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42020年5月29日文档仅供参考 颁发部门锅炉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接收部门生效日期管理标准-设备制定人制定日期文件编号审核人审核日期文件页数共 2 页批准人批准日期分发部门1 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锅炉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细则,确保锅炉处于良好的工作状况。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锅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3 责任3.1 司炉工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于锅炉班组不能解决的问题须及时报告设备科,由设备科安排有关部门协同解决。3.2 设备科对司炉工工作有监督作用。 4 内容4.1 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的小修。 4.2 维修保养的的主要内容:4.2.1水表、压力表损
2、坏、表盘不清的应在1小时内更换;4.2.2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24小时内检修或更换;4.2.3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规定油位;4.2.4 每班检查上煤机、除渣机、炉排、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4.2.5 每周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4.3 对安全附件试验校验的要求:4.3.1 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 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 第 2 页/共 2 页 月至少一次。4.3.2 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后铅封。4.3.3 高低水位报警器、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试验。4.4 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作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