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分包管理协议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治安管理协议一、安全生产、防火管理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1、分包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分包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制,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3、分包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并及
2、时主动参加总包方组织的新工人上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和考试,认真填写有关安全资料和卡片,所以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总包方应认真编制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分包方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组织施工。5、分包方应按总包方的要求自行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6、分包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7、施工前总包方应对分包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
3、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分包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总包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分包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和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且有交底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分,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8、施工期间,分包方必须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年度、月度和周安全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分包方安全生产是否符合施工安全有关规范和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掌握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动态;实施安全生产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管理。9、分包方
4、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总包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总包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总包方有协助分包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总包方查出的隐患,分包方必须限期整改。对分包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等情况,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整改。10、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防护用品。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高空及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11、甲乙双方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12、由总包方提供的
5、机械、电器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总包方应会同分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分包方未经总包方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设施工作状态,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若未经验收,分包方提前使用,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分包方承担。13、分包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分包方自备(此项条款以主合同约定为准)如甲乙双方需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
6、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或设备损坏由借入使用方负责。14、分包方负责施工作业面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工作。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书面申请,经工地施工负责人批准,并得到总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后,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15、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
7、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6、分包方对总包方设置的灭火机、消防箱、消防水带、消防栓等器材设备,有共同管理之责。不得任意玩弄,损坏和偷盗。17、总、分包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18、分包方使用的施工机具、电器必须符合安全有关规定。施工中正确使用、文明操作、妥善保管。如发现故意违章或野蛮操作,造成损坏或丢失照价
8、赔偿。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总、分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总、分包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助全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当地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0、分包方施工期间如违反以上安全管理条款,除承担有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外,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由于违反以上条款处以2001000元的安全违章罚款。21、分包方必须明确专职安检人员具体负责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未配备专职安检人员实施项目施工
