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1编制依据12工程概况13总体要求14具体措施24.1资源节约24.2环境保护34.3职业健康安全41编制依据1.1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1.2生产施工环境保护标准(住总集团)2工程概况总参北极寺老干局部分住宅加装电梯工程2#、3#、4#、5#、7#、8#及多功能楼,本工程位于花园东路8号院南区,建筑面积4858,框架结构,地上4层,檐高16.05m,标准层高2.9m。3总体要求3.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责任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生产、技术、材料、行保为成员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对现场施工作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由于
2、本工程为电梯加装工程故要先拆除部分阳台,在拆除过程中作好防尘降噪是工作的重中之重。3.2成立绿色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张屹春副组长:马建涛、曹海宝、杨子罡组 员:王猛、马利、张伯寅、王友志、房博、丁磊、闫磊3.3材料要求:要求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准进入现场,而且对于材料运输、码放、储存也有明确的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3.4技术要求:要求规划布置好排水沟走向和沉淀池位置,编制的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符合实际情况的需要,并对施工环境进行监测,注意能源的节约与利用,使现场环境符合绿色施工的要求。3.5生产要求: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硬化施工道路,
3、并有专人进行清扫及洒水,有效控制现场扬尘,垃圾集中存放,并进行覆盖,统一送交环卫局指定单位消纳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污染。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6人员要求: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绿色施工的教育,提高人员的意识,有效地做到节约能源与能源的循环再利用,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4具体措施4.1资源节约4.1.1由于本工程属于小区内部的改造工程,路面硬化工作比较完善。但还是要做好施工场地附近的路面硬化工作。4.1.2挖出的弃土堆放于施工现场南侧,挖土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4.1.3施工现场照明采
4、用镝灯,办公室等场所采用细管荧光灯,生活区采用紧凑型荧光灯。在满足照度的前提下,办公室照明器具功率密度值不大于8 W/ m2,宿舍不大于6 W/m2,仓库照明不大于5 W/ m2。4.1.4施工用电装设电表,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分别计量;生活区采用36V电源,施工照明采用380V电源,用电电源处设置明显的节约用电标识。4.1.5空调运行期间应关闭门窗,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以节约电能。施工现场内做到无常明灯、无常流水。4.1.6施工用水装设水表,生活区和施工区应分别计量。施工现场采用节水型水龙头,办公区卫生间采用低水量冲洗便器等节水措施。4.1.7施工现场的污
5、水、废水经二级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道路喷洒及出场运输车辆车轮冲洗、绿化浇灌等,以达到降尘和节约水资源的目的。现场使用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必须有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4.1.8工人宿舍及办公用房设置在规划绿地内。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可周转式活动彩钢板房,重复利用。现场围挡采取装配式可重复使用的钢板进行封闭,以减少现场设施的投入。4.1.9统计分析实际施工材料消耗量与预算材料消耗量,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实施关键点控制措施,提高节材率;建筑钢筋损耗率不高于预算量的2.5%,混凝土实际使用量不高于图纸预算量。4.1.10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周转材料周转使用频率、降低非实体材料的投入和消耗;降低
6、材料剪裁浪费;合理确定商品混凝土掺和料及配合比,降低水泥消耗。4.1.11施工期间充分利用市政道路、给水、排水、供电等设施,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再利用率,节约材料与资源。4.2环境保护4.2.1对施工现场、施工周边环境,应进行适当的绿化和美化工作,改善施工现场环境。4.2.2拆除阳台时做到拆除前在要拆除的干体作业面上用水进行喷洒,是墙砖和灰吸收水分,可防止拆除墙体时产生扬尘;在地面上对大块解体物破碎时,采取洒水的方式进行降尘;对已拆除的室外部分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润湿,防止刮风扬尘。4.2.3施工现场土方、沙堆、渣堆应集中存放,用防尘网严密覆盖,防尘网连接处空隙宽度不得大于0.5米,并进行压
7、固,以达到抑制扬尘的效果。各楼层进行建筑垃圾清运时,必须先洒水、后清扫,垃圾集中成堆后,装袋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禁止建筑垃圾凌空抛洒。4.2.4施工现场设立封闭的垃圾站,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放置。将施工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中可直接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4.2.5各种施工用细颗粒袋装材料应入库贮存。各种细颗粒材料的露天存放量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的总用量。做到用多少,出库多少。袋装细颗粒材料现场存放时用防尘网、彩条布等进行覆盖。如当天不能用完的细颗粒材料在收工时必须用防尘网进行覆盖。4.2.6垃圾运输必须使用全封闭运输车 ,车辆出场时进行检查,防止途中泄露、遗撒造成扬
8、尘污染。4.2.7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4.2.8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木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饰装修材料应选择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建筑材料。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4.2.9施工现场在噪声传播途径上实施吸声、隔声、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达到对施工噪声在传播途径上的控制。施工使用混凝土泵、大型空压机、木工机具等强噪声机械设备,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将其安装在工棚内,工作棚应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区且四周必须严密围挡。围挡结构缝隙不大于5毫米。钢筋加工机械,必须有隔声措施,严禁施工安全网、彩布
