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电力行业工作票制度学习资料1. 工作票执行要求1.1. 一般规定 说明: 一般规定共10条, 对工作分类, 工作方式, 工作票人员要求, 外单位的要求, 变电、 线路、 无人变电站工作票的使用原则进行规定。1.1.1 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的工作分3类: (1) 全部停电的同坐, 是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 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 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 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 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2) 部分停电的工作, 是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 或室内虽全部停电, 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2、3) 不停电工作, 是指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或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 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1.1.2 在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 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 其方式有下列4种: (1) 变电站( 线路) 第一种工作票; (2) 变电站( 线路) 第二种工作票; (3) 变电站( 线路) 三种工作票; (4) 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1.1.3 一份工作票上的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应由有资质的3个人分别担任, 不允许在一份工作票上出现失去互相监督的情况。 说明: 强调人员资质和互相监督关系。1.1.4 变电站工作票的使用。(1) 工作人员办理工作
3、票时, 原则上应使用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2) 变电站通信专业工作时, 工作人员需按变电站要求办理进站手续, 1) 进入变电站专用通信机房、 专用通信电源机房工作, 应办理通信分公司工作票, 并当面或电话通报变电运行单位或现场值班长; 当涉及保护与通信接口的相关工作时, 继电保护人员可作为外协人员配合通信人员展开工作。非通信分公司人员开展的工作, 工作票需与通信分公司履行”双签发”手续( 对于工作不需要现场办理安全措施时, 能够使用电话办理许可、 间断、 延期手续, 在双方所执工作票的该栏, 双方互代填写和签名) 。2) 通信分公司人员进入变电站除专用通信机房、 专用通信电源机房外其它所
4、展开的工作, 应使用变电运行单位工作票, 履行”双签发”手续, 并由变电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运行人员许可和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不需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和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 。(3) 继电保护人员进入变电站通信机房从事继电保护工作应办理变电站工作票; 当涉及保护与通信接口的相关工作时, 通信人员可作为外协人员配合继电保护人员开展工作。(4) 因工作需要, 进入变电站进行现场了解、 熟悉设备( 含二次回路调查) 的有关工作人员, 无需办理工作票, 但必须由运行人员陪同。(5) 在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 除办理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第二种工作票外, 视工作状况( 详见5.1.3.7条的
5、规定) 应办理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 以下简称二次措施单) 。(6) 对于同一电压等级、 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范围内的工作, 可办理一份工作票。(7) 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 可办理一份第二种工作票。(8)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组电气装置全部停电, 而在不同地点的工作( 包括相关二次回路两端的工作) , 在安全措施完善的情况下能够只办理一份工作票。(9) 工作本身不需一次设备停电时, 无论一次设备停电与否根据工作需要可办理第二种或第三种工作票。 说明: 1) 在以往的工作中, 运行人员根据停电与否, 要求工作人员选定一种、 两种工
6、作票现根据工作的要求进行工作票的选定, 符合工作实际。2) 对线路同样适用。(10) 在已投入运行的变电站中进行改、 扩建工作, 新建设备未与运行设备连接或虽已连接, 但有明显的断开点, 而且安全距离足够、 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在进行安装或试验时, 可办理第二种工作票; 已与运行设备连接且无明显的断开点, 则办理第一种工作票。(11) 高压试验应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说明: 由于高压试验危险性较大, 对进行试验时的工作票执行进行了具体规定。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组电气装置同时有检修和高压试验时, 可办理一份工作票, 试验前应得到工作负责人的同意。说明: 由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把关, 对同一个部门
7、比较实用。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 若检修和高压试验分别办理工作票时, 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前, 工作许可人应先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收回, 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 只在保护室进行的继电保护工作, 在做好”解开跳、 合闸, 电流、 电压”等二次安全措施后, 确保互不影响安全时, 在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后能够不收回继电保护工作的工作票, 同事可进行继电保护的相关工作, 但须由继电保护工作负责人同意, 并在所办理的两联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情况, 填写时间并签名; 继电保护工作完工后, 而高压试验工作还没结束时, 须办理间断手续, 待高压试验办理间断或工作终结手续后方可拆除二次安全措施开展其它相关工作) 。
