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电气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 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1 二、 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2 三、 电缆的敷设 7 四、 电缆附件的安装 11 五、 工程交接验收 15 一、 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1.电缆及附件的运输与保管, 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应避免强烈的震动、 倾倒、 受潮、 腐蚀, 确保不损坏箱体外表面以及箱内部件。 2.在运输装卸过程中,
2、 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严禁将电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 平放贮存。 3.运输或滚动电缆盘前, 必须保证电缆盘牢固, 电缆绕紧。充油电缆至压力油箱间的油管应固定, 不得损伤。压力油箱应牢固, 压力指示应符合要求。 滚动时必须顺着电缆盘上的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 4.电缆及其附件到达现场后, 应按下列要求及时进行检查: 4.1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4.2电缆型号、 规格、 长度应符合订货要求, 附件应齐全; 电缆外观不应受损。 4.3电缆封端应严密。当外观检查有怀疑时, 应进行受潮判断或试验。 4.4充油电缆的压力油箱、 油管、 阀门和压力表应符合要
3、求且完好无损。 5.电缆及其有关材料如不立即安装, 应按下列要求贮存: 5.1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 并应标明型号、 电压、 规格、 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 当受件限制时, 盘下应加垫, 存放处不得积水。 5.2电缆终端瓷套在贮存时, 应有防止受机械损伤的措施。 5.3电缆附件的绝缘材料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 并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5.4防火涂料、 包带、 堵料等防火材料, 应根据材料性能和保管要求贮存和保管。 5.5电缆桥架应分类保管, 不得因受力变形。 6.电缆及附件在安装前的保管, 其保管期限为一年及以内。当需长期保管时, 应符合设备
4、保管的专门规定。 7.电缆在保管期间, 电缆盘及包装应完好, 标志应齐全, 封端应严密。当有缺陷时, 应及时处理。 充油电缆应经常检查油压, 并作记录, 油压不得降至最低值。当油压降至零或出现真空时, 应及时处理。 二、 电缆线路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的施工 1.电缆管的加工及敷设 1.1电缆管不应有穿孔, 裂缝和显著的凹凸不平, 内壁应光滑; 金属电缆管不应有严重锈蚀。硬质塑料管不得用在温度过高或过低的场所。 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和在受力较大处直埋时, 应采用足够强度的管材。 1.2电缆管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 管口宜做成喇叭形。 ( 2)
5、 电缆管在弯制后, 不应有裂缝和显著的凹瘪现象, 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 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 3) 金属电缆管应在外表涂防腐漆和涂沥青, 镀锌管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1.3电缆管的内径与电缆外径之比不得小于1.5; 混凝土管、 陶土管、 石棉水泥管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 漆内径尚不宜小于100mm。 1.4每根电缆管的弯头不应超过3个, 直角弯不应超过2个。 1.5电缆管明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电缆管应安装牢固; 电缆管支持点间的距离, 当设计无规定时, 不宜超过3m。 ( 2) 当塑料管的直线长度超过30m时,
6、 宜加装伸缩节。 1.6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 密封应良好, 两管口应对准。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的长度, 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2.2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 2) 硬质塑料管在套接或插接时, 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 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 1.7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 应便于与设备连接并不妨碍设备拆装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1.8利用电缆的保护钢管作接地线时, 应先焊好接地线; 有螺纹的管纹的管接头处, 应用跳线焊接, 再敷设电缆。 1.9敷设混泥土
7、 陶土、 石棉水泥等电缆管时, 其地基应坚实、 平整, 不应有沉陷。电缆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电缆管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 在人行道下面敷设时, 不应小于0.5。 ( 2) 电缆管应有不小于0.1%的排水坡度。 ( 3) 电缆管连接时, 管孔应对准, 接缝应严密, 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2.电缆支架的配制与安装 2.1电缆支架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钢材应平直, 无明显扭曲。下料误差应在5mm范围内, 切口应无卷边、 毛刺。 ( 2) 支架应焊接牢固, 无显著变形。各横撑间的垂直净距与设计偏差不应大于5mm。 ( 3) 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
8、行防腐处理。位于湿热、 盐雾以及有化学腐蚀地区时, 应根据设计作特殊的防腐处理。 2.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 当设计无规定时, 可采用表2.2的规定。但层间净距不应小于两倍电缆外径加10mm, 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外径加50mm。 电缆类型和敷设特征 支( 吊) 架 桥架 控制电缆 120 200 电力电缆 10kV及以下( 除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外) 150~200 250 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外 200~250 300 35kV单芯 35kV三芯 110kV及以上, 每层多于1根 300 350 11
