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邓坊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履行职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14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邓坊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履行职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根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 59号)文件、市教育局南雄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市委、政府提出的“履行职责,加快发展”精神,制定邓坊镇中心小学教职工履行职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职工工资分配体制,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工作原则(一)优
2、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实施范围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从 1月1日起实施。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配(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市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总量为标准。(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考核分配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班主任津贴两部份。(20%的工作量考核中含班主任考核津贴)其中:茶头背小学、益田小学属一类学校,在这两所学校工作的工作人员在市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的总量的基础上人均增加30元/月,其它学校属三类学校。(三)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师德、出勤、工作量、常规教学、教育教学业绩(含奖励)等方面进行考核。班主任津贴从班思想
3、纪律、环境卫生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能用于学校领导的津贴。 教职工履行职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各学校对在职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履行职责及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依据。(一)师德教师必须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师德。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1、发表有损国家、学校荣誉的言行和报道的;造谣、蛊惑、诽谤她人的、与同事吵架、打架;2、越级上访或参与、支持亲属越级上访的;3、随意停课、旷课、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的;4、品行不良、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与学生谈
4、恋爱、醉酒上班、从教不廉、从事有偿家教、乱收费、强迫学生购买资料、商品、索要财物等不良行为的;5、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带来严重损失的;6、故意迫使学生辍学的;7、不善于管理,不加强卫生、安全教育造成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的;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9、参与打麻将、“黄赌毒”、群殴行为的;10、有违法犯罪行为,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二)教职工出勤(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教职工要遵守学校正常的上下班制度。原则上要求有工作住房的教师周一至周五要住在学校,遇特殊情况要向学校领导请假,履行请假手续。在校期间严禁打扑克、玩麻将等活动,一经发现
5、,将从严处理。教职工出勤每月总分为100分,考核制度如下:1、旷课(含自习课、早读课、晚自习)一节扣20分,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时间按旷课论处。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中途离岗的每节次扣3分。2、旷工半天扣25分,旷工一天扣50分。3、事假要履行请假手续,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请假5工作日以内(含5日)的每日扣3分,请事假累计6个工作日以上的每日扣6分,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4、已履行请病假手续,每日扣1分。一个学期累计请病假1个月至3个月以内的,病假期间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5、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的开学典礼、教职工大会、升旗仪式、教研等各项活动,凡迟
6、到1次扣3分,缺席1次扣20分。6、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病故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5天婚丧假,双方符合晚婚年龄的可增加婚假10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一是教师结婚时,一方不在本市工作的,二是教师在外地(本市以外)的直系亲属病故时,需本人去料理丧事的。以上准假均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若婚丧事正值寒暑假期间发生的,上班后不再补休假 。准假期间不计缺勤,超过部分按事假扣分。7、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剖腹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自愿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5天;已婚女教职工23周岁以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
7、子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以上产假连节假日和双休日时间一并计算,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时间能够顺延。产假期间不计缺勤。8、凡教职工出具上级通知,经学校同意参加正常的业务培训和学历达标函授学习等,在学习期间不计缺勤。9、女教师,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假期满后,经教育局批准请哺乳假期至小孩满一周岁的,哺乳假期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参照上述第4点执行。(三)教职工工作量(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含班主任考核津贴)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后勤及学校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四)常规教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教职工常规教学总分为100分,根据南雄市教育局教研室颁布的常规教学内容
8、进行考核。1、教师少备课1课时扣2分;不备课上课,每缺一个课时扣5分;备课简单,不符合要求,每课时扣1分。有明显抄袭她人教案的,每个课时扣2分;使用老教案的扣20分。2、教师不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或随意离开课堂,造成课堂纪律差,每节扣科任5分;根据学校的实际,应该使用的教学仪器设备而不使用的,每节课扣2分。3、没有按要求合理布置、批改作业的,扣1020分。4、做好单元测验工作,少测一个单元扣5分,测后不批改扣3分,批改不全面扣2分。5、教师少听一节课扣2分。6、教师及时做好计划和总结,不依时上交、不规范的每份扣2分,不交者每份扣5分。7、教师在监考期间违反规定,一次扣5分。8、学校组织评卷工作不认
9、真、不负责任的,一次扣5分。如果教师叫学生代批或代总结分数的,一次扣10分。教学辅助人员、从事非教学工作人员依据其工作完成效果情况进行考核。(五)教职工教育教学业绩(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1、教学效果考核以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抽测、期中、期末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依据。主要从及格率、平均分、优秀生、转化学困生及成绩提高幅度等方面进行评价。教学辅助人员、从事非教学工作人员依据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值)不得高于本校任课教师的平均数。(见附件2)2、奖励包括论文、竞赛、课题获奖及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等。(见附件3)六、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 (见附件1)(一)班思想纪律方面1、在校园内不得哄闹
