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34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总 则2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审查制度2第三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第四章安全检查制度5第五章安全事故管理制度6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0第七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2第八章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17第九章现场防火及治安管理制度18第十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准确地评价我司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加强对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进一步提高,实现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的施工现场、车
2、间和加工场。第三条 公司属下各单位、部门、车间、加工场及各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或承包人)是贯彻执行本细则的责任人。第四条 本细则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标准和规范、规程并结合我司的实际而编写,在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实施细则。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审查制度为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和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保障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管理二者紧密结合,并得以充分实施到安全生产过程中去,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设计、审查制度。1、 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必须在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和施工特点,严格依照安全法规、标准等组织编写安全技
3、术措施、方案。2、 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下列项目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爆破、临电、基坑支护、土方开挖、高支模、起重吊装、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施工电梯安装(拆除)、井架安装(拆除)、人工挖孔桩、旧建筑物拆除、脚手架等。3、 安全技术方案审查的重点是:施工过程中可能对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造成的危害、对周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不安全因素是否从技术上采取了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4、 安全技术方案审核流程:项目部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审查项目部技术组编制 上报 不
4、合格 合格项目部实施建设(监理)单位审批上报 下发 不合格第三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做好安全事故的事前控制,杜绝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相关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一、贯彻执行逐级交底制度,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交底。施工班组长在每天作业前,应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
5、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针对工程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说明操作者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确保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内容应细化,明确、针对性强。三、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要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所有接受交底的人员均应各自签名。若中途更换班组,或停工后重新开工,必须及时重新交底。四、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操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教育及未做安全交底不得上岗操作。五、 在季节性气候变化、施工条件改变、工程突击赶进度、以及节前节后,应加强对工人进行书面和
6、口头安全技术交底,提出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工人思想麻痹而造成事故发生。六、 对特殊工程施工(如大型基坑支护,大型机械设备吊装,高支模支护,高层脚手架等)除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交底表进行常规化书面安全交底外,还应根据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有关内容和要求作好详细、可操作性的技术防范措施,保障施工安全。七、 暴雨、台风前后,安全员要检查工地的临时设施、脚手架、井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等,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和漏电等现象,应及时安排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并对施工安全可能受到影响的其它分项工程及时补充安全技术交底,杜绝事故发生。八、 特种作业人员除认真如实填写机械运行记录外,在交接班过程
7、中,应对接班人员进行口头交底,将机械运行情况向接班人反映,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机械主管,排除隐患,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操作运行。九、 安全技术交底表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内容详细、全面。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表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施工负责人)、资料保管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一份。第四章 安全检查制度公司各层级的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管理原则。当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满足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后,才考虑进度与质量。任何情况下,任何人员均不可违背这个管理宗旨。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8、特制订安全检查制度。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和群管相结合。2、 各生产班组要建立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检查本班组工作范围的脚手架、施工机具、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班组无法排除隐患(非本工种工作)时,应立即通知主管或施工员派人处理,严禁违章冒险作业。3、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移交下道工序施工(或使用)前,应由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与验收,确认安全合格,方能移交下道工序。如:脚手架、井字架与龙门架,塔吊、模板工程等,在搭设好使用前要经过交接检查。4、 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单位工程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5、 单位
9、工程组织安全检查由项目副经理或质安组长主持,工地质安员等有关人员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主持,地区公司大检查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质安监督管理部经理主持。6、 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每月一次定期大检查和不定期巡检、复查。每季度应组织对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评定。7、 项目质安组应在节假日前后、季节性气候变化时,组织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季节性气候变化时的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带来的危害进行检查。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检查。检查
