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布
2007-04-01实施
2006-12-08发布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2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加温
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Ground safety-
Part 21:Ground heating of civil aircraft
MH/T 3011.21—2006
废除MH 3145.51-1998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ICS 49.100
V 55
备案号:
前 言
MH/T 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分为以下25个部分:
—— 第1
2、部分:民用航空器轮挡;
—— 第2部分:民用航空器的停放和系留;
—— 第3部分:民用航空器的牵引;
—— 第4部分:民用航空器的顶升;
—— 第5部分:民用航空器的地面试车;
—— 第6部分:民用航空器的操纵面试验;
—— 第7部分:民用航空器的加油和放(抽)油;
—— 第8部分:民用航空器部件的吊装;
—— 第9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溢油的预防和处理;
—— 第10部分:机坪防火;
—— 第11部分:民用航空器局部喷漆、客舱整新和焊接;
—— 第12部分:地面消防设施维修、使用和管理;
—— 第13部分:红色警告标记的使用;
—— 第14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紧急救援
3、
—— 第15部分:民用航空器燃油箱的维修;
—— 第16部分:民用航空器座舱地面增压试验;
—— 第17部分:民用航空器燃油沉淀物的检查;
—— 第18部分:民用航空器的风害防护;
—— 第19部分:民用航空器除冰、防冰液的使用;
—— 第20部分:民用航空器上爆炸物品的搜寻;
—— 第2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加温;
—— 第22部分:地面高压气瓶的充灌和使用;
—— 第23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
—— 第24部分:勤务车辆接近停靠民用航空器的规则;
—— 第25部分:民用航空器充氧。
本部分为MH/T 3011的第21部分。
本部分代替并废除M
4、H 3145.51-1998《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2单元:维修管理规范 第5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加温》。
本部分与MH 3145.51-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增加了对航空器局部结冰的处理条款;
—— 删除了对航空器加温的热空气温度值,修改为“对航空器加温应按该型航空器维修手册规定的温度执行”;
—— 增加了对涡轮发动机加温后的检查条款;
MH/T 3011是民用航空器维修的系列标准之一。下面列出这些系列标准预计的名称:
—— MH/T 3010《民用航空器维修 管理规范》;
—— MH/T 3011《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 MH/T 3012《民用航
5、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
—— MH/T 3013《民用航空器维修 劳动安全卫生》;
—— MH/T 3014《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叶德金、徐超群、孙作琪、卿红宇。
本部分所代替并废除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MH 3145.51-1998。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
第21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加温
1 范围
MH/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地面加温的安全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航
6、空器地面加温。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MH/T 3011的本部分。
航空器地面加温 aircraft ground heating
对航空器进行加热或除冰的过程。
3 人员资格
操作加温设备的维修人员应具有上岗资格。
4 航空器地面加温要求
4.1 当发现发动机进气道、发动机探头、风扇叶片结冰,应按该型航空器维修手册的规定,使用热空气加温融冰。
4.2 当外界温度低于该型航空器维修手册规定的发动机起动温度时,应对发动机进行加温。
4.3 航空器局部结冰,应按该型航空器维修手册规定的加温方法除冰。
5 航空器地面加温设备
5.1 航空器地面
7、加温设备的性能应符合该型航空器维修手册的要求。
5.2 航空器地面加温设备应设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并建立维修档案。
5.3 地面加温设备的温度表应纳入计量管理系统。
5.4 地面加温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运转检查,确保工作正常。
5.5 用电或气作为地面加温设备的动力源时,应设有保护措施,并按电或气动力源地面加温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
5.6 使用加温设备应按该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6 航空器地面加温的安全规则
6.1 当渗油、漏火、电器设备及温度表工作不正常、燃油开关失效及漏气时,不应使用加温设备。
6.2 在距离航空器15 m范围内,不应点燃加温设备。加温设备启
8、动工作稳定之后方可给航空器加温。加温导管应用保温阻燃材料制成,使用中不应折叠、急转,保持热空气畅通,防止局部过热引起火灾。加温设备工作时,应有专人看管,并备有灭火设备。
6.3 对航空器加温前,应确保该航空器无燃油、滑油及液压油渗漏。
6.4 航空器在加温过程中不应放燃油沉淀。不应给加温设备加、放燃油。
6.5 对航空器加温应按该型航空器维修手册中对各部位温度控制的规定执行。
6.6 在电动机突然停止工作时,应立即关断燃油开关,切断供油路,卸下加温软管,打开燃烧室,将加温设备迅速离开航空器。为了不引起燃油蒸汽爆炸,只有在电动机重新工作并对加温设备吹风至少3 min后才允许第二次启动。
6.7 航空器地面加温完毕后,加温设备燃烧室应在充分冷却后关断。
6.8 涡轮发动机加温后,应检查风扇叶片、进气道是否还有结冰,风扇转动是否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