9、安全管理时,总包方发现一次有权向分包方罚款1000元。二、文明施工管理 1、分包方必须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项目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出施工现场一律持证出入。分包方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将身份证、居住证、务工证、一寸照片两张送到总包方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并缴纳出入证工本费5元人,出入押金50元人(工完人员退场时退还)。无出入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2、分包方必须确保自身施工区域内落手清工作,做到工作面工完料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垃圾,当班必须及时清理、驳运至总包方指定的地面垃圾堆放区域。作业时应根据工作量,定额配置建筑材料,严禁高估冒领。对于特殊情况造成过剩材料,应妥善处理合理利用,严禁浪费。
10、3、分包方严禁私自拆除或损坏总包方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设置的各种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设施。如由于施工需要须拆除时,分包方必须事先写报告申请,经总包方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结束后立即将设施恢复到位。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总包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分包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以上情况应及时向总包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5、分包方必须做到建筑施工材料、施工垃圾工完料清。扫帚、焊条、钻头、切割片、包装箱、筒、袋、彩条布、元钉、螺丝、开关、插座、铅丝、电线等材料领用一律自觉将废品带到仓库以旧换新,废品由仓库统一处理。6、分包方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整改
11、不力,总包方检查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三、卫生、治安管理 1、分包方应加强职工宿舍管理,实行定人定位挂牌管理制度,落实宿舍卫生、环境保洁责任制度,杜绝脏乱差现象。 2、分包方使用的宿舍必须按总包方要求管理,不得随意乱放生活日用品、职工生活日用品(如:毛巾、肥皂、脸盆、热水瓶、衣物、鞋帽、被单、皮箱)等物品,应按总包方规定的式样和位置摆设。不得将施工工具带入宿舍保管,不得乱倒饭菜和生活垃圾,遵守作息时间不影响他人休息,遵守七不规范,不损坏公物,不私留外人过宿,生活区达到清洁卫生和标化管理标准。 3、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严禁赌博、斗殴、偷窃或随意大小便。 4、分包方家属亲友不得擅自到总
12、包方内部(生活区和施工现场)住宿。有特殊情况者应书面申请,经总包方安全部门同意后办理暂住手续并登记临时暂住户口后,方可临时借住,时间不得超过3天。 5、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偷盗建筑材料和施工工具设备等行为,不准用公物制作私人用具。凡发生偷盗行为并造成财产损失按原值1:10赔偿,并给予必要处罚。 6、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禁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分包方内部打架,总包方有权利罚1000元次。分包方之间打架,总包方有权处罚2000元次。分包方施工人员与总包方管理人员打架,总包方有权处罚2000元次。严禁流氓活动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不得男女非法同居和混居。第二章 综合保险的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上海市
13、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保护建筑施工人员的利益,特向分包单位就综合保险办理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告知,请各分包队伍认真贯彻执行。 1、分包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参加综合保险。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将施工人员花名册(包括工种年龄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立即上报项目部安全员。 3、总包单位收到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信息后,与各区综合保险办理机构联系,办理施工人员信息卡。 4、分包单位每月20号前将退场人员报项目部安全员,以便办理退场人员停保手续。如因分包单位人员退场不及时上报,经查实,费用由分包队伍承担。 5、总包单位每月25号前向所在区县上报综合保险人员名单,并办理投保手续。 6、在施工期间如因
14、分包单位没有按规定上报办理综合保险人员名单及手续,所发生安全事故、一切事故赔偿均由分包单位自己负责(包括政府部门罚款)。 7、总包单位及时做好分包施工人员综合保险办理工作,如因总包单位因不能及时办理,一切责任由总包单位负责。 8、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参保人员工伤事故赔付认真做好配合工作,包括上报、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赔付等手续的办理。 9、分包单位参保人员工伤赔付按照保险公司的标准赔付,总包单位不给予其他补偿(包括住院期间医药费保险公司不允许报销部分)。 10、分包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认真抓,决不能疏忽。相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自己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经
15、济责任)。 1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不执行以上规定,总包单位有权叫停施工,影响施工进度的可追究损失。第三章:质量管理协议 1、分包方应根据总包方质量管理要求、标准和目标,制定适应本工程施工特点的质量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和管理措施,层层分解质量管理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办法、奖罚手段和管理职责,确保质量目标的有效实施。该项管理内容,分包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工程开工前报总包方审批。 2、根据总包方分部分项目工程质量交底要求,分包方必须及时对施工班组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工作,并形成完整有效的技术质量交底资料,供总包方定期抽查。 3、分包方必须加强分部分项工程的自检、互检和抽检工作,严格把好过程质量控制和
