学期安排教师监考(指学校组织的月考、外出竞赛监考、中考、高考等)五次,记0.8分。教师监考每多一次加0.05分,不服从中考、高考安排缺一次扣0.5分。 (4)农村远程教育(3分) 按规定完毕农远教室备课规定(教案记载清楚明确),上课任务(有电子文档或留存
12、痕迹),农远记录详实、准时。检查不符合规定,一次一项扣0.2分。 (5)辅导课与专长生培养(3.5分) ① 各学科教师周周清材料上交及时,辅导学生有明显效果。教务处依据平时考察结果,划分二等。A等 3分(4次月考平均分排名第一名,无对比学科及格率达成85%以上),B等2.5分。 ② 体、音、美教师完毕所有带队训练任务,且训练有计划、有总结,训练相关材料记录齐全,上交及时,记 3分;组织训练,材料上交不及时,记2分。材料上交不全,材料不上交,记0分。 ③ 班主任积极、积极参与专长生培养(涉及非考试学科等的训练、比赛),大课间等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政教处依据平
13、时考察结果,对班主任予以加、扣分。专长生培养工作不得力扣0.5分。班级专长生每名加分0.05分。 (6)校本教研、科研工作、课堂教学活动(2.5分) ① 本项满分0.8分。承担校级天天公开课、示范课、主题班会等记0.5分。承担组内公开课、报告课记0.3分。承担县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主题班会等追加0.3分。未按规定完毕相应任务扣0.3分。 ② 本项满分0.7分。部门安排(涉及教师参与家长会)或检查的有关教育教学资料(涉及天天公开课相关材料、听课记录、集体备课记录、测试有关材料、各级骨干教师上交材料等)及时上交,读书笔记等准时完毕。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积极参
14、与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得基础分0.3分,每次检查不合格一项扣0.1分。上交论文、经验材料等被学校选中上报每次记0.1分,若因抄袭等给学校导致影响每人次扣0.3分。 ③ 本项满分1分。积极承担科研课题,在课题实行阶段上报材料齐全及时,记0.5分。承担课题取得成果,记0.5分。 2、信息工作(3分) 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信息室制定。 3、班主任或值周教师工作 (1)班级管理(2分) 依据《调兵山市六中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由政教处、总务处考核赋分,比例为1.5 : 0.5 。 (2)教师值周(1分) 科任教师参与值周检查,政教处依据值周教师工作情况分三等赋分。A等(占
15、20%)记1分,B等(占60%)记0.8分,C等(占20%)记0.5分。具体考核办法由政教处制定。 4、几点说明: 全市排名次 前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第九名 第十名 期中 平均分 2.5 2.45 2.4 2 1.5 1.2 1 及格率 1 1 0.95 0.8 0.7 0.5 0.4 优秀率 0.5 0.5 0.45 0.4 0.3 0.2 0.1 期末 平均分 3.5 3.45 3.4 3 2.5 2 1.5 及格率 1 1 0.95 0.8 0.7 0.5 0.4 优
16、秀率 0.5 0.5 0.45 0.4 0.3 0.2 0.1 (1)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失误较大,导致影响,考核定为末等。 (2)中层领导、干事、教辅工勤人员工作过程以完毕本岗位职责的规定为准,由考核领导小组赋分。以上人员有兼课任务的按工作过程中1—3项考核赋分。 (3)理、化、生实验课教师未完毕实验课任务,发现一次扣0.1分,专用室负责教师未完毕好本职工作或受检时有失误,加扣1—2分。 (4)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履行工作不符合规定,检查、布置出现疏漏,每次扣 0.1分。 (六)工作效果(满分21分) 1、教学工作效果(满分20分)
17、 (1)初一、初二教学成绩(满分18分) ① 期中、期末任课教师成绩赋分 初一、初二任课教师以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赋分,每学期9分,期中、期末按4:5比例计算。 ②A、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加分(满分1.5分) 学科竞赛指导教师加分按集体名次计算。 名次 市前四名 英语前五 第五名 英语第六 第六名 英语第七 第七名 英语第八 第八名 英语第九 第九名 其余 名次 记分 1.5 1.4 1.3 1 0.6 0.2 0 ②B、无学科竞赛科任教师计分(满分1.5分) 按期末考试各学科教师任教学科平均提成绩在全市排名顺序,上、下学期按 4:6 比例
18、计算。 名次 市前四名 英语前五 第五名 英语第六 第六名 英语第七 第七名 英语第八 第八名 英语第九 第九名 其余 名次 记分 1.5 1.4 1.3 1 0.6 0.2 0 ③ 班级整体成绩考核(满分0.5分) 七、八年级班主任,每学期期中、期末按每科平均分名次累加总分排名。第一、二、三、四名:分别记0.5分、0.4分、0.25分、0.2分。 科任教师按所任班级成绩排名记分,任教2个以上班级成绩以平均分计分。第一、二、三、四名:分别记0.5分、0.4分、0.25分、0.2分。 ④ 有学科抽考时,将上面三项得分总和
19、与抽考学科成绩名次得分计算平均分,作为抽考学科教师工作效果赋分。 名次 主科 前两名 其它科第一名 主科 第三名 其它科 第二名 主科 第四名 其它科 第三名 主科 第五名其它科第四名 主科 第六名其它科第五名 主科 第七名其它科第六名 主科 第八名其它科第七名 主科 第九名其它科第八名 其余名次 记分 20 19.5 18.5 18 17 15 13 10 8 (2)九年教师考核按中考成绩赋分(满分20分) ① 完毕本学年升学指标。进入全市前200名达成10人记10分,定向指标不丢名额记10分。 进入全市前2
