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稿日期:2022-06-22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敦煌学学术史资料整理与研究”(17ZDA213)作者简介:赵大旺(1989),男,江苏省泗阳县人,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敦煌学研究。敦煌研究DUNHUANGRESEARCHNO.1.2023TOTAL1972023年第1期(总第197期)向达第二次敦煌考察中的“美国捐款”赵大旺(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江苏南京210023)内容摘要:向达第二次赴敦煌考察获得胡适在美国募得捐款的资助,向达将这笔捐款交给考察团集体使用。考察结束后,向达由于与“中研院”及傅斯年产生矛盾,将所领“中研院”款项全部退回,夏鼐为弥补其经济上的损失,将向
2、达所获“美国捐款”退还给向达。此外,“中研院”总务处和向达之间关于向达返程旅费的报销问题也产生了分歧,“中研院”认为向达从夏鼐手中领取的旅费属于“中研院”经费,应向“中研院”报销;而向达坚持认为这笔钱出于胡适所募得的“美国捐款”,因此拒绝向“中研院”报销。关键词:向达;夏鼐;西北科学考察团;胡适;美国捐款中图分类号:K87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106(2023)01-0141-08On the Donations Raised in the United States for Xiang DasSecond Expedition to DunhuangZHAO Dawang
3、(Department of History,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Nanjing 210023,Jiangsu)Abstract:While planning a second expedition to Dunhuang,historian and Dunhuang literature expert Xiang Da receivedfunding from Hu Shi that was raised in the United States,and which he then passed onto the expedition team for col
4、lective use.This article presents a historical record of the conflict that arose between Xiang Da,his colleague Xia Nai and the Academia Sini-ca as a result of receiving these funds.After the expedition was over,Xiang Da decided to return all the funds he had previouslyreceived from the national Aca
5、demia Sinica because he had had trouble reaching agreements with the academy,especially itsleader,Fu Sinian.On hearing of the dire economic situation his friend was facing,Xiang Das colleague Xia Nai granted a por-tion of the funds from America to Xiang Da in order to make up for the economic loss h
