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北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第一驻地办湖北省江北高速公路第一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批人:湖北省江北高速公路第一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二一四年一月64目 录第一章 工程概述11.1 工程项目基本概况11.2 主要技术标准2第二章 安全监理的原则和内容32.1 安全监理原则32.2 安全监理的目标32.3 安全监理的依据42.4 安全监理的范围42.5 安全监理的内容5第三章 施工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63.1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63.2 驻地办安全职责73.3 施工安全各级监理人员职责83.4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13.5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16第四章 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与措
2、施174.1 安全监理的方法174.2 安全监理的措施18第五章 安全检查、整改与评比 205.1 检查的实施205.2 检查评比和奖罚20第六章 施工安全监理的要点216.1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要点216.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要点236.3 爆破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246.4 高空作业安全监理要点256.5 路基施工安全监理要点266.6 桥涵施工安全监理要点296.7 主要工序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386.8 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39第七章 安全监理内业工作417.1 安全监理内业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41第八章 安全监理流程42 江北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第一驻地办施 工 安 全
3、 监 理 实 施 细 则按照招标文件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湖北交投荆潜高速公路鄂交投荆潜指安2013-1号文件湖北交投荆潜指挥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江北项目的的实际情况,制定江北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本计划明确了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监理的内容和方法,是驻地办实施安全监理的指导性文件。本计划适用于路基、桥涵、立交等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第一章 工程概述1.1 工程项目基本概况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是湖北省规划的“七纵五横三环”高速公路网的组成部分,也是我省沿长江北岸快速通道的关键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将打通荆州地区沿长江北岸快速通
4、道,弥补区域缺乏东西向快速通道的不足,其建设对于实现区域高速公路连线成网,完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加快荆州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带动江陵、监利及沿江城镇带的发展,增强两湖平原经济交流,促进沿线地区资源整合开发和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推动“壮腰工程”实施,对于整合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的开放开发、改善江汉平原东向出行条件、完善荆江地区应急保障通道、提高防洪救灾能力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起点位于监利县分盐镇胡家村,与随岳高速公路交叉,路线向西经监利县境内的毛市、红城、周老嘴、黄歇口、汪桥、程集等乡镇,再经过江陵县境内的沙岗、白马寺、江北农场、熊河等地,与规划沙市至公
5、安高速公路交叉,并与荆监一级路相接。路线全长69.132km,其中:监利境内长37.302km,江陵境内长31.831km。本项目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26m。主要工程数量有:土石方901 万m3,不良路基35.262km,特大桥11057m/6 座,大中桥12715m/78 座,涵洞80 道,沥青混凝土路面1844.69 千平米,互通式立交6 处,通道48 道,收费站5 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 处、服务区1 处、养护工区1 处。1.2 主要技术标准江北高速公路计算行车速度10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整体式路基宽26米,中央分隔带2.0米,分离式路基
6、宽12.2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300,其它构造物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基本烈度六度,按七度设防。第二章 安全监理的原则和内容2.1 安全监理的原则2.1.1 安全监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一切安全监理工作的最高方针。2.1.2 安全监理的原则1、生产和安全统一的原则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是要求:“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搞技术必须搞安全的原则。2、“三同时”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的使用。3、“五
7、同时”原则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4、安全否决权原则安全生产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其它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生矛盾时要以安全生产为主。2.2 安全监理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条例和管理规定,争创“零死亡”覆盖面达到100%;杜绝较大伤害事故的发生;无重大责任
8、事故;无重大安全隐患;事故频率控制在3以内,;不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造成破坏;无刑事案件发生;确保本工程顺利实施。2.3 安全监理的依据安全监理的依据为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交通部安全监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等,依据的主要内容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主席70号令)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6、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JGJ46-200510、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1、建设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格JGJ33-20011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1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1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7、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18、湖北省交投公司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考核办法19、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20、工程实施工程中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含荆潜指挥部、总监办、驻地办发的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监理指令等)21、湖北
10、省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实施细则22、国家、省其它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2.4 安全监理的范围 驻地办安全监理范围包括为施工现场沿线、承包人项目部、职工宿舍、驻地办等综合设施设备及人员、涵盖施工便道、航道、采石场各个涉及本项目施工场地。2.5 安全监理的内容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至工程的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2.5.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查重点是: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2、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2.5.2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2.5.3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按专项安全
12、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总监办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5.4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2.5.5 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驻地办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并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将监理人员在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