8、如果试验过程中, 需要检修人员配合, 应在高压试验工作票中的”备注”栏内注明。 说明: 1) 若一次检修( 不含高压试验) 和继电保护工作分别办理工作票时, 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前, 须将一次检修工作票收回, 继电保护工作票能够不收回, 能够在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后, 同时开展只在保护室进行的继电保护工作, 但其它工作必须停止, 且须由继电保护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在所办理的两联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情况, 填写时间并签名。2) 若一次检修( 不含高压试验) 和继电保护工作共用一份工作票时, 该份工作票在高压试验工作票发出后能够不收回, 能够在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后, 同时开展只在保护室进行的继电保护工作,
9、但其它工作必须停止, 且须由该份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在所办理的两联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情况, 填写时间并签名。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组电气装置, 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 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并在另一侧有短路接地线时, 可在断开点的一恻进行试验, 另一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由高压试验人员悬挂”止步, 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并设专人监护。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组电气装置, 未拆除一次回路接线或未解开二次回路接线的情况下, 在进行加压试验前必须停止其它相关工作。1.1.5 线路工作票的使用。说明: 对向谁办理工作票, 在什么情况下办理几份工作票进行了规定, 要求
10、在开展工作前对线路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掌握, 合理安排好工作负责人和办理完成工作票手续, 避免出现不履行工作票手续而开展工作的情况。(1) 工作人员办理工作票时, 应使用工作地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1) 对于存在委托运行维护关系, 受委托单位在办理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需要退出重合闸的第二种工作票和紧急缺陷处理前和工作结束后, 应及时当面或电话通报委托单位的线路设备管理部门。2) 对于线路上ADSS光缆的工作, 应按外单位工作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并使用工作地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 履行”双签发”手续。(2) 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能够共用一份第
11、一种线路工作票。(3) 一条线路工作, 只需向工作地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办理工作票, 如输电所( 分局) 、 通信所、 运检站。(4) 线路检修( 施工) , 需要其临近或交叉的其它电力线路进行配合停电时, 若工作线路和配合停电线路属于同一调度许可且计划同时停电, 只需办理一份工作地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 在配合停电时线路上进行解引流, 放落导、 地线时, 该配合停电线路应单独填写工作票) , 但须在工作票中”停电线路名称”栏内分别填写。若工作线路和配合停电线路属不同调度许可或计划不同时停电送电, 配合停电的线路应单独办理工作票( 几条配合停电线路属于不同调度许可时, 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12、几条配合停电线路属同一调度许可且计划同时停送电时, 可办理一份第一种工作票; 如配合停电线路与工作线路分别填写工作票时, 工作线路使用的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在备注栏同步注明, 如”需kV线路配合停电”) 。说明: 在办理工作票前, 应根据工作任务进行工作票的选用, 按上述要求办理一张或几张工作票。具体有一下几种情况: 1) 同一调度, 且计划同时停送电, 配合停电线路无工作, 办理一份工作地段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工作票。2) 同一调度, 且计划同时停送电, 配合停电线路有工作, 工作线路填写工作票, 配合停电线路单独填写工作票, 工作线路使用的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在备注栏同步注明, 如”需kV线路配
13、合停电”。3) 同一调度, 且计划不同时停送电, 工作线路填写工作票, 几条配合停电线路属同一调度许可且计划同时停送电时, 可办理一份第一种工作票。4) 同一调度, 且计划不同时停送电, 工作线路填写工作票, 几条配合停电线路属于不同调度许可时, 应分别办理工作票。5) 不同调度许可, 几条配合停电线路属同一调度许可且计划同时停送电时, 工作线路填写工作票, 几条配合停电线路填写一张工作票。6) 不同调度许可, 几条配合停电线路属不同一调度许可且计划同时停送电时, 工作线路填写工作票, 配合停电线路单独填写工作票。7) 不同调度许可, 几条配合停电线路计划不同时停送电时, 工作线路填写工作票,
14、 配合停电线路单独填写工作票, 有几条线路开几张工作票。(5) 跨越不停电电力线路施工, 应办理工作地段被跨越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线路第二种工作票。(6) 在同一电压等级的数条线路上一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 可共用一份线路第二种工作票。1.1.6 外单位工作规定说明: 重点对外单位进入生产区域工作进行相关规定; 工作票双签发要求, 同原细则规定有所变化。(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单位,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的资格证明经本单位盖章( 法人公章或项目部公章) 后定期或工作前报生产单位安全监察部备案, 并由生产单位安全监察不下发各运行部门作为办理工作票手续的依据。原则上不允许无独立法人资