6、e had sustained.In addition,a disagree-ment broke out between the General Office of Academia Sinica and Xiang Da regarding the reimbursement of Xiang Das returntrip expenses.The academy insisted that the travel expenses Xiang Da had received from Xia Nai belonged to funds provided byAcademia Sinica,
7、and that he must therefore apply to the academy for reimbursement.Xiang Da believed that the money was partof the donations raised by Hu Shi in America and refused to submit the application.Keywords:Xiang Da;Xia Nai;Northwest Scientific Expedition;Hu Shi;donations raised in the United States141DOI:1
8、0.13584/ki.issn1000-4106.2023.01.001抗战时期,“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等单位组织的两次敦煌考察活动是中国近代敦煌学史中的重要事件。第一次考察团名称为“西北史地考察团”,向达任历史组组长;第二次考察团正式名称为“西北科学考察团”,向达任考古组组长。向达的第二次敦煌考察,其考察经费一部分来自胡适在美国募得的捐款,在考察团账目报销环节,向达与“中研院”总务处关于“美国捐款”的使用问题产生了分歧,最终导致夏鼐退还向达“美国捐款”的结局。学界对西北科学考察团已有一定的研究,但目前的研究都没有涉及考察经费的问题,也没有注意到向达与“中研院”关于“美国捐款”的纠纷。本
9、文根据新发现的档案资料,对西北科学考察团中的“美国捐款”进行探讨,并着重讨论向达关于“美国捐款”与“中研院”总务处的分歧。一西北科学考察团中的“美国捐款”1940年12月17日,北京大学汤用彤、姚从吾、罗常培、郑天挺等四人联名给时任驻美大使的胡适写了一封别开生面的“五十大寿”贺信,提出北大文科研究所改进计划,充实学术研究,其中包括“在现状之下酌量举办少数之学术事业,如重要典籍之校订,古昔名著之辑佚,敦煌附近文物之复查,南明史料之收集,藏汉系语言之调查等”,但又提出“北大现在经费有限,虽加聘导师经费梦麟先生已允设法,然积极扩充自须另辟财源。用彤等默念先生为北大之柱石,文科研究所之创办人,今值我公
10、五十大庆,崇德报功,应有以贺。窃拟邀集中美友好在美洲筹集专款若干万元为扩充研究所之基金(办法用途容后详商),既伸借花献佛之忱,又作百年树人之计。想先生于勤劳国事之际,必常眷念学校,盼能俯顺微意,惠然允许,北大及中国学术前途实利赖之。”1这封“贺寿信”提出在美国为北大文科研究所募款,希望作为驻美大使的胡适予以支持,而募款用途之一就包括“敦煌附近文物之复查”。1942年7月,向达赴敦煌前夕又给胡适去信,告之其力促北大与“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合作,“在西北为历史考古之学另辟一工作地方,一方面可以消纳许多新起人才,一方面因此为中国中古史、交通史,以及域外史之研究,另奠一合理的基础,进而与欧
11、洲学者在中亚之历史考古研究取得联系,以提高吾国历史考古学学者在国际学术上之水平与地位。”2当年11月,向达在敦煌得知“适之先生于此极为赞许,在美发起募捐运动,希望对此种工作能为臂助。”1943年初,向达给北大的汤用彤等人去信,汇报了胡适为北大捐款之事,1月17日汤用彤与郑天挺共同讨论向达的信,并长谈文科研究所的发展,郑天挺在日记中写道:“觉明书中谓适之师在美为文研捐基金二万美金,捐印刷费一万,并为西北考察团捐二万。”3两天后的1月19日,汤用彤就去信胡适,专主要有邢义田夏鼐发现敦煌汉简和晋泰始石刻的经过,古今论衡第10期,台北,2003年;荣新江惊沙撼大漠向达的敦煌考察及其学术意义,载敦煌吐鲁
