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锡*二期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人:*置业集团无锡有限公司二八年二月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置业集团无锡有限公司(招标人)以邀请招标对*无锡*二期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1、招标内容:包括*无锡*二期(1#4#楼)的电梯采购、安装及竣工专业验收,共11台。具体配置要求详见附件1设计参数表 。2、工期:按项目进度要求由招标人确定。3、施工质量:合格,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人的验收。4、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满足本工程需要的电梯制造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替代招标人完成相关配套手续的申报,并负责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相关合格证明书。5、领取标书时间及地点:2008年2月20日
2、下午16:00前,无锡市*镇*路8号*别墅53幢*置业集团无锡有限公司合约部。6、领取标书的同时应带齐以下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现金、支票或电汇均可。招标人开户名称:*置业集团无锡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支行 ;账号: * 。6、标书答疑时间及地点:2008年3月4日下午14:00,*置业集团无锡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2008年3月3日上午11:00前将关于标书的所有疑问书面送交或传真至招标人(不予送交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相关内容)。7、回标时间及地点:投标书必须于2008年3月1
3、5日下午14:00以前,送达无锡市*镇*路8号*别墅53幢*置业集团无锡有限公司合约部,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8、询标时间:投标单位回标后,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询标的权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9、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地 址:无锡市*镇*路8号*别墅53幢 *置业集团无锡有限公司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一. 工程名称:*无锡*二期(1#4#楼)的电梯采购与安装。二.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无锡*区内,园区西临*、北接*区,其东部是无锡市*,地块东为*路、与*大道相通,通向无锡传统中心城区。三. 所需电梯台数:1
4、1台(详见后附设计参数表)。四. 设备交货及安装开始时间:2008年 月 日。五. 安装、调试完成时间:2009年 月 日。六. 交付招标人时间:2009 年 月 日。七. 招标人:*置业集团无锡有限公司。八. 工程招标内容:*信息产业研发中心工程的电梯供货及安装、竣工专业验收相关内容(包括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及使用许可证、交付钥匙等)。九. 报价内容:各种型号电梯供货单价(含装饰费用)及安装费用(包括运输、保险费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和验收费用),报价中必须包括电梯调试用电缆、施工水电费等交钥匙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十.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十一. 评标办法:无底价竞标,合理低价中标
5、。十二. 回标时间:2008年2月28日14:00以前。十三. 回标地点:无锡市*镇*路8号*别墅53幢*置业集团无锡有限公司合约部。十四. 投标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报价单;2 电梯内装饰效果图(电梯内装饰、召唤板等),回标时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装饰要求及标准提交其样板,并注明其壁厚,门套等应画出构造图;3 安装方案及日常运行、保养标准;4 施工配合及协调措施;5 要求招标人提供的内容和条件;6 投标人给招标人的优惠条件;7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8 各种电梯的技术参数。十三. 授予合同变更权利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十四. 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6、合同草案”第二条。十五. 注意事项:1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给招标人、工程监理及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管理上带来的不便,应在标书中明确施工配合及协调具体措施。招标人已和总包单位约定,除临水、临电、土建施工预留安装条件、井道内搭设脚手架、主机垂直运输、12间工作间外,其余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解决。2 投标人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明确回标内容和评标办法;3 回标文件要装入文件袋内,封口处要盖单位和法人代表印章,封面要注明“*信息产业研发中心电梯工程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名称;4 回标时,要带好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 回标时,
7、投标人需向招标人交纳RMB10,000.00元的现金支票作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21日内该保证金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21天内,返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如未能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函并签订合同,则该保证金作为招标人的损失,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与另外投标人签订合同。6 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是电梯工程的供货及安装合同,如需单独签订电梯安装合同,则由中标人自行与其专业安装公司签订。8 凡对本次招投标有疑问需招标人