15、格的外单位进入生产区域工作, 对一些房屋维修、 绿化保洁等非电专业工作, 由委托单位出具证明, 明确工作负责人, 作为办理工作票手续的依据。对于生活设施、 办公设施的维护不需办理工作票, 但必须由变压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运行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双方签字确认。(2) 外单位在运行中的变电站从事基建投产后未满一年的缺陷处理工作, 不用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从事其它工作, 工作前应填写”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一个工程项目能够只办理一份”外单位工作许可单”) , 并按工作任务性质( 生产项目、 基建项目或安措项目等) 提交生产单位对应部门( 生技部、 工程部或安监部等)
16、, 生产单位对应部门在审核该单位有效工作来源的证明后, 在”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上签字并盖章。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一式两联, 一联由外单位保存, 一联由外单位交变电站运行人员, 作为外单位引入变电站工作的介绍信( 情况特殊时可使用传真或复印件) 。说明: 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同以前要求不同, 仅作为外单位进入变电站工作的介绍信使用( 同配网电气工作票的要求不同) 。1) 运检站不是为外单位, 不需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2) 供电局与地方电力公司联合运行时, 地方电力公司受供电局委托进行检修工作时不需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3) 变电站委托运行, 受委托方雇用外单位进行时工作需办理外单位
17、工作任务许可单。4) 变电站产权如属三方所有, 供电局到变电站在自己产权部分工作不需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在委托供电局运行的她人产权部分也不需办理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3) 外单位人员到变电站了解现场情况, 应持有”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或与运行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运行单位主管部门以电话、 传真或书面等方式通知变电站运行人员, 进入现场后由变现站运行人员陪同, 严禁独自进入生产场所。(4) 工作票必须由外单位和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双签发( 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除外) 。(5)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在运行中变电站进行改( 扩) 建、 检修等工作时, 选用工作票前由变电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18、 运行人员填写”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后, 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在运行中线路进行改建、 检修或基建施工需要运行中的线路配合停电等工作时, 选用工作票前由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填写”线路安全技术交底单”后, 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工作负责人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工作票。 说明: 同流程原来的理解和执行要求不同: 安全技术交底单不再是对工作票的照抄照搬, 应在工作开展前, 由工作负责人向负责设备运行管理的人员讲明任务, 设备运行管理的人员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的内容为办理工作票时应填写的主要内容,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 对于外单位对运行设备不熟悉, 由设备运行管理的人员进
19、行把关。(6) 已执行的工作票, 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与外单位各保留一联备查。1.1.7 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的使用规定。(1) 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 并向调度办理工作许可、 延期、 工作间断、 增加工作内容和终结手续, 现场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组织专人设置和拆除。(2) 小组负责人由工作负责人指定, 并使用”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 一式两联, 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并明确工作任务、 停电范围、 工作地段的起止杆号或电缆头起止地段及安全措施和工作计划时间, 一联由工作负责人留存, 一联交小组负责人。(3) 在该线路工作的各小组, 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 得到工作负责人通知后, 各小组负责人完
20、成该工作地段的安全措施, 并向工作负责人报告, 得到同意后, 各小组在分组派工单填写工作负责人姓名及时间, 方可进行工作。(4) 多天有效的第一种工作票。工作过程中, 工作地点( 地段) 接地线的装设拆除, 小组负责人均须报告工作负责人。(5) 工作完成后, 小组负责人必须检查线路工作地段的状况以及在杆塔上、 导线上及绝缘子上有无遗留的工具、 材料等。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拆除本小组所做的安全措施后, 工作人员不准再进行任何工作; 小组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报告本小组工作完成情况及安全措施拆除情况, 办理本小组的工作结束手续。(6) 工作负责人办理完各小组的工作结束手续后, 方可向调度办理该线路工作终