12、番研究第7卷,中华书局,2004年;陈乐道向达、夏鼐西北考察纪行,中国档案报2010年9月3日;王世民夏鼐与史语所夏鼐日记有关记载述评,古今论衡第23期,台北,2011年;罗丰西出阳关向达与西北史地考察团,载樊锦诗、荣新江、林世田主编敦煌文献考古艺术综合研究:纪念向达先生诞辰11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华书局,2011年;胡素馨从历史语言研究所藏向达手稿论其对敦煌学的影响,载樊锦诗、荣新江、林世田主编敦煌文献考古艺术综合研究:纪念向达先生诞辰11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华书局,2011年;刘进宝 向达敦煌考察的身份问题研究平议,中华文史论丛2016年第2辑;刘进宝向达与张大千关于张
13、大千破坏敦煌壁画的学术史考察,中华文史论丛2018年第2辑;赵大旺西北史地考察团历史考古组的任务与分工兼谈向达与劳榦、石璋如的误会,敦煌研究2021年第1期;赵大旺向达与夏鼐:以敦煌考察及西北史地研究为线索,考古2021年第2期。向达致朱家骅信,1942年11月26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139(4)。142门谈论胡适捐款的使用问题,其信内容节录于下:北大同人若不及时努力,筹募经费,力谋建树,将来在学术上之地位必见低落。此意三年前毅生、莘田、从吾及弟等为文科研究所募款事已经详说。去岁向觉明赴西北之前又曾以此间需要上陈。现在文科情形较前尤为吃紧,极望我兄之援助。昨日接觉明自敦煌千
14、佛洞来书,谓彼曾得王重民函,转致尊意,谓将筹款为文科研究所基金及西北考察事业费,闻之不胜欣慰,为学校贺。但此间情况必将日劣,伏望早日成事。而且文科领导无人,尤望我公之能提早返国,至为祝祷。觉明此次以北大教授名义,参加中央西北考察团,其薪津由北大付,此外稍寄去小款,自不够应用。然觉明于交通阻塞之秋,万里长征,所获已不少。实物例如收得回鹘经文一卷,为国内所无。其在敦煌所调查者逾三百余窟,比之伯希和记录多约百余。盖觉明精力过人,而相关学识之富,并为国内首选,西北考察如由彼主持,实最合宜。又近来国人颇言开发西北,敦煌艺术遂常为名流所注意,然其所成立机关之一,以于髯为护持,张大千为主干,西北古迹之能否长
15、保,恐为一疑问。以故敦煌文物调查不能再缓,而我公为西北调查所筹款,亦宜委托北大专管,务求用途得当。此虽弟一人之私意,实为学术之公心也1553-554。除了汤用彤外,时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朱家骅和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也先后致信胡适,谈及西北考察及北大的事,1943年3月10日,胡适给王重民的信说:“觉明兄信附还。他这信,心细如发丝,字小如蝇头,读了使我很兴奋。朱家骅先生也有信来谈西北考察团事,梦麟先生也有信来谈北大的事。我近得两千元,也许即可汇给梦麟,一半作考察团费,一半作文科研究员印刷费;是李国钦送我的,我想他一定赞成如此用法。”4但此时捐款一事应当尚未落定,因此各方对具体捐款数额说法不一。胡
16、适将捐款汇给北大是在1943年4月,他在当年8月1日给王重民的信中说:“四月中我汇五千金与北大,是李国钦先生捐的,我原电说明,一半为国学研究,一半供向达西北考察。今得六月四日罗莘田函云,此款一半已到昆明,一半留渝作西北考古之用。”4618此时才真正确定捐款数额是五千美金,其中一半作为西北考古之用,且胡适电文明确指定该款供向达的西北考察工作专用。胡适捐款中一半作为文科研究所研究费汇到昆明的北大文科研究所,另一半作为西北考察经费留在重庆,交到“中央研究院”总务处,作为西北考察经费。1943年5月14日,朱家骅致电尚在敦煌考察的向达说:“敦煌县政府请转向觉明兄:电悉,如确有必要,倘六月间工作不繁,飞
17、渝一谈亦佳,惟仍乞商谈后返敦煌工作。适之寄来李国钦捐款,指明半数为兄在西北用。家骅,五月十四日。”朱家骅的电文表明,“中研院”收到胡适捐款的同时,也被告知此款指定为向达西北考察经费。1943年6月5日,刚刚到达李庄的夏鼐就从李济那里得知:“向君获得美国捐款5000美金(合法中10万元)作敦煌考古之用。”并且得知,由于向达与石璋如产生矛盾,双方无法再合作,今后打算派夏鼐与向达合作,完成甘肃方面的考古工作5。此时,虽然胡适捐款已经到重庆“中研院”总务处,但李庄方面尚未得知胡适捐款的准确数额,因此,李济向夏鼐透露的捐款折算数额也仅是概数,且误以为五千美金全部用来资助向达的敦煌考古。1943年8月4日
