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修工地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各下属施工队在进入装修工地现场后,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确定相应的领导人员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做到防火与生产密切相结合,以保证有效地贯彻落实防火措施。二、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管理体制人员指挥,不得到与施工无关的地方乱串,不得在场内和室内大声喧哗、打闹。三、施工现场应当划分出用为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点等区域,须保留一定防火间,间距中不堆放易燃和可燃物质,施工期间定期进行逐级防火检查,发现消防隐患及时研究整改。四、施工材料按指定地点堆放,不得乱堆乱放,特别是易燃可燃物品
2、,如油漆、天拿水、酒精、松节油等要专房存放,专人保管,用量只限当天使用。五、施工现场,加工作业场所和材料堆置场内的易燃杂碎物每天收工前必须立即清理、打扫干净运走,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施工完后全面检查现场,无发现异常情况才能最后离场。六、施工现场要有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并按有关消防条例规定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如1211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否则,不能进行施工作业。七、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必须做到:(1)、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持牌电工人员进行。新设、增设的电气设备,应当经过主管部门或人员检查合格后才可以通电使用。(2)、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且接头牢靠、绝缘损坏等情
3、况时,必须立即修理。(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4)、电气设备在工作台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5)、施工用电要在指定电源上按用电规则接电,电线要架离地面1.5米以上,做到安全牢固,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用花线接电。八、焊接、切割工作必须做到:(1)、电焊工作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需要烧焊时,先报经项目批准,并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同时现场要具备两瓶以上的1211型灭火器,烧焊前首先清理现场的易燃物品,严格操作,专人负责。(2)、氧气和乙炔瓶应该分别放置,保持一定的间距,在气瓶和橡皮管未安装固定前,不要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3)、在制作前,加工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外周围,不能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九、装修木枋,板材要严格执行油三次防火漆的规定。十、施工现场不准吸烟,吸烟要到指定的吸烟点,并将烟头扔进盛烟头的容器里,容器内要灌注一定的水。施工现场如发现烟头或吸烟者,每个烟头或当事人罚款50元;在易燃物品存放房内发现烟头或吸烟者,每个烟头或当事人罚款100元,如因人为引起事故者,送公安机关处理。以上规定部份参照中央公安部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除定有明确罚金的条款,违反者量情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