21、结手续。(7) 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后, 两联”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均应作为工作负责人所执工作票的附件保存。1.1.8 线路工作人员进入变电站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的规定。说明: 规定3种情况进行办理。(1) 在已投产的线路( 电缆) 上工作, 当工作不涉及变电站内设备时, 凭以办理许可手续的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或已第二种工作票, 并经该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 由变电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工作票签发人会签履行”双签发”手续。(2) 在已投产的线路( 电缆) 上工作, 当工作不涉及变电站内设备时, 凭已办理许可手续的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或已签发的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经变电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22、运行人员同意( 明确工作地点及相关安全和注意事项后, 在”备注”栏双方签名) 后方可进行工作。(3) 在新建线路( 电缆) 上工作, 无论工作是否涉及变电站内设备, 应由线路人员办理变电站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 并经该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 由变电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工作票签发人会签履行”双签发”手续。说明: 指进入变电站进行新建线路( 电缆) 上工作( 此工作基建单位较多) 根据云南电网公司供电单位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培训、 考核、 认定管理办法( 云电安监 32号) 规定, 线路资格人员能够办理变电站出现构架上工作的变电工作票。1.1.9 工作中需要引接工作电
23、源时, 应征得变电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工作许可人的同意, 电源须在指定位置引接。1.2. 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的确定(1) 班组或主管部门依据工作计划或命令, 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熟实设备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负责人。(2) 确定工作负责人后, 班组或主管部门应对工作责任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明确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 必要时现场了解、 熟悉设备情况及工作环境。并根据工作负责人的要求, 确定工作人员。(3)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应与设备停电检修申请中的停( 复) 电联系人为同一人, 当因特殊情况停( 复) 电联系人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时, 应由原停
24、( 复) 电联系人向值班调度员申请变更, 保持停( 复) 电联系人与工作负责人为同一人。说明: 避免因人员过多, 信息传递出现错误, 造成事故。1.3. 工作票的选用1.3.1 填用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 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者部分停电者; ( 2) 在电气场所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 3) 二次系统工作, 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1.3.2 填用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 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 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 配电箱上的工作; ( 3) 二次系统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1.3.3 填用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的工作
25、为: ( 1) 改、 扩建工作的土建不需运行设备停电者; ( 2) 运输与装卸大型物件不需进行设备停电者; ( 3) 生产性建筑设施修缮部需运行设备停电者; ( 4) 在开关场、 高压室的照明回路上无需将运行设备停电者; ( 5) 消防、 绿化、 保洁邓不需运行设备停电者。1.3.4 填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凡是造成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的工作必须填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1.3.5 填用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除需甜筒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和口头或电话命令外的线路工作, 填用线路第二种工作票。1.3.6 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为: 说明: 参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结合实际作出以下规定, 同原细则
26、有较大出入, 同时在实施中药仔细分析应用。(1) 事故特巡、 事故抢修、 紧急缺陷处理( 设备在8h内无法恢复的, 则应补办工作票; 8h的时间是从设备故障开始计算的) 。(2) 线路测温, 测量线路杆塔接地电阻、 修剪树枝、 涂写杆塔号、 安装标示牌、 补装塔材, 杆、 塔底部和基础等地面检查、 巡视、 消缺工作, 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水平面以下, 工作中与带电体有足够安全距离的工作。(3) 电缆运行人员开展定期巡视、 抽水工作、 测温、 测量回路电流、 隧道堵漏、 在线监控、 照明、 通风、 消防、 防洪、 设施检查。(4) 变电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运行恩怨开展下列工作; 1)