13、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帐。2.5.6 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第三章 施工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3.1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成立以驻地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为直接负责人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切实抓好本合同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框图见下)安 全 保 证 体 系 框 图安 全 投 入安全管理安全领导小组安 全 教 育经 济 保 证措 施 保 证思 想 保 证安全安全安全安全安全安全工师安全保证体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确保工程施工无伤亡事故经济兑现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员活动提高
14、安全意识安全档案安全检查安全交底综合治理配齐安全用品实行月度考核分 工 负 责安 全 机 构安全管理安全领导小组安 全 教 育安 全 投 入经 济 保 证措 施 保 证组 织 保 证思 想 保 证安全保证体系组 织 保 证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江北第一驻地办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组长:龙海生副组长:夏道君安全工程师:魏伟华工程技术部龚 浩计划合同部刘洪波试验室彭家兵综合部匡进伟监理组:张修益监理组:郑荣波第一施工合同段第二施工合同段各施工工区各施工工区3.2 驻地办安全职责1、驻地办对所管辖范围承担安全监理责任。监理组主要负责人对所管标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
15、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省指挥部、总监办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驻地办内部安全监理责任制和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按合同规定配备具备资格的安全监理人员。4、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执行施工工序、规范和标准。5、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论证工作。6、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各种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处理。当发现有危及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安全管理严重失控时,应及时下达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向总监办
16、和业主部门报告。7、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对不称职和不合格的人员,责令其更换。8、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注册等级。9、负责施工生产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预控制,尽力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事故单位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维护好事故现场。10、负责建立驻地办安全监理档案;驻地办旁站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志中详细记录事故现场每天的安全监理工作情况,驻地办要定期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11、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经费使用情况,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经费。12、定期组织安全例会,宣贯学习不同阶段上级文件精神
17、;总结分析施工过程中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对策。13、组织实施所辖区内的安全管理月度考核,每月向总监办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按规定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统计报表,及时反馈安全生产信息。14、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合同文件有关规定的安全职责。3.3 施工安全各级监理人员职责3.3.1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省指挥部和总监办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执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2、组织制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计划,健全劳动方案,布置、检查、督促安
18、全措施和制度的落实。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考评,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等工作。4、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或困难;及时向总监办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5、负责重大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驻地办和施工单位进行有关抢救、调查、处理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3.3.2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1、 协助驻地工程师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省指挥部和总监办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 主持日常安全巡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指导
19、各监理组安全监理工作,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会议进行检查。3、 加强驻地办内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4、 参加各类安全会议,落实会议要求。5、 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驻地办和施工单位进行有关抢救、调查、处理等工作;6、 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3.3.3 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安全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1、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驻地办安全生产监理工作;2、熟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3、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
20、设行为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坚决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情况严重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4、记录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和如实填写安全台帐,及时向驻地办、总监办、省指挥部单位汇报安全监理工作,并将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5、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及会议的方式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指导。6、按照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组织落实施工单位的月度考核和驻地办季度自评工作。3.3.4 专职安全员职责1、熟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2、定期、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工程建设
21、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为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坚决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情况严重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3、每月检查本合同段各施工单位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资料的整理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评价;4、记录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和如实填写安全台帐,及时向驻地办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安全监理工作,并将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3.3.5 监理组长安全职责监理组长是现场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1、按照合同和规范的要求,负责本监理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2、熟悉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