8、澄清的,请在2005年2月21日下午二点前与*置业集团无锡有限公司合约部联系,联系方法采用发函或传真形式进行。9 各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土建条件和速度要求送配电梯型号和轿箱尺寸。10 无锡*二期电梯设计参数详见附件一;电梯技术要求与功能配置详见附件二。第三部分 合同草案*无锡*二期建设项目电 梯 设 备 买 卖、安 装 合 同合同编号:买方:*置业集团无锡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单位地址:无锡市*镇*路8号*别墅53幢法定代表人:*电 话:传 真: 卖方: (简称:乙方)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传 真:安装方: (简称:丙方)单位地址: 负 责 人: 电 话:传 真:鉴于甲方向乙
9、方购买电梯设备,由丙方负责安装,用于甲方建设的*无锡*二期项目,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平、诚信原则,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 合同标的(一)甲方向乙方购买*无锡*二期建设项目所需的电梯设备(简称:设备),并由乙方指定丙方安装设备。(二)设备的具体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下浮率等详见后附的价格分项表和规格表(本合同附件)。(三)设备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乙方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及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 合同价款:1、 合同总价款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设备总价: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安装总价:RMB 元(大写:人民
10、币 元整)。合同总价款闭口包干,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如有其他费用产生,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担。2、 设备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生产制造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辅材费、管理费、调试指导培训费、利润、税项等全部款项。3、 安装费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劳务费、质监费、交易费、卸货费、保管费、搬运费、钢牛腿、井道照明、脚手架费、劳动局检验费、调试费用、保护费用、利润、税项等全部款项。4、 乙方提供的设备数量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如遇设计变更,设备数量调整,按实结算,但设备单价及下浮率不作变动。(二) 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价款,向丙方支付安装价款,按照以下方式:类别序号分期付款付款比例
11、付款金额(万元)付 款 条 件付款期限累积付款比例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价款1预付款3%1、本项目开工;2、本合同生效;3、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商业发票,经审核无误。4、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原件21天内3%2排产款27%1、甲方初步通知交货日期;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商业发票及付款申请,经审核无误;3、提供等额银行保函原件交货前1个月30%3到货款50%1、本合同全部设备到现场,且经甲方及工程监理对产品数量签收;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1)商业发票;(2)装箱清单一式两份;(3)已交付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一式两份;(4)该设备按国家规范要求交付的其他资料;(5)工程监理签署的全部设备
12、到达工地的证明书。货到验收后21天内,甲方要求分期到货,则分期付款80%4竣工验收款15%1、设备经丙方开箱验收并安装调试,通过质检备案和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1)商业发票;(2)工程监理签署的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3、办理结算手续。办理结算后21天内95%5质保金5%1、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1)商业发票;(2)甲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乙方提供无条件银行保函。保修期满后21天内100%甲方向丙方支付安装价款1预付款30%1、设备开始安装后;2、甲方在收到丙方开具的商业发票,经审核无误;3、提供等
13、额银行保函原件。安装后21天内30%2第二次付款65%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取得乙方组织检验的电梯安装质量合格证书,并经当地劳动部门验收合格,取得电梯准用证;2、甲方收到丙方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1)商业发票;(2)工程监理签署的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验收合格后21天内95%3第三次付款5%1、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2、甲方收到丙方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1)商业发票;(2)甲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保修期满后21天内100%第三条 交货(一)、交货期限:按照以下第 2 种交货方式:1、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交货,具体交货时间由乙方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按时交货。2、 分批
14、交货,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照甲方通知的具体时间分批交货(甲方有权对交货期限作出变更)。(二)、交货地点:无锡市 * 大道(*区旁)*无锡*二期项目工地现场。第四条 安 装(一)、丙方进场安装日期:1、本合同计划进场安装,具体如下:楼号电梯(台)进场安装日期安装周期(天)1-4号楼11200 年 月 天2、若遇甲方计划调整,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具体时间进场安装设备。3、丙方须具有安全保证措施及配备安全专业人员。第五条 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一) 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由乙方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在提供的设备质量证书所记载期限为准。(二) 设备的保修期从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工程