27、 电压互感器、 电容器、 站用变压器等的高压侧熔断器更换工作; 2) 设备定期维护和日常维护工作; 3) 集控站对所集控的变电站进行遥控试验。上述工作不需填用工作票, 其中事故抢修、 紧急缺陷处理工作必须经变电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运行人员或值班调度员同意, 变电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运行人员或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将工作负责人姓名、 工作任务、 采取的安全措施、 工作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内。1.3.7 在变电站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时, 除填用第一种、 第二种工作票外, 有下列工作并设计电流互感器二次短路接地线的接入与拆除、 电流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接线的解除与接入、 直
28、流线、 电流线、 电压线、 连锁跳线、 信号线的拆、 接以及改线等时, 需要办理二次措施单: ( 1) 在35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保护、 母线保护、 断路器失灵保护、 备用电源自动投切装置、 远方跳闸装置、 低频低压减载装置、 有连跳回路的变压器保护及其它具有连锁回路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二次回路上工作;( 2) 在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及自动装置回路上的工作; ( 3) 在110kV及以上运行中的互感器二次回路、 纵联保护通道及相关设备上的工作; ( 4) 在综合自动化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 5) 需要将运行中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直流、 交流、 信号电源临时拆开和更换的工作、 说明: 二次
29、设备及回路工作时, 不涉及二次回路接入及拆除不办理二次措施单。1.3.8 下列情况需要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单: ( 1) 外单位来变电站开展设备检修、 防腐、 调试及改( 扩) 建等工作需要办理工作票时。( 2) 外单位在运行中线路进行基建、 大修、 改造、 施工或基建施工需要运行中线路配合停电等工作需要办理工作票时。1.4. 工作票的填写1.4.1 工作票签发前( 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接受前) 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填写工作票前, 必须掌握、 核对现场情况。1.4.2 使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工作票时, 工作票编号由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手工填写工作票的相关内容时, 用蓝、 黑颜色的钢笔( 碳
30、素笔、 圆珠笔) 填写。1.4.3 工作票填写要求内容正确、 字迹清晰, 一式两联, 不得任意涂改( 包括用涂改液、 涂黑或用刀片刮) 。如有个别非关键词错、 漏、 多字需要修改时, 应字迹清楚, 且一份工作票中非关键词错、 漏、 多字的修改不得超过3处, 总共不得超过3个字, 否则应予作废。笔画不清需补笔的不属修改范围, 修改的方式如下:(1) 错别字: 错别字的修改应在其上方修改, 同时在错别字上横划三道。(2) 漏字: 在漏字处下方划”符号, 在”的上方写上所漏的字。(3) 多字: 在多字处横划三道。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 终止工作或关键词出现错、 漏、 多
31、字情况时, 该工作票予以作废, 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并重新办理工作票: (1) 断路器、 隔离开关、 接地开关等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及连接片功能名称, 有效保护范围内接地线安装位置及编号; (2) 断开、 拉开、 合上、 取下、 给上、 投入、 切除、 短接、 拆除等操作使用动词; (3) 有关设备编号的阿拉伯数字, 甲、 乙, 一、 二, 、 , A、 B等; (4) 工作许可时间、 工作终结时间。1.4.4 工作票内使用时间按照公历的年、 月、 日和24小时制北京时间填写, 年按4位数填写, ”月、 日、 时、 分均须填写两位数, 不足两位数的前面加0。时间、 设备运行编号、 操作顺序号、
32、 电压等级、 杆塔号、 计量单位的数字等均使用0、 1、 2、 3阿拉伯数字符号组成; 线路回数、 母线的分段编号用甲、 乙等罗马数字( 、 、 等) 书写。1.4.5 计量单位书写应符合法定计量要求。1.4.6 工作班人员如有外协人员配合工作, 工作负责人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外协人员多少人,指定工作班人员( 正式人员) 负责监督其施工作业中的安全。1.4.7 变电站工作票中除”工作负责人变更”、 ”延期”、 ”工作间断”栏和工作负责人所执的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中”工作票终结”栏外, 其它栏不允许空白; 不存在或确实没有的, 文字部分应填”无”( 同一栏中的签名允许空白) , 数字部分应划”/”
33、。说明: 工作票中填写的数字地方, 如确实没有就划”/”。不需要断开断路器的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在”应断开断路器”栏填”无”。划”/”填”无”等工作应在工作终结前进行, ”工作票终结”栏除外。1.4.8 线路工作票签发后, 工作负责人所执联除”延期”、 ”工作间断”栏外, 其它栏不允许空白; 不存在或确实没有的, 文字部分应填”无”( 同一栏中的签名允许空白) , 数字部分应划”/”; 工作票签发人( 外单位工作时指线路运行维护单位会签人) 所执联除”许可工作时间”( 第二种工作票指”开始开工时间”) 、 ”终结报告的时间”( 第二种工作票指”工作完成时间”) 应根据工作负责人的通报填写相应时间
34、外, 其它内容允许空白。 说明: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 外单位工作时指线路运行维护单位会签人) 所执行的要求不同。1.4.10 备注栏由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 值班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填写, 应填写备注时间并签名。1.4.11 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填写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 对于布置复杂的电气设备, 或在线路交叉跨越出的工作及设备接线方式进行改造的工作, 用文字表示未能完全清除时, 应附停电检修( 施工) 范围简图, 并在图中用颜色来区分停电、 不带电和接地部分( 红色代表带电、 蓝色代表不带电、 黑色代表接地) , 以保证实施安全措施时的正确完备。说明: 由于此部分在各个运行单