18、,傅斯年致信王敬礼说:“西北史地考察团本年度考察费计有本院之十二万五千元及北京大学补助向觉明先生之七万数千元(由美金折合国币,不知其确数),在此商议结果,此两款拟请我兄将其另行保管,最好勿移作他用,以向、夏两先生下月初即赴重庆,转往西北朱家骅致向达电,1943年5月1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2235(2)。引文中“法中”为该书原文,疑为“法币”之误。143工作,届时恐须在渝用一部份,而其余款须汇酒泉也。”由于夏鼐在1943年9月身体抱恙,考察团并未按期出发,“病愈后,继续在李庄作预备工作。”51491943年12月2日,向达致信傅斯年,说明家眷安置需款情形,请求“从适之先生捐
19、款内暂借一万”,用于安置家眷及“小儿上学事”,将来如果袁同礼在美国“代筹之款有着落,即以此还借款。不足之数,则卖去书籍,或用其他方法分期拨还”2425。由于胡适捐款指定作为西北考察费用,不能作为家眷安置费用,因此,向达请求暂时“借支”,将来需要还款。傅斯年接信后同意了向达的请求,请总务处给向达汇款。12月9日,“中研院”总务处致信向达:“本日托中国银行汇上国币壹万元正,此款系傅所长在渝嘱汇台端,到请查收见覆为荷。”这里的“国币壹万元”就是从胡适捐款中借支的。12月10日,“中研院”总务处致信历史语言研究所,谈及胡适捐款的使用及管理情况,其中说道:“查本年五月间收到胡适之先生捐款美金二千五百元,
20、合国币柒万叁仟壹佰柒拾元另柒角叁分正。除向达先生于十月下旬经支伍仟元及此次汇与向先生壹万元,连汇水二十元外,尚存伍万捌仟壹佰伍拾元另柒角叁分。”根据此信,当时2500美金换算为法币73170.73元,此时向达已从西北返回,正住在李庄,所以总务处请史语所向向达转告胡适捐款存入专户的事情。史语所转告向达后,向达于12月20日致信“中研院”总务处,报告收到汇款一万元,并说:“尊致历史语言研究所渝第九七三号大函内开胡适之先生捐款之事,亦已敬悉,即希释注。”1944年3月,向、夏二人到重庆,准备转往西北,并接洽西北考察经费问题。3月6日,夏鼐“至生生花园,托总办事处将向君之款算出,以便汇兰,计5.8万元
21、。”5162-163这里提到向达的5.8万元款,与上述12月10日总务处致史语所函中胡适捐款“尚存伍万捌仟壹佰伍拾元另柒角叁分”相差无几,应当就是胡适所募得的这笔捐款,夏鼐将其提出,汇往兰州作为考察费用。1944年5月,西北科学考察团考古组成员向达、夏鼐、阎文儒三人抵达敦煌。虽然胡适在电文中说明捐款指定用于向达的西北考察经费,但向达在敦煌期间,将胡适的捐款全部交由夏鼐管理,作为集体考察经费共同使用。6月29日,向达致电傅斯年告知“决九月东归,乞赐旅费”2426。7月12日傅斯年致信向达,一方面慰留向达,希望其在敦煌主持考察工作,并告知即将汇去工作费十万元,“此款固为工作费,然若万不得已,先生须
22、东归,即在此中支用。”2427傅斯年还在8月26日给夏鼐的信中说明十万元工作费已经汇寄,“向先生返途旅费,可在其中借,到渝即由此间筹还寄去,不误也。”6向达见到此信后,于9月24日致信傅斯年说:“从作铭先生处得悉大斾赴渝,并以达归来旅费为念,殷勤之意,铭感无既。研究院亦复甚窘,岂可为此增加烦恼。适之先生捐款可供达往还旅费,将来关于达个人此次西行旅费,即从此款中开支,万一不足,尚可自筹,先生不必为此忧虑也。”2430虽然向达表示返程旅费不需要傅斯年考虑,但傅斯年还是在10月初邮汇向达的返程旅费三万元,在10月5日给夏鼐的信中说:“近研究所适有小款,故今日邮汇三万元(附票)于兄,此为向先生返渝路费