10、应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进行。节日加班,应重视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8、 每次安全检查所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填发整改通知单。各工地必须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反馈到项目质安组存档。9、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填发停工通知书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质安组复查合格后,方能复工。第五章 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为了维护企业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运作,保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处理,特制定本制度。一、 事故等级1、 轻伤: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受到伤害,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11、,具体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2、 重伤: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具体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3、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4、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二、 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1、 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质安员或直接向项目经理、后勤主管汇报。由项目经理和质安组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经项目经理审批
12、并进行处理后,将结果书面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2、 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在24小时内写出正式的书面报告上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报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备案。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以及事故本人详细资料。、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3、 重大、特大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地区公司和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报告,并在24小时内报政府有关部门。伤亡事故由地区公司行政部门组织处理。
13、4、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应组织保安人员和质安组,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5、 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还应进行拍照和录影。6、 安全事故管理流程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医治,安排保安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项目部尽快查清伤亡者身份,对现场进行紧急处理。24小时内报政府有关部门重伤事故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协助处理项目部组织处理立即上报,并及时填写书面事故快报报地区公司及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对相关责任
14、人作出处理地区公司行政部门组织项目部、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并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措施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并落实将事故原因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地区公司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将事故处理结果报地区公司和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将事故处理结果报总部质安监督管理中心三、 事故调查1、 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故后,应由地区公司行政部门组织项目部、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等有关人员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2、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组织技术鉴定;、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查明事故的性质、责
15、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3、 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单位、相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5、 调查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地区公司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作出事故处理的最后决定。四、 罚则1、 事故发生后,有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除追究事故所在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由此引起一切经济责任外,还应按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
16、任。2、 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小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其经济和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对造成重伤以上事故责任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经济和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承担直接责任的,根据调查组的建议,令其限期改进工程建设技术安全措施,落实防范措施,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全面普及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提高本企业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及施工
17、现场作业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各工种和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制度。一、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其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作出记录。1、 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不得上岗。(1)、地区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2)、项目部二级教育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3)、班组三级教育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范、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2、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
