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器)具管理规定
1. 目的:保证工(器)具,安全可靠使用,不致发生丢失现象。
2. 适用范围:物业服务中心工程组公用工具。
3. 职责
4. 工程组领班负责工(器)具保管,借用、保养。
5. 工作程序
6. 工(器)具属于工程组公共财产,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其正常使用。
7. 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工(器)具,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需予以赔偿。
8. 对工(器)具使用实行定置管理,并擦拭干净后整齐摆放回原处。
9. 工(器)具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因工作需要,须报工程主任批准。
10. 工(器)具在使用中应注意安全,高空作业工具如升降台、铝合金人字梯、脚手架等使用时须最少两人操作,且一人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11. 工(器)具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内交仓管进行报废处理。
12. 工(器)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须报工程主任批准并进行登记。
13. 外借工(器)具归还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接受。在规定外借期限内未归还的,应及时催还,如有破损或丢失的,应主动向对方索赔。
14. 记录《工(器)具借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