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 工程施工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l.l工程名称: 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施工范围: 。l.4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完工,具备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条件,本合同中约定的工期均为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假期在内。1。6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 )包干。该合同价格包含材料、人工、机械使用、措施费、运输(垂直运输)费、管理费、税金及材料人工在工期内的价格风险等所有费用。第二条
2、 甲方权利义务2。1合同签订前,甲方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同时,已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对滞留的设施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路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依法由甲方办理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代表甲方负责本合同履行;并对本合同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3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代表收受贿赂或者乙方贿赂甲方代表除外)。2。3 负责监督乙方施工是否对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环境、绿化等造成损坏并及时采取指令或措施,如确实需
3、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 协调有关各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3。1指派 为施工项目现场负责人;乙方应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负责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及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各施工工种负责人和现场主要施工人员应保证为乙方固定员工和符合施工岗位技术要求,不得将主要施工工作以外派劳务或者劳务分包的方式进行。甲方代表、工程监理一经发现乙方存在上述违约情形,有权指令乙方暂停施工或者解除本合同。造成工程延误或者质量、安全事故的,追究乙方赔偿责任。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
4、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及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报告.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树木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并承担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可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且甲方不承担因此对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4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
5、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风险责任。3.6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3。7乙方在施工场地内,应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3.8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3。9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3。10保
6、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3。11按规定缴纳应由施工方承担的各项规费和税费。第四条 材料供应4.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采购本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4.2乙方所提供材料系合同没有约定的,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知名品牌材料,经甲方认可后方可采用。4。3在乙方所供材料进场二十四小时前,乙方应通知甲方现场工程师代表验收。凡由于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应禁止使用;若己使用,乙方应及时更换;由上述原因而产生的重购、重装工作等所有相关费用及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工程质量 5。1 5.2本工程严格按国家规范
7、、标准要求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5。3本工程同时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4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施工所致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
8、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提出验收。甲方现场工程师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但应保存完整的验收记录.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
9、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5 甲乙双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施工前都必须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投入使用;乙方用于工程后因材料质量等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其整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5.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第六条 竣工与验收 6.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甲方代表收到验收申请后,在七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6。2 乙方竣工验收报告被批准后,办理工程移交后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第七条 付款方式7。1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
10、,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工程无质量问题且乙方售后服务良好的,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7.2乙方收款信息为: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八条 保修期8。1本工程免费保修期为 年,自甲方签发“工程竣工确认书之日起算。免费保修期过后,乙方仍然负责合同项目工程安全正常使用,因施工质量或乙方供应的材料质量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承担免费维护、维修义务,但因甲方不当使用原因、或者工程及材料自然老化原因造成(按产品质量责任或行业通常规则认定),则乙方在承担维修、维护义务后可以收取合理的维修、维护费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提出书面解决方案,或
11、提出解决方案但未能于三日内实施,或实施后仍未能解决出现的问题,甲方可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依据甲方与第三方结算的票据为准。8.2售后服务电话: _ 联系人:_ _,乙方指定联系的电子邮箱为:_ _,乙方指定联系的邮政快递地址为: 。8。3乙方保证上述联系方式均合法有效且在使用,若上述地址、人员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议相对方,未通知相对方视为未变更。因履行本协议任意一方对相对方发出的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一经发出即视为相对方收悉。第九条 违约责任9.1乙方所提供材料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及时更换至合格,且工期不顺延,乙方拒不更换
12、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可按预算的材料价款扣减相应工程款,因此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按解除合同的约定执行.9。2 乙方所完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或部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由乙方整改直至合格,工期不顺延,同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质量违约金。拒绝整改或经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按合同解除的约定执行.9。3 乙方逾期竣工的,按 200 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竣工超过五天,从第六天起则按 400元/天支付违约金;以上相应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逾期竣工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拒付未付工程款,并可解除合同,按合同解除的约定执行.9。4乙方应遵守文明
13、施工约定,加强施工管理。若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人员,且每次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减500元(不包含乙方所作的赔偿)。9.5乙方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否则甲方可从应付乙方承包金中直接替代乙方支付,相应扣减乙方承包金,同时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拖欠施工人员工资的等额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一并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减。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若乙方擅自进行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解除的约定执行.9.7乙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影响到工期或工程质量的,由乙方按相关约定承担违
14、约责任。9。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或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第十条 合同解除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按达成的协议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102 因乙方原因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约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由乙方及其负责人继续赔偿:(1)乙方原因未能在约定的开工期限内开工,经甲方催告后的十天内仍未开工的;(2)进度计划未表明有停工而且监理工程师也未授权停工,但乙方的原因停止施工时间持续达十天或累计停止施工时间达十五天的;(3)乙方原因拖延完工
15、而可偿付的误期赔偿费已达违约责任约定最高限额的; (4)乙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的;(5)乙方未遵守合同约定或甲方代表的指令,经甲方代表书面指出后仍未按要求改正的;(6)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或履行合同期间参与欺诈行为的;(7)乙方转包工程、违法分包;(8)乙方被认为是严重违反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出现上述情况之一,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退场,否则,无论乙方是否退场,甲方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实施、完成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并可使用留在现场的所有材料设备(周转性材料、施工机械除外)和本工程、临时工程.103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已施工的部分,甲方按乙方投标预算相应单价同比例下浮后计
16、量,按计量工程款的40支付,未施工部分,甲方不支付工程款;如乙方自接到甲方合同解除通知书48小时内拒不退场的,按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取协商解决。11.2发生争议后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履行地为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12.1 安全施工。乙方负责人要按有关规定,自备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和设备、设施,为施工人员按要求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并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
17、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12。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1)人员伤亡由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12。3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并承担费用和损失。第十三条 文本与效力13。1本合同签订生效前,甲乙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标书、传真、电子邮件等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经签字或盖章达成的书面文件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13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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