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供货合同1、合同不能留有空白2、标注蓝色部分可合法、合理的修改。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达成
2、协议如下: 第一条 供货范围 序号 设备 型号/规格 数量 价格/万元 备注 合计 备注: 第二条 交货 1、 交货时间: 。 2、 交货方式: □甲方上门提货,提货地点:乙方生产基地,湘潭九华泰富生产工业园; □乙方送货上门,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 3、运费由□甲方/□乙
3、方承担。 4、交货前,设备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交货后,设备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按照甲方指示将设备交由第三方承运或保管的,自乙方将设备交至该第三方起,设备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转移至甲方。 5、乙方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0.3 %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 1、 本合同总金额为:¥ 元 ,大写: ;此价格含:
4、 。 2、 付款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但大小写必须一致,必须有发票条款 1)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 设备到货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3) 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即人
5、民币 元,大写: ; 4)留 5 %质保金,质保期满 个月内付清。 5)付款方式为:□电汇转账 □3个月承兑 □6个月承兑 3、 发票:甲方全部款项付清后 个月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总价款 %的 正规税务发票。 4、 甲方全部款项付清后,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所有权移交至甲方。 5、 甲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0.3 %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 第四条 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 1、 以双方签订的设备技术
6、规格书为准; 2、 技术标准:乙方交付的设备,执行国家、交通部、和其它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 验收 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设备后 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共同在场。未按时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通过验收发现乙方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安排人员前往协商处理。 3、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乙方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保修条款处理。 第六条 售后服务及保修条款第六条 可根据实际情况合法、合理修改 1、质保期限:设备验收合格
7、之日起 1 年。 2、乙方承诺在设备保修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将负责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保修期设备发生故障的,应甲方要求,乙方可予以协助修复,乙方发生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质保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密责任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非经对方授权或法律
8、规定,擅自使用、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第三方或有其他不正当使用行为的,应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根据不可抗力对履约的影响,免除违约方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各自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双方均应向对方提供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代表及代理人身
9、份证复印件。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方保留 份,乙方保留 份。 3、产品技术规格书、 、 等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缺少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