23、(数目亦彼信中所估计),如未行,乞交之,如已行,当已在工作费中借支(弟前信所说),便以此归还。”61162傅斯年此信到达敦煌时,向达已于10月19日乘车东返,离开敦煌5235。夏鼐在10月25日写信给傅斯年汇报说:“向先生已于十月十九日离敦返川,在此提去二万元作旅费,余款傅斯年致王敬礼信,1943年8月4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2044。总务处致向达函,1943年12月9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2044。总务处致史语所函,1943年12月1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2044。向达致总务处函,1943年12月20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
24、三-2044。参见下引1945年6月12日向达致总务处函。144在兰提取,以中博院最后一批汇款留兰未汇也。院方寄与向先生之旅费三万元,将来即拨还团中作工作费。”7可知,向达未等到傅斯年所汇寄3万元,而是在夏鼐所保管的工作费中借支旅费,傅斯年汇寄的3万元到敦煌后,就用来垫还向达借支的旅费。向达离开敦煌后,夏鼐、阎文儒继续在敦煌从事考察工作,直至12月才离开敦煌,继续在甘肃其他各地考察。1946年2月底,夏鼐回到重庆,圆满完成西北考察工作。二关于向达“美国捐款”的纠纷1945年2月7日,“中央研究院”总务处致信史语所,要求向达、夏鼐等人将1944年所领经费按要求予以报销:“向达、夏鼐两先生西北调查
25、费已共支用二十七万五千元,此项帐目须在本院三十三年度事业费项下报销,应于二月底以前开具开支清单,连同正式单据及调查费收支表寄下转报审计部。”3月21日,史语所会计萧纶徽致信“中研院”总务主任郭庆林,谈及向达不愿向“中研院”报销,而打算由其个人偿还所领“中研院”经费,信中说:“日前奉向觉明先生面告:关于渠以前所支本院西北科学考察团调查费及旅费内尚未报销之数目,概由其本人将款全数分三个月归还本院,意即不欲报账也。向先生又云:前次到西北去考察,既无成绩,又无贡献,惭愧之至,故有将款退还本院之意。向先生已有函致朱院长及傅所长商谈此事,不知将来结果如何?”向达以自己在西北“既无成绩,又无贡献”为由,因此
26、打算将所领“中研院”的款项退还“中研院”,并已致函朱家骅、傅斯年商谈此事。4月5日,郭庆林在本信页眉批示说:“向先生帐俟商定结束办法后再说”。萧纶徽向郭庆林汇报此事之后,向达于4月12日也致信“中研院”总务处,专门探讨此事,在信中,向达正式告知将分批退还向“中研院”经领的考察经费,“自卅一年至卅三年达往返西北直接向研究院经领而未报销款项,全由达个人负责,自卅四年四月至六月止,分三次偿还。”但是向达说明“卅三年十月在敦煌夏鼐先生处支领之三万元返川旅费应归入胡适之先生捐款内报销。”因此,这笔钱与“中研院”无关。除去这笔钱外,其余应还总数为“五万八千五百八十三元”。但“中研院”总务处对向达关于返程旅
27、费的说法提出异议,在1945年4月25日“中研院”总务处致历史语言研究所函(渝会字第一三号)中,关于向达返程旅费的报销问题说:“查胡适之先生捐款美金合国币七三一七元七三及存息三四元七一,均由向先生在敝处领去,而夏鼐先生从未领过胡先生捐款,故向先生在夏先生处所支之款仍属本院所经理之西北考察费,似宜仍向本院报销。”“中研院”总务处认为胡适捐款全部由向达领走,夏鼐从未经领过胡适捐款,所以向达在夏鼐手中领取的旅费应当属于“中研院”提供的西北考察费,还是应该向“中研院”报销。此外,总务处此函中还告知,总务处设立专户,专门接受向达还款,待还清后予以销户。1945年4月底,向达按照还款计划归还了第一批退款,
28、5月3日“中研院”总务处收到此款后,致函史语所告知已收到向达第一批还款18583元,并说明全部待还款58300元,还剩39717元待还。此外,总务处此函仍然坚持认为向达1944年10月支领的返程旅费三万元属于“中研院”经费,而非胡适捐款,因此要求其向“中研院”报销。6月12日,向达致信“中研院”总务处,告知总务处致史语所函,1945年2月7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2046。萧纶徽致郭庆林信,1945年3月21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2046。向达致总务处函,1945年4月12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2046。总务处致史语所函,1945年4月25日