18、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新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3、各单位必须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由各项目经理主持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每月不少于一次。二、 各级培训中心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三、 培训中心每年应制定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四、 各项目部应制定完善的教育和培训计划,每月月底编制下一月度安全教育计划报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由中心予以跟踪、监督执行。五、 培训中心根据各项目工程实际需要,安排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对属下各单位管理人员予以集中培训有关安全管理知识,每月不少于一次。六、 安全教育内容:1、 明确思
19、想,全面认识。树立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2、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3、 本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注意事项;4、 本企业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5、 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6、 认识各种建筑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性能,掌握安全用电、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理和安全疏散知识;7、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8、 各班组(工种)作业特点及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9、 各岗位容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10、 建筑安全卫生技术和
20、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防水工程安全技术、脚手架安全技术、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建筑工程安全用电以及起重吊装和垂直运输的安全技术等。七、 每年应对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考核,对不合格者应酌情予以处罚,并限期补考,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优秀者给予奖励。第七章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奖优罚劣、处理分明的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者的主观能动性,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和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最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如下:1、 个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检
21、查要求所有进场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均应遵照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个人防护合格率应达到100,若经巡检发现有违章作业人员,每人每次每项均依照广州市现场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安全员按罚款总额处以10罚款。若同一工班工人有连续发生上例情况两次者,对工班予以加倍罚款,安全员扣发当月奖金10,项目部予以通报批评。2、 各项安全资料必须及时签发并留底存档备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安全技术交底表”必须达到100合格,安全会议及班前班后安全活动等相关资料必须按实填写,相关人员必须签字生效后归档保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必须齐全有效,项目质安组每月不少于1次抽查,每缺1个,处以罚款100元,取消本人
22、上岗资格,对机电班长处以当月工资5的罚款,项目部予以通报批评。3、 严格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项目质安组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者,参照广州市施工现场处罚标准对所属工班进行处罚,对相关质安员及栋号主管按罚款总额5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好,若复检依然未改或整改不合要求者,按10加倍处罚,通报批评项目部,严重者停工整顿。4、 外脚手架必须严格执行分段验收和竣工总验收制度外脚手架必须严格执行分段验收制度,每三层验收一次,项目部必须严格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签发验收表并留档备查,项目质安组巡查每发现一段未办理验收手续和验收资料不齐全者,
23、处罚质安部人员、主管施工及后勤主管每人每次按当月工资20罚款,若连续发生类似情况两次者,加倍处罚以上相关人员,通报批评项目部,并限期补办验收手续,停止上一层施工搭设作业,影响施工工期的责任均由项目部负责。5、 严格规范施工临时用电制度1)项目部必须严格划分管理范围,定职、定责到人(电工、焊工),电工、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项目质安组每月巡查发现有不符合用电规定,或违章用电、违章操作者参照广州市施工现场处罚标准逐项对当事人处罚,管理责任人按罚款总额处以10的罚款,若多次出现类似问题,加倍处罚,并给予项目部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2)各承包工班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用电管理规定,禁止一切乱拉乱接电源
24、等违章用电等现象,项目质安组巡查发现以上违章用电情况者,严格执行广州市施工现场处罚标准对所属工班予以处罚,类似问题重复发生者按200予以加倍罚款,情况严重,性质恶劣者,建议公司终止其一切承包合同,并通报批评项目部。6、 严格执行民工招用制度,加强对进场民工管理工作,切实把好四个关各项目质安组组长是分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责任人,依照公司对民工的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书条例,在招用民工工作中,要引起思想上高度重视,防止和堵塞各种漏洞,必须坚持执行一支笔的原则,严格把好“四个关”即民工身份证(凭原件)的审查关。凡提供不出本人身份证者不准招用;不满18周岁者不准招用;年满50周岁者不准招用。民工
25、体质检查关。各承包班组招用的民工,上岗前必须严格执行体检手续,体检费由承包负责人支付。经体检发现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颠痫病、先天不足和原有残疾、弯腰驼背、体弱、面黄肌瘦、拐脚等现象者,一律不准招用。施工作业现场人员审查关。凡孕妇、临时来队探视家属及其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犯罪人员、未办理报户暂住、未经施工队面试办理上岗卡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任何工种作业。作业人员上岗证发放关。上岗证的办理和发放,一律应由项目部主管行政后勤工作的副经理负责,任何人不准代替办理和发放上岗证,防止出现各种漏洞。项目质安组每检查发现1人次未按规定办理者,辞退当事人,处罚工班500元人次,项目主管副经理
26、按罚款单总额的10处以罚款,若重复出现加倍处罚及终止承包者承包合同,对项目部予以严重警告。7、 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加强现场防火管理1) 认真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动火证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字生效后并留存根归档备查,项目质安组随时抽查履行情况,每发现1次不符合要求者视后果轻重对所属工班处以5003000元罚款,相关质安人员按工班罚款总额的10计罚,并通报批评项目部。2)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施工方案审批制,若经发现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开工的楼盘,通报批评项目部,并报请地区公司领导建议停工补办。3) 按照防火规定及消防安全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齐配足消防器材,项目
27、质安组每发现1处不符合规定者,对相关质安人员每人、每次按当月工资5予以罚款,重复出现者按每人、每次10予以加倍重罚,并通报批评项目部,责令限期整改完毕。8、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严格执行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大门口由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杜绝外来人员和未按规定佩戴工作卡人员进入。如保安人员无严格把关,被外来人员进入工地现场,一经查处对当班人员按每人50元处罚。 施工场地未按要求平整,而且大面积积水现象,第一次发整改通知,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按积水面积计算每平方米0.5元处罚栋号主管及相关人员,管理人员按罚款总额处以10罚款。 施工道路不畅通,建筑材