10、、追打、打架、讲粗口、吸烟、涂墙画壁等。2、课间操、集会、路队、午睡等纪律好,听指挥。3、不私自游泳、爬车、攀树等,在校内外讲文明讲礼貌,尊重老师和同学。4、不损坏公物及花草树木,不偷盗她人东西。5、爱护学校公物,不损坏桌椅、门窗等公物。(二)环境卫生方面1、课室每天打扫,保持清洁。2、学校划定的各班卫生轮值包干区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3、无乱扔纸屑、瓜果等杂物或乱倒垃圾等有损校园卫生的行为。(三)完成任务方面学校分配到各班的各项劳动任务或其它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四)“普九”教育方面各班要认真抓好本班学生的入学动员工作,严格控制学生流失。七、考核工作程序(一)成立考核小组为做好邓坊镇中心
11、小学教职工履行职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我中心小学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曾斌同志任组长,由副校长欧勇、吴良胜等同志任副组长,欧勇同志为执行副组长,成员是张宏坡、李文红、江南凤、曾庆泉、王华香、何林、钟大妹、王水凤、刘建新、刘翼臣、徐先旺、张益华、徐华生、罗简军、曾庆周。(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订了本学校履行职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实施细则,经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经过并报教育局备案。(三)考核、公示与发放办法领导小组将根据实施细则,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工作将在每年2月10日或8月10日前完成,并将考核结果进行
12、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报教育局。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分2次发放,经市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审核后划入个人工资帐户。八、结果的运用(一)考核量化结果将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二)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取前35%评定为优秀等次。(三)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和聘任、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任用、教职工交流等的主要依据。九、工作要求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是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工作要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这项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政策性强。各
13、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教职工履行职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同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学校收费和经费管理紧密结合。要注意研究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确保教师队伍稳定。经过履行职责、实施绩效工资,推动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邓坊镇中心小学 6月20日附:1、班主任岗位津贴标准2、教学业绩考核办法3、工作奖励方面方案附件1班主任岗位津贴标准以校为单位核定班主任岗位津贴总额,从绩效工资总量中每位教师每学期每月提取5元金额用于班主任岗位津贴考核。采取量分考核,以考核分分摊的的办法核定班主任岗位津贴。(在职在岗
14、正式工作人员担任学前班班主任的按同标准执行)具体考核如下:1、 班主任基本津贴为5元/月;2、剩余金额以文明班评比及学校大型活动评比情况进行奖励:每评一次文明班或大型活动中获得一个奖励名次各得1分。3、剩余金额=学校班主任岗位津贴总量学校班主任基本津贴总量4、班主任学期个人津贴总数=班主任基本津贴个人总量+剩余金额学校文明班及大型活动奖励总得分本班文明班及大型活动名次得分附件2教学业绩考核办法(占30%,镇中心小学集中考核,全镇统筹分配)。(1)、参加市教研室组织的六年级水平测试,对取得好成绩的实行奖励;但奖励分最高不超过5分,计入下学期绩效考核。(2)、参加南雄市质量抽测列前三名的加5分,中
15、等以上加2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倒数后三名扣2分(学期末镇集中统考,如该科进步基数为正数的除外)。(3)、期末考试:单科进入镇奖励名次的每人每科计5分;单科平均分基数有进步的每人每科计5分,单科平均分基数进步最大的第一名每科每人再加1.5分;单科进入一个尖子每人计0.5分;单科获接近奖的每人每科计2.5分;教师所任科目中,如果没有出现一科低于镇平均分15分或教师所任科目中,各科进退步基数之和为正数的都计100分。另外只要有一科低于镇平均分15分以上,20分以下(含15分)的则计90分;只要有一科低于镇平均分20分以上(含20分)则计80分。(4)、中心小学校长、副校长的教学成绩考核得分参照该校
16、教师教学业绩1-5名的平均得分核定。会计则按上述人员的90核定。(5)、根据学校需要只担任学前班课程的在职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在此条中的绩效得分=本校其它教师在本条中的原始基本考核得分的平均分(6)参与此条考核的教师按得分分摊月统筹的144元,中心小学校长、副校长、会计的教学成绩考核金额如果超出月平均144元的标准,超出部分由中心小学另外支付,不挤占教师绩效工资部分。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取消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附件3工作奖励方案(参与此条考核的教师按得分分摊月统筹的6元) 1、凡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有关我镇学校的正面报道,市级刊物的每篇奖励1分,省级的每篇2分;在有注
17、册的专业刊物、党、政杂志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含教学设计、课例),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韶关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县(市)级一律奖2分。如果不分等次的一律按同等级的二等奖计算,经过办公室上传的正面学校教育信息报道0.5分一篇。 2、教师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含教学大比武、说课竞赛),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韶关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县(市)级一律奖2分。如果不分等次的一律按同等级的二等奖计算。3、凡参加镇组织的各类竞赛(集中考试、改卷)获前五名的学生指导教师,分别给予0.5分的奖励。 4、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单位组织
18、的各类竞赛(集中考试、改卷)获前三名(或前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国家级一至三等奖分别奖励5、4.5、4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韶关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县(市)级一律奖2分。如果不分等次的一律按同等级的二等奖计算。5、凡承担镇组织的公开课或示范课,每次奖励执教者2分,校级1分。6、凡取得南雄市级以上教科研立项课题的,省级4分;韶关市级3分;县(市)级一律奖2分。 7、学校运动队、文艺队等代表全镇参加市以上的比赛或汇演,获团体总分每一至六名的,分别奖励教练组5.0、4、3.5、3、2.5、2分(按获奖队教练员人数分摊)。主管领导按上述分数进行奖励。 8、教师荣获镇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给教师个人分别进行奖励,国家级4分;省级3分;韶关市级2分;县(市)级奖1分;镇级奖0.5分。9、学校集体或部门评为县(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对主管领导分别进行奖励,国家级5分;省级4分;韶关市级3分;县(市)级奖2分。被县(市)级以上通报表扬的,亦按上述标准进行奖励。10、此项个人奖金总和每半年封顶250元,多出的奖金归并到全镇教学业绩考核部分。11、教师每学期末必须向学校上交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含教学设计、课例),除抄袭雷同者,每人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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