29、,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2046。总务处致史语所函,1945年5月3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2046。145已将待销的39717元汇寄,要求总务处收到此款后予以销帐。此外,向达在此函中提出两点声明,第一点声明是:“胡适之先生捐款除卅二年冬因公由达支领壹万元外,其于卅三年所领均已公之于西北科学考察团历史考古组公开动用,其中并无由达个人经管或因私事自由支用之处,此点亟应声明,庶免误会。”第二点声明说:“西北科学考察团历史考古组乃由贵院及中央博物院筹备处、国立北京大学三处所合组而成,经费除由贵院指拨专款及胡适之先生捐款外,中央博物院 筹备处及北京大学俱各有所补助。卅三年
30、春自渝出发赴甘,即遵照贵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傅斯年先生意旨,关于历史考古组所有之图书仪器药品文具经费之保管动用,以及野外工作之计划,胥由历史语言研究所所派副研究员夏鼐先生负责主持,达及北京大学所派之阎文儒先生不过从旁襄助赞成而已。夏先生所保管之组中经费,有贵院指拨之专款,亦有中央博物院、北京大学之补助款,以及胡适之先生捐款,达在夏先生处所领之旅费三万元,(贵院寄出之三万元到敦煌时,达已启程东归矣)在尊处以为夏先生未向贵院直接经领胡先生款,故所领三万元应属于贵院专款项下报销,实则此款可以归之于胡先生款内,即归之于中央博物院或北京大学补助款内亦无不可也。而达所领旅费三万元所以须归入胡先生捐款项下报
31、销者,则以胡先生款曾有以此为达在西北工作用费之指定,故敢于如此声明云尔。”综合以上两点,向达认为自己从夏鼐手中所领三万元返程旅费应当在胡适捐款内报销,拒绝了“中研院”总务处关于这三万元应向“中研院”报销的要求。向达第一点声明所说的由其本人“支领壹万元”,指上述1943年12月与傅斯年商量支取胡适捐款作为家眷安置费用的事情。向达指出,除此一万元外,其本人所经领的胡适捐款都交到考察团集体使用。第二点声明指出考察团内所有经费,包括自己经领的胡适捐款全部由夏鼐保管,这一点主要是回应4月25日“中研院”总务处函中所指出的夏鼐从未经领过胡适捐款。信中提到的“贵院寄出之三万元”,指上述傅斯年于1944年10
32、月5日邮寄给夏鼐的“向先生返渝路费”,向达认为此款到敦煌时,自己已经离开,没有使用这笔钱。而正因为夏鼐保管着考察团所有经费,自己从夏鼐处支取的“三万元”旅费,应该属于胡适捐款内报销,因为胡适捐款原本就指定供向达西北考察使用。向达所言胡适捐款全交夏鼐管理保存,由考察团公用,的确属实,1944年7月31日夏鼐给傅斯年的信中报告剩余工作费的情况时说:“此间工作费现下尚余十四万余元(包括向先生所得捐款及教育部津贴费)”741,就表明夏鼐将胡适捐款作为考察团经费共同使用。向达退还“中研院”领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向达第一次敦煌考察因经费受困,就对中研院及傅斯年产生不满,在给北大汤用彤等人的信中就表
33、示过“不愿与西北考察团合作”3651,傅斯年1944年10月5日给夏鼐的信也抱怨说:“向先生数年以来之责备同人及弟者,弟皆虚心领受,而向先生逢人即责研究所不已,李庄如此,犹可说,在重庆如此,已使弟为难矣。”61163可见早在西北科学考察团开始之前,向达就对史语所及傅斯年有诸多不满。在西北科学考察团酝酿阶段,向达在1942年11月26日给朱家骅表示他本人“推悠有心,济胜无具,近来弥感一切修养相差太远,难望有何成就。”在1943年3月5日给曾昭燏的信中表示,希望由夏鼐来主持西北工作,他本人只愿“以客卿式地位从旁协助”2396。这些都体现了向达对与“中研院”合作的态度。另一方面,西北科学考察团到达敦