22、、法规、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3、及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为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坚决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情况严重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4、定期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范围安全工作情况和建议。5、组织本组监理工作人员学习掌握施工安全控制要点,及时检查监理人员监理在日常工作中对安全工作的工作情况和记录。6、落实驻地办安全领导小组布置的各类专项整治活动要求。3.3.6 一般监理人员安全职责1、 各级监理人员都应积极学习安全专业知识,掌握基本安全常识和
23、所监理范围的安全特点和相应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应时刻关注安全。2、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工作分工不同,掌握各个阶段、不同工序对安全的基本要求,现场旁站、检查、巡视、试验、测量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3、 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未按照批准方案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应第一时间制止,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紧急情况应向更上一级领导报告情况。4、 各级监理人员应按照驻地办相关规定,注重自身工作安全,避免受到伤害。3.4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4.1 安全监理责任制度1、建立驻地主任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2、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和指
24、示,加强安全教育。3、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并限期改正。4、安全不达标的工程不允许开工,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应立即停止施工。5、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监理人员,并将安全监理作为员工考核的重要指标。6、加强车辆管理,严禁无牌无证人员开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7、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及周围环境建设,作好放火、防盗、防毒工作。8、建立安全事务逐级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逐级上报。9、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的监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4.2 安全监理例会制度1、驻地办每月组织主要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安全管
25、理人员召开1次安全例会,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并作具体要求,会议应印发会议纪要。2、驻地办每月参加由总监办组织的安全例会,报告当月安全检查情况,学习关于安全法律法规及省指有关文件,部署下月安全工作重点。3、驻地办应及时落实会议提出的阶段工作要求,按照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4、驻地办各监理组应及时组织监理范围内的安全现场学习或警示会议,总结推广经验、吸取事故教训。3.4.3 安全经费审查制度安全经费审查是安全监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监控和推动作用,相关人员在安全经费审查中用遵循以下规定:1、驻地办安全部负责协助驻地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进行审查,并提
26、出具体审查意见;2、安全工程师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上报月度安全经费施工计划及清单明细,及时组织现场复查;3、安全经费使用应侧重于员工教育、现场设施投入,不得虚列名目虚报安全费用;4、安全经费的审批原则是实报实销,总额控制,凡是用于本项目的与安全工作相关的费用方可按照安全费用列支;5、各级人员审核签认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经费前,应对现场进行逐一复核。3.4.4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1、巡查:驻地办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本合同段内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较大危险源及时下达工程暂时停工令。2、安全大检查:驻地办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每月参加安全大检查,通
27、报各合同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3、日常巡查:负责对所辖合同段进行安全日常检查,对施工安全状况进行预控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安全检查情况或以工作指令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复查,根据复查结果签署意见,闭合安全指令。3.4.5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审查制度1、驻地办、各监理组应依据指挥部安全专项方案管理制度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方案,并进行严肃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2、一般性危险工程由监理组、安全部、驻地工程师审批;重大危险工程、重点安全监
28、管项目由驻地办初步审核,报业主批准。3、任何单位未制定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专项安全方案,或未经过审批擅自施工,驻地办、各监理组必须严格安全荆潜指挥部安全生产违规处罚实施细则处理。4、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为严格按照审批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各级监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必要时进行处罚。5、对于在方案批准程序上不严格、不严肃、玩忽职守的监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应追究法律责任。 3.4.6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鉴于本项目施工使用大量的特种设备,按照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安全监理人员、现场监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
29、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机电类特种设备。2、特种设备进场前应经过专业部门进行检验,并提供检验合格证书方可投入使用;3、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设备进行严格的保养,建立技术档案;每月至少一次自行检查,监理应进行必要的旁站;4、操作特种设备人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操作许可证书,并在允许范围内实施操作。5、严禁无证操作、未检验操作或未试运行投入使用。3.4.7 应急管理制度1、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2、
30、应急管理成立以驻地办主任为首的领导工作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3、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4、对于风险较大的工程应及时组织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工程从业人员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5、驻地办应经常性检查现场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6、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
31、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3.4.8 教育、培训制度1、驻地办不定期地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加对法律法规的理解。2、驻地办不定期地组织各施工单位安全人员学习省指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并按照省指文件精神认真落实。3、不定期地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使现场监理掌握安全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不伤害他人。4、对刚进场的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使其熟悉江北的工程建设的特点和难点,尽快适应工作岗位。5、对各专业的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掌握安全监理控制要点和难点,把隐患消除于萌芽
32、状态。3.4.9内部保卫制度1、驻地办根据省指挥部、总监办的要求,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置治安信息员,加强内部保卫。2、设置防火、防盗装置,预防火灾、偷盗事故发生。加强办公场所夜间巡视,防止外来人随便出入。3、加强同当地派出所的交流与沟通,加强协作。4、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普法教育,预防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3.4.10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为了保护驻地所有监理人员生命安全的灭火专用器材,为使消防器材有效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配置于各个部位的灭火器,不准随意动用,因工程、工作需要移动灭火器材的,应征得综合办公室的同意; 2、对于未经办公室同意随意移动消防器材的