15、监理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算,为期 壹 年。(三) 在保修期内,乙方和丙方共同承担保修义务,并按照合同条件约定履行。第六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正本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二)本合同副本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叁份。(三)后附本合同附件 贰 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甲、乙、丙三方于 年 月 日于 无锡 签署本合同。甲方(签章):*置业集团无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第四部分 合同条件1、合同文件及词语含义1.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
16、为说明。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1.1. 1合同履行期间各方达成的补充协议;1.1. 2 本合同书及附件;1.1. 3 合同条件;1.1. 4 技术规格及要求;1.1.5 招标文件及有关补充文件、乙方的投标书(包括补函)、中标通知书及甲方询标记录(若有);若合同文件之间有任何矛盾,以较后时间制订的为准。任何不列入其上的文件,皆不能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除非各方同意确认作为本合同的补充。1.2 当各方对合同文件的理解出现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按合同条件第19条款的约定办法解决。1.3 除非另有约定,下列用词在本合同文件中具有本条所指的含义:1.3.1 买方:
17、合同书中提及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货款能力的当事人,简称甲方。1.3.2 卖方:合同书中提及的、具有提供合同设备和服务并被买方接受的当事人,简称乙方。1.3.3 安装方:合同书中提及的、具有满足本项目设备安装要求的安装资质的当事人,简称丙方。1.3.4设备: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电梯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图纸、手册以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或其他材料。1.3.5服务:系指合同约定乙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指导、技术支持、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3.6设计单位:本工程设计单位 1.3.7工程监理单位: 1.3.8合同图纸:由甲方提供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或乙方提供经设计单
18、位确认及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设备制造、供应及安装、调试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相关技术资料)。1.3.9 施工场地、现场:指设备要运达及安装地点。1.3.10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自然灾害(严重水灾、洪水、台风)等确对设备制造和运输造成影响的事件或事由。1.3.11 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证书、签证、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等。1.3.12 通知送达地点:为本合同所列各方地址,或该地址变更前,各方书面通知送达的地址。1.3.13 损失:指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可预期利益。1.4
19、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所有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给甲、乙、丙三方、专家或其他授权人的设备,来往文件如果原文为英文或其他语言而非汉语,都应附有一份汉语翻译件,并以汉语为准。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江苏省政府制定的现行法规。1.5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必须各方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写明日期,明确表明修改或变更的协议属于本合同,并且由三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1.6若合同中的某些约定或条件被限制或宣布无效,则不影响合同中其他约定或条件的有效性。2、建设项目概况2.1本合同涉及的建设项目名称: *无锡*二期项目 2.2 本合同涉及的建设项目位于:无锡市*大道(*
20、区旁)3、各方基本责任3.1甲方基本责任:3.1.1土建:甲方的建筑土建按甲、乙、丙三方确定的电梯井道土建总体布置图样和专业设计土建技术要求实施,甲、乙、丙三方在共同对土建作初步勘测后,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乙、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及时进行整改并通知甲方。电梯工程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建筑图纸、土建参数等),甲方应当盖章确认后交给乙方。3.1.2安装:3.1.2.1 提供三方共同确认的符合土建要求的机房、井道和层站,按总包现场现有配置安装、调试用的动力和照明电源。机房门窗安装到位,地坪浇好,房内粉刷完成。3.1.2.2为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须给予丙方正常的施工周期,在土建符合安装条件的
21、情况下,最迟于200 年 月 日前竣工。3.1.2.3 负责指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搭建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施工要求的脚手架,并提供合格证。(1) 按照丙方相应脚手架图纸尺寸要求搭建。(2) 应符合脚手架搭设国家安全操作规程。(3) 搭设完毕后,出合格证明,由丙方签收认可; a.脚手架挂硬牌(合格标示) b.书面合格证3.1.2.4 负责指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施工期间必需施工用水、用电和安全护栏装置及消防器材,负责与施工有关的土建部分的填塞、浇注和按图纸要求实施的装修。3.1.2.5负责指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作业区附近具有消防、防盗措施和相应面积的库房,以防设备零部件、施工设备
22、和工具的遗失。但因此发生保安的费用由丙方承担,设备零部件、施工工具丢失、电梯成品损坏等责任由丙方承担。3.1.2.6 落实专门联系人负责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3.1.2.7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井道内永久性低压照明(图纸由丙方提供,费用由丙方负责)。3.1.2.8施工现场在丙方所在区域以外的,协助提供电焊、气焊设备。3.1.2.9协助提供施工人员现场就餐的生活方便。3.2乙方基本责任:3.2.1交货:3.2.1.1 对甲方图纸进行审核,在以后安装、使用方面出具专业意见和方案。在交货、安装过程中若因乙方未能提出意见而发生返工、改建等,责任由乙方承担。3.2.1.2设备交货时,乙方必须
