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6 ,大小:27.04KB ,
资源ID:4613251      下载积分:8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61325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审核评税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可****】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审核评税管理办法.doc

1、邳州市地税局第二税务分局审核评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强化税源管理和税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申报纳税过程中的错误和异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核评税,是指分局根据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情况,结合各种信息源,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一个纳税期内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综合评定,以此来及时发现和处理申报纳税错误和异常的一种征管手段。 第三条 审核评税的范围涵盖纳税人每一纳税期内申报缴纳的所有税费以及扣缴义务人按税法规定应当代扣代

2、缴的各种税收。 相关岗位对纳税人每一纳税期内申报纳税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情况应逐一进行审核评税,做出审核评税结论,但预缴的情况除外。 第四条 审核评税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部纳税人是否已经办理纳税申报,有无存在应申报而漏申报的现象; (二)纳税人申报的各项税费是否齐全,有无存在应申报而少申报税种现象; (三)纳税人申报税费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有无存在税费配比异常的现象; (四)纳税人申报纳税与会计报表数据是否匹配,有无存在自相矛盾现象; (五)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与上期纳税申报有无较大差异,能否合理解释; (六)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与日常掌握情况有无较大出入,能否合理解释; (七)零申报纳税

3、人历史申报数据以及同期同类纳税人当期纳税对比情况; (八)分局认为应审核评税的其他内容. 对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情况的审核依上述有关内容进行. 第五条 审核评税统一在纳税人申报纳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后进行,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按月申报纳税的,审核评税应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结束后15日内完成。如因纳税人较多,按月完成审核评税确有困难的,也可将两个月或三个月的申报纳税情况合并为一次进行审核。 按季或按年申报纳税的,审核评税应在规定的申报纳税期结束后15日内完成。 批准延期申报的,审核评税应在纳税人申报后5日内完成. 临时申报纳税的,审核评税应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后5日内完成。 代扣代缴税款的

4、,审核评税应在扣缴义务人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后5日内完成。 第六条 审核评税的信息源主要包括:3.0大集中系统内纳税人申报数据、信息比对数据与内外网的纳税人单户申报纳税数据、财务数据和相关部门单位信息转送涉税数据以及税务机关日常掌握的各种涉税数据。 第七条 审核评税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即:评析-核实认定处理: 评析:根据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申报纳税数据和日常掌握的纳税人情况,对纳税人申报内容及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分析、比较,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初步确定纳税人申报或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中存在的问题或疑点。 核实:对评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疑点,逐一向税收

5、管理员进行通知、核实。需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核实的,经分局批准可要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做出解释、说明或者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材料或佐证材料。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口头解释和说明应有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签字的书面纪录。 认定:根据核实情况,对评析中发现的问题或疑点,逐一进行认定,并根据分局户管情况填制审核评税结论(附件). 处理:根据评定结果,对存在问题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由分局长根据分局户管情况签发审核评税处理通知书(附件2),责成相关岗位进行落实。 对审核评税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实地核查的,应经分局长批准转交评估选案岗列入下期纳税评估计划,并填制审核评税问题移送单(附件3)。 第八条 审核评税

6、是税收征管流程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分局应单独设置审核评税岗、明确具体职责并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审核评税的场所应只限于税务机关内部,评税人员一般不得到纳税人所在地进行实地稽核和调取纳税人会计核算资料及帐簿凭证。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日起执行。 附件1: 审核评税结论(2010) 二审评结字 号 纳税人所属行业管理一组责任人管理二组责任人评税所属期间评税完成日期审核评税人纳税人总户数未申报户数申报不全户数各税费之间逻辑关系错误户数税收与财务数据不匹配户数当期与往期申报较大差异户数与现实差异户数零申报异常户数其他异常户数审核评税的基本情况及其分析(列到具体纳税人)附件2:审核评税处理通知书(2010)二审评处字 号 (管理岗):通过审核评估岗评析、核实后认定,你所管辖的相关纳税人存在纳税申报异常,请你根据审核评估结论及其相关资料依法采取征管举措,尽快督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并及时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分局。特此通知!审核评估人: 分局长: 邳州市地税局第二税务分局附件3:审核评税问题移送单(2010)二审评移字 号评估选案岗:在分局实施审核评税中发现以下纳税人存在涉税问题和疑点,需要进一步实地核查,请按规定列入下期分局纳税评估计划,准备进行纳税评估.特此通知!纳税人名单及疑点:.。. 分局长: 邳州市地税局第二税务分局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