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理制度3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项目部、各专业公司(处)领导班子成员3 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责任分工3.1为了实现与公司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3.2项目部经理、党工委书记对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它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4.党纪条规学习4.1年初根据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
2、学习计划。4.2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的三落实。4.3班子成员要结合当前形势和实际工作,每季至少组织学习一次。4.4保留完整的学习记录。5.廉政监督5.1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督内容:领导干部不得收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它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5.2对项目部的重要事项决策进行监督。凡项目部的重要事项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3对现场物资采购招投标进行监督。参与物资采购招标、评标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杜绝暗箱操作。5.4对项目部办公用车、通讯工具、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文件,制止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5.5对项目部工程招投标及包工队的使用进行监督。对项目工程招标,严格执行公司中。包工队的选用应在公司合格分包队伍名单中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