23、提供设备及部件的出厂合格证、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技术参数外,还应当标明驱动主机、控制柜、安全装置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3.2.1.3乙方于合同生效后 14 日内,应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数据及安装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 机房井道布置图 2 套;(2) 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图表和电梯功能表) 1 份;(3)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器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2 份;(4) 电器敷线图 2 套;(5) 部件安装图 1 套;(6) 安装说明书 1 份;(7) 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型式实验报告结论副本各1套。3.2.1.4乙方须按合同
24、文件的约定,提供合同附件中的设备和必需的附件、备用配件及使用期内需要正常替换的零配件,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正常的消耗材料。3.2.2 安装:3.2.2.1 乙方负责指导丙方安装产品、监察安装质量,对丙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向甲方出具由乙方、丙方共同签署的安装质量验收合格证明。3.2.2.2 乙方在产品安装完毕后,负责指导丙方对产品的开通调试。3.2.2.3如果施工单位需要,乙方应在安装调试期间派出有经验的工程师驻现场指导,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食宿及旅费均由乙方承担。3.2.3 竣工:3.2.3.1乙方参加工程整体竣工后的设备联动使用调试,协助丙方确保电梯正常运行。3.2.3.2为甲方的操作及维护
25、人员提供技术培训直至该等人员清楚了解如何操作及保养本合同的设备为止。3.2.3.3 乙方、丙方对电梯的产品质量及电梯安装、调试质量及电梯保修承担连带责任。3.2.3.4 指导丙方绘制竣工图。3.2.3.5 负责在保修期内参与保修工作,定期派员监察。3.3丙方的基本责任:3.3.1安装前:3.3.1.1在合同约定的安装开工期前,按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施工条件,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与甲方商定具体开工和竣工日期并签订安装联系单。3.3.1.2会同甲方和工程监理共同开箱清点,若发现缺损,列出清单与乙方联系及时补充缺损产品,确保施工前的供货质量。3.3.1.3 对乙方送抵甲方的设
26、备及资料,负有保管责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3.3.2 安装中:3.3.2.1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完成产品安装、喷漆。3.3.2.2 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完成产品调试。3.3.2.3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3.3.2.4出席甲方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落实协调会议的工作要求。3.3.3.5 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甲方项目管理细则,服从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在现场文明施工、消防、防盗、安全、卫生等方面达到要求,否则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有权实施要求整改、返工、停工或进行处罚等强制性措施。3.3.3.6负责产品在安装和调试中所需的电缆、设施(自甲方提供现场电源箱至安装、调试所需的用电部位)。3.3.3
27、.7承担施工水电费用及丙方人员的食宿费用。3.3.3.8 负责丙方人员的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及机械保险,负责安装工程的安全工作,对出现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3.3.4 竣工:3.3.4.1 参加电梯竣工验收,负责完成和取得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和电梯准用证。3.3.4.2 组织做好政府部门验收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报告。3.3.4.3 向甲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交付电梯使用钥匙。3.3.4.4 对电梯轿厢、四壁和地面进行保护,保护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3.3.4.5 提供产品使用咨询服务。3.3.4.6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保修期内的服务。3.3.4.7 承担除甲方、
28、乙方责任外的所有责任。3.5法定责任和通知3.5.1乙方、丙方须遵守政府对本合同有管辖权的管理机关或公用事业机构的法律、条例和通知,并呈交所需的通知、申请和支付有关的法定费用和税项,按法律规定是由甲方负责的除外。3.5.2 因乙方、丙方原因未缴纳其应缴纳的法定费用或税项,而由甲方按法律代缴,乙方、丙方须补偿甲方所有费用。3.6 审批3.6.1 合同文件说明要甲方审批、认可的文件,乙方、丙方皆须提交甲方审核批准和认可。甲方的任何不批准或不修改建议,乙方、丙方均要按合同文件的约定承担责任。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3.6.2 甲方可委托其工程监理执行审批工作。4、合同价款4.1 合同价款具体
29、见合同书。4.2 付款方式具体见合同书。5、技术规格/标准5.1 乙方、丙方所提供的设备的技术规格应与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若甲方已变更,则按变更的)规定的标准一致。若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设备则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应的正式标准。6、技术文件6.1乙方应提供的一套完整的中文技术文件,包括:6.1.1本合同第3.2.1条款约定的技术资料;6.1.2 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应随设备发运,并准备一套在发货前交给甲方。6.2 丙方应提供的一套完整的中文技术文件,包括:6.2.1安装自检记录;6.2.2 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6.2.3由甲方提出的经乙方同