35、位执行上不统一和安全检查中个人的理解不同, 无法规定出统一的安全措施, 现由安监部正在编制相关具体的细则, 知道执行。当前应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进行填写, 参考具体的工作票填写说明和样票进行填写。1.5. 工作票的签发( 1) 工作票必须由经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 不准电话签发或代签发。签发工作票前,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掌握、 核对现场情况。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负责人, 能够作为工作班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在审核工作票时, 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认真、 细致地审核, 满足要求后方可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有权拒绝签发不按书写要求填写或涂改、 字迹不清、 措词含糊的工作票。与现
36、场实际不符的情况, 工作票签发人应做补充完善, 并要求工作负责人重新填写清楚后在签发。( 2) 外单位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在变电站( 线路) 进行工作办理第一种、 第二种工作票时, 工作票实行双签发; 有人值班变电站工作票的会签首席必须在现场办理。( 3)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后, 工作票即被认为以签发。1.6. 工作票的接收( 1) 变电站工作票按规定时间送达变电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 由值班负责人审核并接收; 线路工作票无需进行送票及收票过程, 但工作票签发后, 应由工作票签发人( 外单位工作时指线路运行维护单位会签人) 保存一联。说明: 根据当前实际工作情况做出的规定, 线路票无送票及
37、收票过程, 同原规定变化较大。( 2)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送达值班负责人, 临时工作和变电站第二、 第三种工作票在工作前交给值班负责人。因距离较远、 无法使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或重新填写工作票不能在工作前一日将工作票送达, 工作票签发人或由其委托工作负责人将已签发的工作票用传真、 电子邮件或办公自动化的方式全文传达给值班负责人, 传达必须清楚, 值班负责人应根据传达做好记录并核对。( 3) 值班负责人收到工作票后, 及时核对是否按规定填写工作票, 确认无疑问后, 填写收到工作票的时间并签名。若在审查中发现疑问, 应向工作牌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工作票存在下列情况时, 值班负责人应拒绝接
38、收, 该份工作票应重新填写并签发: 1) 工作任务或工作地点( 地段) 未按规定填写; 2) 计划工作时间已过期或超出计划停电时间; 3) 安全措施填写错误; 4)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 5) 工作票上的修改不符合规定。1.7.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说明: 本条文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了分工规定。1.7.1 值班员根据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 按照工作时的设备状态要求实施安全措施。根据工作票的要求投切想过直流( 空气开关、 熔断器、 连接片) 、 低压及二次回路。1.7.2 工作地点( 地段) 装设接地线、 遮拦、 围栏, 悬挂标示牌,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实施。1.7
39、.3 变电站工作时, 工作负责人组织完成二次措施单等现场的安全措施。二次措施单的技术要求说明如下: (1) 满足二次措施单的使用范围, 且从事需要填写二次措施单规定的工作时, 应填用二次措施单。二次措施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填写由工作班组自己完成的安全措施。(2) 二次措施单在实施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措施前填写, 对二次措施单的正确性和具体执行, 有工作负责人负责。(3) 工作负责人应在办理工作终结前将二次措施单中的一联交付工作许可人保存( 若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 工作许可人须将二次措施单中的一联收回保存) , 工作许可人应督促工作负责人在两联工作票中填写二次措施单的张数。二次措施单应
40、作为工作票的附件保管备查, 运行人员不对二次措施单的正确性和具体执行负责。(4) 二次促使单需修改时, 按照工作票的要求执行。说明: 二次措施单内容应分别填写, 不能并项。1.7.4 新建设备与运行设备应有明显的或可判断的断开点施工人员和变电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运行人员均应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 严防因新建设备施工导致误碰、 误跳运行设备。1.7.5 已部分带电但尚未移交的新设备, 施工人员和变电站( 含集控站、 变运班) 运行人员均应同时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 如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 开关柜门上加双挂锁等) 。1.7.6 在变电站10kV及以上线路( 电缆) 出线侧变电设备上工作, 线路
41、( 及有关支线) 各侧应接地; 若对侧因用户原因无法接地, 则须在工作地点靠线路侧装设一组接地线。线路各侧的安全措施由管辖调度指挥完成。1.7.7 变电站工作时, 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 如设备试验、 整组试验等) 需要变更时, 应先征得对方同意, 工作许可人进行变更, 并在”备注”栏注明变更内容及时间, 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名确认, 但工作终结时应恢复到工作许可时的状态, 工作终结后运行人员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拆除遮拦、 围栏、 标示牌。1.7.8 设备检修、 试验时, 需将保护动作可能
42、引起其它运行设备拒动或误动的连接片退出, 如失灵启动连接片、 联跳其它分路断路器、 母联断路器或内桥断路器连接片、 安全自动装置或保护装置中断路器运行检修位置切换开关等。1.7.9 几套保护、 自动装置共用一面屏时, 当检验其中一套装置时, 可用封条等将该屏内其它运行装置的面板、 连接片、 切换开关、 二次侧空气开关及二次接线端子封住即可。1.7.10 线路厂、 站、 用户端的安全措施分别由各端值班员根据调度命令实施, 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应作为作业步骤由工作负责人组织实施。1.7.11 线路带电作业在工作前, 工作负责人需与管辖调度或受其委托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的工作地段所在供电局值班调度员联系