9、0kV及以上, 每层1根 250 300 电缆敷设于曹盒内 h+80 h+100 表2.2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 mm) 注: 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2.3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 横平竖直; 托架支吊架的固定方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其高低偏差不应大于5mm。托架支吊架沿桥架走向左右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在有坡度的电缆沟内或建筑物上安装的电缆支架, 应有与电缆沟或建筑物相同的坡度。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 楼板或沟底、 地面的距离, 当设计无规定时, 不宜小于表2.3的数值。 敷设方式 电缆隧道及夹层 电缆沟 吊架
10、桥架 最上层至沟顶或楼板 300~350 150~200 150~200 350~450 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 100~150 50~100 - 100~150 表2.3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 楼板或沟底、 地面的距离 2.4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 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长度的2/1000; 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其宽度的2/1000; 竖井对角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其对角线长度的5/1000。 2.5电缆桥架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电缆梯架( 托盘) 、 电缆梯架( 托盘) 的支( 吊) 架、 连接件和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 2)
11、电缆梯架( 托盘) 的规格、 支吊跨距、 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6梯架( 托盘) 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 梯架( 托盘) 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 螺母应位于梯架( 托盘) 的外侧。 铝合金梯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 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2.7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m、 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m时, 应有伸缩缝, 其连接宜采用伸缩连接板; 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2.8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 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2.9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3.电缆线路其它防护设施与构筑物的施工 3.1与电
12、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与电缆线路安装有关的建筑物、 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2) 电缆线路安装前, 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预埋件符合设计, 安置牢固; ②电缆沟、 隧道、 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人孔爬梯的安装已完成; ③电缆层、 电缆沟、 隧道等处的施工临时设施、 模板及建筑废料等清理干净, 施工用道路畅通, 盖板齐全; ④电缆线路敷设后, 不能再进行的建筑工程工作结束; ⑤电缆沟排水畅通, 电缆室的门窗安装完毕。 ( 3) 电缆线路安装完毕后投入运行前, 建筑工程应
13、完成由于预埋件补遗、 开孔、 扩孔等需要而造成的建筑工程装饰工作。 3.2城市电网的电缆分接箱、 箱式变基础及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3.3电缆工作井尺寸应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的要求。电缆井内应设有积水坑, 上盖金属箅子。 三、 电缆的敷设 1.一般规定 1.1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 1) 电缆通道畅通, 排水良好。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隧道内照明、 通风符合要求。 ( 2) 电缆型号、 电压、 规格应符合设计。 ( 3) 电缆外观应无损伤、 绝缘良好, 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 应进行潮湿判断; 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 4) 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
14、于0.15MPa; 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 动作应灵活; 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 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 油样应试验合格。 ( 5) 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 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 6) 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 合理安排每盘电缆, 减少电缆接头。 ( 7) 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 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 8) 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 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 1.2电缆敷设时, 不应损坏电缆沟、 隧道、 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1.3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 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 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