30、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6.2.4 国家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技术资料应在调试完毕,竣工验收前交付甲方。8、运输及装卸8.1乙方应自担风险和费用,通过乙方认为在当时最适当的运输方式,将所有的设备运至现场;8.2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由于运输设备至现场而造成的路面、桥梁或其他交通设施损害而引起的索赔;8.3 乙方应当将设备运抵、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9、交货期保证9.1 交货时间9.1.1乙方应遵从甲方有关部门交货时间及程序的要求,以使设备安装工程能在预定的完工日之前完成。若设备安装工程是分阶段完成的,交货时间亦须在适当时间分阶段配合。甲方可对本合同应执行的工作发出缓期执行的指示,凡因此等原因而
31、造成的供货不连续,乙方发生的一切有关索赔不获考虑。9.1.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须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时间表交货。在工程进行中,乙方应以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9.1.3 若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之前,将设备送至现场的,甲方有权拒收。在甲方接受交货前,设备的保管责任在乙方;若有任何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责任。9.1.4乙方未能提供第6条款所指的技术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乙方不能交付设备。但乙方的技术资料并不代表最后的检验合格。9.1.5 乙方提供的设备与封样样品不一致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乙方不能交付设备。9.2 交货延误的赔偿9.2.1 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将货物运抵现场,
32、在乙方同意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货物延期损失的一切费用的条件下,甲方可同意有限延长交货期。违约金和因货物延期损失的一切费用,由甲方从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9.2.2 若迟延交货使工程进度收到严重阻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符合要求的临时替代设备,以确保工程继续进行。临时替代设备在原来的设备送抵后,乙方应以不妨碍建筑物的使用的原则下,按甲方制定的时间拆除、更换。若有关的延误系乙方责任,则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有关费用包括多付的购买价、税费、损坏费、运输费、临时设备安装及拆除费和其他分包人因更换设备而引起的费用。9.3 交货期延长9.3.1 若交货期或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明显的延迟了,乙方
33、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延迟的原因,若甲方认为延迟乃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则甲方须尽快以书面对交货期予以公平合理的延长:9.3.1.1 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乙方在事故发生时立即告知甲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邮寄给甲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所发给的证件证实灾害存在;9.3.1.2 甲方提供的订货资料有矛盾或甲方的设计变更;9.3.1.3 甲方未能在适当的时间向乙方提供订货所需的必要指示、图纸或规范而乙方曾在适当日期书面向甲方要求该等资料;9.3.1.4 按第10.5条款对任何设备执行附加检查或试验,除非该等检验显示有关工作或设备不符合本合同或安装合同要求;9.3.2 若甲方认为乙方很可能
34、已经因非第9.3.1条款所述的其他理由,未能在约定时间或按第9.3.1款约定已经延长了的时间之内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指示乙方对设备中任何一部分优先供应。乙方须无偿及对剩余工作无延误的遵从指示。10、开箱和验货10.1 乙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设备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甲方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的说明。10.2 甲方保留在乙方交货之前派代表至乙方提供货物的所在地参加检验的权利。甲方所具有的设备到达工地后的检验、测试和拒绝设备的权利,
35、将不因甲方或其代表在设备离开原产地前参加了检验合格而受限制或放弃。10.3 若在合同书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经过检验,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约定或封样样品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适合的设备,甲方应根据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乙方提出索赔。10.4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共同验货;甲方有权授权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或丙方代为验货,并视为甲方的验货行为。 10.5 除合同文件所附规范内已有规定的试验外,甲方、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也可发出指示,要求乙方对任何设备(不论已安装与否)进行附加试验,而有关费用(包括事后修补费用)由甲方承担。当该检查或试验证明有关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及安装
36、合同约定时,则有关费用(包括事后修补费用及对其他工程引起的修改费)由乙方承担。11、竣工验收11.1电梯安装完毕,乙方、丙方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产品的最终质量验收,并向甲方出具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行道)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11.2 乙方、丙方验收结束后,向当地劳动局申报验收。经当地劳动局验收合格,丙方向甲方提交劳动局验收报告并取得电梯准用证之日,即为电梯验收合格之日。验收中如有不合格之处,丙方自费整改至合格,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11.3 乙方应积极配合竣工验收。12、调试和开通运行12.1调试:12.1.1乙方在全部设备安装工程完成后,应负责指导丙方对各设备进行调试。调试完毕后