9、条、铁围挡作为机房封闭材料。4.2.10模板、钢筋、型钢、脚手管、脚手架扣件等装卸及按拆过程中,要轻拿轻放。脚手管、脚手架扣件传递过程,不得抛掷。严格控制人为噪声,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4.2.11施工现场使用混凝土输送泵及出场车辆冲洗台等处产生的施工废水经净化处理后向场外市政污水管道排放。施工现场食堂烹饪间污水管道,设有隔油装置。经除油后的生活污水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4.2.12进行钢筋的机械连接、泵送砼等施工项目时,要在切割机、调直机、机械连接、机械主机、地泵下方,设置用于盛接渗漏油液体的铁盘容器,以便集中收集、处置。4.2.13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木模通过电锯加工后的木屑、锯末必须在当天
10、进行清理,当木屑、锯末的产生量较大时应当随时进行清理,以免将锯末刮入空气中,并要求木工棚保持清洁。4.2.14楼层内的建筑垃圾随着楼层及时清理,要求活完底清,不许将垃圾从楼上直接到入楼下,每栋楼要设有垃圾道,即时将垃圾运入垃圾站。4.2.15防水施工剩余的SBS卷材、冷底子油等化工材料必须进行清理,并运送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燃烧处理。4.3职业健康安全4.3.1生活区经过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的要求。4.3.2 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达到市建委颁布的验收规范,保证使用安全。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设施的设置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
11、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J01-72-2003)。4.3.3施工现场标志牌注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内容;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应包括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及常用急救电话等内容。4.3.4在土方开挖作业前,应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面、详实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下管线资料及相关设计文件,制定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或方案,经审批后进行施工。施工现场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DBJ01-83-2003的具体要求,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4.3.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
12、用品;对施工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刺激性气味可被人体吸入的粉尘、纤维,以及进行强噪声、强光作业的施工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器具(如:护目镜、面罩、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规定。4.3.5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明显的有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具体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4.3.6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3.7现场临边、结构留置洞口及施工洞口,均有相应的
13、防护设施,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必须设红灯警示。4.3.8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材料、工具要用滑轮和绳索运送,不得乱扔。拆架子时要统一指挥,动作协调。严禁将拆卸下的杆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抛掷。已吊至地面的架设材料应随时运出拆卸区域。4.3.9所有防护设施必须每隔两星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如有松动、因施工破坏、天气破坏、破损等必须立即停止相关施工,马上修整完毕后才能正常施工。如遇恶劣天气(大风暴、沙尘暴、雨雪、冰雹等),恶劣天气前必须根据气象台预报
14、提前加强防护,恶劣天气后必须对所有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维修。4.3.10现场临电设施定期检查,保证临电接地、漏电保护器、开关齐备有效。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电气保护装置,以便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4.3.11使用电焊机作业时,要严格执行用火证制度,有专人负责看火,并配备灭火器具。焊接操作时注意工作面是否有可燃物品且不得同防水施工交叉作业。4.3.12对长期运行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每班必须检查一次,特别注意线路的接头处,有无松动、接触不良、发热现象等。防止短路及过热而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4.3.13配电室内及各分配电箱处必须放置灭火器。电气灭火器选用1211干粉灭火器
15、,禁止使用水剂灭火器,每处灭火器不得少于4个。4.3.14电气设备和配电箱周围5 m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质和其他杂物,必须保证道路畅通。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4.3.15施工现场各消防井处,设有夜间照明灯,并设有防雨罩和保护措施。4.3.16整个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如必须使用明火时,必须向项目部申请,申请批准后并持有用火证方能使用明火,用火证一天一开,当天有效。4.3.17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的才能继续施工,不合格的根据情况进行再次教育或禁止进场施工。每年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体检,及时发现病情,特别是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4.3.18生活区保持清洁卫生,每天有专人负责清扫,定期消毒。生活区垃圾必须存放于密闭容器中,每天清运,不得与建筑垃圾混合运输、消纳。4.3.19 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卫生许可证必须挂在制作间明显处,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4.3.20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进货登记。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食品和原料。4.3.21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加工和保管,存放成品半成品必须有遮盖。严禁食用变质食品。4.3.22各施工现场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集团总公司的生产施工环境保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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