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进度控制 第一节 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一、审批工作程序 1、阅读进度计划,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讨论或澄清。 3、对有问题部分进行分析。 4、审核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报总监办审批。 二、审查内容 1、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 2、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承包人工、料、机的进场计划是否协调,审查是否有能力完成计划目标。 3、对冰冻、低温、高温、雨季等影响是否作了安排及采取了保护措施。 4、对动员、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是否适当扣除并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 5、准备阶段的可靠性和积极性。 6、关键路线施
2、工计划和施工力量的安排。 7、审核特别重要、复杂工程及特殊季节、特殊条件下(如雨季、冬季施工,影响安全等)的工程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缺乏经验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准备情况。 三、进度计划的提交、检查和调整 对进度计划应要求承包人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计划指导下编制分年分月(季)计划,在每年第四季度做出第二年的分月计划。在每月末25日前承包人应将下月计划分解成日工作量计划,报驻地办审查、批准,以达到日保月、月保年、年保总计划完成的目的。 四、日进度计划检查 项目工程师应记录每日进度检查的主要事项,分析完成与未完成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日实际及本月累计完成的工作量与
3、计划数相对照。 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4、当日承包人的技术管理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当日的天气情况及对工程的影响。 五、月工程进度报告 驻地办每月末应总结各项目工程师报告,通过分析和整理提出合同段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和今后措施,按月写出报告,其主要内容有: 1、工程概况、工程形象进度的说明,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累计曲线; 2、对工程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其它特殊影响)及今后采取的措施; 3、工程图片、支付状况及其他工程计
4、划图表。 4、提出下一月的进度计划。 六、进度计划调整 当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当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日期完工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若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应向业主提出报告,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七、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原因,或承包人在实施过程
5、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工程进度延误并获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八、进度控制流程见下图: 内容应附有: 1、 主要劳动力计划 2、 主要材料进场计划 3、 主要机械设备进退场计划 4、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5、 临时设施、临时占地计划 6、 现金流量计划 项目经理部编制施 工总进度计划 不 同 意 项目部向监理工程 师提交总进度计划 总监理
6、工程师审查 批准、实施总进度计划 项目经理部编制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月上报实际工程进展情况 1、 当月(年)计划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2、 当月(年)实际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3、 累计计划完成数和实际完成数 4、 计划提前或拖后的原因分析 5、 拟采取的对策 6、 现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数量汇总表 监理工程师进行 施工中进度检查 进行计划与实际完成值的检查 不符合 实际进度与计划 进度两者对比 要求项目经理部分析原因并采 取措施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相符 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
7、批准 继续执行计划 总进度计划完成 第二节 计划管理程序 一、承包人提交进度计划 1、按照合同条件的要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后,在28天内,应向驻地办交三份实施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包括: ①工程概况 ②总体施工组织部署 ③总体施工方案(附柱状图表、资金流量表) ④总体施工进度布置(附采用关键线路法编制的逻辑网络图、时标网络图、进度计划横道线图和工程管理曲线) ⑤资源(劳工、机械设备、原材料)供应计划 ⑥总平面布置图 ⑦施工准备 ⑧质检体系与质保措施、安全环保体系与安全环保保证措施 ⑨资金流量计划 ⑩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工程项目应
8、急救援抢险方案 2、承包人应该根据总体施工计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各分部工程的施工计划和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计划,并在该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14d报请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 ①施工的基本情况 ②施工内容 ③详细的施工方法和工作程序 ④包括机构及人员分工在内的材料、设备、人员的安排 ⑤质量保证措施 ⑥计划进度 ⑦临时工程 ⑧安全环保体系和安全环保措施 此外还应要求承包人提交质量控制的详细计划,包括:原材料的标准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各种工地试验等的具体日程安排。 二、驻地办审查计划 驻地办要详细审查承包人的上述报告,研究所提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必须
9、注意与相邻承包人的相关计划有否冲突。驻地办必须检查以下内容: 1、承包人的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计划,其关键线路上的工程项目是否合理,工序安排是否适当。 2、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是否符合工程计划的安排,其所配备的机械质量、能力和性能是否与当地的地形、地质、水文情况相适应,施工设备的使用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有足够的零配件,是否考虑到工期、当地气候条件(如雨雪等影响)和因维修保养而停驶等因素,所配备的设备是否足够。 3、便道、水、电、临时设施布局是否妥善合理。 4、劳力、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作工、测工和试验工的配置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 5、计划中预留动员和清场时间是否足
10、够。 6、试验室的组建及测试手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工程需要。 7、安全环保措施是否合理。 驻地办在收到承包人分项开工计划或报告后在7天内必须给承包人一个明确的答复。 三、监督计划进度执行 1、结构、道路、合同监理工程师定期巡视工地,检查旬工程进度报告的准确性,召开与驻地监理人员、承包人的碰头会,总结施工计划的落实情况,批准次旬的施工计划。 2、进行月检查、总结,评估工程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当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不一致时,每三个月调整一次。 3、积极与业主联系,以监理月报和电话、文件、简报等形式定期汇报计划完成情况,反映影响进度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4、当发现进度滞后时,以工地会议、书面指令、与法人代表对话等措施保证阶段性计划和总体计划的完成。 5、对于无能力实施计划的承包商对其做出限期整改的指令,或向业主提出对其强行分包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