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晨午检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 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桃花镇中心学校晨午检工作制度》, 目的在于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 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 早诊断、 早隔离、 早治疗。 一、 晨检目的: 及时发现、 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疫情, 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 晨检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 常抓不懈的方针, 贯彻统一领导、 分工负责、 反应及时、 措施
2、果断的原则。晨午检实行校长负总责, 处室负责人、 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 三、 晨检内容: 晨午检是指学校在每日早晨、 下午到校时, 由班主任、 班长对学生身体状况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晨午检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身体状况, 有无发热、 咳嗽或其它可疑的不适症状。 2.家人、 离乡返乡与疫区人员、 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 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 3.病愈返校学生、 教职工情况, 询问身体恢复情况, 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4.了解缺勤情况, 询问学生、 教职工缺勤原因、 主要症状、 就诊检查情
3、况。 5.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其它情况。 四、 实行点名制度和检查制度: 由班主任在课前对学生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对缺勤学生, 班主任应经过电话等形式, 及时联系, 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身体不适情况, 任课教师、 班主任等应及时与分管领导联系检查, 予以处理。 五、 实行康复复学制度: 对在晨检或在校期间发现的有发热、 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教职工, 学校应劝其及时就医。对已确诊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 不得边上课边治疗, 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 由班主任报告给保健老师做好登记工作,
4、 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 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康复证明) 到班主任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 六、 实行追踪随访制度: 对患病的学生班主任每日进行追踪随访, 了解其诊治情况, 并及时报总务处。 七、 班主任是学生”晨检”的直接责任人: 每天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疫情的统计工作, 对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 不得缓报、 瞒报、 漏报。 八、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拒不执行晨检制度或晨检不严格的班级,
5、将视情节, 对班主任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对因晨检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 将依法依纪查处。
6、 桃花镇中心学校 .9 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 预防、 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 长: 刘晓阳 副组长: 陈 净 组 员: 何世政、 张 军、 王 刚、 朱伦清、 柏运生、 各班主任 二.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 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 柏运生) , 疫情
7、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 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 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肺炭疽的病人、 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 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 应当及时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校内发生传染病, 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 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
8、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 发现异常立即安排专人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 防止传染病发生。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 漏报现象, 要依照传染病法追究。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 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请示校领导, 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 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 询问未上课原因, 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学生的晨检制度, 发现可疑传染病时, 要立即报告领导, 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
9、发、 流行时, 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 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 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 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 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 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 不得隐瞒、 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 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三、 严格疫情报告: 1、 报告
10、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 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同时, 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 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 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召集颤然病应急小组成员, 做好登记, 统计人数。( 患者名单、 发病日期、 班级分布、 主要症状、 当前状况、 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 班主任( 10分钟内) →校领导( 30分钟内) 组织排查→疫情报告人( 1小时内) →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 重大疫情有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 教育、 卫生行政部门。 四、 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过隔离治
11、愈后, 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 桃花镇中心学校 .9 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 预防、 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一、 各班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的学生, 应当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缺课的情况和病因, 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并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员。疫情报告员接到报告后, 应及时登记并上报相关部门。 二、 各班班主任每天负责对各班因病缺课人数进行统计与登记, 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 要
12、将联系缺课学生情况报告给学校负责人。 三、 各班班主任要告知学生因病缺课时要向班主任请假, 说明病因。同时病治愈归校时, 须持康复证明方能入校。 四、 在校期间如发现有身体不适或体温超过37.5度时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让家长迅速来校接孩子回家治疗并做好记录。每过四个小时应联系家长了解学生情况, 做好登记, 如有异常应上报学校疫情报告员。 五、 学校建立学生晨、 午检、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各班主任要在每天的早7: 50和午1: 50分别对学生进行两次体温测试, 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 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 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防控员。 桃花镇中心学校 .9 ‘【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