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 同 书 一、供货方面 合同号码: 需 方(盖章,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盖章,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法人委托人: (签字) 法人委托人:
2、 (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户 名: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纳税代
3、码: 纳税代码: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最 终 用 户 业主名称(盖章): 现场名称: 现场地址:
4、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电泵产品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1.0 标的和价格 甲方经严格选型,决定向乙方订购下表所示水泵: NO 号 机 规格.型号 安装深度 台数 商 标 单台金额 合计金额 1 2 3 4
5、 5 6 小写 合同总价 币种[RMB]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大写) 2.0 交货期限 2.1 本合约签订后,甲方应提供正确的水井图以便乙方按甲方考察确定的价格选定水泵型号,乙方在收到必备文件之后应于7日内完成采购,并送交甲方确认;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送交的配置文件后7日内确认完毕并送还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已确认的配置文件后 7 天内交货。若基本材料费交付日迟于文件确认日期,交货日期则从基本材料费交付之日起重新计算。 2.2
6、 若甲方对本合约2.1条款项下配置文件的确认日迟于签约日 半 个月,乙方有权保留调整本合约项下电泵价格之权利。 3.0 付款方式 3.1 为保证合同按期履行,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基本材料费,即RMB 元。 3.2 甲方应于本合约2.1条款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3 天付清全部合同货款即RMB 元。 4.0 在甲方付清本合同第3.0条第 款——第 款之货款之前,甲方不得使用水泵,并乙方保留停止设备运行的权利。 5.0 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供货地点为水泵安装地点。甲方按
7、本合同之约定付清相应款项后 ,乙方方可进行安装。 6.0 产品质量保证 6.1 乙方保证: 6.1.1 提供的产品为全新制品; 6.1.2 符合甲方选型时确定的各项产品技术规格和要求; 6.1.3 符合水泵专业国家技术标准对制造商的要求; 6.1.4 符合双方确认的电泵要求。 6.2 产品保质期 6.2.1 在乙方负责或由乙方安排委托安装,并且甲方在合理正常的使用、运输、搬运、保管的条件下,但保质期最长不超过交货日期的12个月。 6.2.2 下列原因导致的故障均不在保修范围内: ① 未经乙方或乙方委任的安装公司安装所致的故障; ② 未经乙方或乙方委任的维修公司维保所致的故
8、障; ③ 因人为使用不当不按要求定期维护而造成的损坏。 6.3 根据国务院373号令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电泵产品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双方并签订《电泵安装合同》,由乙方对安装质量负责。甲方不得自行寻找安装单位安装,否则由此产生的安全及违反政府管理 法规等方面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还应赔偿损失。 7.0 产品质量验收 7.1 本合同水泵产品的规格详见双方确定的《水泵规格明细表》(如附件)。 7.2 水泵部件在出货前均需厂方品保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 8.0 违约责任 8.1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之外,乙方未按本合同
9、预约日期供货,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出货的违约金,每日按不能出货部分的货款总金额万分之五计算,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每日按逾期货款总金额万分之五计算 8.2 甲方逾期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另定交货时间,如逾期一个月以上仍未支付时,乙方除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外,保留调整价格或取消本合同的权利。 8.3 如甲方中途退货或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按退货部分货款总金额的30%计),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9.0 争议解决方式 9.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原告住所地
10、提起诉讼。 10 其他 10.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3 甲方为本合同水泵产品的最终用户。 10.4 本合同任何之改动必须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方为有效。 11.0 合同附件表(有打“√”标记表示有此附件) NO 附 件 名 称 页 数 标 记 备 注 1 水泵规格明细表 2 水泵颜色确认书
11、 二、安 装 方 面 合同号码: □□□□□□□□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安装现场地址: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法人委托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纳税人代码: 户 名: 签约地点:
12、 开户银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帐 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安装水泵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1.0 安装机型明细及安装金额 No 号机 规格.型号 进深 台数 安装金额 金额小计 1 2 3 4 5 6
13、 合同总价(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合计(小写) 币种:RMB 2.0 付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下述规定支付安装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将合同金额的 %,即RMB 元作为基本材料费支付给乙方。 2.2 甲方在双方商定的安装开工期前 天将合同总金额的 %,即RMB 元作为开工款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开工款后按商定日期进场安装。 2.3 甲方应在水泵安装工程检验合格后三天内将本合同余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未能按约向质量部门
14、申报水泵安装工程验收,则也应在安装工程完工日之后7日内向乙方付清本合同余款。 3.0 安装施工期 3.1 甲方认为具备安装条件后,应书面通知乙方派员进行安装前勘查作业,由双方确认安装开工条件是否具备并商定计划开工日期,联系工作应在开工前3天进行,以便乙方制定安装计划。 3.2 乙方进场安装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开工日期和安装人员名单,甲方联系人应及时签收并回复乙方,经甲方签收确认的开工通知单所写日期为正式开工日。 3.3 若因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2.0、4.0条款,则开工日期相应顺延。 3.4 如无特别情况,乙方承诺在甲方满足4.0条款规定的前提下,于正式开工安装后 天内安
15、装完工。甲方接到乙方安装完工的通知后应及时向当地质检部门办理检验申报手续。 4.0 安装必备条件 4.1 水泵货抵安装现场。 4.2 井道完工符合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中确认之水泵确认方案,若不符合,甲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基本要求包括: 4.2.1 平面尺寸和垂直深度及各方面确认的所列各项规定。 4.2.2 井已清洗。 4.2.3 电通。 4.2.4 路通。 4.3 甲方应确保施工期间协调地方关系。 4.3.1 甲方应将安装施工用临时电源无偿送至任意井口附近不超过25米远处,其负荷每台水泵不小于三相380V20A和单相220V15A,每增加一台水泵增加40%的供电负荷。 4.