43、, 并征得其同意。如需要退出线路重合闸, 在得到重合闸已退出的明确答复后, 应在工作票对应栏目内填写相关内容; 如不需退出线路重合闸, 应将值班调度员姓名及时间填写在工作票”备注”栏内。说明: 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 便于追责。1.8. 工作许可1.8.1 变电站工作票 ( 1) 值班负责人确认现场安全措施满足工作要求, 指定一名熟识情况的值班员( 含值班负责人担任工作许可人, 办理许可手续。( 2) 工作许可人在许可前应核对工作负责人身份与工作票填写工作负责人相符。( 3) 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手持工作票共同到施工现场, 根据工作票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必要时附简
44、图说明, 完成下列手续后, 工作班组方可开始工作。1) 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与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对应情况, 对有调整的进行说明, 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2) 指明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位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3) 确认安全措施满足要求时, 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4) 一份工作票上的工作负责人, 在许可后同一时段内不得担任另外一份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人员。同一工作人员在同一时段内允许是另一份工作票的工作班人员。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间断手续后, 能够担任另外一份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班人员。1.8.2 线路工作票( 1) 线路工作许可人指与工作负责人直接联系的当值值班调度员; 由工作负
45、责人与线路( 含配合停电线路) 管辖调度或受其委托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的工作地段所在供电单位值班调度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说明: 明确了同谁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 必须通知到工作负责人, 其方法可采用当面通知、 电话传达、 派人传达。1) 值班调度员在将线路操作至合上线路各端接地开关( 或装设接地线) 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悬挂标示牌后, 或接到上级调度值班调度员关于线路已操作至合上线路各端接地开关( 或装设接地线) 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悬挂标示牌的通知后, 应及时与工作负责人办理许可手续。2)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不需履行许可手续。3) 配合停电的线路属于另一地调或县调许可时
46、, 配合停电的线路应单独办理工作票, 工作负责人应与该地调或县调值班调度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2) 工作负责人须办理完工作票( 含配合停电线路单独办理的工作票) 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现场安全措施。( 3) 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 第二种工作票指开始工作后) , 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将”许可工作的时间”( 第二种工作票指”开始开工时间”) 当面或电话通报工作票签发人( 外单位工作时指线路运行维护单位会签人) , 签发人( 会签人) 应在所执工作票上填写相应时间。( 4) 一份工作票上的工作负责人, 在许可后同一时段内不得担任另外一份工作票( 配合停电线路单独办理的工作票除外) 的工作负责人或工
47、作班人员。说明: 针对配合停电线路单独办理的工作票, 对共同完成同一个工作任务的能够有一个工作负责人办理手续, 便于统一考虑安全措施和工作协调。1.9. 工作监护(1) 变电站工作和无分组的线路工作, 工作负责人在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 向全体工作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负责人所执工作票背面下方签名( 作为明确工作内容、 范围和现场安全措施的依据) , 工作班人员方可按照分工开始工作。(2) 有分组的线路工作, 工作负责人在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 向小组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小组负责人组织完成现场安全措施后, 向小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小组人员在小组负责人所执”电力线路分组派工单”征得背面下方签名( 作为明确工作内容、 范围和现场安全措施的依据) , 在小组负责人征得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后方可开始工作。说明: 要求分级进行交底工作, 各负其责。(3) 由厂家提供技术性服务、 配合施工单位的项目、 由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并指定专人在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监护。(4) 正常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工作现场, 对工作班人员的作业行为认真监护, 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危及人身、 设备、 电网安全的行为。由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必须保持在工作地点。变电工作期间, 工作负责人( 监护人) 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 应指定胜任者担任临时工作负责人, 离开前应交代清楚工作主要任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