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营业部与 ***有限责任企业 --战略合作协议 *** 八月 银企合作协议 甲方:***银行 乙方:***有限责任企业 为推进***银行(如下简称为甲方)与***有限责任企业全面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原则,经充足协商,到达本合作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容许业务范围内将乙方作为重点支持客户,运用自身金融资源为乙方优先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第二条 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容许范围内将甲方作为重要业务合作伙伴,运用自身资源为甲方提供必要信息
2、和便利,以协助甲方为乙方提供金融服务并防控风险。 第三条 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全面合作框架性协议,甲乙双方办理本框架协议下各项业务,所签订各项详细业务协议、协议遵照本协议所确立原则,并以各项详细业务协议、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第二章 业务合作领域 经协商,甲乙双方可在如下所列范围内开展全面合作。 第四条 信用业务 (一) 授信 在乙方符合甲方信贷审批条件状况下,甲方根据乙方资金需求和乙方经营管理及财务等状况,向乙方提供**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伴随乙方发展,根据实际状况调整融资总量,深入扩大双方合作范围,使甲方成为乙方重要合作银行。 (二)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在额度内可提供如下信用品
3、种: 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短/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国际贸易融资、担保承诺业务、法人账户透支、债券及票据交易、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及贴现、应收账款融资、信用证等。 第五条 结算业务 甲方运用金融结算系统为乙方及其组员单位提供人民币、外币一揽子结算服务。乙方及其组员单位根据结算业务需要,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 第六条 现金管理 甲方运用现金管理系统为乙方建立全面资金结算网络和资金服务平台,提供快捷、以便、安全账户管理、收款服务、付款服务、流动性管理、投融资服务等,协助乙方进行资金集约化管理。乙方资金管理业务优先选择在甲方办理。 第七条 代理业务 甲方运用电子渠道和遍及全
4、区城镇网点网络优势,通过代收现金、实时扣款、自助缴费电子系统等多种方式,为乙方提供 委托贷款、代收代付、全系统代发工资、代理商业保险、代理保管等各项代理服务。 第八条投资银行业务 甲方将发挥投资银行业务联动优势,向乙方提供对应投资银行产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吞并与收购、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主承销、中长期债券认购与主承销、资产管理、信托理财产品、企业财务顾问等。 第九条个人金融服务 甲方对乙方符合条件高管人员提供个人授信,用于消费信用贷款,同步,对乙方高管人员实行优先专属服务,通过发放白金卡、钻石卡等来宾卡,享有甲方对来来宾户提供服务。对乙方正式员工作为个人优质客户,根据员工实
5、际需求状况,在满足甲方正常信贷手续前提下,对其提供便捷迅速个人住房、汽车等个人消费信贷服务,在甲方权限内根据甲方现阶段经营目前提下,酌情予以一定利率优惠。 第三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向甲方提供有关行业政策法规、企业规划、重大项目及行业动态等方面信息,为甲方实行金融服务提供决策根据,优先选择甲方提供结算、账户开立、现金管理等方面金融服务。 第十五条 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对双方拟开展合作项目,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与甲方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培育项目,及 时向甲方通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状况,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甲方可根据实际状况规定参与乙方规划工作,为乙方实行项目出
6、具有条件贷款承诺函,配合乙方对重大项目建设规划与融资方案和资本运作方案同步进行。 第十六条 甲方同意发挥资金实力雄厚优势,在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制度许可范围内,为乙方实行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资金。乙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提供贷款。 第十七条 协议额度下详细业务品种办理,按甲乙双方签订详细业务协议、协议执行。甲乙双方应就拟合作详细产品使用及业务协商一致后,签订详细协议和协议,明确双方详细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为保证双方长期全面合作正常运转,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平常联络制度,各自成立工作组,制定归口联络部门和人员,详细负责贯彻既定合作事项。 第十九条 双方
7、共同做好保密工作。在合作期间,对波及国家机密事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波及双方商业秘密各自承担对应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有关长期全面合作到达框架协议,除非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用于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提供。 第二十一条 因本协议引起或本协议有关任何争议,双篇二:银企合作协议 银 企 合 作 协 议 ( )金城银企合字( )第 号 尊敬客户:为了维护您权益,请在签订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尤其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协议中权利、义务。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征询。 甲方: 乙方:金城银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8、建立长期、稳定、良好业务支持和合作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容许范围内,与乙方建立长期亲密合作关系,在乙方所辖分支机构开立重要结算账户,运用自身资源和行业内优势为乙方提供必要信息和便利以协助乙方在甲方系统内部开展金融服务并防控风险。 第三条 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容许业务范围内将甲方作为重点支持客户,运用自身金融资源为甲方优先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第四条 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合作框架性协议,双方开展详细业务时应签订有关单项业务协议或
9、协议,明确详细权利义务。 第二章 业 务 合 作 领 域 第五条 授信意向 1、乙方根据甲方资金需求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等状况,在未来 年内,提供总额(大写) 元意向性信用额度。详细信用额度确实定按照乙方有关授信管理制度办理。 2、乙方可以提供信用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1)人民币/外币固定资产贷款 (2) 人民币/外币中期、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3) 商业汇票贴现 (4) 商业汇票承兑 (5) 出具贷款承诺函 (6) 应收账款融资 (7) 信用证开证 (8) 出口买方信贷 (9) 进口买方信贷 (10)国内买方信贷 (11)进口押汇 (12)出口押汇 (13)
10、福费廷 (14)打包贷款 (15)法人汽车消费贷款 (16)账户透支 (17)银行保函 (18)其他乙方可提供产品 在符合乙方管理制度条件下,在上述额度内,甲方根据需要选择以上一项或多项信用品种。 第六条 结算业务 1、甲方将乙方 行作为资金结算承接银行,并在该行(含其下属机构)开立并保留 (人民币结算账户/常常项目或资本项目下外汇账户); 2、乙方为甲方优先提供如下一项或多项人民币结算服务: (1)汇兑 (2)支票 (3)银行本票 (4)托收承付 (5)委托收款 (6)其他乙方可提供结算类产品 3、乙方为甲方优先提供如下一项或多项国际结算服务: (1)外