37、,丙方须服从甲方和总包单位对电梯使用的要求,并派出专门服务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保。12.1.2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列的试验,仅为最低限度的要求。各设备的检验和测试应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12.1.3设备试运行之前,乙方、丙方应提供培训课程,确保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掌握设备每天运行的操作和监视,故障如何排除,以及设备的维修和例行维护保养等。12.2 开通运行12.2.1 设备通过验收则设备可开通运行;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实际开通运行延误,则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交付使用13.1丙方取得劳动局核发的电梯准用证当日,应立即向甲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并交付所有电梯钥匙及技术资料。在移交之前,
38、电梯的保管、维护责任和风险责任均在丙方。13.2甲方未按合同付款,或安装产品未取得电梯准用证的,甲方不得自行接管使用。14、维修保养14.1设备正式移交甲方后,乙方、丙方共同承担对设备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14.2乙方、丙方应提供设备、材料及维修人员、工具等,对所有设备予以定期试验和检查,并对设备和装置进行必要的运行维护,更换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14.3 需进行重大维修或修理工作而需要的任何装置部分的隔离或服务停顿的,乙方、丙方须预先通知甲方。14.4 乙、丙方在移交后须在启东当地派出固定人员在固定地点,对电梯进行维保服务。服务在甲方电话通知后当天完成,对紧急问题须在半小时内赶到处理,否则视为
39、违约,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15、乙方的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援15.1 乙方质量保证15.1.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设备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产品按国家现行的 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乙方应保证其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并正确地包装和保护以防止搬运中因天气或其他原因可能引起的损毁。在合同书约定的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5天内,免费负责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15.1.2若上述的缺陷,是由于设备的
40、材料或技术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设备本身的拆除及更换的费用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拆除、搬位或修复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15.1.3保修期内,若甲方没有指出有缺陷或修补完成证书已经发出,则表明对乙方供应的设备是满意的,其保修责任已经完成,但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除外。15.2 乙方技术支援15.2.1保修期内所需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免费供应,并只能采用有关制造商的原装零配件。乙方须在签约时向甲方提供维修及替换的零配件清单。15.2.2 在零配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应:15.2.2.1 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急需的零配件等;15.2.
41、2.2 在停止生产后,如甲方要求,免费向甲方提供零配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16、丙方安装质量保证:16.1电梯执行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和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16.2 扶梯执行自动扶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97)。17、指示与变更17.1 指示17.1.1 甲方指示:甲方或获其授权的代表可就本合同的任何问题向乙方、丙方发出书面指示。乙方、丙方须立即执行。若在收到甲方催促执行已发指示的书面通知后7天内,乙方、丙方仍未执行,甲方有权另聘他人执行该指示所要求的工作,并把所有有关费用作为债项向乙方、丙方追讨,或从本合同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17.1.2
42、 甲方的所有指示须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17.1.3 乙方、丙方须有专人负责使甲方所发出的一切指示能及时传送到公司执行。乙方、丙方应只从甲方或获其书面授权的代表处接受指示。17.2 合同文件规定须经甲方审批认可的事项,乙方、丙方皆应提交给甲方审核批准,并须在甲方审核批准后使用。甲方的任何不批准或不修改建议,乙方、丙方均要承担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17.3 变更:甲方在任何时候,可以向乙方、丙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17.3.1 合同项下需为甲方特殊制造的设备的图纸、设计或规格;17.3.2 运输方式和包装方式;17.3.3交货、安装
43、时间及地点;17.3.4 乙方、丙方须提供的服务。17.4 若17.3条款中任何变更导致了合同内容变更增减,视具体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各方就调整部分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乙方、丙方须在接到甲方的变更指示后7天内,向甲方提出调整要求。17.5 若乙方、丙方未能在7天内提供前款所述调整要求,或者若经与甲方协商,在合理时间内不同意合同价款的增减,调整供货期、安装期和/或对合同的其他修改等,甲方有权决定变更是否实施。18、争议与仲裁18.1因合同履行或合同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按以下顺序及方式解决:18.1.1 合同各方协商解决;18.1.2 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浦东国际仲裁中心提请仲裁申请。18.2 在案件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履行。19、违约与索赔19.1甲方违约责任:对乙方、丙方相关义务的履行,甲方必须严格监督。若乙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而甲方未履行管理职能,则甲方对发生的一切损失须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9.2 乙方违约责任:19.2.1 第9.2条款约定的违约金为乙方交付设备每延迟一天,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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