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制度一、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二、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三、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可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四、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