15、线。 1.4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 型号、 规格宜相同。 1.5电力电缆在终端头与接头附近宜留有备用长度。 1.6电力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 不应大于表1.6中所列数值。 电缆种类 敷设方式 水平 垂直 电力电缆 全塑型 400 1000 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压电缆 800 1500 35kV及以上高压电缆 1500 控制电缆 800 1000 表1.6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 mm) 注全塑型电力电缆水平敷设沿支架能把电缆固定时, 支持点间的距离允许为800mm。 1.7电缆敷设时, 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
16、 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上不得有铠装压扁、 电缆绞拧、 护层折裂等未消除的机械损伤。 1.8机械敷设电缆的速度不宜超过15m/min, 110kV及以上电缆或在较复杂路径上敷设时, 其速度应适当放慢。 1.9在复杂的件下用机构敷设大截面电缆时, 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 确定敷设方法、 线盘架设位置、 电缆牵引方向, 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 配备敷设人员和机具。 1.10机械敷设电缆时, 应在牵引头或钢丝网套与牵引钢缆之间装设防捻器。 1.11 110kV及以上电缆敷设时, 转弯处的侧压力不应大于3kN/m。 1.12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在切断后, 应将端头立即铅封; 塑料
17、绝缘电缆应有可靠的防潮封端; 充油电缆在切断后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在任何情况下, 充油电缆的任一段都应有压力油箱保持油压。 ( 2) 连接油管路时, 应排除管内空气, 并采用喷油连接。 ( 3) 充油电缆的切断处必须高于邻近两侧的电缆。 ( 4) 切断电缆时不应有金属屑及污物进入电缆。 1.13敷设电缆时, 电缆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在敷设前24h内的平均温度以及敷设现场的温度不应低于表5.1.16的规定; 当温度低于表5.1.16规定值时, 应采取措施。 电缆类型 电缆结构 允许敷设最低温度( ℃)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 充油电缆 -10 其它油纸电缆 0
18、橡皮绝缘电力电缆 橡皮或聚氯乙烯护套 -15 裸铅套 -20 铅护套钢带铠装 -7 塑料绝缘电力电缆 0 控制电缆 耐寒护套 -20 橡皮绝缘聚氯乙烯护套 -15 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 -10 1.17电力电缆接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并列敷设的电缆, 其接头的位置宜相互错开。 ( 2) 电缆明敷时的接头, 应用托板托置固定。 ( 3) 直埋电缆接头盒外面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保护盒( 环氧树脂接头盒除外) 。位于冻土层内的保护盒, 盒内宜注以沥青。 四、 电缆附件的安装 1.一般规定和准备工作 1.1电缆终端头与接
19、头的制作, 应有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 1.2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 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 充油电缆尚应遵守油务及真空工艺等有关规定的规定。 1.3在室外制作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 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 当湿度大时, 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 应搭临时工棚, 环境湿度应严格控制, 温度宜为10~30℃。制做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时, 应防止尘埃、 杂物落入绝缘内。严禁在雾或雨中施工。在室内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室内或隧道中施工应有临时电源。 1.4电缆终端与接头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形式
20、 规格应与电缆类型如电压、 芯数、 截面、 护层结构和环境要求一致。 ( 2) 结构应简单、 紧凑, 便于安装。 ( 3) 所用材料、 部件应符合技术要求。 ( 4) 35kV及以下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额定电压1kV( Um=1.2kV) 至35kV( Um=40.5kV)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GB12706.1~12706.4及有关其它产品标准的规定。 ( 5) 220kV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额定电压220kV( Um=252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GB18890.1~18890.3及有关其它产品标准的规定。 ( 6) 330KV和500k
21、V电缆终端与接头主要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1.5采用的附加绝缘材料除电气性能应满足要求外, 尚应与电缆本体绝缘具有相容性。两种材料的硬度、 膨胀系数、 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等物理性能指标应接近。橡塑绝缘电缆应采用弹性大、 粘接性能好的材料作为附加绝缘。 1.6电缆线芯连接金具, 应采用符合标准的连接管和接线端子, 其内径应与电缆线芯紧密配合, 间隙不应过大; 截面宜为线芯截面的1.2~1.5倍。采用压接时, 压接钳和模具应符合规格要求。 1.7控制电缆在下列情况下可有接头, 但必须连接牢固, 并不应受到机械拉力。 ( 1) 当敷设的长度超过其制造长度时。 ( 2)
22、 必须延长已敷设竣工的控制电缆时。 ( 3) 当消除使用中的电缆故障时。 1.8制作电缆终端和接头前, 应熟悉安装工艺资料, 做好检查, 并符合下列要求: ( 1) 电缆绝缘状况良好, 无受潮; 塑料电缆内不得进水; 充油电缆施工前应对电缆本体、 压力箱、 电缆油桶及纸卷桶逐个取油样, 做电气性能试验, 并应符合标准。 ( 2) 附件规格应与电缆一致, 零部件应齐全无损伤; 绝缘材料不得受潮; 密封材料不得失效。壳体结构附件应预先组装, 清洁内壁; 试验密封, 结构尺寸符合要求。 ( 3) 施工用机具齐全, 便于操作, 状况清洁, 消耗材料齐备, 清洁塑料绝缘表面的溶剂宜遵循工艺