28、料、构件未按总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整齐,如乱堆乱放造成脏、乱、差的,第一次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按每平方米1元处罚,管理人员按罚款总额处以10罚款。 各层楼地面未做到工完场清,第一次发限期整改通知,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对工班按每平方米0.5元进行处罚,管理人员按罚款总额处以10罚款。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杜绝楼上随处大小便和水笼头长期流水,如项目质安组在检查中发现,按每处罚款300元,管理人员按罚款总额处以10罚款。 厕所必须设置便槽自动冲洗设施,而且有专人管理。 宿舍环境卫生和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每间按50200元罚款处理。 任何班组严禁高空掷物和乱抛垃圾,一
29、经发现每次对违章班组给予处罚5001000元,栋号主管施工员和安全员按罚款总额10进行罚款,如造成物体伤人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和项目部领导责任。9、 木工班在作业期间,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 模板、木枋、门式架、调节杆不准堆放在排栅平桥和机架口拉料平台。2) 安装周边梁外侧模板时不准支撑在排栅上,同时严禁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3) 拆除模板前必须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而且要把外侧模板清拆干净并及时清理。4) 项目质安组在检查中发现违反以上规定者每次给予罚款300500元,栋号主管施工员和有关人员按罚款总额10罚款。10、 钢筋工班在安装钢筋期间所有钢筋不准堆放在排栅平桥上和高速笼口拉料平台;
30、施工电源线必须按要求架设;雨天作业时,电焊机要做好防雨工作和底部垫绝缘板,严禁直接在钢筋面上作业。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每次处罚300500元,主管施工员和有关人员按罚款总额的10%处罚。11、 外脚手架工班的钢管、扣件、蒿竹、脚手板不得乱堆乱放,搭设高度必须高出木工作业面1.2米以上,包括平桥脚手板铺设和安全网挂设。未按以上要求完成的班组每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项目质安组主管和安全员按班组罚款总额的10罚款。12、 砌体、内批荡、贴瓷片班组在每天下班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严禁有硬包水泥和过夜的水泥砂浆留在楼面上,不准在找平层上搅拌砂浆,所有的建筑垃圾不准从电梯井内和预留洞口倒下,违者每次罚款
31、5001000元,栋号主管施工员和有关人员按罚款总额的10罚款。13、 水电安装班组必须严格按图预埋管线,不准随便打墙凿洞,如有施工失误者,追究工班和水电施工员的责任,并按每处处罚100500元,水电施工员按罚款总额的10罚款。14、 电梯安装队伍必须先把电梯井内的脚手架搭设好后,才能拆除井口防护栏,电梯门未安装好严禁拆除井内脚手架,违者每处给予罚款30005000元,并要承担一切事故责任。15、 项目质安组每月3次对项目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不合格工地,第一次发限期整改,第二次通报批评,第三次对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罚款处理。全年连续抽查2次不合格的工地要追究项目部主要领导的责任。16、 各单位年
32、终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先进事迹,汇总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以表彰先进,教育批评后进。17、 每季度将各月检查结果汇总一次,对连续两个月被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月度检查最高得分的一、二名,分别给予10000、8000元的奖励。18、 如全年实现“五无”安全指标的单位,公司年终给予5000 0元奖励,如属下各单位发生“五无”中的一种,扣罚该单位与事故有关的人员责任金500元,依此累加。安全奖罚由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意见报地区公司领导审批后,送财务部执行。第八章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制度 一、项目部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
33、证。二、有关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如施工起重机械),还须经有相应资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三、所有检验结果均应填写在统一用表存档。四、施工准备安全防护设施开始施工前,项目部质安员协同施工员应根据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知识对承包班组进行全面交底,并对其施工材料(如竹杆、扎篾等材料)和施工基础予以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五、分段验收安全防护设施在第一施工阶段过程中,项目部质安员应随机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应当即限期整改,以免安全防护设施定型后,才发现问题,造成整改返工工程量太大,既影响工期浪费材料,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第一阶段施工完成后,承包班组长应及时组织
34、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报请项目质安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当即填写验收表并办理相关手续。以后每隔三阶段(层)按此程序验收一次。六、整体验收整体竣工后,项目质安组应要求施工班组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固、维修、清理等工作。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项目质安组验收,验收合格后质安组应及时填写验收申请单向地区公司质安监督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经全面验收合格办理签证手续后,才能正式交付项目部相关班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项目质安组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并要求工班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七、检查和验收的要求在施工验收和检查过程中应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
3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用电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管理,发现有未经管理人员允许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应参照安全处罚制度予以处罚。第九章 现场防火及治安管理制度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严格贯彻消防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发动和领导职工群众,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1、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消防管理原则。2、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各施工现场必须建立防火机构和健全防火制度,落实防火责任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3、 加强教
36、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4、 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消防监督安全员。5、 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6、 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7、 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8、 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9、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 的规定。10、 在宿舍区,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11、 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12、 在施工现场
