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4经济标书编制要求经济标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投标人按照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设计并编制报价书,报价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2.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的全部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合同条件等情况应均已详细研究。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包装、运输、检验、验收、样品、开模费、变更设计费、管理、利润、税金及附加的其它费用等因素,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3. 投标单位工程量计算按照投标报价单中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要求进行。4. 武汉万科西半岛首期的铝合金门窗工程量,请根据招标文件附件中的门窗分隔图和投标表格的格式分别报
2、价,中标单位按总价包干。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中每一种型号窗的单价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工程的变更。 5. 价格构成表中辅材费、加工制作费和安装费按照不同种类门窗分别报平米包干单价;管理费及利润和税金报费率%;试验费和其他费用报包干总价。6. 材料清单中需列明所有主材(型材、玻璃)和五金配件的规格型号、品牌、价格;材料清单未列出项目的请投标单位自行增加。7. 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的工程量均按照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转角窗按展开面积计算。8. 投标单位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在工程结算时一律不再调整,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9. 本工程所有建筑垃圾,投标单位
3、必须自行清理、装运至总包单位指定的现场堆放地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投标单位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10. 投标单位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11. 临时用地安排:(本工程门窗不得在现场加工制作,如中标单位确需在现场加工,其质量保证措施须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半成品、材料的进场和堆放应按进度计划进行,并须事先取得监理、招标单位的同意。在收到监理或招标单位工程师书面通知24小时内, 必须进场施工。投标单位在报价中须考虑此因素。)12. 其他费用中的施工措施费应分项列出明细价款,填入造价汇总表中。如
4、施工措施费不列明明细或与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比较缺漏项视为报价已含在其他项目或投标单位优惠,投标单位有权在总价不变的原则下编列明细价款作为合同附件。13. 中标单位应向总包单位交纳2%的施工水电费及配合管理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招标单位代扣代缴,配合管理内容见合同条件。14. 报价汇总中的其他,包括施工措施费、异地运输的运费等,请投标单位自行填报。15. 投标单位有责任为招标单位、监理单位、质监单位、设计单位和总包单位等进行工程检查时免费提供安全保护用具和各种设施的方便。16. 投标单位自主确定费用标准或报价优惠条件,招标单位对此不作要求。17. 工程付款方式和质量要求见合同条件。18. 经济标书中应申报临时用工(分普工和技工)工日的单价,此单价作为现场人工签证的计价依据,且此单价不参与取费。19. 投标方如认为改变本招标文件款项支付方式,可提供更优惠的价格,则请在经济标书中提出相应的支付方式及价格优惠方式(在按招标文件要求款项支付方式的价格基础上)。20. 其它可能影响到产品价格的因素请在报价清单中说明,若报价清单中未报,将视为已在报价中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