34、煌后不久,傅斯年就屡次给向达、夏鼐去信,告知“中研院”经费困难,考察经费不能再增加。在1944年9月13日给袁同礼的信中,向达表达了对此的不满:“达等今日在此,一方面固感款项不足,以致只能为向达致总务处函,1945年6月12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1940。向达致朱家骅信,1942年11月26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139(4)。146小规模之发掘,费时既多而程工无几,时间精力,两不经济。一方面则孟真先生屡次声明研究院自身亦极为困难,彼所能为力者,即止于此,此外更不能增益一文早知如此,则不如不来之为愈矣。”2431正因为傅斯年屡次声明“中研院”不再增加考察经费,
35、引起向达不满,向达对与“中研院”合作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在1944年6月29日给傅斯年的电报中还说“乞赐旅费”,9月24日信中却又声明他个人往还旅费从胡适捐款中开支,万一不足也可以自筹,也就不劳傅斯年费心了。10月13日,向达又托阎文儒告诉夏鼐“草拟报告不准提及其名”5233。这些都可看出向达对与“中研院”之间的合作关系不甚热心,退还所领“中研院”款项就是从经费上与“中研院”划清界限。三各方关于向达退款的意见向达退还所领“中研院”款项,傅斯年是不愿接受的,如1945年6月7日“中研院”总务处给史语所的函中说:“关于向先生已领未报之西北调查费八万八千五百八十元(卅一年度三二八元及卅二年度五八三元)
36、,顷奉傅所长面嘱,归由贵所清理,不能接受向先生退还之款,至向先生第一次归还之款一万八千五百八十三元,至希收到后交还向先生,以后并不必再退。”信末还有附言:“此信已陈傅所长阅过。”傅斯年在给夏鼐的信中也表示“中研院 决无接受向先生退款之理。”784但向达并未理会傅斯年的态度,而是继续于6月12日退还最后一笔39717元待销钱款。由于向达考察归来后仍住在李庄史语所,因此“中研院”总务处将向达退款汇到李庄,请史语所交还给向达。但向达拒绝收下,夏鼐在1945年7月18日给傅斯年的信中说:“顷接曾昭燏先生来函,谓李庄史语所将向先生退款五万元仍还与向先生,但向先生立刻又退去。芮逸夫先生托曾(引者按:指曾昭
37、燏)及王(天木)去劝均无效。”779夏鼐最早是在1945年5月28日得知“李庄方面,向先生闹脾气,将所领中研院之钱,一概退回(约6万元)。”5336这时,西北科学考察团经费渐渐充裕,6月11日,夏鼐接傅斯年电,“谓今年经费15万元,不日汇来。”5340次日又接“中央博物院”筹备处曾昭燏通知,“谓今日西北工作费已批准30万元。”5341在这种情况下,夏鼐考虑向达个人垫付五万余元退款,损失太大。6月14日,夏鼐致信傅斯年,告知“中博院”西北考察费尚属宽裕,提出“向觉明先生前二年之费用以不肯报账之故,既已全部退还与中研院,但向先生亦系穷书生,私人负担此款,亦殊困难考察团曾由向先生交来美国捐款(胡大使
38、捐得,指定供向先生西北工作之用)伍万元整,尚未报销,生拟将此款退回与向先生,以补偿其所垫付之费用。至于向先生如何报销或简直不报销,皆可由向先生自行与北大接洽决定,与中研院无关(捐款或可不报销,即报销手续亦较简易)。”777夏鼐这里说的“美国捐款”就是胡适在美国为向达所募捐款,这笔钱原本指定用于向达的西北考察工作,但向达将其交给夏鼐保存、管理,由考察团公用。当向达将经领的“中研院”经费退回,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时,夏鼐退还其交来的美国捐款,希望弥补其损失。6月25日夏鼐日记载:“写信给傅先生及曾君,报告关于退还美国捐款与向先生一事。”53436月27日夏鼐日记载:“又汇退向君5万元。至银行取款,以
39、作沿途之用。写信与李先生,报告已收到中博院工作费。写信给曾、向二君,退还美国捐款与向君,附去汇条。”5343但向达没有收下这笔退款,7月21日的夏鼐日记载:“今日接到叙府汇来之5万元,疑即向觉明先生之退款。此公倔强,赌气赌到底,赴银行取款。”5351向达在退还夏鼐汇款的同时,还写了一封信给夏鼐。夏鼐在1945年9月11日致傅斯年函中引述向达的信说:“去冬向先生在敦煌所领旅费三万元,愿归诸胡款内报销,令生将去年代领中研院给向先生旅费三万元,改为工作费,由生向中“中研院”总务处致史语所函,1945年6月7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号:三九三-2046。147研院报销。”夏鼐认为,“向先生来函所云
