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8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附件: 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加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高等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二、主题与内容 艺术展演活动主题为:青春舞动校园,艺术点亮生活。 各项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各校展演活动内容要追求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并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
2、点。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承办单位: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论文三种类型: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 艺术教育论文类另文通知。 五、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全日制在校生(含研究生)。 (二)展演分为普通组、专业组、民办高校三个组别,普通组为普通高校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专业组为艺术院校、师范院校艺术专业、普通高校艺术专业
3、的学生,民办高校组分组细则另行通知。 (三)艺术表演类普通组分为A、B两组进行展演,A组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享受招收艺术特长生政策的高校,B组为不享受招收艺术特长生政策的高校。 (四)高校艺术教育论文的参加对象为北京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有关教研和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它有关人员。 六、艺术表演类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合唱、小合唱 (1)合唱:含指挥、伴奏不超过60人。每个合唱团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是自选曲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另一首为指定曲目,指定曲目将在展演前下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小合唱:含伴奏不
4、超过15人,演唱人员不少于4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合唱、小合唱要求现场伴奏,伴奏不超过5人。 2.器乐:合奏、小合奏 (1)合奏:包括管弦乐、管乐、民族管弦乐三种形式,含指挥不超过65人。管弦乐、管乐每个乐团演奏两首曲目,其中一首是自选曲目,时间不超过12分钟;另一首为指定曲目,指定曲目将在展演前下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民族管弦乐每个乐团演奏两首曲目,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小合奏:含指挥不超过20人,演奏人数不少于3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群舞 演员人数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 4.戏剧:短剧、戏曲 (1)短剧:演员人数不超过12人,时间不超过
5、15分钟。 (2)戏曲:只限京剧、昆曲,演员人数2—20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书法类作品包括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作品不少于80个字;软笔书法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字体不限;篆刻类规格不限,附译文。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吋。 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雕塑、陶艺: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6.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 艺术作品参赛要求:艺术作品不要装
6、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系别、年级、联系电话、辅导教师、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等信息,并请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三) 报送数量要求 1.艺术表演类 各普通高校表演类节目报送不超过10个,民办高校表演类节目报送不超过5个。报送节目每项不超过2个。 2.艺术作品类 各校可选择报送各类艺术作品,每校选送不超过15件,各类作品每人报送不超过2件。 3.艺术教育论文类 艺术教师报送论文篇幅不限。 七、奖项和评奖要求 (一)本届艺术展演活动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以学校为单位评选。
7、 2.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及纪念奖。 3.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及纪念奖。 4.优秀创作奖:在本届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的原创节目中评选。 5.指导教师奖: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等奖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本校指导教师。 6.优秀指挥奖: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等奖的本校指挥。 7.优秀论文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要求 1.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优秀组织奖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评选,主要依据活动组织、宣传、上报材料情况(包括书面工作方案、活动信息、总结材料情况)、本校学生参加活动和获奖情况进行评选。 2.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评选要求 节目、作品能突
8、出主题、内容新颖,有艺术质量和水平。具体要求另行颁发。 八、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4月至 8月)为各高校开展活动阶段。 各高校应制定本校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和实施细则,以院、系为单位,经过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种艺术活动,并组织艺术讲座、观看文艺演出、参加音乐会以及请专业演出团体到学校演出等活动,使每个学生有机会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第二阶段( 9月)为申报节目、作品阶段 各高校在校内艺术展演活动中选拔出优秀节目与作品,于 9月上报给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上报本校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简报、活动总结(包括图
9、片、影像资料和文字材料等)。 第三阶段( 10月)为市级活动展演阶段 根据各校报送的节目,举办全市艺术展演活动,经过现场展演,评选出优秀节目。聘请专家对选送的各类作品进行评选。 第四阶段( 11月)为总结表彰阶段 举行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闭幕式暨颁奖晚会,对获奖学校和节目进行表彰,并组织优秀获奖节目在各高校巡演,举办优秀艺术作品展,举办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九、组织工作及相关要求 (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成立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管理展演活动,按照《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要求,将展演活动落到实处,形成制度,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保障。 (三)要紧紧围绕活动指导思想、内容和形式的要求,鼓励大学生参与创作,在表现形式上有所创新,开展具有时代特征和本校特色的艺术活动。 联 系 人:陈 思 林 清 联系电话:84031376 64046057 电子邮件: 网 址:.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