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培训制度为不断提高各级监理人员在项目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公司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1. 公司应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计列各级监理人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参加上级(或政府)举办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岗位培训,以保证各级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2. 监理部在进验项目工程开展工作前,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各级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3. 对工期较长的大型工程,监理部应在年安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岗前培训;4. 培训内容应包括本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等。培训时间每次不得少于8小时。培训结束后,应通过相应的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5. 监理部应保留监理人员接受教育、培训、考试的记录;6. 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初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进行。安徽省电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