37、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13、 生活区室内不准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14、 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必须把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管理工作,做到“三同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要把消防工作贯彻到整个施工管理工作中去,同时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检查。15、 工地防火责任人,要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工地进行防火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纠正隐患行为,并对职工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做好防火工作。16、 工地防火负责人,必须根据工程任务规模及工程地理环境,相应组织义务消防队伍,并负责制定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及指挥职工群众参加火灾扑救,维护火场秩序,协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38、17、 建筑工地防火应遵循如下原则(1) 建筑工地范围内(包括各楼层)凡需动火作业,属一、二级动火时,必须由防火负责人按批准程序报请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批,三级动火须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批。(2) 建筑工地消防通道,必须保证其宽度大于3.5m,通道内禁止堆放各种材料和架物,长期保持消防车道畅通。高层施工的楼层通道口和楼梯口必须保持畅通,并设置出口标志和照明灯具。(3) 高层建筑施工,应按安全防火规定设置消防专用高压水泵,并配备消防水枪和消防水带,必须相应做到:每幢塔楼设置一根消防立管;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消防箱,二个ABC灭火器和一个CO2灭火器(灭火器分别用于油类灭火和电气灭火)。消防立管油红色。(4
39、) 在施工过程中,对各楼层因制模而遗留的木糠以及因装饰作业而遗留的易燃、易爆物料,必须做到及时清理,不留火种,消除隐患。(5) 建筑工地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需要存放少量易燃、易爆物品时,需经有关部门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存储,并要设立专门仓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置防火、防爆禁令标牌。(6) 建筑工地的发电机房,配电房(门框宽度为1.8m,门扇向外开)、木工场、材料物资仓库等是工地的要害部位,应配备足够的CO2灭火器和ABC灭火器,并设置消防水池、砂池及防火警示牌。(7) 施工动火前,必须根据动火规模配备相应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否则不准动火。18、 临时设施防火规定(1) 建筑工地生
40、活区搭建的工人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不超过12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少于10m,幢与幢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少于5m。(2) 每幢工人宿舍的居住人数不超过100人,每个房间20人(房间平面尺寸为:长8m、宽5.5m、高度3.5m),宿舍内的通道和门的宽度不小于1.2m,屋架用钢管扣件,门、窗扇要向外开。每个房间的门口配备一个灭火器。(3) 厨房、锅炉必须设置在生活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各施工队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厨房一律改为煤气灶,严禁烧柴烧油,并配备2个以上CO2灭火器和ABC灭火器。(4) 搭建临时设施用房,其墙体采用红砖砌筑,桁条采用钢管和扣件连结。桁条严禁采用竹、木材料。(5) 工人宿舍照明
41、用电,必须采用36V低压电源,其安装和维修由持证电工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架设,乱拉乱接。不准在宿舍内生火。不准使用电炉、电热棒和煤气炉烧水、煮饭。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烟头必须投入装有水的容器内)。不准在易燃、易爆的禁区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不准故意损坏、挪动各种安全标志。(6) 工人生活区须设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有配置消防水池、沙池、消防桶、消防铲等灭火工具。严禁私自把消防器材和设备挪作她用。违反以上防火规定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者,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情节较轻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情节严重者,须承担法律责任。19、 施工现场治安管理(1) 为加强治安综合治理,维护
42、工地正常治安秩序,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生产正常进行,不允许任何人或群体扰乱内部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共财产。(2) 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而造成财产损失和她人伤害时,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包括医药费在内以及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 建筑工地所属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如下治安管理“十大禁令”: 禁止非法胁迫、诱谝、教唆她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对检举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禁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限制她人人身自由和侵占她人财物、煽动闹事、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或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禁止私自非法携带爆炸、剧毒、易燃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工地。 禁止偷窃、骗取、抢夺、敲诈勒索她人财物和故意损坏公
43、共财物。 禁止在工地进行嫖娼、卖淫、吸毒、赌博或传播淫秽刊物。 禁止在宿舍内擅自隔房、占用防火通道和挪用消防工具。 禁止在易燃、易爆的防火区域内违令吸烟、使用明火或损坏各种安全标志。 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工人宿舍住宿。 严禁在工人宿舍内男女混居。 严禁各种违反计划生育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各工种作业。凡进入工地的施工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条例和规定。凡不具有计划生育规定的有关证件者,不得进入工地工作,违者由该班组承担一切责任,并对其人员作辞退处理。违反以上治安管理“十大禁令”者,视其情节按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第十章 文明施工管
44、理制度文明施工的原则 “以人为本”,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主题。文明施工管理是创立文明工地的重要环节。文明施工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六化”,即:围栏标准化:场地硬底化;厨房、厕所卫生化;宿舍、办公室规范化;外墙脚手架搭设安全美观化;场容、场貌整洁化。(一) 工地围栏管理规定1、 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封闭式施工,除设置人员、车辆进出口外,其外围必须采用砖砌18cm厚围墙,高度2.2m以上并有压顶,围墙必须设置附墙砖柱(柱与柱间距不大于3m)。围墙必须牢固、安全整洁,外墙面必须批荡并刷白,达到美观效果。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必须采用围墙隔离(生活区与施工现场距离须30m)。2、 工地大门总宽度不得少于5m,大
45、门柱应美观大方,大门采用50镀锌管做架,双面采用铁板做面,红丹打底,面刷油漆,焊接要平整、坚固、耐用。外门扇面加设司徽。3、 施工现场大门外设置以下牌、栏:(1) 施工标牌。(2) 大门外右侧围墙上标注如下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4、 施工现场大门内设置以下“五牌、一图”:(1) 施工标牌(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驻场代表、质安监督、监督员、开工与竣工日期);(2) 组织网络牌;(3) 安全纪律牌;(4) 防火须知牌;(5) 文明施工管理牌;(6)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二)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场地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平面布置和管理,避免出现脏、乱、差等问题。1、 施工现场汽车出入口,必须设置用砼浇捣的宽30cm、深40cm沟槽并围成宽3m、长5m的矩形洗车场地和沉淀池,并配置高压水枪。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出入口洗车场内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2、 施工现场的主要通道必须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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