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及下属中支公司暂收收据管理规定5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以及下属中支公司) 暂收收据管理规定为了统一暂收收据的流转流程, 加强暂收收据的日常管理, 以总公司下发的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为指引, 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 暂收收据定义”暂收收据”是指预先套印财务专用章的用于向投保人收取保费的公司正式凭证。暂收收据应由营销人员向投保人签发。暂收收据包括两种类型: 1) 个险-普通( 标示L) ; 2) 个险-大额( 标示D) 。二、 暂收收据管理责任人1、 暂收收据为公司的重要空白凭证, 分支公司财务部
2、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营销区已领用空白暂收收据的日常管理工作, 并有权对各营销区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监督。2、 在营销区, 暂收收据的责任人为区综合内勤, 综合内勤负责暂收收据的领用、 登记、 发放、 回收、 整理、 销号等工作。 三、 暂收收据领用流程1、 营销区综合内勤应于每月26日前将下月的暂收收据领取需求报分支公司财务部。2、 营销区综合内勤于每月初根据需求到财务部领取暂收收据, 并在财务部暂收收据台账( 总账) ( 见附件一) 上登记、 签字。3、 营销区综合内勤对于领取暂收收据应及时入库, 将其妥善存放在上锁的橱柜中, 并在营销区暂收收据台帐( 见附件二) 上做入库处理。4、 营销业务
3、人员根据需要到营销区综合内勤处领用暂收收据, 并在营销区暂收收据台帐上签字。四、 暂收收据发放、 使用规定1、 培训学员、 寿险代理人、 寿险顾问能够持有不超过3份空白暂收收据, 其它职级人员能够持有不超过5份暂收收据, 如需多领, 需经营销区经理签字同意,但最高不得超过10份。2、 营销区内勤发放空白暂收收据时应按照顺序号, 由小到大进行使用。3、 业务人员对于领用的暂收收据, 要妥善保管, 自动失效或使用完毕应及时到营销区综合内勤处销号, 销号后, 可按上款规定申领。4、 业务人员领用的暂收收据有效期为30天, 超过30天自动失效。5、 单张保单保费超过10,000元的, 不得使用普通暂收
4、收据, 而应改用大额暂收收据, 大额暂收收据经营销区经理书面同意后方可向营销区综合内勤领用。6、 业务人员收取保险费后, 开具暂收收据, 客户收据联交客户, 存根联、 财务联、 业务联交营销区综合内勤, 其中业务联、 财务联随投保单流转, 存根联作为销号凭证。7、 对于暂收收据遗失或被盗, 遗失人必须在1周内登报声明作废, 并凭已刊登的登报声明到营销区综合内勤处办理销号手续,否则将予以罚款处理。另外, 如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遗失人应负责赔偿。五、 暂收收据销号流程1、 业务人员对于领用的暂收收据应及时销号,对于失效的暂收收据超过一定数量的业务人员, 公司将根据情况在其佣金中扣除部分单证消耗费
5、用。2、 业务人员正常签发暂收收据, 持存根联、 财务联、 业务联到营销区柜面交单, 同时对领用的暂收收据进行销号。3、 对于作废、 失效的暂收收据, 业务人员应及时到营销区综合内勤处销号( 四联缺一不可) , 营销区内勤应立即加盖作废字样并存档。4、 对于暂收收据遗失、 被盗, 领用人应及时将暂收收据号及遗失、 被盗过程书面报营销区综合内勤处。5、 对于业务人员销号的暂收收据, 营销区综合内勤在营销区暂收收据台帐上作销号处理, 并按编号整理、 装订成册, 填写暂收收据销号明细( 见附件三) 。6、 对于已销号并装订成册的暂收收据, 营销区综合内勤到财务部指定的专人处销号。财务部指定专人在财务部暂收收据台账( 总账) 上作销号处理。7、 营销区综合内勤每月至少应前往财务部两次以上核销暂收收据, 未核销清晰的, 财务部将暂停空白暂收收据的发放。8、 分支公司财务部及营销区每月应对空白暂收收据进行盘点, 确保帐实相符, 并将盘点结果记录, 盘库人签字确认, 对于不符合的情况, 应追查原因, 进行调节。六、 生效自本文件签发之日起生效。附件一: 财务部暂收收据台账( 总账) 附件二: 营销区暂收收据台账附件三: 营销区暂收收据销号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