11、币汇划 (2)外币票据托收 (3)光票托收 (4)出口跟单托收 (5)进口代收 (6)结汇、售汇、付汇 (7)其他乙方可提供国际结算类产品 第七条 代理业务 乙方通过代收现金、实时扣款、自助缴费电子系统等多种方式,为甲方优先提供如下部分或所有代理服务: (1)政策性银行委托贷款代理 (2)代收代缴业务 (3)代发工资 (4)代理商业保险 (5)代理保管 (6)保管箱 (7)代理证券发行与买卖 (8)其他乙方可提供代理类产品 第八条 银行卡 乙方运用自身发行贷记卡、准贷记卡、国际信用卡、借记卡、芯片卡等银行卡为甲方、甲方销售网络经销商或购置甲方产品服务客户提
12、供包括存取款、转账以及异地汇款、购物消费与消费信用等银行卡服务。 第九条 现金管理 乙方运用先进资金汇划清算系统和电子化银行服务网络系统,为甲方建立全面资金结算网络和资金服务平台,提供安全、快捷、以便资金归集和汇兑业务、电子银行服务、现金集中管理和增值服务,协助甲方进行资金集约化管理。 第十条 财务顾问 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信息征询顾问、经营管理顾问、投融资顾问、投资银行顾问等内容在内财务顾问服务。 第十一条 资产管理 乙方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容许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包括构造性存款、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期权、外汇期权、外汇投资、债市通等品种在内代客理财服务。 第十二条 个人业务
13、 乙方可为甲方员工优先提供包括个人理财、个人贷款及银行卡等品种在内个人类产品。 第十三条 乙方具有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内容解释权。 第三章 双 方 承 诺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合适地履行如下义务: 1、积极与乙方在金融产品服务、资金融通、开发新项目等方面开展合作,优先在乙方办理各项金融业务。 2、积极协助乙方在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推广和开办各项金融业务。 3、将乙方作为业务往来主办行,并在乙方经营机构开立结算账户。 4、与乙方建立良好信息沟通渠道,定期通报客户、投资、项目和财务发展战略等有关信息,以便于乙方提供更好金融服务。 5、按有关规定和双
14、方约定准时、足额对乙方提供产品和服务支付各项利息和费用。 第十五条 乙方承诺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合适地履行如下义务: 1、按照约定业务合作范围,为甲方提供全方位、个性化、优质高效金融服务。 2、在符合乙方信贷制度规定前提下,优先受理甲方融资申请,并可视业务状况启用重要客户“绿色通道”,以以便甲方快捷使用授信额度。在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乙方管理制度前提下予以甲方优惠贷款利率或费率。 3、关怀甲方长远发展,为甲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及时有效国家政策、行业指导以及金融信息,并对甲方管理提出提议。 4、高度重视甲方就所提供服务提出质询、批评和投诉并迅速妥善处理。采纳甲方对产
15、品和服务提出合理提议并及时改善工作。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合作过程中获得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与利益有关财务数据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献规定,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上述信息。当事人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四章 协议效力和争议处理 第十七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期满前两个月内双方无书面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 年。 第十八条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变更本协议。 第十九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部分或所有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
16、法规或政策规定,各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本协议有关条款。 第二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本协议目实现不利情形,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照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诉讼。由 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波及争议条款仍须履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执行与协调 1、甲方确定为总协调部门, 为执行部门,并指篇三:银企合作协议(样本1) 银企战略合作协议
17、 甲方(全称): 法定 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全称): 法定 代表人: 地 址: 为建立良好银企合作关系,增进双方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经充足协商,到达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各项条款,履行各自义务。 第一条 乙方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信贷管理规定前提下,同意向甲方提供信贷、结算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所提供金融服务须按乙方有关管理操作措施实行。 第二条乙方承诺,将不停加强和提高服务质量,为甲方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第三条甲方有义务事先将我司改制状况、机构调整和高层领导人员(董事会员组员及财务主管)变动状况及有关生
18、产经营、营销等重大决策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享有监督权。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贷款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指定营业网点开立结算账户。 第五条 双方建立信贷关系后, 甲方承诺在乙方开设营业网点办理平常结算业务,并承诺其帐户最低结算总量不低于乙方授信占比及最低日均存量不得低于人民币1.5亿元。 第六条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若信贷资金违约使用,乙方有权全额收回贷款,并按规定对甲方处以罚息。 第七条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其上游和下游客户在乙方开立结算账 户及办理其他金融业务。 第八条甲方承诺按季向乙方报送有关财务汇报、生产经营管理有关材料、供信用状况
19、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帐户结算状况和重大事项变化状况等,并对帐务报表数据真实性负责。甲方应无条件按受和配合乙方信贷人员开展贷后检查工作。 第九条甲方承诺,其所有合法收入均作为偿还乙方贷款本息来源。 第十条本协议是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基础,乙方在受理甲方增长贷款额度或周转贷款申请对贷款定价时,将根据甲方综合回报来制定贷款执行利率。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告知并监督所属机构认真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或违反协议条款。 第十四条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需要对协议中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本协议经双措施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生效,协议有效期与贷款期限一致。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