33、部门和个人应给予制止或给予经济处罚; 3、毁坏灭火器,要赔偿损失; 4、配备在各部位的固定灭火器材,由各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员负责监管; 5、灭火器材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配备、检查、维修和保养; 6、驻地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3.4.11 驻地试验室安全、消防制度1、试验室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消防知识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会报火警;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 2、操作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使用,以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3、试验室所属贵重设备、器材以及试验室必须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34、,应由专人负责,放置于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并经常检查,建立设备情况档案及材料消耗记录。 4、保持电器设备的干燥和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5、使用烘箱、电炉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使用电热器具。6、严禁在试验室吸烟和使用明火。试验室的防火器材,应有专人妥善保管,禁止随意挪动,由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7、试验室水、电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杜绝漏水、漏电等现象发生。下班前应有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断开电源、关闭水笼头等。8、 试验室安全负责人应认真负责,经常做好安全、消防检查,消除治安消防隐患,确保试验室的安全。3.4.12 事故报
35、告制度维护安全、及时监控施工安全状况是监理人员基本职责,工程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各级人员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逐级报告。1、驻地办各级人员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范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
36、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应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5、对于延迟报告、谎报等行为,未造成损失和后果的,给予警告处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人员,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
37、.5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范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38、,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应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第四章 施工安全监理的方法与措施4.1 安全监理的方法安全监理
39、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作到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4.1.1 事前预控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组织机构中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专职安全员落实和到岗情况。2、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3、督促施工单位与业主签定安全施工责任(承诺)书。4、检查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施工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定和执行情况。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可操作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附计算书(支架、模板、边坡支护等)。6、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施工人员和上岗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7、
40、审查电工、焊工、爆破工、起重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及上岗证。8、检查施工机械设备、起重设备和电器设备等的合格证、准用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9、检查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是否安全合理,施工区、库区、办公区、生活区、配电房等临时设施的布置以及施工场地、交通道路、排污、防火、防爆、防雷、防触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10、检查安全费用投入、费用使用计划。11、检查施工单位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情况,是否制定有发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演练实施计划。4.1.2 事中监督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2、监督施工单位对高危作业进
41、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参加交底会。3、发现未按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违章操作、瞎指挥、冒险作业、有安全隐患时,书面通知责令整改,改后回复。进行复查。情况严重时及时报告总监办,隐患消除后可允许复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汇报。4、督促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施工机械每天要做安全例行检查。5、每天将安全检查情况写入监理日志。6、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查出安全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4.1.3 事后总结1、对未遂事故不能轻易放过,责令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2、每月监理例会: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对
42、施工单位提出安全生产要求。3、每月监理月报:对当月现场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发现哪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评价当月安全监理情况;下月安全监理工作安排。4、出现安全事故后,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没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没接受教训不放过。4.2 安全监理的措施4.2.1 定期的安全检查驻地办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会同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全线的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写出书面的整改报告。4.2.2 不定期的巡视检查驻地办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职安全员不定期巡检各施工合同段的各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情况,并要求项目部
43、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配合检查,认真检查各项安全制度和落实情况及各项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立即先口头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回执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将情况及整改工作详细填写监理安全巡查记录表。并要求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现场签认情况记录。安全监理工程师将每次安全巡检记录统计填写入安全管理台帐,整理归档。4.2.3 安全工作汇报各项目部每月就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做专题汇报。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最短的时间内上报驻地办,不得隐瞒虚报。驻地监理工程师以及现场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安全事故,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总监办,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如发现故意拖延或隐瞒不报,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4.2.4 安全会议驻地办安全负责人要每月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会议,也可以与工地例会一并召开,会议要强调安全生产主题,要求项目部负责人汇报本月安全施工的工作情况,以及业主和总监办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要求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每标段的生产安全及安全保证措施进行说明,并对以后的安全生产具体要求做出指示。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业主。4.2.5 专题会议为落实上级布置的专项工作或处理重点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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