16、质量动态管理工作,并形成一整套自检、互检、抽检等质量动态管理资料,供总包方随时抽查。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验收程序,坚持分包方自验、总包方复验、监理核验制度。分包方无自检资料或报验手续不全时,总包方不予复验。未经总包方复验、监理核验签字合格的分部分项,下道工序不得施工。违者除无条件返工外,分包方应全额赔偿总包方有关材料费、间接费,并处以500元经济罚款。 5、分包方报验、总包方复验二次均未能验收合格时,分包方除继续整改直至复验合格外,还将被处以每次200元的复验费罚款。多次复验不合格,将责令停工或清理队伍退场。 6、分包方必须严格控制模板、钢筋和混凝土成型质量。对模板拼缝、模板刚度、
17、几何尺寸、轴线标高、墙柱垂直度、梁柱节点、混凝土振捣、钢筋绑扎等分部分项工程节点的施工质量要严加控制,承担由于以上工序质量把关不严给总包方带来的损失。 7、分包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主合同约定质量标准。 8、分包方须明确专职质检人员具体负责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未配备专职质检人员实施质量管理时,总包方发现一次有权向分包方罚款1000元。第四章:施工进度管理协议 1、严格执行合同工期条款,制定切实可行的工期保证措施,确保施工工期按进度计划实施。该合同签订生效后,分包方必须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生产进度管理工作。 2、根据图纸预算工作量和现行劳动定额结合主合同工期要求,合理科学确定施工人数,按时制定
18、项目施工周生产进度计划、月度生产进度计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于当月的30号和每周的星期五报总包方审批。逾期不报。每次处罚分包方500元。 3、分包方项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综治负责人必须在每周指定的时间,准时到项目部会议室参加总包方召开的生产例会,无故缺席每次处罚100元。 4、分包方每周星期五必须向总包方上报下周材料计划、设备计划、资金计划、劳动力增减计划。 5、分包方在每周的生产例会上必须书面向总包方回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未能完成计划的原因、调整计划措施以及下周的生产进度计划安排。 6、分包方周进度计划不能按计划完成时,每次处罚分包方1000元。如在下周进度管理中,采
19、取措施把拖延的工期补上,则所罚款项全额退还。 7、分包方由于加强生产进度管理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后,工期进度提前完成计划目标,总包方给予分包方每提前一天工期奖励200元。第五章:定额材料管理协议 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制定的项目材料定额耗用指标管理办法,坚持定额核料、定额领料和定额用料制度,杜绝材料超用和浪费现象。 2、分包方施工由于管理不善,产生材料浪费(如:角铁、镀锌管、PVC管、管件、白铁皮、电线、模板、元钉、电焊条、钻头、砂轮片、切割片、扎丝、扣件、钢管、氧气等),造成定额材料超用,其定额材料以外的超用材料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同时还需承担501000元的材料管理浪费经济处
20、罚。 3、由于分包方加强材料定额管理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管理措施而形成材料节约,总包方将以奖金的形式奖励分包方定额材料耗用指标内节约部分的10。 4、分包方施工所需小型工具(如:安全帽、安全绳、灰桶、灰槽、直板、靠尺、质检工具、电锤电钻、皮数杆、灰线灰刀、铁板、锤钜等)一律自备,费用自理。如需向总包方领用,须由指定负责人办理费用转账手续,工程施工结束在总费用中扣除。 5、分包方应对现场周转材料加强管理,每发现分包方人员偷窃一只扣件,总包方有权按1000元只处罚。施工现场未经总包方同意,随意切割钢管、模板,总包方有权按1000元根(块)处罚。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周转材料未清理干净,总包方有权按10
21、00元只处罚。第六章:成品保护管理协议 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和总包方有关建筑产品、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制度及奖罚细则,自觉保护自身和维护自身和他人建筑成品。 2、分包方应根据总包方对成品保护方面的要求,制定适合施工班组的成品保护制度。建立健全成品保护管理办法,成品保护领导小组实施项目分项施工全过程控制。 3、总、分包方应承担由自身管理不善或野蛮施工。对施工现场建筑成品所造成损坏的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 4、加强建筑成品管理防范意识,努力做好自身成品的自我保护工作,采取有效的保护和监控措施,避免他人对自身成品的损坏。 5、总包方有权对由于分包方管理不善或野蛮施工对施工现场建筑成品所造成损坏进行处罚,
22、除要求分包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外,还处以501000元的经济罚款。第七章:廉政建设协议 为加强甲乙双方的廉政建设,增加各级人员的反腐倡廉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的基础上,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为目标,树立企业新形象,特此签订本协议。1、总分包双方必须遵守政府制定的各项法令、法规、规章制定及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真正做到合法经营、正当经营,凭借自己队伍过硬技术、业务管理素质参与市场竞争,不准用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竞争。 2、总分包双方要严格执行各类经济合同,不准在合同规定之外搞各种形式的口头协议或回扣。 3、总包方职责:a、总包方协
23、议签约中,应向分包方宣传企业执行的有关廉政规定;b、总包方管理人员不准以任何借口,收受分包方赠送的钱物或借故刁难向分包方索要好处。 4、分包方职责:a、分包方不准借总包方各领导干部和业务管理人员在婚丧嫁娶、病养、乔迁新居,节假日慰问和平时访问的机会,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b、分包方不准借钱款给总包方的各级领导和管理干部;c、分包方不准为总包方各级组织和各类干部购买、租、借手机、助动车、空调、复印机、电脑、传真机等控购物品,不准长时间租、借轿车给总包方;不准接受应由总包方人员个人负担的费用到分包方报销出账;d、分包方不准私下组织总包方人员外出游山玩水和参与高档吃喝娱乐活动。确因正当、合理的联谊活动必须由总包方领导批准;e、分包方不准与总包方管理人员和业务往来人员进行搓麻将等形式的赌博活动。 5、其他条款:分包方如有违反协议规定的,总包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分包方处以合同总价的1-5的罚款、警告直至清退队伍处理。总包方如有违反协议规定的,分包方有权利和义务向总包方法人委托人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第八章:其他 1、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主合同有相抵触之处按主合同条款执行,有关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总包方: 分包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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