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风 险 警 示 通 报
2017年 第43号 11月9日
预警标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茶叶检验检疫监管的警示通报
预警产品及HS编码:
预警产品:茶叶
HS编码:0902101000-0902409000
预警事由:
近期,食品局组织开展了出口茶叶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督查,督查发现安徽省石台县日新茶叶实业有限公司、湖北中兴食品有限公司、宣恩县宣桃茶叶有限公司等3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茶叶中存在明显掺糖情况。
预警措施:
1. 自即日起暂停受理安徽省石台县日新茶叶实业有限公司、湖北中兴食品有限公司、宣恩县宣桃茶叶有限公司等3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茶叶出口报检。
2. 各局要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辖区内相关企业,强化对出口茶叶尤其是输摩洛哥茶叶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敦促出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到位和管理存在问题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3. 在本警示通报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局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报总局食品局。
此警示通报解除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