40、,亦不失为一办法,故决定不再提此间之款退还与向先生。”784夏鼐结束考察,回到重庆,“将考察团账目全部清理完毕”8,完成报销之后,又于1946年3月5日再次“写信与向觉明君,并附上清单及汇票。”828此后,夏鼐日记、书信中没有再出现关于这笔经费的记载。实际上,在向达离开敦煌以前,西北科学考察团历史组大多从事集体考察活动,三位成员的考察经费很难分出彼此。向达退还“中研院”款项只是一种情绪表示,借此表达对“中研院”及傅斯年的不满。而夏鼐主张退还美国捐款给向达则主要是出于弥补向达损失的考虑,在向达离开之后,夏鼐多次在给傅斯年的信中说明向达在考察团中的重要作用,并替向达解释一些矛盾和误会,试图弥合傅斯
41、年与向达的关系9。处理考察团事务时也充分为向达考虑,如向达离开时,很多个人物品遗留在西北,夏鼐宁可将发掘的标本、公家仪器及私人物品先寄存兰州,也要将向达的私人物品带回交还。他在1945年12月29日给傅斯年的信中说:“向先生应中研院之请,参加西北考察团,既以种种原因,发生纠纷,如关于其私人物品不即带回,致令多所损失,则怨愤将益甚,故生遂作此决定。”789-90结语西北科学考察团是“中央研究院”“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与北京大学三方合作的组织,向达个人退还所经领“中研院”款项的情绪表示并不影响三方的合作关系。向达虽然对“中研院”傅斯年等人多有不满,但这不影响其与夏鼐的关系,也不影响他对敦煌考察工作的
42、热心。从夏鼐日记的记载来看,向达、夏鼐二人在西北考察过程中相处较为融洽,1944年9月13日,得知袁同礼在为自己争取哈佛燕京学社的补助,向达回信表示:“此款如可成,还不如补助夏鼐先生作考古工作,夏先生在今日考古学界中最年青,而学识修养又极丰富,学术界先进俱应予以扶持爱惜也。”2431可见他对夏鼐的关照和对西北考察工作的热心。向达对西北科学考察团考古组在敦煌的考察工作也出力甚多,由于向达第一次敦煌考察已对敦煌的生活条件和西北的人事较为熟悉,第二次去敦煌除了为考察团提供生活、工作的基本保障外,还利用自己在西北军政方面的人脉为考察团提供诸多方便。夏鼐说:“因为向先生去年曾在千佛洞工作了一年,当地的人
43、士对于他的道德和学问,都很钦佩。经过了他的这一解释,后来对于我们的工作,都肯协助。”10在考察发掘品运输方面,向达托请甘肃水利林牧公司副经理沈君怡、西北公路总局局长何竞武等帮忙,均获允许5170,236。可见,向达第二次去敦煌虽时间不长,但其对西北科学考察团考古组的工作帮助却很大。参考文献:1胡适.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9:502.2荣新江.向达先生敦煌遗墨M.北京:中华书局,2010:395-396.3郑天挺.郑天挺西南联大日记: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2018:651.4胡适.胡适全集:第24卷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583.5夏鼐.夏鼐日记:卷3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12.6王汎森,潘光哲,吴政上.傅斯年遗札:卷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1153.7夏鼐.夏鼐书信集M.王世民,汤超,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50.8夏鼐.夏鼐日记:卷4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27.9赵大旺.向达与夏鼐:以敦煌考察及西北史地研究为线索J.考古,2021(2):109-120.10夏鼐.夏鼐文集:第4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3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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