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密 秘密 普通 恒 天 财 富 文 件 恒天X字2016XX号 签发人:XXX契约型基金托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恒天财富”、“公司”)为加强和规范契约型基金托管业务托管人的运营管理,规范和完善公司契约型基金托管业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强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经营质量,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托管商的遴选制度、托管范围和内容、基金托管管理和监控、费用结算和保密管理。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三条 根据私
2、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要求: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公司所管理的契约型私募基金托管均纳入管理范围,遵照本托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第三章 基金托管商的遴选制度第四条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中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选制度,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资产净值、开展投资监督等职责。公司在托管人准入之前,应对托管人进行合理调查,具备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基金托管人下列条件者予以准入资格:(一) 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均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等风险控
3、制指标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二)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证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三)基金托管部门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拟从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业务的执业人员不少于8人,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核算、监督等核心业务岗位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托管业务从业经验; (四)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确保基金财产完整与独立的条件;(五)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六)基金托管部门有满足营业需要的固定场所、配备独立的安全监控系统;(七)基金托管部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
4、、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八)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九)近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基金托管人遴选(一)设立遴选工作组满足上述条件的托管人予以进入托管人遴选范围,公司采用公开招投标、商务谈判等评选方法。公司应当成立基金托管人遴选工作组(以下简称遴选工作组),对首次合作的托管人进行资格认定并持续评价现有基金托管人的综合服务能力。遴选工作组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风控合规高管人员等两人以上人员组成。(二)基金托管人遴选程序1. 相关部门根据各托管人背景以及实力情况、资质证明材料是否
5、齐全、项目方案是否含所能提供的配套服务、管理运维服务详细程度、人员配置是否齐全以及报价等情况进行依次评审后综合考核及遴选。基金托管人应当书面提交遴选申请,申请材料中应当包含及不限于以下文件: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概述(2)基金资产保管制度说明(3)托管业务隔离及风险防范制度说明(4)信息保密制度说明(5)交易清算结算制度说明(6)针对托管业务需求的可行性方案(7)提供外包服务能力的可行性方案(8)对最近一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的说明(9)其他必要文件或说明2.基金托管人遴选工作组成员应当充分审阅申请材料,按照遴选标准进行评分,遴选工作组负责进行汇总统计,达到“入选”标准的,遴选工作组
6、形成书面意见,并决议该基金托管人的准入。3.遴选工作组可以根据评选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组织托管人进行现场答辩或进行实地考察。4.遴选工作组应当不定期召开对现有合作的基金托管人评价会议,根据现实状况,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的战略、方针、理念,从切实保障基金资产安全性以及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持续对基金托管人进行综合评估,以决议现有基金托管人合作的可持续性。第六条 北京恒天财富与入选基金托管人洽谈拟定战略合作价格框架体系,择优选择满足北京恒天财富产品设计架构、资金规模、投资方向等各因素相符合的托管人。第四章 基金托管范围和内容第七条 托管资产服务(一)托管资产,是指客户委托的、由托管人承担保管、核算等
7、职责的资产,包括存放于托管人的资金、证券、实物资产及其凭证,和存放于其他机构的资金、证券、实物资产及其凭证。(二)对于存放于托管人的托管资产,托管人应确保资产安全。未存放于托管人的托管资产,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或其他形式约定,采取适当的核查手段,通过对相关凭证的保管和核查履行资产保管职责。(三)托管人对托管资产实行独立保管,为每一个产品设立独立的账户,并进行分账管理,确保所保管的托管资产和公司自有资产、经纪客户资产、其他受托资产之间相互独立。第八条 账户管理(一)账户类型1.托管业务专用资金账户托管业务专用资金账户包括资产托管业务结算备付金账户和资产托管业务专用存款账户等。托管产品的一切货币收支