16、3.2 甲方应将确认方案相关要求的动力电源最迟于安装开工后1天内送至进口内靠近井口(或乙方指定)处,并设置动力配电(板)柜。 4.3.3无偿提供正式电源至机房供水泵安装工程调试之用。 4.4 甲方应在井道附近提供有防盗措施的水泵部件存储间和工具室,具 体面积视安装台数等因素在开工前双方商定。 4.5 安装辅助项目按要求完成或委托落实。 4.6 在安装区域内配置消防器材。 5.0 安装工程联络与配合 5.1 甲方权责: 5.1.1 当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施工状况和要求甲方配合协调的事项时,除非甲方能证明乙方报告不符合事实,否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协调解决安装配合事项或拒
17、签乙方递送的书面材料。 5.1.2 最迟于乙方正式开工后一天内向乙方提供各井道尺寸及深度。 5. 1.3 承担当地政府部门对水泵安装工程所征收的各类费用。 5.2 乙方权责 5.2.1 安装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勘查,确认开工条件和提供咨询服务。 5.2.2 按照国标和乙方产品技术标准以及双方确定的工期完成安装、调试工程。 5.2.3 遵守甲方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5.2.4 安装期间出席甲方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配合落实会议的工作要求。 5.2.5 配合质检部门对水泵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6.0 安装工程验收 6.1 安装质量合格定义: 6.1.1 符合下列
18、国家标准:(属甲方范畴的由甲方负责) 6.1.1.1水泵安装验收规范 6.1.1.2 水泵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6.2 乙方在安装完工后进行检验,合格后通知甲方。 6.3 甲方接到乙方安装完毕的通知后三天进行验收,凡验收中存在的不合格 项目,甲、乙双方根据要求分别予以整改合格。 6.4 甲方若聘请非法定检验机构的人员检验,其结论仅供双方参考,不得作为甲方拒绝乙方竣工移交的理由。 7.0 竣工移交 7.1 在下列条件全部具备的情况下,双方在竣工移交证明书上签章。 7.1.1 双方已全部结清就本合同项下之水泵所签署的《水泵供货合同》所约定的款项。 7.1.2 乙方已
19、收到甲方于本合同中所约定支付的款项。 7.2 竣工移交证明书上的日期为正式交付使用日。 7.3 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之约定支付款项而导致不具备竣工移交条件时,甲方须承担以下责任: 7.3.1自电泵验收合格之日起,视同甲方已接受移交,乙方未交车前所承担的责任自动消除 7.4 未办妥移交手续,甲方不得使用水泵并承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的水泵保管责任。 7.5移交后,乙方看管水泵的人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8.0 质量保证与免费保养 8.1 免费保养期间,乙方按正常保养作业程序对甲方水泵进行免费保养和24小时召唤服务。 8.2 一年保质期内水泵零部件自然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但由于下列原
20、因致使水泵损坏,乙方将酌收费用。 8.2.1 因碰撞、摩擦或腐蚀造成的外观损伤。 8.2.2 因进水质含沙等造成短路引起的各类电气故障和电路板烧毁。 8.2.3 因供电质量超标造成的电气部件烧毁。 8.2.4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损坏造成的故障或部件损坏。 8.2.5 其他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故障或部件损坏。 8.3 根据国务院373号令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保质期满前30天内 甲方应与乙方签订水泵维修保养合同,以便乙方更好地确保水泵正常运行。 9.0 违约责任 9.1 甲方未按 2.0条款规定的期限支付安装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每日按
21、逾期款项总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9.2 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安装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延误7天,乙方有权暂时撤回安装队伍,如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约完成安装工程,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3 本合同一经订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0 其他 10.1 双方发生争议应诚意协商,协商不成,可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10.2 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项下所安装水泵之最终用户系由甲方指定。若最终用户与甲方并非同一人时,则在履
22、行本合同过程中,最终用户或其承包工程商之行为,视同甲方之行为。 10.4 本合同项下所安装之水泵,由双方业已签订的《水泵供货合同》确定,本合同为该《水泵供货合同》的从合同,并视为主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10.5 本合同之任何改动必须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方为有效。 10.6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11 合同附件表(有“√”标记表示有此附件) NO 附 件 名 称 页数 标记 备 注 1 电电泵安装辅助事项配合选项表 1 2 3 4 5 电电泵安装辅助事项配合选项表 安装合同附件一 选项栏内打“√”项目系委托上永承担的配合事项 NO 水泵安装辅助事项 委托选项 备 注 1 电泵设备卸货 2 电泵设备起重吊装 3 井道内清理 下列事项由业主方负责处理: 1. 井道营造工程范畴内的事项。 2. 井道内无垃圾、残留泥沙,水质清洁。 3. 不符合水泵要求的井道整改。 4. 提供水泵设备堆放场地和临时仓库。 5. 施工电源(送至井道门口附近不超过25米处)。 6. 动力电源(按确认图所定规格送至机房内靠近门口处,设动力电源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