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乙方配备具有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塔吊司机)的固定人员进行塔吊安全操作,保证24小时服务,随叫随到。2. 塔吊修理时间每月2天,超过时间按比例扣班。3. 乙方确保甲方作业班次及人员配备,同时加强机械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甲方充分使用。4. 乙方塔司进场接受进场安全教育,甲乙双方共同对塔司及相应的信号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塔司熟知塔吊机械性能和作业原理。按塔吊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进行安全操作。5. 乙方塔司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停机,并及时通知甲方共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运转,满足甲方使用。6. 听从指挥、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工
2、作安排。与信号工搞好配合。7. 机械出现故障须排除,保证生产使用。8. 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9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10起重机专用的临时配电箱,宜设置在塔吊附近,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11起重机必须安装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12起重机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13作业前重点检查: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各齿轮箱、液压
3、油箱位应符合标准;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14起重机在中波无线电厂广播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凡与起重机接触的作业人员,均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15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16空载运转,检查回转、起重、变幅等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7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8吊钩提升接近臂
4、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是1m。 19提升重量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20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21装有机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机,在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回转半径和该半径时的允许载荷,对超载荷限位装置的吨位指示盘进行调整。 22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3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如遇八级大风时,应另拉缆风绳与地锚或建筑物固定。 24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