8、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和退出金额、支付收益、收取认购、申购和参与款项等,均通过银行专用存款账户进行。2. 托管资产资金类账户托管资产资金类账户包括产品托管账户、产品银行结算账户、产品证券资金账户、产品期货资金账户、产品信用资金账户、产品银行间市场债券结算资金账户和产品活期、定期存款账户等。托管产品的全部现金资产都存放在资金类账户中。3. 托管资产证券类账户托管资产证券类账户包括A股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基金交易账户、期货交易编码、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和实物资产账户等。托管资产中的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合约等资产都托管在证券类账户中。(二)账户管理1.资产托管部结算岗(以下简称
9、“结算岗”)协助客户办理资产托管业务涉及的各类账户的开立、变更和销户。账户的开立、变更和销户的重要资料原件交由资产托管部结算岗保管,不能保管原件的,应保管复印件。2.除经授权或为完成交易结算外,没有管理人的书面指令,不得动用或处分账户内的委托资金和证券。3.账户管理应符合岗位制衡原则,账户操作至少设置经办、复核两级岗位,同一人不能单独完成资金的调拨,以确保账户操作的安全性。4.产品期货资金账户、证券资金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的银期转账、银证转账密码由结算岗设置和保管;期货资金账户的资金调拨人为结算岗成员。5.产品银行结算账户、活期/定期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应为托管产品印章和托管业务负责人名章。对于有
10、限合伙企业形式的私募基金等托管产品,若使用管理人公章或合伙企业公章作为托管产品印章的,则产品银行结算账户、活期/定期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应采用组合印鉴的方式,预留印鉴中至少包括一枚托管人托管业务专用章或托管业务负责人名章,以确保账户的安全。6.产品银行结算账户开通网银划款功能的,在合同有效期内由结算岗保管和使用密钥。(三)账户报备1.资产托管业务专用备付金账户:在开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结算岗根据相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2.产品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账户:在取得开户通知书或销户变更通知之后规定的时间内,结算岗按照托管产品管理人所处的行业类型(参照附表1:备
11、案地点)分别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或管理人注册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3.其他账户:结算岗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相关规则的变化,托管产品相关账户开立或销户变更时,及时关注账户是否需要报备及报备程序,需要报备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账户报备工作。开立外币银行账户的,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履行报备手续。(四)资金类资产核查1. 资金类资产核查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系统、银企直连系统、中国结算平台或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核查资产托管业务专用存款账户、资产托管业务结算备付金账户、产品银行结算账户和产品活期、定期存款账中现金资产的余额及变动情况,并进行账实核对,确保账实相符。2. 证券类资产核查
12、接收中国结算发送的交易清算文件和对账文件,对A股证券账户及信用证券账户中证券的交易情况和余额进行核查,确保账实相符。3. 其他资产核查实物凭证保管在专门的保管库中,主要包括账户资料、票据、存款证实书、认购股权协议,以及其他重要合同、协议等。结算岗建立和管理实物凭证登记簿。登记簿内容主要包括品种、类别、数量、出入库时间等。4. 异常情况处理结算算岗在进行账实核对过程中,如果发现账实不符,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处理。估值核算岗在与管理人账账核对过程中,如果发现核对结果不一致,则需要检查资产托管业务管理系统的交易数据、行情数据等是否读入或读入是否正确,信息维护和处理是否正确等。若资产托管业务管理系统未读入
13、数据或读入不正确,则应重新读入正确的数据;若信息维护和处理有误,则应在资产托管业务管理系统中重新维护和处理相关信息。确定数据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系统信息无误后,重做估值清算并再次与管理人核对。第五章 基金托管管理和监控第九条 保证托管人拥有完全的能力及授权以及监管机构要求的相关资质接受我公司委托从事委托资金的托管业务,否则由此给我公司、基金及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托管人承担。托管人提供给我公司的一切材料及资讯均为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第十条 对于在托管业务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报告,查明原因,视问题的严重性与托管人协商并采取恰当的补救措施,必要时依法索赔
14、。第十一条 北京恒天财富有权监督托管人的托管行为。对托管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型投资基金合同、契约型投资基金合同附件规定的托管行为,公司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托管人予以纠正,托管行为给我公司、基金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托管人赔偿。第六章 基金托管费用结算第十二条 管理契约型投资基金所产生的以下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从契约型投资基金财产中支付。契约型投资基金费用按照法律法规及契约型投资基金合同的规定列支。基金各种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以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准。第七章 基金托管保密管理第十三条 对于依据托管协议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经营状况、契约型投资基金财产运作明细、托管运作明细等信息严格保密,并责成因履行托管协议而知悉上述信息的人员以及其他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信息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一方书面事先同意,另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除托管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或者向第三方披露。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而进行披露的情况除外。财务管理中心二零一六年一月关键字:托管管理 遴选发送范围:全国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