23、导则准备。 ( 4) 必要时应进行试装配。 2.安装要求 2.1制作电缆终端与接头, 从剥切电缆开始应连续操作直至完成, 缩短绝缘暴露时间。剥切电缆时不应损伤线芯和保留的绝缘层。附加绝缘的包绕、 装配、 热缩等应清洁。 2.2充油电缆线路有接头时, 应先制作接头; 两端有位差时, 应先制作低位终端头。 2.3电缆终端和接头应采取加强绝缘、 密封防潮、 机械保护等措施。6kV及以上电力电缆的终端和接头, 尚应有改进电缆屏蔽端部电场集中的有效措施, 并应确保外绝缘相间和对地距离。 2.4 66kV及以上交联电缆终端和接头制作前, 电缆应按要求加热矫直。安装工艺应符合安装说明书和安装图纸
24、的要求。 2.5三芯油纸绝缘电缆应保留统包绝缘25mm, 不得损伤。剥除屏蔽碳墨纸, 端部应平整。弯曲线芯时应均匀用力, 不应损伤绝缘纸; 线芯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直径的10倍。包缠或灌注、 填充绝缘材料时, 应消除线芯分支处的气隙。 2.6充油电缆终端和接头包绕附加绝缘时, 不得完全关闭压力箱。制作中和真空处理时, 从电缆中渗出的油应及时排出, 不得积存在瓷套或壳体内。 2.7电缆线芯连接时, 应除去线芯和连接管内壁油污及氧化层。压接模具与金具应配合恰当。压缩比应符合要求。压接后应将端子或连接管上的凸痕修理光滑, 不得残留毛刺。采用锡焊连接铜芯, 应使用中性焊锡膏, 不得烧伤绝缘。 2
25、8三芯电力电缆接头两侧电缆的金属屏蔽层(或金属套)、 铠装层应分别连接良好, 不得中断, 跨接线的截面不应小于本规范表6.1.9接地线截面的规定。直埋电缆接头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金属护层应做防腐处理。 2.9三芯电力电缆终端处的金属护层必须接地良好; 塑料电缆每相铜屏蔽和钢铠应锡焊接地线。电缆经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 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 电缆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下时, 接地线应直接接地; 接地点在互感器以上时, 接地线应穿过互感器接地。单芯电力电缆金属护层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2.10单芯电力电缆的交叉互联箱、 接地箱、 护层保护器等电缆附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2.11装配、
26、 组合电缆终端和接头时, 各部件间的配合或搭接处必须采取堵漏、 防潮和密封措施。铅包电缆铅封时应擦去表面氧化物; 搪铅时间不宜过长, 铅封必须密实无气孔。充油电缆的铅封应分两次进行, 一次封堵油, 二次成形和加强, 高位差铅封应用环氧树脂加固。 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 粘胶带、 胶粘剂(热熔胶)等方式密封; 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 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 粘接应良好。 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 粘胶带、 胶粘剂( 热熔胶) 等方式密封; 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 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 粘接应良好。电缆终端、 接头及充油电缆供油管路均不应有渗漏。 2.12充油电缆供油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27、要求: ( 1) 供油系统的金属油管与电缆终端间应有绝缘接头, 其绝缘强度不低于电缆外护层。 ( 2) 当每相设置多台压力箱时, 应并联连接。 ( 3) 每相电缆线路应装设油压监视或报警装置。 ( 4) 仪表应安装牢固, 室外仪表应有防雨措施,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整定。 ( 5) 调整压力油箱的油压, 使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电缆允许的压力范围。 2.13电缆终端上应有明显的相色标志, 且应与系统的相位一致。 2.14控制电缆终端可采用一般包扎, 接头应有防潮措施。 五、 工程交接验收 1、 在验收时, 应按下列要求检查: ( 1) 电缆规格应符合规定; 排列整齐, 无
28、机械损伤; 标志牌应装设齐全、 正确、 清晰。 ( 2) 电缆的固定、 弯曲半径、 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接线、 相序排列等应符合要求。 ( 3) 电缆终端、 电缆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固定牢靠; 电缆接线端子与所接设备段子应接触良好; 互联接地箱和交叉互联箱的连接点应接触良好可靠; 充有绝缘剂的电缆终端、 电缆接头及重游电缆的供油系统, 不应有渗漏现象; 充油电缆的油压及表计整定值应符合要求。 ( 4) 电缆线路所有应接地的接点应与接地极接触良好; 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 5) 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 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电缆管口应封堵密实。
29、 6) 电缆沟内应无杂物, 盖板齐全; 隧道内应无杂物, 照明、 通风、 排水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 7) 直埋电缆路径标志, 应与实际路径相符。路径标志应清晰、 牢固。 ( 8) 水底电缆线路两岸, 禁锚区内的标志和夜间照明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9) 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 且施工质量合格。 2、 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 并做好签证。 3、 在验收时, 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 ( 1) 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 ( 2) 设计资料图纸、 电缆清册、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 3) 直埋电缆输电线路的敷设位置图, 比例宜为1∶500。地下管线密集的地段不应小于1∶100, 在管线稀少、 地形简单的地段可为1∶1000; 平行敷设的电缆线路, 宜合用一张图纸。图上必须标明各线路的相对位置, 并有标明地下管线的剖面图。 ( 4)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 试验记录、 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 5) 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 ①电缆的型号、 规格及其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 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形式及安装日期; ②电缆终端和接头中填充的绝缘材料名称、 型号。 ( 6) 电缆线路的施工记录: ①隐蔽工程隐蔽前的检查记录或签证。②电缆敷设记录; ③质量检验及评定记录。 4、 试验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