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价公司出差制度
(一)为提高出差的高效性,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也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二)出差范畴:一切因公出差,包括业务、会务、培训等。
(三)出差前须填写出费用预支单,获批后方可预支差旅费;出差归来须交出差报告;费用预支单与出差报告均为报销附件。
(四)公司人员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并告知周值班员,出差返回当日履行签署未打卡登记程序;未告知周值班员或超过规定时间(一天内)没有签署未打卡登记,按未打卡进行处理。
(五)员工借出差之便,事先经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绕道和在家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且在绕道和在家期间不给任何补贴
2、员工借出差之便旅游的,也将执行上述规定。
(六)因公学习、考察取得的技术、经济资料,须交存相关部门存档,否则不予报销。
(七)出差返回后两天内须将出差报告写好并直接上交上级,不交或敷衍了事者,不予报销。例行业务或有其它书面成果材料的不用书写出差报告。
(八)员工出差返回或业务完成后,必须在两天内报销费用、核销借款,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四天。借款超过一个月或在当年年底仍未核销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九)差旅费报销标准:
1. 住宿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据实报销的办法,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首都、直辖市260元/天/标准间;省会城市2元/天/标准间;地市级城市150元/天/
3、标准间;县级以下城市120元/天/标准间。
2. 交通费:实报实销,包括飞机票、火车票、轮船票、渡船票、客车票。
3. 市内交通只允许据实报销公共汽车车票,因业务需要,急需打车时由总经理批准。
4. 出差补贴(包括餐补):80元/天/人,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5. 百公里以外出差,当天去当天回,司机补助50元/天/人,业务人员30元/天/人。
6. 以下费用项目实行实报实销:
(1)经公司领导批准,员工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所产生的由主办方统一安排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2)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费用。
(十)交通费开支办法:
1. 出差购火车软卧车票及飞机票须由经理批准;
2. 出差时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可乘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及轮船经济舱以上舱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