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框架协议*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全称):_ _承包人(全称):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 工程内容: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下基础工程(桩基、机械挖土方工程除外)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1、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有关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规定内容承包,除发包人明确直接发包工程外,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 2、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
2、包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单位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方提前一周通知发包人,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以单位工程核准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之日起80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范必须达到合格。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合同款采用_1、合同价款:(1
3、)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施工图纸预算单方综合造价为准;以平米包干方式组成合同价款;2、付款方式:按本合同第五部分第2款执行方式确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1.设计变更、签证。变更、签证及工程洽商须经监理、发包人签字认可。_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 工程价款编制依据: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进行定额计价。2. 工程取费标准:(1)人工费调整;按苏建函价(2013)111号文件执行。(2)社会保障费由发包人代缴;其他规费不计。(3)安全文明施工、税金按规定计取。(4)只计取30Km以内大型机械进出场费。3. 主材价差调
4、整及依据:钢筋、混凝土为可调价格材料,如预算价与实际采购价差+-2%时为可调单价,参照盱眙市当期造价信息中值。当期材料价格信息没有的,由承包商根据市场价格报发包方,由发包方签字认可。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办法。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采取分批付款,分别所有楼号结构施工到+-0.000验收合格之后支付所完成单体楼总造价的70%、其余每月按月进度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装修四方验收以后留扣5%的质量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若无质量问题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30天内无息支付90%,其余10%竣工验收合格
5、满二年内无息全部返还。六、竣工结算1. 结算时工程定额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有关造价文件及其相关取费标准执行、本工程施工图纸、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市场价格信息。2. 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按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中的条款做出结算并报给发包方,发包方在1个月内予以确认;如发包方没有提出异议,承包方视为发包方已认可上报的结算价。七、违约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1.按双方约定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承包人10000元。提前一天奖励10000元。2.由于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付全责。3工程承包后,承包人不得转包或分包该工程。发
6、包人一旦发现承包人分包或转包该工程,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八、补充条款1. 如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将承包工程留置优先受偿。2. 承包人做好电梯等外协项目的施工配合工作;配合费另行计算。3. 农忙季节期间承包人保证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所配备的施工人员,满足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否则将给以伍万元的违约处罚,该违约金将用来奖励保勤的施工人员。4. 经过批准在合同规定的工期之内,发包人需要施工单位临建、施工机械迁移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故意拖延、拒绝配合的,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5. 发包人施工图纸出来后的一周内承包人需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7、。6. 合同总价:承包人需接受发包人总工程预算价,发包人预算方式以08年定额为准并向承包人出示询价清单(需询价的材料设备),若承包人无法接受发包人总工程预算价,则视为自动放弃签约。7. 发包人与承包人施工图预算核对完成后,双方另行签订正式龙安区文化馆施工合同,本协议与正式合同不一致的,以正式合同为准。8. 本协议一式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协议生效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_日协议订立地点:_ 本协议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