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灵璧县第四中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县教体局印发的灵璧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灵教(2016)18号】,我校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维护正常的经济运转秩序,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等为成员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尹德思副组长:张玉奉 金 波成 员:孙怀勤 程 云 马 彬 孙 渠 朱 永 杨 瑞 彭光东
2、雷 霏二、 范围和内容此次专项治理涵盖各处室。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未列入单位法定帐内进行统一核算与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他形式的财产,均属小金库,都要自查自纠进行治理。具体内容包括:1、 凡未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或未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体外循环”的所有现金、有价证券。2、 制度外取得的报名费、补课费、招生费、录取费、考务费、杂费、办证费等收入。3、 厂方、供货方等商家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折让费,教材、教辅和图书采购发行以及学生报名、竞赛、考试、体检、保险等诸多活动中取得的回扣、手续费和其他收入。4、 预算外行政事业费收入及其他财政资金转入工会、学生会等帐外核算。5、
3、未缴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财政性资金。6、 所有借出未收回的预算外、制度外资金。7、 将代收的财政收入私自截留设立“小金库”。8、 插班生所交插班费所取得的制度外收入,以及代办款项未及时结清退还的款项。9、 利用学校设备、设施和场所,为校外单位和个人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设备使用费、服务费等收入设立的“小金库”。10、 在法定票据外,违规使用票据取得的收入。11、 在商品采购活动中收受“回扣”等设立的“小金库”。12、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13、 通过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14、 学校房屋出租、土地出租、设备租赁以及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收益没有上缴财政而截留的“小金库
4、”。15、 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16、 教职工不在单位上班,其工资被存入单位基本账户或专门的银行卡的。17、 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18、 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设立的“小金库”。19、 篡改会计账目,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设立的“小金库”。三、方法和步骤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底基本结束。以“局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证的支持和参与”的原则,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1、 自查自纠(3月18日至3月25日) 各科室组织开展一次“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主
5、要检查本科室自查自纠情况和自查自纠措施落实情况。要做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把目前仍存在的合法会计账簿之外的“小金库”资金彻底清理出来,认真纠正,将自查出的“小金库”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2、 重点检查(3月26日至4月15日) 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极个别科室重点排查。以迎接县纪检、县财政和县审计等部门重点检查。要把治理“小金库”与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学生及家长利益的不正之风。对管理严格规范、确实没有“小金库”的科室,要及时表彰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因工作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而出现“零申报”、“零问题”的科室要作为重点检查
6、对象,对查出的“小金库”问题进行严肃处理。3、 整改完善(4月16日至4月25日)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等为成员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高度正视,周密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狠抓工作落实。2、 明确工作责任各科室要强化职责,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年内重点工作来抓,确实担负领导责任。3、 签订防范和杜绝“小金库”承诺书4、 强化责任追究 对重点检查查出的“小金库”责任人,要从严处理。先予免职,再对触犯刑律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 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财税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彻底解决“小金库”问题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灵璧县第四中学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