20、00名每多一名或定向指标抢外校名额每多一名,升学学科任教教师每人加1分。进入全市前200名每少一名或定向指标名额每少一名,升学学科任教教师每人减0.5分。 ② 中考升学率 名次 前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第九名 第十名 记分 20 19.5 19 16 13 10 8 ③ 中考学科成绩(70%平均分),各项指标达成平均线不扣分。 未完毕时,按教育局考核学校扣分标准,对未合格学科教师分别扣相应分数。班级考核同上标准。 ④ 九年级学科竞赛成绩取得前五名,竞赛指导教师分别记0.5、0.4、0.3、0.2、0.1分。无竞赛学科教师计
21、分,参照竞赛学科最后名次的记分分别加分。 说明: 以上前两项取平均分,再加后两项得分,作为九年任课教师该项得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0分。 (3)体、音、美学科教师成绩依照教育局“一校一标”考核。 平时培养训练有计划、安排,集中训练时间保证,完毕所有带队训练任务。 参与上级比赛获得中学组前三名(A等)记20分,获中学组第四至六名(B等)记18分,获中学组七至九名(C等)记12分。 ① 体育比赛 运动会成绩占50%,其他各次比赛累计平均占50%,相加作为体育教师工作效果赋分。 ② 音美比赛 各次比赛累计平均得分,作为音美教师工作效果赋分。 三点说明: ①
22、 体音美以学科为单位,在参与上级各类单项或大型比赛时所有获得前三名,给予带队指导教师、教练依参赛项目每项加1分。 ② 代表教育局参与上级单项比赛获得名次,或者具有突出奉献,学校考核小组另行研究给予加分。 ③ 无比赛时,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认定给分。 (4)班主任工作效果(满分1分) 由政教、团委、总务综合评估,比例为0.6 : 0.2 : 0.2。 (5)值周教师效果计分(满分1分) 政教处依据值周教师工作情况分三等分别赋分。A等(占20%)记1分,B等(占60%)记0.8分,C等(占20%)记0.5分。具体考核办法由政教处制定。 (6)非考试学科
23、教师成绩赋分。 (1)非考试学科的工作效果得分,取学科教师得分平均分之下的平均分。 (2)干事及教辅人员在完毕岗位职责基础上,工作效果得分由教学工作成绩和分担工作完毕质量决定。分担工作完毕质量得分由领导、群众打分各占50%拟定,两项高项成绩赋分占60%,低项成绩赋分占40%。干事及教辅人员的工作效果得分不超过教学工作效果的平均分。 (七)学额巩固(满分1分) 学额巩固率低于省“双高”普九验收标准1%:扣班主任0.2分,扣科任课教师0.1分,扣完为止。 (八)素质提高教育(满分4分) 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文献规定,在素质提高培训、继续教育学习范围
24、内人员,如期参与培训学习,成绩合格者可得满分(不在规定范围内人员满分);应参与培训学习人员不参者,此项不得分;参与培训学习,成绩不合格者,每科扣1分,扣完为止。 (九)奖励(满分8分) 1、按《关于加强管理调兵山市中小学教师奖励证书的规定(2023年讨论稿)》(以下简称《奖励规定》)加分。 2、在《兵山之窗》、各级《教育信息网》上发表的直接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信息文章,上级教育行政管理(含业务领导)部门及学校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一律在工作量、工作过程、工作效果中加分,学校在制定考核细则时,必须明确加分标准,且分数不得超过《奖励规定》)中第八项县级标准。 (十)领导、群众评价(满分1
25、0分) 全学年度工作结束后,对全体教职工的综合表现,进行民主评价打分,为避免非客观因素评价,各单位根据人员数额不同,应去掉相应比例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两者平均分之和为此项最后得分。 (十一)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1、在全市大型活动中违反活动规定,故意制造事端,影响活动正常进展,导致恶劣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者。 2、违反各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乱收费、乱补课、乱订资料,或因酗酒、赌博、工作失职导致极坏社会影响者。 3、无视职业道德规范,打骂学生、体罚学生、岐视学生、污辱学生人格、故意为难学生及家长,引起上访、影
26、响教师形象者。 4、连续旷职10天,全学年累计旷职20天者。 5、经单位全面考核最后得分低于60分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 1、当年受警告处分者。 2、全学年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病假超过2个月(不含法定假)者。 3、符合挂职锻炼条件的教师,不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五年内(含5年)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每学年度考核结果降一个百分点。 五、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名,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人数不超过参与考核人数的20%,中层以上领导优秀人数比例不得超过参与考核领导人数的40%。 2、年度考核优秀者,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评审、评先选优、奖励的必要条件。 3、年终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晋升薪级工资,翌年不得评审任何教师职务,。 六、几点说明 1、中层以上领导由校长考核赋分。 2、工勤人员得分占教师平均线下线。 3、支教教师或挂职锻炼教师考核依据教育局考核方案规定执行。 4、根据教育局考核方案规定,考核内容的各项得分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