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34KB ,
资源ID:4611302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61130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学生宿舍道路工程招标文件.doc)为本站上传会员【二***】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学生宿舍道路工程招标文件.doc

1、 学生宿舍道路工程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名称:**省**学校 。        二、工程名称:学生宿舍道路工程。 三、工程地点:**省**学校新建学生宿舍。 四、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五、要求工期:30日历天(不含混凝土养护期)。 六、招标范围:新建学生宿舍周边路面硬化,路沿石铺设。 七、招标方式:校园网公示招标。 八、资质等级要求: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九、投标报名时间:2008年7月25日-8月6日10:00时 地点:**省**学校总务科,报名时应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电话:**   联系人:** ** 十、合同方式:固定

2、价格包干方式。 十一、投标文件有效期:11日历天。 十二、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万元人民币,于2008年8月5日16:00前汇入财务科账户。账户名称:**省**学校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清宏路支行 账号: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十三、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至:**省**学校公开办 地点:**省**学校办公楼四层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联系人:** ** 十五、投标截止日期:2008年8月6日9:00时。 十六、开标时间:2008年8月6日10时 地点:**省**学校会议室。 十七、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最高控制价人民币

3、①混凝土标段82元∕㎡,②路沿石安装(含柱墩、搬运费)17元∕m。 十八、签订合同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 十九、具体工程项目及材料要求:(请投标人注意各种主材质量要求及使用管理办法) (一)混凝土标段路面标高设定为-0.35(以学生宿舍室内地面标高为±0.00计,报价应含挖运土石方)。 (二)混凝土标段施工要求:毛石底层铺装30CM厚,细石稳定层,压路机碾压平整,路面现场拌制C25混凝土18CM厚,用钢模,混凝土路面实宽6M,切缝注沥青,路面砂养护,路沿石安装。 (三)路沿石安装(包柱墩、搬运费),石料由业主提供(材料距施工现场约500M,由施工单位负责搬运至施工现场

4、 (四)路面窨井盖拆装、预埋管线等人工配合。 (五)本工程投标报价按每平方米单价报价,报价中均应包含各种税、费及材料调价因素,中标后不调整。工程总造价按竣工验收实际数量结算。 (六)主材要求 1、水泥在武夷、炼石、万年青32.5R三种品牌中选择其中一种; 2、所有材料在使用前必须经校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本工程开挖土方应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工程报价含拆除材料及建筑垃圾清运费。 (八)工程竣工验收:本工程要求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现场验收,施工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工程竣工资料。   (九)工期 1、开工日期:发包人通知开工的时间;

5、 2、竣工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的日期; 3、施工工期:本工程的要求工期为30日历天;有关工期顺延、暂停施工的必须由双方确认原因; 4、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发包人代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f、不可抗力; g、发包人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

6、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表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非以上所列的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若延误超过十天以上,从第十一天起每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 (十)工程质量 1、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含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通知)、图纸会审纪要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的国家、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文件组织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若达不到合格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并承

7、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损失; 4、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 (十一)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材料一律由承包人采购、供应(路沿石除外),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尺寸要求选购材料,并及时由发包人签证认可。 2、材料在用于工程之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制造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没质量合格证的材料不得使用。 3、经复试后对材料质量有怀疑的,应对该材料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合格者可用于工程,不合格者承包人应将其清除出施工现场,检验费由责任方负责。 二十、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加风险包干方式,投标人自行确定计入投标报价;投标人自行计算工程量并按工程量清单分别填

8、写各细目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总价。因设计变更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而增减的工程量,则用合同中已确定的单价计算并调整合同价格;按单项包干报价的项目,由投标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综合报价,包干使用,施工时不再调整。 二十一、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总价的20%于工程开工后7天内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该工程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5%,其余5%作为质保金。 二十二、 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政策性调整和市场波动)以及不可预见费、包干费、措施费、各种税费、管理费(赶工措施费、

9、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金等。 二十三、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担保金,在工程进度过半时付还。 二十四、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况、套标、串标或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的; 二十五、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在三个内封套内,再同时密封在一个外封套中;在内层、外层封套口处均应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10、内层封套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写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外层封套上应写明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文件递交至第十四条所述的地点和单位。 二十六、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总金额超过标的上限者; 2、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志及签章的; 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完整、字迹模糊不清、难于辨认或删改处未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经确认的校对章的; 5、投标文件经响应性鉴定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6、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7、资料不全的;

11、 8、违反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 二十七、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不能更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二十八、根据本文件第十一、十五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二十九、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保证金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2、 5、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 6、项目管理承诺书 7、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以及投标报价计算书 8、辅助资料表 9、按本文件规定应填报的其它资料 三十、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三十一、投标文件有效期 1、投标文件在本文件第十五条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后及第十一条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3、未书面答复者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二十三、二十四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三十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前往规定的地点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还应同时签订《廉政协议》,并严格履行廉政义务。 三十三、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008年7月20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